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然 单媛
(1.武汉轻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23;2.安徽省发改委规划处,安徽 合肥 230001)
马克思恩格斯和平过渡思想初探
陈浩然1单媛2
(1.武汉轻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23;2.安徽省发改委规划处,安徽 合肥 230001)
和平过渡思想是经典的马克思主义革命斗争策略,和平过渡思想并没有放弃暴力革命理论,而是在当时的特殊历史条件下的创造性运用。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和平过渡思想的历史演进过程,提出和平过渡思想的四个阶段,并从和平过渡思想形成的依据、目的以及与暴力革命的关系论证和平过渡思想没有放弃暴力革命理论,对于完整、准确、实事求是地把握马克思、恩格斯和平过渡思想,防止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和平过渡;暴力革命
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公开宣布:“共产党人不屑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1] 62而在1895年,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1848 年至 1850 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中提出了无产阶级政党可以利用议会制、普选制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直受到各国学者的争论。本文将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和平过渡思想的演进,并对其是否放弃了暴力革命理论进行探讨。
和平过渡是无产阶级通过和平方式而非暴力革命方式从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手中夺取政权的一种形式。和平过渡思想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适应历史发展出现的。
(一)和平过渡思想的萌芽(1848年以前)
早在1844年,恩格斯给马克思写信谈到工人“通过迅速增多的犯罪、抢劫和杀人来反对旧的社会制度。……用这种方式,即作为个人和以暴力来反对旧社会制度是没有用的”[2] 7。1845年,恩格斯在爱北斐特的集会上发表演说,提出:“如果社会革命和共产主义的实现是我们的现存关系的必然结果,那么我们首先就得采取措施,使我们能够在实现社会关系的变革的时候避免使用暴力和流血。要达到这个目的只有一种办法,就是和平实现共产主义,或者至少是和平准备共产主义。”[3] 6251846年,恩格斯在致布鲁塞尔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的信中指出:无产阶级在消灭私有制,实现财产公有的斗争中“除了进行暴力的民主的革命以外,不承认有实现这些目的的其他手段”[4] 530。这里把暴力和民主共同作为实现目标的方法。1847年,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也表示了“共产主义者最不反对用和平的办法废除私有制”[5] 239。
1848年以前,马克思、恩格斯虽然认为暴力革命是唯一的斗争策略,革命的和平过渡思想只是一种愿望,但是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有了不通过革命暴力手段来取得胜利的思想,也就是和平过渡思想的萌芽。
(二)和平过渡思想的第一次飞跃发展(1848-1871)
相对和平过渡思想的萌芽时期,马克思、恩格斯把和平过渡思想与实践第一次相结合,而促使其结合的原因就是1848年欧洲革命的失败,特别是德国五月起义和法国六月起义的失败。与其说马克思、恩格斯过早乐观地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即将灭亡,还不如说他们低估了资本主义社会自我调整、自我完善的能力。这次革命失败以后,资本主义表现出了惊人的调整和完善能力。面对资本主义经济繁荣高涨、政治制度不断调整完善、阶级矛盾有所缓和的形势,马克思、恩格斯开始对暴力革命这种方式进行反思,并系统地总结革命的经验教训。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说:“在这种普遍繁荣的情况下,即在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力正以在整个资产阶级关系范围内所能达到的速度蓬勃发展的时候,也就谈不到什么真正的革命。只有在现代生产力和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这两个要素互相矛盾的时候,这种革命才有可能。”[5] 470-471原来“资本主义即将灭亡,只要通过一两次大的冲击就可以埋葬它”以及在《共产党宣言》中宣布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的乐观思想是需要重新考虑的。普选制、议会制这些合法手段却在资本主义国家得到广泛的支持。马克思、恩格斯开始探索无产阶级革命的新途径——和平过渡。
1850年,马克思谈到法国六月起义的失败,曾指出“它(普选制)具有另一种高超无比的功绩,它能发动阶级斗争”[5] 395。1852年,在谈到英国宪章运动时说:“在英国,普选权的实行,和大陆上任何标有社会主义这一光荣称号的其他措施相比,都将在更大的程度上是社会主义的措施。在这里,实行普选权的必然结果就是工人阶级的政治统治。”[6] 391恩格斯在《去年十二月法国无产者相对消极的真正原因》中指出,“阶级之间的战争的进行,并不取决于是否采取真正的军事行动,它并不是永远都需要用街垒和刺刀来进行的”[6] 249。
1855年,马克思又在《行政改革协会——人民宪章》中揭示了宪章派政治纲领的历史意义,这一纲领的中心就是要求普选权。他指出,“人民宪章意味着人民群众取得作为实现他们的社会要求的手段的政治权力。……在这里,革命是普选权的直接内容”。[7] 301
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了“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8] 33。这两个论断进一步论证了和平过渡思想的历史必然性。
(三)和平过渡思想的第二次飞跃发展(1871-1883)
