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非传统转向”

2015-04-14 22:40赵欢春
江西社会科学 2015年8期
关键词:非传统话语

■赵欢春

在社会转型期,随着利益结构大幅度、大面积的调整,社会各个方面的变化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继而对意识形态安全也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非传统转向是社会转型推进到“四个全面”阶段在观念领域的反应,体现了意识形态安全的内涵由“传统领域”向“非传统领域”拓展的趋势,也是意识形态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时的积极求变。[1]这一变化要求我们重视非传统领域的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提升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能力。

一、社会转型与意识形态转型的双向互动

意识形态的根本属性是“国家性”,其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思想表达,因而具有制度变迁固有的历史合理性和变动性。“意识形态的历史转型不仅体现了它与其为之服务的经济基础之间的辩证关系,为我们准确定位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依据,而且体现了历史规律客观性和选择性的辩证关系,为我们在历史发展的曲折反复中坚定理想信念提供战略定力”[2],其内在逻辑就是,社会转型推动意识形态转型,意识形态转型引领社会转型。我们把制度变迁的这种内在逻辑定义为社会转型与意识形态转型的双向互动。

1776年,美国发表《独立宣言》,而英国则出版了《国富论》,这两件分开但密切相关的事件使该年被称为“意识形态时代元年”[3](P9)。自此,意识形态成为历史发展的引领力量,被贴上了醒目的“国家”标签,其“国家性”体现有二。

其一,具有以建构新国家制度为目标的先导性,学者们称之为“现代意识形态”,其显著特征就是“革命性”。通过无情批判资产阶级的现实罪恶、确立未来美好社会的基本原则,揭示未来的政治和社会架构,以此来激发人民的理想热情,开启人民革命的政治动员,从而使意识形态的作用空前加强,而这些作用均源于人们建构美好未来的理想。可见,“现代意识形态”具有强大的政治号召力、广泛的人民主体性和宏大的历史实践性。正是这种已经付诸实践的理想构成了“现代意识形态”的核心。

其二,成为国家政权的合法性依据。这里,“现代意识形态”发挥着“立国之本”的作用,成为权力运作、制度建构和国家形象塑造的内在依据。因而,意识形态在国家的权力体系中成为基础和核心,不再处于外围和边缘,继而成为决定一个国家制度生命力的核心要素。这种状况促使意识形态在巩固政权中的作用显著增强,“在现代国家,我们发现了一个与之相关的意识形态已经深入到了那些被列入权力范围的人的思想及情感之中了”[4](P277)。

意识形态的这一“国家性”反映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重大转折,表明人类文明进入了自觉创造历史的时代,即阶级意识、革命意识和立国意识的统一。在这个基础上,意识形态又分两路演进:一路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另一路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现代意识形态的分路演进及其转型发生在世界历史的同一坐标系中,因此需要我们审视并厘清其转型路向。

(一)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转型:从“民主革命”转向“告别革命”

以资产阶级国家为基础的“民主的革命意识形态”在资产阶级革命初期高举“自由、民主、平等”的旗帜,把革命矛头直指封建国家的“专制主义”,它占据全社会的道德高地,极大地焕发了民众的革命热情。而在资产阶级巩固了自身的统治后,由于资产阶级既得特殊利益的迅速膨胀,使得在民主革命时期建立起来的与下层民众之间的利益纽带变得特别脆弱,资产阶级的革命性随之褪色,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发生了“告别革命”[5](P5)的历史转型,否定革命、崇尚改良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发生的深刻嬗变。

“告别革命”使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沦为“虚假意识”,“资产者的假仁假义的虚伪的意识形态用歪曲的形式把自己的特殊利益冒充为普遍的利益”[6](P195)。自此,“主义”不再是信仰的表达,而是实现其实用主义卑劣“思想霸权”的幌子。拨开幌子就会发现,它要告别的是动摇其统治地位的无产阶级革命,而绝不是告别推行其霸权主义的“颜色革命”①。自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丢弃了理想主义的革命旗帜,它就不再去激发群众创造未来的激情,而是唤醒他们相互竞争的欲望,它依托的不再是科学的“理论逻辑”,而是虚假的“普世伦理”。

