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与人性

2015-04-11 04:18
上饶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马斯洛人性

高 兆 明

(南京师范大学 哲学系,江苏 南京 210046)



欲望与人性

高 兆 明

(南京师范大学 哲学系,江苏 南京 210046)

文章基于当代中国现实,在人性及其超越性角度认识欲望。欲望是人性的一部分,人无法摆脱欲望,人能做的只是拥有什么样的欲望以及通过何种方式满足自己的欲望;欲望有多样性内容,人超越自然欲望不仅是应然的,而且是可能的;社会的制度性安排可以控制个人欲望及其满足方式,社会长治久安和有效治理有赖于对其成员欲望的合理认识。

欲望; 人性; 超越性; 正义秩序; 社会治理

狄更斯在《双城记》开篇言:“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狄更斯的这一认识同样适合于认识我们当今的生活时代。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从自己的经验生活中感受到近30年来的巨大变化,社会繁荣,物质财富涌流,社会基础设施空前增加,国民财富空前富有,社会文化繁荣,社会自由民主明显改观,人们精神面貌空前变化,社会富有智慧、光明、希望。同样,我们每个人也都能从日常经验生活中感受到,物欲横流,信义缺失,泡沫遍地,贫富两极分化,人心迷惘,社会充满恐惧、愚蠢、贫困、黑暗、失望。这个社会正发生的这一巨大变化应归之于改革开放。而改革开放无非就是给社会松绑,打破既有的高度集权制,使社会成员发现了自我,激发起心底的欲望与创造力。如果没有被激发了的欲望,就没有社会活力,也就没有随之而来的这一切。

显然,是被激发了的欲望给我们带来了所面临的一切。要理解我们这个时代,理解我们当下的日常生活境况与生存样式,就必须认真理解自己的欲望。如果我们不能合理理解欲望,我们就永远不能从各种桎梏和恐惧中解脱出来。如果我们听任欲望恣意支配,我们就有可能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如果我们因此恐惧、扭曲、压抑并摧毁自己的欲望,我们就可能是在恐惧、扭曲、压抑并摧毁自己的美好生活。

历史常常给我们特别的警醒。大凡熟悉欧洲近代启蒙运动、资本主义兴起、人文主义运动历史的人,都会了解自我及其欲望发现在人类近代文明史上的意义。大凡了解我国上个世纪60年代“三年自然灾害”时期饥荒状况,了解“文革”期间生活窘迫境况的人们,都会对“温饱”有特别的感受与记忆。吃饱穿暖,在城市里有个立锥置床之地,有书读,可以自由地看上异性两眼,诸如此类的欲望是如此富有魅力。显然,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不可轻率拒斥与否定欲望。当然,对于一个没有经历过饥饿、寒冷、病痛折磨、没书读的人,很难理解这些欲望对于生活的意义,更何况“欲望”不是只有自然生理本能冲动,还有如马斯洛所说的自由精神的追求。

一、欲望是人性的一部分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有一名言:“人是生而自由的,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对卢梭这一政治哲学意义上的思想,我们亦可从人性论角度理解。“人是生而自由的”是说人在本性上不同于万物,“人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是说人总是具有自然欲望并为自然欲望所困,人无法摆脱自然欲望。这意味着人的自由中有自然性,如果不能合理地使这自然性成为自由的,那么,人就不能成之为人。不过,这就带来了更为严峻的问题:人性是否可以改变?如果在本体、在人之为人、人配称之为人的意义上理解“人性”,那么,它是“设定”且“生成”的。如果在人的自然固有本性意义上理解“人性”,那么,此自然人性就是须被改变的,就须通过化性起伪被改变为文明的。然而,人无法从外在形式上摆脱自然欲望枷锁——只要作为生命有机体存在就一定会有自然欲望,这样,具有自然本性欲望的人如何能够具有文明人性?换言之,人是如何摆脱自然欲望的枷锁走向自由的?