1871年3月18日,巴黎发生了工人武装起义,成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巴黎公社,但公社仅仅存在了72天。历史证明,当时的法国,以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的客观条件远未成熟,马克思恩格斯更加深刻地意识到:“凡是利用和平宣传能更快更可靠地达到这一目的(夺取政权)的地方,举行起义就是不明智的。”[9] 683
1871年9月20日,在国际工人协会伦敦代表会议上,马克思在关于工人阶级的政治行动发言中说:“各国政府是敌视我们的;必须用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手段给他们以反击。每一个被选进议会的工人,都是对政府的一次胜利。”[9] 697会议第二天他又说:“我们应当向各国政府声明:我们知道,你们是对付无产者的武装力量,在我们有可能用和平方式的地方,我们将用和平方式反对你们,在必须用武器的时候则用武器。”[9] 700
1875年,恩格斯在《流亡者文献》中对巴黎革命的失败也总结到:“事实上无可怀疑,经过了战争的浩劫和巴黎的饥馑,特别是经过了1871年5月的那些可怕的流血日子之后,巴黎无产阶级需要一段较长时间的宁静,以便养精蓄锐,任何过早的起义企图只会导致一次新的、可能是更惨重的失败。”[10] 245
1880年5月,马克思在《法国工人党纲领导言》中指出:“无产阶级革命活动的实现,就必须使用无产阶级所拥有的一切手段,包括借助于由向来是欺骗的工具变为解放工具的普选权。”并且进一步说明“参加选举作为组织和斗争的手段”[11] 264。
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把合法斗争夺取政权仅仅看做是设想的可能性而提了出来,19世纪五六十年代,特别提出法国、英国条件成熟的少数国家可以利用和平手段夺取政权,那么,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恩格斯已经认为,无产阶级可以利用一切达到夺取政权的手段,但尽可能地用和平斗争方式来夺取政权。
(四)和平过渡思想的成熟(1883-1895)
1883年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继续探索无产阶级革命道路,他根据当时历史条件的变化,尤其是看到德国社会民主党通过合法斗争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后,就把利用合法斗争(特别是利用普选制)夺取政权更加看做是一种现实的合理性了,并认为“普选制是测量工人阶级成熟性的标尺”[4] 173。
当时的普选制在欧洲一些主要国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工人政党在利用普选权、开展议会的合法斗争中取得了很大成就。特别是在德国和法国,工人阶级利用普选权获得了很大成功。德国社会民主党在议会中所得的选票连年不断增加,甚至所得的票数占到了议会的四分之一。对此,恩格斯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给了世界各国同志一件新的武器——最锐利的武器中的一件武器,向他们表明了应该怎样利用普选权。”[4] 516
1890 年3 月 ,恩格斯在给拉法格的信中谈及德国革命问题时写道:“我们目前应该宣布进行合法斗争,而不要去理睬别人对我们的种种挑衅。”[12] 359同年9月,恩格斯在《给“社会民主党人报”读者的告别信》中,明确提出了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斗争策略转变问题。他说:“党正进入另一种斗争环境,因而它需要另一种武器,另一种战略和策略。”[4] 400指的便是合法斗争的策略。
1891年6月,恩格斯在《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中设想:“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只要取得大多数人民的支持就能够按照宪法随意办事的国家里,旧社会有可能和平长入新社会,比如在法国和美国那样的民主共和国,在英国那样的君主国。”[4] 411
1895 年,恩格斯为即将出版的《1848 年至 1850 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写了一篇导言。文中用大量篇幅总结了历史,反思了1848年革命和巴黎公社的失败,承认“1871年送上来的胜利,也和1848年的突然袭击一样,都没有什么结果”。他充分肯定了普选权的作用,“争取普选权、争取民主,是战斗的无产阶级的首要任务之一”。“选举权已经由历来是欺骗的手段变为解放的手段。”[4] 510-516《导言》正式提出并且论证了一个新的观点,即随着时代的发展,将来无产阶级政党在一些国家可以充分利用议会、民主、普选权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导言》的发表,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和平过渡思想的成熟。
时代特点和本国的具体情况是马克思、恩格斯制定和平过渡策略的两个根本依据。马克思、恩格斯是根据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确定无产阶级策略的方法的。正确把握时代的特征,是制定正确的战略和策略的重要依据;同时,革命策略必须客观地估计到本国的情况,如恩格斯所说:“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是任何坚定不移和始终一贯的革命策略的基本条件;为了找到这种策略,需要的只是把这一理论应用于本国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4] 669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和书信里,可以清晰地看到此观点。
1855年,马克思在《行政改革协会——人民宪章》中,用大量篇幅分析了当时英国的特点,例如没有发达的军事官僚的国家机关、英国居民的大部分是无产阶级。因此,马克思认为英国是个例外,认为英国工人阶级有可能通过和平的道路取得政权,其办法就是实行普选权,使英国整个政治制度完全民主化,马克思从这个前景出发而对宪章派的普选权口号作了评价。这篇文章直接证明了,马克思总是要求具体地、历史地对待政治口号,包括对待普选权的口号,普选权这个口号的内容和意义是随着历史条件的不同而改变的。1871年,马克思在同《世界报》记者的谈话中,举例英国和法国用什么途径来夺取政权,指出:“在英国,工人阶级面前就敞开着表现自己的政治力量的道路。凡是利用和平宣传能更快更可靠地达到这一目的的地方,举行起义就是不明智的。在法国,层出不穷的迫害法令以及阶级之间你死我活的对抗,看来将使社会战争这种暴力结局成为不可避免。但是用什么方式来达到结局,应当由这个国家的工人阶级自己选择。”[9] 683