客观地说,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转型的轨迹有其历史合理性,但问题的焦点在于,其立足点不再是未来的美好社会,而是能够控制的现存冲突社会:“它从敢于直面社会矛盾、勇于以全社会的名义发声,到无奈于社会利益的分裂、止步于社会窟窿的修补的特殊利益的守护。”[5](P8)这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堕落的轨迹,表明了资本主义文明的衰落。简言之,“伦理价值”高于“真理价值”、“道德制高点”优于“历史制高点”是资产阶级现代意识形态的新变化。

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现代转型给我们的思考是,社会从“革命时期”转型进入“和平时期”,在以“非对抗”“和平发展”为特征的时代背景下,意识形态如何发挥作用?如何在这一新的历史环境中继续保持其革命理想主义?

(二)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转型

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主题是从“社会主义革命”转向“社会主义建设”,其最显著的特征是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这场具有进化意义的社会转型进程中,意识形态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也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型——从“革命意识形态”向“日常生活意识形态”转型。

其一,情绪扩张力不同。在革命时期人们容易激情燃烧,“理想”牵引着社会生活方式发生“飞跃式质变”;而在市场经济建设期,人们容易精神懈怠,“日常”左右着社会发展呈现“平淡化量变”。社会在革命时期和建设时期的不同节奏正如马克思定义的那样,是“一天等于二十年”和“二十年等于一天”的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过近四十年的建设,在缓慢演化中社会生活的革命本质潜移默化、有意无意地被遮蔽。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保持人民群众自觉的阶级意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建设共产主义的理想激情,着实是一个挑战。

其二,思想集聚力不同。革命时期社会生活急剧变动,人们的共同利益高度彰显,共同目标高度一致,人们自觉集中在同一的意识形态旗帜下以获得安身立命的精神庇护;而在市场经济建设期,由多元经济主体推动的多元利益导致多元价值,挑战着“集体主义”的价值模型,造成了马克思主义一元化指导思想的困难。只有当“立场”、“共同目标”和“现实”相互推动,才能使“主义”成为人们的精神支柱。今天,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必然要凸显个体的价值和利益地位,“这要求社会主义制度的共同利益也要得到相应的加强,否则,利益的多元化和分化必然导致共同理想的削弱,导致主流意识形态的削弱”[2]。

其三,道德牵引力不同。革命时期人们是通过憧憬未来获取前进的力量,“理想”是激情的源泉,这是因为“社会革命不能从过去,而只能从未来中汲取自己的诗情”[7](P587)。而在市场经济建设期,人们更关注现实生活、当下价值和眼前利益,个体存在的价值已经更多地体现在平平淡淡的日常生活中,容易虚化未来、淡化理想。因此,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激发理想火花,保持对理想的强烈关注和执着追求,成为今天发展意识形态内涵的重点话题。

从总体上来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转型是其优势地位的调整,体现了因时因地的适应性,故而具有强劲的生命张力。从“革命意识形态”转向“日常生活意识形态”,是适应新的社会历史条件的一种应变,其路向是,思想理论深入日常生活,核心价值观引领精神世界。“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时期,面临复杂多变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繁重艰巨。”[8]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需要更好地发挥主流意识形态凝聚共识、调动力量的作用。

二、我国意识形态安全观的嬗变

社会转型与意识形态转型双向互动,给我们考量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随着社会转型与意识形态转型格局的铺开,我国意识形态安全观也开始了从“传统领域”到“非传统领域”的积极求变的嬗变历程,这不仅反映了社会转型推动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其引发的思想观念的客观变化,而且凸显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诉求。