“欲望”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是一个倾向于负面评价的概念。《吕氏春秋》言人有“六欲”,东汉高诱注此“六欲”为“生、死、耳、目、口、鼻也”。[1](P41)人求生怕死,有口鼻耳目,嘴要吃,鼻要闻,耳要听,眼要观。此“六欲”是人之本能,与生俱来。此意义上的欲望与自然动物无异。人异于万物不在于此自然本性,而在于精神。这就如荀子所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2](P90)从这种基本理解出发,中国古代文化传统在总体上倾向于抑欲。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思想即为其代表。朱熹说:“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朱熹的完整表述是:“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见《朱子语类 一》(黎靖德 编,王星贤 点校,中华书局1986)第207页。在西方思想史上,除了少数极端禁欲主义外,总是以不同方式、在不同程度上为“欲望”留有空间。“欲望”在西方文化中的理解与东方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更偏向中性的心理学的意义上使用;其二,作为自由精神生长的内在环节,是需要被扬弃的环节。不过,尽管东西方文化对“欲望”的理解有所不同,但二者均面临着人如何摆脱自然“欲望”支配成为自由存在者的问题,即,均有“欲望”如何被置于人性、人的自由精神生长中合理认识的问题。

对此,我们以朱熹思想为对象展开具体思考。对朱熹“明天理,灭人欲”一说,后人有不同的解读,甚至被引向极端的立场以服务于特定的价值目的与政治立场。用历史的眼光看这些都很正常,可以理解。重要的是,在当今,我们如何合理理解传统儒学的这一思想立场?朱熹并非是“天理”“人欲”思想的始作俑者。《礼记·乐记》中有:“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威作乱之事。”[3](P472)此处“灭天理而穷人欲者”是指泯灭天理而为所欲为者。孔子又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那么,为何本性相同的人因习染而变得如此不同?在孟子看来是缘于人的私欲,所以,孟子提出“尽心”“存心”“养心”之说。“尽心”就是要“知性知天”,“存心”便是“养心”,而“养心莫善于寡欲”[4](P443)。其后的二程亦说:“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5](P312)现在的问题是:朱熹主张“明天理,灭人欲”,那么,何为“天理”?何为“人欲”?《朱子语类》中有一段话:“问:‘饮食之间,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曰:‘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6](P224)在此,朱熹通过举例所要表达的思想很明确:饮食男女为天理,山珍海味妻妾成群为人欲。朱熹思想的核心是强调:人不要有贪欲、不要纵容、不要过分。如果不是过于苛求,那么,应当说朱熹“存天理,灭人欲”思想还是为人的正常欲望留有空间的。朱熹天理、人欲思想中所隐含的对正常欲望的承认,在孔子那里亦能找到根据。孔子不仅在描述的意义上承认了欲望的普遍性,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而且还主张“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孔子对“欲望”态度的关键在于以“道”得之:“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4](P81)

当然,我们如此理解传统儒学“存天理,灭人欲”思想,并不意味着否认其在历史上曾对人性长期禁锢这一基本事实。在一个强调纲常秩序、以维护宗法等级统治为目的的伦理文化中,道德作为统治者维护统治秩序的工具,必然要压抑、扭曲、摧残民众的人性及其欲望。我们在今天说“欲望”是人性中的一部分,并试图从传统儒学中寻求某种思想资源,一方面,是希望通过诠释、解读,使传统儒学中的合理性内容能够获得新生;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们不能忘记这个民族近代以来的历史。对一个多世纪以来曾多次饱受战火与内乱摧残、刚刚解决了温饱的我们这个民族而言,不能忘记过去那种不得不清心寡欲的日子,不能使民众失却满足欲望所激发出的创造力与活力。*我们不能忘记还有相当一批同胞的基本温饱没有解决,不能忘记还有一些穷困地区的孩子渴望读书的眼光,不能忘记那些因贫困而有病不能医、躺在家里等死的不幸者,不能忘记我们这个民族在科学技术文化经济等诸多方面仍然非常脆弱,不能忘记只要我们有丝毫满足与停滞就有可能面临极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民众有要求过幸福生活的正当权利,民众有要求满足自己日益增长着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权利,民众有要求有能够施展自己创造性才华与能力的自由空间的权利。问题在于,如何在使民众有欲望追求的同时,又能够有效地避免全社会陷入物欲横流的泥潭深渊。