1895年3月,恩格斯在致理查·费舍的信中,谈到他与德国社会民主党执行委员会就《导言》中“现在”一词发生的争论时写道:“你们想去掉‘现在’一词,也就是暂时的变成永久的,把相对的变成具有绝对意义的策略。我不会这样做,也不能这样做,以免使自己永世蒙受耻辱。因此我拒绝写什么相反的东西,我说:‘正是现在遵守法律对社会民主党的变革十分有利。’”[13] 402恩格斯特别强调了“现在”这一时间。同年4 月,恩格斯在给保尔·拉法格的信中,批评李卜克内西“摘引了所有能为他的、无论如何是和平的和反暴力的策略进行辩护的东西。……但我谈的这个策略仅仅是针对今天的德国的,而且还有重大的附带条件。对法国、比利时、意大利、奥地利来说,这个策略就不能整个采用。就是对德国,明天它也可能就不适用了”[13] 436。
“英国”、“现在”、“今天”等这些标志性的词语,都表明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平过渡思想是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必须根据当时的时代特点和本国的具体状况制定和使用。用恩格斯在1890年回答奥·伯尼克关于社会主义改造是否适宜和可能的问题的话说:“‘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4] 693
在各国学者中,对马克思、恩格斯和平过渡思想是否放弃了暴力革命理论的争论至今一直存在。事实上,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放弃过暴力革命。
从和平过渡思想与暴力革命理论的关系看,马克思、恩格斯在称赞合法斗争的同时,从来没有否定暴力革命,却时时提醒应该和暴力革命原则有效地结合起来。首先,时刻提醒无产阶级政党暴力革命“必须以敌人也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为前提”。1890年9月,恩格斯在《给“社会民主党人报”读者的告别信》中谈到德国合法斗争,特别论述:“至于是否要把关于‘合法’手段那一条重新列入纲领,这并不那么重要。应当说暂时用合法的斗争手段对付下去。……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用这种办法能获得最大的成果。但是这必须以敌人也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为前提。如果有人企图借助新的非常法,或者借助非法利决和帝国法院的非法行为,借助警察的专横或者行政当局的任何其他的非法侵犯而重新把我们的党实际上置于普通法之外,那么这就不得不使德国社会民主党重新走上它还剩下的唯一的一条道路,不合法的道路。”[14] 91其次,认为暴力革命是杠杆,不能否定暴力革命在社会革命中的地位,不能放弃必要时的暴力革命。恩格斯更是突出强调绝对不能否定、放弃暴力革命。1890 年3月,他在给李卜克内西的信中指出:“在当前,我们应当尽可能以和平的和合法的方式进行活动,避免可以引起冲突的任何借口。但是,毫无疑问,你那样愤慨地反对任何形式的和任何情况下的暴力,我认为是不能接受的。”[12] 362-3631895年3月在给理查·费舍的信中表示:“我认为,如果你们宣扬绝对放弃暴力行为,是决捞不到一点好处的。没有人会相信这一点,也没有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政党会走得这么远,竟然放弃拿起武器对抗不法行为这一权利。”[13] 401最后,要求无产阶级政党决不能把和平过渡思想理想化,认为合法的或和平的手段是取得胜利唯一方式是根本错误的。无产阶级不能宣布放弃革命权,也不能宣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放弃暴力革命。
另外,和平过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既然无产阶级革命的最终目的是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那么暴力手段与和平手段共同作为实现目的的途径,都不具有普遍意义,二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相互联系的。和平过渡思想的提出绝不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改变,而是进一步的升华、补充和完善。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夺取政权的一种途径和手段,革命策略手段是服务于革命目的的,夺取政权的方式无论是合法的、和平的,还是暴力的,都不具有原则的意义。正如恩格斯总结的,“对于作为革命者的我来说,一切可以达到目的的手段都是可以使用的,不论是最强制的,或者是看起来最温和的”[4] 686,“依我看,对每一个国家说来,能最快、最有把握地实现目标的策略,就是最好的策略”[13] 48。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和平过渡思想是经典的马克思主义革命斗争策略;和平过渡思想并没有放弃暴力革命理论,而是在当时的特殊历史条件下的创造性运用。在文化相互激荡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完整、准确、实事求是地把握马克思、恩格斯和平过渡思想,防止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
[1]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责任编辑:李安胜】
2014-10-05
陈浩然(1981-),男,吉林长春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科学社会主义研究; 单媛(1985-),女,安徽六安人,硕士,主要从事科学社会主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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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3600(2015)02-006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