一般地说,意识形态安全起源于人们物质生产生活本身的变化。正如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的那样,“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7](P73),从而为意识形态安全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汤普森在分析意识形态安全的表征时指出:“一种高度发展的、成功的意识形态的力量在于,它能够发挥十分多样的功能,并能够同它所影响的群体文化与群体经验的各个方面都能密切相关或和谐一致。”[9](P79)而在道格拉斯·诺斯看来,“制度变迁”是理解意识形态历史变迁的关键。意识形态对制度的初创、巩固、发展和完善具有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卡尔·波兰尼提出了经济社会与意识形态的“嵌含”思想:“经济本身并非如经济学家所称的是一个自主体,实际上必须服膺于政治、宗教及社会关系。”[10](P25)这种“嵌含”思想的卓越性在于,当代中国面临的意识形态安全议题,如同欧洲文明的演化,使人常常感觉到,他是在直接针对当代问题发言。

具体地说,谋求意识形态安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诉求:“我们的时代是知识主导、知识爆炸的时代,可是又是思想苍白、精神危机的时代;我们的时代是空前重视文化生产力、把凝聚共识提升为国家‘软实力’的时代;我们的时代是极力回避、努力淡化意识形态的时代,可是又是西方意识形态妄图独霸天下、因而必须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之抗衡的时代。”[11](P55)“在社会革命变动时期,意识形态历史性地担当了新生产力的开路先锋,其根本在于它执行了生产力的嘱托;一旦进入和平发展阶段,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12]因此,既要反对“淡化意识形态”,也要反对“重新意识形态化”,这两种倾向都属于意识形态的不安全状态。

就当下而言,笔者认为,社会转型是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起源。当下中国“正处于由改革开放开启的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的半封闭的传统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性社会的转型过程中”[13]。社会转型总是伴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由社会转型带来的人们思想观念的混杂镜像,是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社会文化生态。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既是社会积累问题的总爆发,更是转型过程中新问题的再累积。

上述分析表明,随着社会转型及时代变迁,意识形态安全的内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我们不能把意识形态安全等同于以“军事安全”、“政治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传统国家安全观念。传统国家安全的边界是“国家主权”,安全是“客观上不存在威胁”“主观上不存在恐惧”,这就是传统安全的“二维认知”划分法。与传统安全不同,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凸显了对安全问题的“主体间性”②的“第三维度”关照。最早把“主体间性”引入安全分析的英国国际关系研究专家巴瑞·布赞强调,当国家的精神、文化、制度及社会方面的“认同危机”[14](P43)成为国家安全的主要因素时,“主体间”的“安全认知”被置于极其重要的位置。在“认同”的社会心理下,“安全”拓展为“主体间”复杂互动的“社会安全性”与“体制合理性”重新确认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看,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认同危机”。而在亨廷顿看来,没有比“国家认同”对国家安全更为重要的了,他运用“文明认同”、“文化认同”、“本土认同”、“政治认同”等范畴建构了“文明冲突论”[15](P5)的国家安全观。

进一步分析,随着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加快,“人的安全”与“社会安全”对“政治安全”的影响日益增强。特别是当军事威胁、主权的不安定问题基本免除之后,越来越多的“非传统因素”成为政治安全的重要变量,从而使意识形态安全的内涵已经大大超越了传统的政治安全的范畴。如果从政治认同的角度来考察,意识形态安全则进入了非传统安全领域。我们认为,意识形态安全的“非传统”脉象可以概括为“广义性”“复合性”和“多维性”。

(一)意识形态安全的“安全性”

传统安全是关涉“军事、政治、外交”领域的安全,其最高价值追求是“和平”,即消除“战争”或“战争的可能”。而意识形态安全较之于传统安全更具有“广泛性”,其最高的价值追求是“和合”,是在没有战争的前提下,促进行为体间的“优态共存”[16](P353)状态的持续与升华。用“广义安全”的新视野来关照意识形态安全,我们发现,即使“和平”也不等于“安全”,和平只是一种没有战争的状态,安全是一个比和平更为宽泛的概念。在巴瑞·布赞等建构的“安全概念结构体系”③中,“和平”只是“安全”的一个替代概念。除了“和平”,意识形态安全更多地与认同危机、文化冲突、观念转换、社会转型等日常生活境况相关联。因而,意识形态安全不仅表现为“客观上没有威胁,主观上没有恐惧”,而且还表现为“主体间没有冲突”。可见,无论国家、社会还是个人,不仅需要传统的“和平”的保障,还需要包括意识形态安全这样的非传统安全保障,在和平时期,后者的重要性尤为突出。