现在,我们就面临本文开始处所提出的问题:一方面人无法摆脱欲望,另一方面人又须打破自然欲望的“枷锁”,那么,人如何打破自然欲望的“枷锁”,从自然欲望的直接支配中解放出来成为自由的?自然欲望的“枷锁”无法从外部打破,它只能从内部消解。而所谓从“内部消解”有两条基本路径:其一,精神教养,通过教养获得心灵的超越性,使人生不再简单地受自然欲望或情欲所支配,拥有文明、优雅的生活方式;其二,建立社会正义秩序,这是作为类的人满足自己欲望的文明秩序。通过建立起正义秩序,一方面使社会成员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另一方面避免为满足欲望而陷入丛林法则,进行一个人面对所有人的战争。正是来自于这两个方面的“内在”努力,才能消解欲望这一自然“枷锁”。

马克思、弗洛伊德是近代以来在人类思想史上留下重要影响的两位思想家。此两位思想家解释世界思想体系的出发点正是食、色“欲望”。马克思从人的两种再生产,即物质再生产与人自身再生产活动出发,认识人的社会再生产,并将物质生产劳动视为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进而构建出唯物史观理论体系。弗洛伊德则从性冲动出发解释人类精神心理活动过程,将人格形成过程理解为是一个本我-自我-超我的生成过程。在这两位伟大思想家那里,“欲望”在人类自由精神或自由生活秩序生长过程中,都起着触发点的作用,并以各自的方式将欲望视为自由精神生长的内在环节。换言之,至少在他们那里,如果没有了欲望,就没有了人类追求自由的一切活动,进而也没有了人及其自由本身。马克思、弗洛伊德向我们揭示:“欲望”原本就是人性的一部分,并成为人性走向文明的砥砺石;人性的光辉正是在与“欲望”的砥砺中显现。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法摆脱欲望,我们能做的只是有什么样的欲望,以及通过何种方式满足自己的欲望。

二、欲望与超越性

在我们这个时代,一方面有人为满足基本生存欲望而苦苦挣扎,另一方面则有人花天酒地、纸醉金迷、一掷千金、视金钱如粪土,一切良心、名誉、人格、权利在金钱面前俯首称臣。人们日益担心我们这个民族还没有完全醒来,就已在物欲横流中沉沦。我们必须正视此问题。我们必须明确揭示:人的欲望及其满足不能没有文明与教养,人必须超越单纯物的欲望,成为有生命意义的精神自由追求者。

作为人性一部分的人的欲望有三个基本特征:欲望的自觉性,欲望内容的多样性,以及满足方式的文明性。

黑格尔曾用“随遇而安”这一概念来区别人的欲望与动物的欲望,认为动物是“随遇而安”。此“随遇而安”大致有两层含义:其一,动物在总体上只能适应自然,而不能如人那样通过自己的活动能动地创造欲望以及满足欲望的手段;其二,动物的欲望是生理本能,且对此生理本能欲望亦是以自然本能的方式表现出来。人则不同,人能自觉意识并理解自己的欲望,形成主观“意向性”与“目的性”,且以想要、期待、期望、要求等这一类“意见”的方式呈现。在人这里,欲望已不再是简单的生理本能,而是转化为意向性与目的性追求,转化为与生命存在及其意义相联系的一种自觉精神生活。[7](P206)

