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文会
(昔阳县农经中心山西晋中045300)
山西省晋中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乔文会
(昔阳县农经中心山西晋中045300)
深化农村改革最大的难点是土地问题袁农民最大的利益诉求是收入问题袁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赋予农民财产权力袁而最重要的引擎就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遥
农村改革曰产权制度曰资产股份化
近年来,针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晋中市各县(区、市)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资产股份化、管理公司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新模式。
目前,晋中市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5个县(区)和晋中经济开发区的21个村,其中:祁县6个、灵石县4个、榆次区3个、昔阳县3个、太谷县3个、开发区2个。21个村中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改革的有7个,正在进行的村有14个。从推进的情况看,大致有三个特点:一是改革尚处于初始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基本的态度是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各县(区、市)都是采取先行试点,总结经验,成熟后逐步推广的方法步骤来开展这项工作。二是推进和实施改革的多数是“城中村”。上述21个村中属于“城中村”的有16个,占到76%;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改革的7个村中,属于“城中村”的有6个,占到86%。三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较快、成效比较明显的,往往是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村级组织战斗力比较强,集体经济有一定实力的村。
2.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涉及到清产核资、户籍变动、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农民生产生活的保障等方方面面。为此,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太谷县确立了“试点先行,加快推进”的工作思路,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组织部长任常务副组长、县级包乡镇领导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改革工作领导组,专门研究推进这项工作。全县计划在对北关、明星、南关三个村进行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大县城”建设,对明星镇其他的23个村也进行改革。榆次区在推进郭家堡乡安宁村“撤村转居”过程中,成立了区委牵头,郭家堡乡和区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清产核资、治安接待、机构设置四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这个村改革的稳妥推进和顺利完成。
2.2严格工作程序,保障改革规范有序进行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努力做到认真细致、程序到位、操作规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像祁县会善村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了“三个阶段、九个环节”的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是组织发动阶段: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摸底调查三个环节。这一阶段的重点是统一思想,摸清家底。具体的讲:一是在统一村“两委”干部思想的基础上,充分发动群众,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改革实施方案》、选举产生由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的工作组。二是由工作组负责组建人口变动摸底组、土地变动摸底组、三资摸底组,分别开展人口增减变动、土地实地丈量(包括尚未占用的建设用地、宅基地、企业用地及其他地类)和“三资”摸底核查工作。
第二阶段是具体实施阶段:包括清产核资、资产分配、组建公司三个环节。这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是清产核资、资产分配。一是清产核资环节,主要是在认真摸底的基础上,通过理财小组对集体资产的实有存量、丢失的、破损的、往来陈欠等经村“两议”会讨论核销,核实集体资产的净资产。然后聘请认证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二是资产分配环节,根据上一个阶段对全村人口、土地、“三资”摸底清查的实际情况,确定集体资产分配人员资格界定办法和具体分配办法,经群众代表讨论表决通过后,张榜公布,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后,报上级审核批准执行。三是公司组建环节,包括选举产生股东代表、制定《集体经济股份改制管理办法》、产生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第三阶段是总结验收阶段:主要是区域管理、组建机构、归档移交。这一阶段主要是名称的变更,档案资料的归档。一是完成了村党总支、村委会的变更手续;二是对原村委及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确保不遗失,做到妥善保管;三是落实了村转居后社区干部的待遇。
2.3立足长远发展,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
各地在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发展好、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整个工作的前提。特别是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不仅要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对集体资产所有权、收益权、民主管理权等权益的连续性,而且要为农民村转居后的基本生产生活提供长期稳定的保障。像撤村转居较早的榆次区郭家堡乡安宁村,于2003年5月成立安宁实业有限公司。对原村集体兴办的各类企业按照公司法实行股份制改造,将村委资产积累等全部移交有限责任公司,使村民变为股民。2012年,市政府在制定《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的补充意见》中规定,为妥善解决“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原村民的居住和生活保障问题,在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时,分别按人均80平方米的标准留出安置用地和生活保障用地(根据被改造村的土地情况,也可规划为保障居民生活的经营性房产等)。同时,对居住安置用地和生活保障用地在土地开发出让时,分别按土地实际拍卖价格的95%和90%,由财政补助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加上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城中村”改造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保证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占有权、管理权、监督权和收益权。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稳定的经营性收入不多。据统计,到2013年底,全市2 75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当年有经营收益的村有1267个,还不到总数的一半;全年经营收入总额为8 659万元,1 267个村村均6.8万元。
二是村级债务沉重,发展困难重重。从负债情况看,2013年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总负债达61.6亿元,村均负债223万元。这些客观情况直接影响到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和参与程度。同时,也难以承担改革过程中资产评估等前期费用。
三是受农村长期落后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匮乏。由于历史的原因,广大农村地区长期缺乏各类人才,虽然近年来加强了农村的教育建设,并通过下派大学生村官,充实农村基层组织,但短时间内还难以从根本上改变这个状况,再加上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大量转移,使这一问题更加突出。这种状况直接造成了两个方面的困难:一个是不同程度的影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再一个是改革完成后将成立的新的股份经济组织,在实行现代化企业管理、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股东代表能否具备议事能力以及经营人才的匮乏将成为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一是总结经验,探索规律。通过认真总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内在的、规律性的经验,并在实践中不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模式和有效途径。
二是因势利导,加快推进。按照有关要求,在积极推进改革实践过程中,研究、培养、树立典型和范例,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指导和推进面上的工作。
三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通过积极稳妥的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探索新路。
1004-7026(2015)05-0027-02中国图书分类号:F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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