(二)意识形态安全的“复合性”。

非传统安全观突破了以“国家安全”为单一中心的安全模式,把传统上属于“低政治领域”的“社会安全”“人的安全”提升到重要位置,从而拓展了安全的价值基点。就当前的意识形态安全而言,已由单纯致力于国家层面的价值观维护,拓展到既服务于国家层面的安全,又关注社会与人本身的安全。比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当代中国的意识形态,建构了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复合安全图景,致力于创造国家、社会、个人三者的“共享安全”[17]新局面,安全“复合”的范围正在向全球延展,程度不断加深。

(三)意识形态安全的“多维性”

有学者从“外源性”“内源性”“双源性”“多源性”[18](P7)四个维度对“非传统安全”威胁进行分类。“非传统”与“传统”是一组相对而又动态变化的概念,“传统安全问题”在社会发展中也可能转化为“非传统安全威胁”,或者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相互交织、相互转化,产生新的社会挑战。就意识形态安全而言,其“外源性”威胁主要来自于全球化过程中西方“普世价值”的渗透;其“内源性”威胁来自于市场化改革引发的人们身份感的缺失和价值观的模糊;其“双源性”威胁多数来自于边疆民族自治地区掺有内政外交因素的事件;其“多源性”威胁多数涉指内政外交问题,还需军队介入应对的安全事件。我们认为,“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意识形态安全有可能转化为传统安全问题。如果矛盾问题激化,也有可能转化为必须依靠传统的军事手段来解决,甚至演化为武装冲突乃至局部战争。

三、加强非传统领域的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提升意识形态安全维护能力

上述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非传统”脉象,表征了我国国家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新趋势。当前,非传统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问题,集中表现为互联网“微空间”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维护问题。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以智能手机作为移动终端的微信、微博、微小说、微电影、微视频等“微产品”已成为当下最流行的文化现象,而发布“微产品”的微信平台、微博平台、QQ空间、社区论坛等“微空间”则成为当代特有的思想文化场域。互联网“微空间”的形成,为人们的思想交流、意见分享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平台。但与此同时,也对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和接受产生了更为强烈的冲击,因此,如何加强互联网“微空间”的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牢牢掌握互联网“微空间”的话语权,就成为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时代做好意识形态安全维护工作的一项特别重要而紧迫的新任务。

(一)站在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高度,加强互联网“微空间”的话语阵地建设

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是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本质规定,是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根本原则。所谓“党性”就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定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宣传中央重大工作部署,坚定宣传中央关于形势的重大分析判断,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19];所谓“人民性”就是要坚持“以民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性和人民性是高度统一的,党性是人民性的集中体现,人民性是党性的力量源泉。对两者关系的认识和处理上的任何偏差,都会影响对主流意识形态本质的准确理解和完整把握,都会削弱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核心地位和引领力量。

互联网“微空间”是当代社会的新兴话语场域,话语生产的平民化、话语内容的碎片化、话语传播的群聚化、话语受众的模糊化改变了传统的话语权力结构,使意识形态的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在某种程度上被遮蔽、被割裂。有人大力鼓噪“中性的思想形式”、“零度价值观”等所谓“无价值倾向”的价值观,不少人为其所迷惑;有人以“人民”的名义,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评判一切制度、事件或行为的最高准则,催生了强大的网络民粹主义思潮,不少人为其所裹挟;有人甚至通过语言的篡改、作品的恶意嫁接、谎言的编造等手法,或明或暗地对党和政府进行妖魔化,不少人为其所蒙蔽……虽然互联网“微空间”里的每一个“微表达”产生的只是“微影响”,但是,聚沙能成塔,集腋能成裘,汇“微”能成“巨”,互联网每一个“微空间”的失守,都有可能使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必须予以高度警惕。