人的欲望具有多样性。用黑格尔的思辨语言表达那是“需要的体系”。如前述,人不同于动物,人可以创造自己的欲望。人的多样性欲望大致可分为两类:作为自然本能的欲望,以及在文明生活过程所产生的欲望。诸如尊严、自尊、自我实现等等,都是人在文明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欲望。人的欲望内容有多样性及层次性,诸如物质欲望、精神欲望、表现欲望、支配欲望、社会性欲望、私人性欲望、公共参与欲望等等。正因为人的多样性欲望体系,使人的欲望本身具有内在超越性可能。我们有一定的物质财富欲望,并以正当的方式追求与满足那些健康的欲望,这些都很正常。只不过,第一,我们不能仅仅只有金钱欲望。在满足了基本物质生活条件之后,我们应当有更为丰富多彩的个性化追求,应当有更高的精神追求,渴望充实的精神生活。第二,我们不能仅仅囿于追求与满足个人一已之欲望,我们还应当有大众、人类情怀,服务公众,造福人类;我们不仅要有私人精神宁静的追求,亦应当有公共政治参与的欲望——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在基本满足了温饱生存欲望之后,人就会有更为积极的政治参与意识;而根据阿伦特的理解,积极的政治参与意识则是当代人的基本人性规定。

人不同于动物的“随遇而安”,人通过自己的创造性活动满足自身的欲望。要吃饭就得种粮,或者通过劳动交换获得粮食;要住房就得盖房,或者通过劳动交换获得住房,如此等等。欲望激发起我们的想象力、创造性与探索性。没有对异性的欲望,就没有爱情,就没有动人的诗歌、小说、旋律与绘画;没有对快速的需求,就没有飞机、汽车、高铁;没有对美的欣赏需求,就没有艺术舞蹈;没有对联系方便即时的需要,就没有电话、手机,等等。不仅如此,人在通过创造性活动满足既有欲望的过程中,又会创造出新的欲望。这就是所谓更好、更高、更快、更美等等以“更”所表达的欲求。人类的文明进程,在根本上由人的欲望及其满足的创造性活动推进。

当然,人是以“文明”的方式满足自己不断生长着的欲望需要的。此“文明”有两层含义:其一,指人类摆脱动物“随遇而安”的简单适应性,自觉能动地发挥理性能力去创造财富;其二,指有教养的、优雅的,而不是粗鲁、野蛮、暴力掠夺的方式。以文明、有教养的方式满足自己的欲望,意味着克制、得体、优雅的生活方式。财富并不能证明人的教养,也并不能赢得人们发自内心的敬重。能够令人尊敬的并不在于占有多少财富,而在于占有与使用过程中所显现出的文明教养、得体风度与仁爱精神。化性起伪接受教育,不仅仅是接受科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会文明的生活方式与得体的行为举止。人在多大程度上克制自己,就在多大程度上远离野蛮状态而成为有文明教养的。

不过,正是欲望的自觉性、多样性与文明能动性,使得人同时具有贪婪、残忍的另一面。欲望的可以被创造性,一方面,可以使人富有激情与创造力,并通过创造性活动去满足欲望,进而成为推动人类进步的动力;另一方面,又可能使人成为贪婪的。动物没有想象力、不能创造欲望,因而没有贪婪。世上只有人有理性及其想象力,因而,人不仅能够“自觉”理解财富的人生“价值”,追求多多益善,而且还会不断创造出新的欲望,竭尽享乐之能。世间只有人才有可能是贪婪的。

“老旧散小区”指修建年代较早、设施陈旧和大部分未围合封闭,并且无专业物管公司管理的小区,包括农转非安置小区、移民小区等。通常因为前期规划设计的不完善,导致配套硬件设施先天落后,后天管理缺失、造血功能不足,以至于小区矛盾频发,群众上访不断,群众满意率低、安全感弱。

