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过后,世界各国在受到巨大冲击后,开始意识到现代金融业的微观审慎监管已经无法应对系统性风险难题,人们将研究的重点重新定义在宏观审慎监管。随着研究的深入,宏观审慎监管,防范金融体系整体系统性风险成为金融界的热点题目。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将归纳介绍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区别,对国际金融组织关于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改革行动进行分析,阐述了国际做法,并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及经济政治体制,分析我国对于宏观审慎体系的构建,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微观审慎监管 宏观审慎监管 各国系统性风险的应对 我国构建宏观审慎监管的做法
一、国际金融危机与宏观审慎监管的重现
2008年爆发了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金融危机过后,面对金融体系的千疮百孔,金融人士开始反思金融体系的种种漏洞。随着研究的深入,专业人士意识到漏洞不是表面的弥补就行,要想彻底弥补漏洞,必须在体制上动刀。金融危机过后,各国加强交流与合作,形成G20峰会,并在伦敦峰会中强调必须加强金融体制改革,金融体制的大变革势在必行。国家层面,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的各国在金融危机过后风平浪静之时,将金融监管改革放在了更加重要的地位。
宏观审慎监管的概念首次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其重要性日渐凸显,成为了全球学者研究的热点话题。经查证,Crockett首创性的定义了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他将宏观审慎区分为时间维度与空间维度,这两个维度的确定对以后体系的研究规划了方向。例如,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人们将关注的目光聚焦于空间维度,即具体的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组织。现我将对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监管加以对比区分。
对于监管客体而言,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微观审慎监管,顾名思义,着重点便是金融界的一个个小个体,关注的更多的是金融个体的具体情况;宏观审慎监管则站在更高的角度,其将监管对象定义为整个金融系统。因此,大型金融机构往往是宏观审慎监管的重点对象。
从风险本身来看,微观审慎监管假设风险受外界影响,并不是自发的;但宏观审慎监管却恰恰相反。宏观审慎监管认为,风险本身是固有存在的,在某个时刻会以内生的方式呈现,并且风险是相互关联的,一个机构发生风险,有“传染”的嫌疑,其他具有相似风险因子的机构也会出现问题,犹如串联电路,整个金融机构都会出现危机。与微观审慎不同的是,宏观审慎监管更关注系统内部突然爆发的不可预测性内生风险。
至于监管意图,微观审慎监管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宏观审慎监管是为了降低整体系统性风险,保证经济安全。何谓系统性风险,有流动性过剩、信贷快速增长、价格上涨、金融机构杠杆率过高等一系列特征。(源自:何德旭,吴伯磊,谢晨.系统性风险与宏观审慎监管:理论框架及相关建议[J].2010)金融危机的破坏力之大,正是由于系统性风险的存在。一个大机构出问题,相关系统也会出现危机。此时,以各个小的个体为监管核心的微观审慎监管就显得力不从心。微观审慎监管是无法抑制系统性风险的,而宏观审慎监管将金融系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监管,从源头上扼杀系统性风险。
从金融机构间的相关性看来,二者对此看法不同。微观审慎认为各个金融机构是相对独立的,不存在相关性,而宏观审慎监管认为各个金融机构存在或多或少的联系。有显性的联系,也有内在的隐性联系。随着金融业的日益繁荣,越来越多经济形式的出现使各个金融机构之间不可能相互独立,必定存在一些必要的共同点。这便印证了系统性风险使金融危机的影响力和破坏力更大!这必须得到当代学者的足够重视。
总体来说,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在各个层面均存在不同点。我们可以认为宏观审慎监管是在微观审慎监管的基础上建立的,好比微观审慎监管处于初级阶段,而宏观审慎监管则站在更高的高度。二者是继承发展的关系。这绝不是否认微观审慎监管在特定时期起到的作用,只是说微观审慎监管逐渐脱离了主流,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决定要想维护体系的平稳运行,必须改革提升,实施宏观审慎监管。从重点大型金融机构着手,实施合理有效的监管,才更适合当今的趋势,加以控制能有效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定。
二、宏观审慎监管提出的理论依据
由于宏观审慎监管与系统性风险密不可分,当代各个金融体系关系密切,在各种显性联系与隐性联系的作用下,系统性风险油然而生。一个系统出问题,结果是很多系统都出问题,正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问题迅速扩散,导致最终的金融体系紊乱。越是联系密切的企业,越会放大系统性风险。这使得金融风险传染扩散,随之产生了“太关联而不能倒闭”和“太大而不能倒闭”的问题(源自:李妍,2010等)。
三、国际金融组织关于审慎监管的改革行动
国际社会对宏观审慎监管的行动主要在研究层面和落实层面。
研究层面看来,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各国为了促进经济的平稳运行,都摆出了积极的姿态。近年来,G20峰会,IMF,BIS等盛具影响力的国际组织多次召开会议,付出许多努力,成效初显,几经讨论后,达成很多关于宏观审慎监管的共识。
目前,学术界对宏观审慎监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解决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如何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大型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监管和如何建立有效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三个问题。Markus Brunnermeier,Charles Goodhart等人采用目标风险溢出测量法来捕获某个金融机构对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溢出效应。Markus Brunnermeier等人采用目标风险溢出测量法将金融机构划分为具有独立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部分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非系统性的大型金融机构与微小金融机构(源自:系统性风险与宏观审慎监管研究苗永旺)。
具体行动上,国家层面,各国在对宏观审慎监管达成一定共识后,采取了更加密切的合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2010年强调加强地区合作协调性,随后,欧盟积极响应号召,推动欧洲各成员在监管方面规范化,一些大型跨境金融机构采取了监管团制度。同时,国际上不断推进会计核算标准化,世界主要经济体开始采用国际报告准则。与此同时,各国都进行了大胆的创新改革,试图积极防范未来的复杂经济形势带来的风险。比如美国一改之前“去央行监管化”的趋势,美联储(FR)的监管权限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美国的此次举动,是对以往长久以来形成的央行主导地位的颠覆性的改革,具有极高的创新价值。至于国际层面,由于各国有其特色,每个国家的金融领域形态也大有不同,需要通过不断地沟通交流才能达成一致认识。为此,国际各国积极推动加强交流合作,从中诞生的金融稳定理事会便是各国金融组织不断沟通交流磨合的产物。