互联网“微空间”的现实告诉我们,牢牢掌握互联网“微空间”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首先必须站在党性与人民性统一的高度,加强话语阵地建设。具体而言,一要更加及时地发现和回应时代话题,实现传统的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转换,其主线就是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适应时代主题的转换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体系。而其关键环节是,在话语体系转换(“说新话”)过程中不能割断历史、不能割裂马克思主义(“不丢老祖宗”)。与此同时,还要掌握话语主动权,利用微空间中的“人民性”话语资源,及时捕捉、甄别、拓展信息,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引领微空间的话语方向并纠正话语偏差。二要更加准确地判断和把握民众思想,讲好“身边的故事”。互联网微空间立足于微观,彰显的是大众化、世俗化,它自下而上地审视传统话语权威,在消解“权威”和“元叙事”的同时,也塑造了多元化的信息和话语形态。这一变化产生的社会效应可能“极具创造性”,也可能极具消解性。因此,讲好“身边的故事”,必须根植于人民生活,反映民生实际,蕴含民族自信,凸显民心所向;必须用来源于人民的声音营造正向的话语氛围,克服微空间话语消费狂欢的消极影响,把互联网微空间打造成极具创造性社会效应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阵地。

(二)坚持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相结合的路径,培育互联网微空间的正面“意见领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抽象,是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首要价值。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核心,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广大民众所理解、接受和认同。否则,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只是建立在沙滩上的高楼大厦。但是,当代中国价值共识的形成不可能是完全自主的,往往需要社会精英来“灌输”和引导,最终才能实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认同。

众所周知,在传统媒体的封闭空间里,主要是由体制内的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来启蒙大众、引导大众。但是,在新兴的网络微空间里,原先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之间的鸿沟被填平,传统的信息传播结构被解构,传播主体发生了三大变化。首先是“人人皆媒体”。在互联网微空间,每一个网民都可以通过自媒体分享信息权力和话语地位,通过信息资源的集聚共同创造出所谓的“大众”文化。其次是“价值共识圈”的形成。由于网民所处的阶层不同,利益诉求不同,就形成了无数大小不一的价值共同体,互联网微空间因此成为多元价值观的集散地和孵化器,是不设界的“意见广场”。再次是“意见领袖”的诞生。在互联网微空间,由于“价值共识圈”太多太散,体制内引领力量没有能够及时介入,而一些“活跃分子”因其“草根气质”及其“差异化价值标准”获得大众的推崇,成为所谓的“网络大V”、“意见领袖”。然而,互联网微空间的部分“大众”、“网络大V”、“意见领袖”常常会玩弄一些诸如“大公有私”等篡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小伎俩”,会制造一些“噪音”“杂音”,扰乱人们的是非观、冲击人们的道德观。如果一切杂乱的、无序的价值得到认可,那么,恒定的规则和逻辑就会遭受质疑,集体主义观念、统一的社会价值观和共同信仰就有可能被淡化甚至边缘化。

因此,牢牢掌握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迫切需要体制内力量的介入以培育更多的正面“意见领袖”,具体路径主要有两条。一是加强互联网微空间的思想建设。应当把民间“意见领袖”纳入党的思想建设体系,定期开展理论培训与交流。以开放、亲民、互动的方式面对“诸神竞争”,在坚持阶级性话语的同时,与他们共享某些认识、价值和规范,批判地汲取其中合理的话语元素,促进民间社会意识与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同向建构。二是加强互联网微空间的组织建设。应当把民间“意见领袖”纳入党的组织建设体系,在组织的扩容、分层与提升中培养一支既“接地气”又“识大局”的民间“意见领袖”队伍,引领他们运用大众化的话语方式,引导公众进行理性判断,消解极端化、情绪化的社会意识,促进主流意识形态的民间认同,进而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建构,扩大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基础和包容度,以扩大共识、凝心聚力。