人的贪婪性在于:一方面,永无止境地追求“精致”生活;另一方面,永无止境地追求财富的多多益善。“精致”性,更好、更快、更高、更美、更赏心悦目等等的追求,当然会推进人的探索与创造性活动。不过,这种向外部自然世界探索与创造的无穷过程,是如黑格尔所说“恶的无限性”过程。每一次新的、好的、舒适的东西,同时就会成为重新表明它是旧的、差的、不舒适的过程。[7](P206-207)也许人类正是在这种日益追求“精致”生活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走向自我毁灭的不归路。在贪婪心面前从来没有什么嫌多一说,多多益善。*这正能解释眼下那些巨贪们的不可思议行为:虽拥有数亿乃至十亿资产仍然疯狂侵占公共财富、抢夺他人正当财富。贪婪使人陷入罪恶,疯狂掠夺大自然、掠夺他人,掠夺一切可以掠夺的。事实上,我们每一个人都难免有某种贪婪心。近年来,我们的物质生活较以前有了根本改善,然而,我们却日益生活在恐惧之中。我们对当下、对未来缺少信心,对他人、社会缺少信任,我们希望拥有更多的财富,我们希望拥有更好的生活,然而,我们却越来越感觉到失却了生活原本应有的自然、愉悦、轻松。

显然,人类不可能期望仅仅通过向外扩展的创造性活动方式来满足无限的欲望。外向式的追求及其满足是“恶的无限”。不过,我们不能因此而对人类自身命运前途丧失信心。在人的多样性欲望中有精神性追求,正是这精神性追求,有可能使人的无限欲望及其满足的无限追求不至于成为人自我毁灭的过程,相反,它能引领人类走向光明,即,由外向性的欲望及其追求转向内向性的欲望及其追求、寻求精神性的超越,这是人类避免自我毁灭、走向光明未来的坦途。这也是自古以来各个民族、各种文化均以不同方式向我们所揭示的近乎永恒的内容。在这方面,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给我们留有极为丰富的精神财富。古代儒家所倡导的“淡泊明志”“无欲则刚”等思想,只要我们能理性、中肯地理解,就应当承认其在提倡一种志向高洁的积极人生。古代儒家所说的无论“淡泊”还是“无欲”,均不是在鼓吹人不能有欲望,而是在提倡人应不为名利场所动、不为声色犬马所迷,应有“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透明清沏心灵。我们今天应当有这样一种人格精神,无论社会怎样物欲横流,无论他人怎样贪婪,无论社会客观机制有多少漏洞,我们自己都应当守住良知、清廉、正义,坚守“君子爱才取之有道”的品格,有不利用法律与机制的漏洞谋取私利的正义精神。只有这样,我们自己才能变得高尚值得尊敬,这个社会才有希望。我们每一个人并不只是宏大历史剧的看客,我们都是剧中人。

不过,如果上述人的超越性精神追求只是应当的但缺少现实可能,那么,它至多只是一种善良的愿望。人要能够成为健全人格的存在者,这种超越性精神追求就不仅是应当的,而且须是现实可能的。而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说理论,则从心理学角度为此现实可能性提供了一个合理的说明。人们之所以将马斯洛心理学视为人类认识自己过程中的一座里程碑,其缘由就在于:正是马斯洛的工作,使得做人、做一个高尚的人,不仅被认为是一件值得追求的好事,而且还是一件有希望实现的好事。马斯洛使人类在这物欲横流、刀光剑影的世界中看到了光明与前途。如果说弗洛伊德为我们提供了人的心理学的病态一面,那么马斯洛则为我们补上了人的心理学的健康的另一面。[8]

马斯洛曾提出人的需要五层次说: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自尊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其中,生理需要是人最原始、最基本的维持生命的需要,如吃饭、穿衣、住宅、医疗等等,因而是最强烈、最底层的需要。若生理需要占支配性地位时,其他一切需要均黯然失色。安全需要在生理需要得到满足以后就被提出。安全需要要求生命安全、生活稳定、社会安宁,希望生活的可预期性与保障性,希望免于灾难。社交需要则为归属与爱的需要,是对亲情、友情、信任、温暖、爱情等的需要。社交的需要比生理和安全需要更细微、更难捉摸。尊重需要包括自尊、他尊等。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最高等级的需要。有自我实现需要的人,往往会竭尽所能,通过创造性活动使自己趋于完美,实现理想和目标,并获得一种高峰体验的情感。“高峰体验”的情感是人存在的最高、最完美、最和谐的状态。