四、我国宏观审慎监管制度的构建与启示
在分析了解了宏观审慎监管的基础知识后,现我想谈谈我对于我国应对系统性风险的看法。不得不说,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使我国和欧美各国的经济体系构成也有着很大的不同。1994年市场体制改革后,不断涌入市场的因子,资金的繁荣促进了新世纪我国经济的腾飞。但必须承认的是,我国的经济较欧美发达国家还是有一定的距离。不管是在多样性,健全性,还是包容性方面都有很大差距。就现在的局势看来,我觉得正是因为我国的经济未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所以目前看来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并不大。
总事后总结中也可以得出类似的结论,2008年金融危机对我国沿海地区的冲击更多是在实体经济方面,金融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各个机构联系相对分散。这虽然减少了危机的破坏力,但是并不值得我们庆幸。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新鲜血液的融入,迅速增加了经济社会的复杂性,因此系统性风险的隐患随之而来。为了今后几十年的发展,必须未雨绸缪,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前防范系统性风险。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世界各国都积极采取了补救行动,加强了彼此的交流与合作,我国应该吸取这些好的经验教训,不断磨练内功,从微观审慎监管的体制逐渐丰满为宏观审慎监管。(源自:主要国家及地区金融监管改革对中国的启示清华研究)长期看来,现当今我国必须提早建立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监管体制。要发展就必须主动求变,我国的金融业必须积极创新,而不能故步自封,停滞不前。现行的微观监管体系弊端定会日益暴露,如何能在出问题前先遏制,便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也只有我国经济良好发展,才能在国际社会体现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然而,宏观审慎监管制度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中央银行的地位、系统重要性机构这两个方面影响宏观审慎监管制度的构建。市场经济改革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央行在中国经济发展环节有着绝对的主导地位,因此如何重新定位央行的地位,构建系统重要性机构,是审慎监管制度构建的核心步骤。经查证,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一行”指中央银行,“三会”指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源自:百度百科“一行三会”)。其中,微观审慎监管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负责,中央银行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同时也承担少量的微观审慎监管职能。一旦这种机构构建成功,将很大程度上削弱微观审慎的现有权力。“三会”相互合作制约,均处于重要地位,能够把控全局,协调各方利益,这便起到了分权与制衡的目的,同时保证可金融业的安全、稳健发展。在新的宏观审慎监管架构中,政府明确了央行为宏观审慎监管的责任机构,不再主要负责微观审慎监管。“三会”将会与央行实现信息共享,达到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同时并行,并渐渐融为一体的新格局,中央银行负责监控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并定期将分析结果及建议反馈给微观审慎监管机构,微观审慎监管机构根据中央银行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措施。(王兆星.国际银行监管改革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J].国际金融研究,2010.)这也可以看出,我国具体政治特征的复杂性,反作用于经济的体系构建,据此可知,为了满足多方利益的共赢,要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框架,首先要建立既兼顾各方又明确分工的协作机制。
话说回来,宏观审慎监管制度的构建,又需要重点加强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的监管。说来说去,宏观审慎监管与系统性风险永远一起被提及,不可分离。只有确定了金融机构的系统重要性,监管机构加强对具有系统重要性机构的监管,同时加大大型金融机构的海外投资力度,充分发挥投资的作用,做到定期评估风险,时时防范,才能构建好宏观审慎监管制度。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Crockett A.Marrying the micro-and-macro prudential dimensions of financial stability[R].BIS Speeches,21 September,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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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何德旭,吴伯磊,谢晨.系统性风险与宏观审慎监管:理论框架及相关建议[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0(6).
[4]刘春航,李文泓.关于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与逆周期政策机制的思考[J].2009(2).
[5]王亮亮.金融系统性风险与宏观审慎监管研究[J].金融都市报,2011(2).
[6]巴曙松从微观审慎到宏观审慎:危机下的银行监管启示(上),个人博客,2011.
[7]周小川.关于改变宏观和微观顺周期性的进一步探讨[J].中国金融,2009.
[8]王兆星.国际银行监管改革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J].国际金融研究,2010.
[9]李妍.宏观审慎监管与金融稳定[J].金融研究,2009.
[10]Tarashev N.et al.,The Systemic Importance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J].BIS Quarterly Review,2009.IMF.Global Financial Stability Report: Meeting New Challenges to Stability and Building a Safer System[R].Financial Report,2010.
基金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140140005)。
作者简介:周玮(1993-),男,汉族,籍贯湖南,就读于北京交通大学,研究方向:财务管理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