(三)运用大数据平台和云技术手段,加强互联网微空间的话语治理

牢牢掌握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必须正确认识自由与秩序的关系。牢牢掌握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不等于“一言堂”,不等于“万马齐喑”;但反对“文化专制主义”也决不等于“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决不等于否定一切话语规则。如果只讲秩序而不讲自由,虽然到处可以听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却无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如果只讲自由而不讲秩序,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就会被各种杂音噪音淹没,话语权将无从谈起。因此,自由与秩序相统一是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

在传统媒体的封闭空间,主要问题是传播权力结构的固化而自由不足;而在互联网微空间,主要问题则是自由有余而秩序匮乏,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各种思潮杂陈,“人们不仅通过‘复制’‘转发’‘点赞’来追踪自己感兴趣的话语,而且通过‘分享’‘链接’‘评论’等方式对信息内容进行随意的解构和拼贴;话语的二度拼贴和诠释轮番上演,产生了零散的信息大杂烩或观点拼凑物。它们使原本的话题文本具有了更强的扩张力和影响力”[20]。然而,信息认知维度的扩展却也加大了信息的辨识难度,使“微民”难以获得科学的“思想营养”和关乎国家发展的有益共识。对互联网微空间的无良言论和违规话语,如果不加以治理,势必会阻碍正能量的传播,削弱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传播力和辐射力。

毫无疑问,互联网微空间的话语治理首先应当是法律治理,但与现实公共空间不同的是,互联网微空间是话语与技术相融合的空间,因此,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的技术治理成为不可或缺的治理手段。这种技术治理,要点是对微空间的话语进行大规模的实证采集,分析并揭示微空间话语方式多层面的特征和规律,构建微空间话语监测数据库,开发微空间话语监测预警平台,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探索微空间话语的规范、标准和建设思路。

四、结语

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非传统转向,反映了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适应新兴生产方式的积极求变。“当今世界决定性的力量因素是形成观念的能力:定义大多数人心目中的是与非、可与不可、当与不当。”[21]中国的转型崛起需要强有力的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守护,一个缺乏强有力意识形态守护的国家,本国特色和独立自主便无从谈起。需要指出的是,意识形态安全的非传统转向,展现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特定的历史场域中,因而也具有世界意义,而决定这种“世界意义”的关键是“中国特色”,其核心就是“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把握意识形态安全的非传统转向的特征与规律,提升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维护能力,是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当代实践,更是世界社会主义发展的时代要求。

注释:

①21世纪初,在前苏联和中东北非地区,如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相继发生了以和平、非暴力方式进行的政权更迭事件,由于此类事件中往往以颜色为标志,因而被称作“颜色革命”。这些国家发生“颜色革命”都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外部因素,就是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输出民主战略。“颜色革命”导致国家分裂、政权垮台、经济低迷、社会失序、极端暴力频发,无辜百姓遭殃。

②“主体间性”意味着每一个自我都与对方形成一种相互性的存在,相互存在造成了“我的此在”与“他人的此在”同等的客观化,因而“主体间性”是人的“同在关系”、“同代关系”、“历史关系”和“未来关系”在当下境遇中的现实展开。参见王晓东《西方哲学主体间性理论批判:一种形态学视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③“安全概念结构体系”提出了三组与安全相关的概念群:第一组是安全的补充概念如威慑、战略、遏制等,把安全引入更为具体、更具限定性的问题中;第二组是安全的平行概念如权力、主权、认同,把安全引入政治理论或更为广泛的国际关系框架中;第三组是安全的竞争性概念如和平、风险、紧急事件等,把安全引入一些地带性概念所表述的情境中。参见(英)巴瑞·布赞、(丹麦)琳娜·汉森《国家安全研究的演化》,余潇枫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5-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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