马斯洛到了晚年在需要五层次基础之上又进一步做了两件工作:其一,增加了“认知”与“审美”两个层次,变成需要七层次说:生理的、安全的、社交的、尊重的、认知的、审美的、自我实现的。在他看来,认知需要是个人对自身和周围世界的探索、理解及解决疑难问题的需要,当认知需要受挫时,会威胁到其他需要能否得到满足。审美需要是对美好事物追求、欣赏的需要,这是一种特殊的精神需要。其二,在研究自我实现的不同层次问题时明确提出了“超越性需要”,即明确提出了人生存在的超越性、终极性追求问题。他区分了两种不同类型的自我实现者:“健康的自我实现者”与“超越型的自我实现者”,是否有较多的高峰体验(或超越性体验)成为区别二者的关键。“超越型的自我实现者”较之“健康的自我实现者”有更为经常的超越性体验,而有超越性体验的自我实现者的潜能发挥更加充分、自我实现程度更高。[9](P56)这样,马斯洛不仅明确揭示了人性进步的阶梯,而且将“超越性需要”视为人的最高存在状态,*“人性所必须的是,当我们的物质需要得到满足之后,我们就会沿着归属需要 (包括群体归属感、友爱、手足之情)、爱情与亲情的需要、取得成就带来尊严与自尊的需要、直到自我实现以及形成并表达我们独一无二的个性的需要这一阶梯上升。而再往上就是‘超越性需要'(即‘存在性需要')”。参见马斯洛《洞察未来》(许金声 译,北京:改革出版社,1998)第258页。“我们需要某种‘大于我们的东西’作为我们敬畏和献身的对象。”[10](P6)

马斯洛向我们揭示:人的欲望有多样性,人的多样性欲望是一由低向高发展的过程,当较低层次的需求被满足之后,就会转向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欲望的满足本身构成走向完美人格的阶梯或环节;欲望既非善也非恶,欲望本就是人性本身的;人性有向善的内在取向,完善人性是有可能的。马斯洛不仅给我们揭示了应然的努力方向,而且亦从心理学层面给了我们信心。

三、欲望与正义秩序

一个人的欲望及其满足离不开他人与社会,离不开必要的资源。这就提出了众人的欲望及其满足的相互关系问题。此处首先提出的是个人欲望的正当性与正义性问题。

所谓“个人欲望的正当性”,指相对于每个人都是独特无二的存在者而言,每个人的欲望都有正当性,这是人的基本权利。不能以统一意志的方式来统一个人的欲望乃至否定每一个人的欲望。一部分人的吃得好、住得好不能代表其他人的吃得好与住得好,不能通过平均的方式遮蔽其他人的衣不遮体、食不饱腹的现状。所谓“个人欲望的正义性”,指每个人的欲望内容应当有所节制,应当尊重他人的权利,应当在相互尊重权利的平等互惠中实现自己的欲望,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去伤害他人的正当权利。每一人的欲望总是要面对他人的欲望,并在他人的欲望中实现。如果个人欲望没有正义性,那么就意味着陷入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不过,个人欲望的正义性本身并不可靠。用黑格尔的语言表达,个人欲望的正义性是主观、偶然的,只有作为社会秩序的正义性才是客观、必然的。因为,人性中总是存有某种贪婪、侥幸、阴暗的一面,如果凭借暴力掠夺强权欺诈就可以轻易获得巨大财富,人们往往经不住诱惑。因而,客观稳定的正义制度性安排,是在普遍的意义上保证个人欲望及其实现的基本条件。

人类现代文明社会的建立,从政治哲学的角度看,奠基于对人的欲望及其满足方式的理解。古典契约论者从“每一个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中发现,社会只有通过契约关系建立起新秩序,才能使每一个人的欲望得到尊重,并以公平的方式得到满足。现代民主政治正义秩序,在某种意义上正是人的欲望及其满足的现代文明实现方式。一方面,它从制度层面保证每一个人有尊严的生活,即以制度安排的方式在最基本的意义上解决了社会成员因基本欲望不能满足而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公平正义制度为每一个人追求满足自己欲望的活动方式提供了背景性框架及其规范系统,进而既避免了每一个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状况,又为每一个人的欲望满足活动提供了可能的广阔空间。

根据罗尔斯、泰勒的分析,社会为每一个人的活动提供了背景性的制度框架与价值框架。作为背景性的价值框架,不仅为每个人的欲望及其合理性提供了道义基础,而且还为每个人的人格精神规定了基本内容。作为背景性的制度框架,本身即是背景性价值框架的制度性存在。在此背景性制度框架中,人们拥有平等的基本权利并通过自己的活动从社会获得满足自身欲望的条件,享有尊严,实现自我价值。作为背景性存在的正义制度安排,一方面,在总体上安排了社会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而决定了社会资源在不同成员间的分配方式;另一方面,规定了每一个人追求欲望及其满足的基本活动样式或行为规范。

个人欲望及其满足离不开社会的制度性正义安排。根据马克思和马斯洛等思想家的理论,生存需要是第一需要。食品、水、空气、阳光维持我们的生命,不过,生存不仅仅是有饭吃、有水喝、有空气呼吸,而且必须是干净的水、无毒的食品、无污染的空气。然而,我们现在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重生存危机,水污染、空气污染、食品污染、环境污染。此等社会生活创造出了新的欲望:干净的水、无毒的食品、无污染的空气。如果没有了健康的生存条件,我们即使做成了再大的事业、创造了再多的财富、挣再多的钱、拥有再多的头衔再大的乌纱帽,那又有什么意义?我们每一个人当然可以为改变自己的生存小环境,在家庭中采取一点措施,但是,面对如此广泛的环境、空气、水污染以及有毒食品,我们个人真的非常渺小。如果离开了全社会的努力,如果没有一个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一切都会继续恶化。

不过,当我们说个人欲望及其满足在总体上离不开公平正义的制度性安排时,就又意味着,制度性安排本身可以控制个人欲望及其满足方式。一个公平正义的制度不仅可以使人在满足欲望过程中享有做人的尊严,而且能够激发人追求更高的社会性、精神性欲望,挖掘潜能、实现人生价值,进而使社会展现活力与生机。*如果不是当时的经历者,很难想象1977年恢复高考时,在几代人身上涌现出的那种求知欲望。为了读到世界经典文艺小说可以通宵排队,为了几本参考书可以步行几十里地。在当年,读书、进城是几代人的强烈欲望。被长期压抑了的欲望一旦被激发,那种激情与创造力,超出想像力。相反,一个反公平正义的专制制度,可以通过控制或制造人的欲望、通过控制或制造满足欲望的手段、通过制造要满足欲望必须臣服这一前提,实现对人的奴役,达到社会控制与支配的政治目的。我们在历史上可以反复见到以下场景:专制制度通过制造饥饿制造出生存的需要,并通过控制食品发放与提供达到使人臣服的目的;通过制造出死亡威胁制造出安全的需要,并以满足安全需要为理由实施暴力恐怖。在专制制度及其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任何个人都是渺小的,任何个人的欲望都可能被不屑一顾;个人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欲望及其满足,就必须组织起来,为自己的那个阶级、阶层而斗争。这正是马克思通过唯物史观理论向我们揭示的最为重要思想之一。

欧洲近代思想史上的契约论,从抽象意义上解释了一个合理的、公平正义的政治制度应当是怎样的,但是,它易给人误解,以为公平正义国家制度的建立真的是每一个人与所有其他人直接订立的契约。在这一点上,黑格尔、马克思的思想要深刻得多。黑格尔以思辨方式揭示伦理实体对于个人的先在性,马克思则以唯物史观的眼光揭示无产阶级阶级反抗的正义性。个人欲望及其满足总是依赖于其所处的阶级、阶层,没有自身所处阶级、阶层社会地位的被承认,就没有个人欲望的被承认及其满足。这正是马克思阶级分析思想中的最深刻内容之一。要满足个人的生存欲望,就首先得为自己所在阶级、阶层的平等自由身份而斗争。被压迫阶级争取解放的斗争,首先是为生存而斗争,然后是为争取做自己的主人而斗争,以及为建立普遍自由秩序而斗争。西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卢卡奇提出的“阶级意识”,强调无产阶级自身的阶级意识觉醒,强调无产阶级对自身阶级利益、历史地位、历史使命的自觉意识,正是对马克思这一思想的继承。在当代西方社群主义思想中,亦能发现黑格尔、马克思的这一思想灵魂。

当然,从社会组织治理角度看,欲望可以成为社会长治久安的有效治理手段。一方面,如前所述,建立起一个基本公平正义的制度体制,在满足人们基本欲望的基础之上,保障与维护每一个人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利,使人们拥有尊严与自尊地生活,这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之道。另一方面,又须根据人们不断变化了的新欲望,改变社会具体治理重点与治理方式。在基本温饱没有解决以前,社会治理的要旨是提供基本衣食住行条件、维护社会基本安全秩序。在解决了基本温饱问题、建立起基本秩序后,社会治理的重点则是公民的日益增长了的社会文化精神生活需要以及公共政治生活需要。任何有效社会治理均有其欲望与人性基础。如果不能理解社会成员的欲望体系、不能明白社会当下最迫切的欲望内容,如果不能根据社会成员已经改变了的欲望内容相应调整社会治理的工作重心与社会激励手段,并引领社会成员形成追求超越性境地的欲望,那么,不仅社会的有效治理值得疑问,而且生活在此环境中的人们的人性是否能够健康阳光、自然美好,亦值得疑问。

总之,人生有欲,或在欲望中升华,或在欲望中沉沦。关键在于欲不逾矩、欲不损德,节制有度、舍取有方、仁爱正义、有礼敬法。

[1]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M].梁运华(整理).北京:中华书局,2009.

[2] 安小兰(译注).荀子[M].北京:中华书局,2002.

[3] 杨天宇.礼记译注(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4]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徐德明(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

[5] 程颢,程颐.二程遗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1.

[6] 黎靖德.朱子语类(一)[M].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

[7]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8] 霍夫曼.做人的权利:马斯洛传记[M].许金声(译).北京:改革出版社,1998.

[9] 马斯洛.自我实现的人[M].许金声,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6.

[10] 马斯洛.存在心理学探索[M].李文恬(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

[责任编辑 邱忠善]

Desire and Humanity

GAO Zhao-ming

(School of Philosophy,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46, China)

The article, based on modern realities, gets acquainted with desire from an angle of humanity and its transcendentality. Desire is part of humanity, and humans can’t get rid of desire. What humans can do is have desire and satisfy it somehow. The content of desire is diverse, and it is not only fit but also possible for humans to transcend natural desire. The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of society can control individuals’ desire and its way of satisfaction, and the prolonged political stability of society and efficient management depend on a reasonable acquaintance of its people’s desire.

desire; humanity; transcendence; justice order; management of society

2015-05-29

高兆明(1954-),男,江苏盐城人,教授,主要从事道德哲学、政治哲学和生命哲学研究。E-mail:gaozhaoming@hotmail.com

B82

A

1004-2237(2015)04-0001-07

10.3969/j.issn.1004-2237.2015.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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