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灿 吴宇浩
(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江苏?南京 21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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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情报监测探究
金灿吴宇浩
(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江苏?南京 210093)
〔摘要〕严峻的水污染局势亟待改善,本文试图通过探讨情报监测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运用,包括建立“小核心,大外围”的情报监测主体、构建水污染防治情报监测指标体系、梳理水污染情报监测手段以及建立开展防治水污染的情报监测工作流程以更及时地发现水环境中的潜在威胁,引导水污染防治工作化被动为主动。
〔关键词〕情报监测;监测指标;水污染;水环境安全
近年来,我国水污染局势已经相当严峻。然而在水污染防治过程中,企业偷排污水现象屡禁不止;部门间职责不明,跨省界流域污染纠纷不断;防治工作始终被污染事件牵着走……造成这些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情报失察。污染事件在发生前,都会产生征兆,及时感知能有效防止污染的发生、控制污染的影响范围。有学者针对松花江和沱江等重大水污染事件进行了反思,发现情报反馈不及时、反映的情况准确程度低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最大问题[1]。而决策者在进行每一项决定时,都需要事发现场最全面、及时、客观的情报予以支持,一旦延误时机,污染就会大幅扩散,甚至造成“二次污染”。此外,在松花江事件中,吉林石化公司的事后污水处理还存在明显缺陷,不能及时防止被污染的水体流入松花江[2],这样潜在的危机信号却未能被及时传递给相关管理者。诸如此类的现象造成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被动局面。为了从源头上对污染现象进行控制,并在发现污染后能够追根溯源、及时采取措施,需要充分发挥情报的作用,利用情报监测从更全面的视角,通过情报的方法、手段及时掌握水污染现状、发现潜在的威胁,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水环境安全领域有环境监测的概念,主要是利用化学分析法、仪器分析法、生物监测法等对水质、水量等环境相关影响因素进行监测,并且,环境监测不是只对局部、单项的环境因素进行监测,同时也要求保持监测的持续性和持久性,短暂、一时的监测是没有研究价值的[3]。这与情报监测的要求是相同的,持续的情报监测才能保证对事物发展过程的了解,以此作为预测趋势发展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不会错过任何突变的因素,能够起到突发事件预警的作用。
与一般的环境监测不同的是,情报监测重视更广领域信息的收集,而不仅仅局限于监测直接影响水环境安全的因素,并且在情报监测的基础上再通过思维、认知、数据等层面的情报分析方法最终提供包括情报报告、简报、信息推送等类型的情报服务。在日常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很难做到这一点。后者在监测源上偏向于水量、水质以及水体中影响水生态与环境质量的各种人为和天然因素的监测,监测手段上侧重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的方法。而就造成水污染的根本原因来说,自然环境、居民生活、社会生产等方方面面都会导致水污染的发生。以情报主导的污染监测是对自然环境中气象、水质、水文等基本信息的探查,对工农业生产、危险品运输等污染源的感知,对居民生活排污、企业排污的全面监察。全面的污染监控有利于及早捕捉到水环境安全的潜在威胁,发现水环境质量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水污染防治工作“化被动为主动”提供有力依靠。另外,情报监测的手段也具有特殊性。监测总是被描述为技术的,并且枯燥的。这样的描述将情报监测的概念弱化了。技术监测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举报、暗访、抽查等手段也常被用于情报监测,这对于扩展情报来源、了解真相、获取非公开渠道的信息具有重要意义。
当从情报视角下开展水污染防治中的监测工作时,首先要明确监测者(监测主体)、监测对象(监测客体)以及采取的监测手段,即情报搜集的实施者以及搜集内容、搜集方法等,见图1,将在下文中予以说明。
图1 情报视角下的水污染监测关系
情报监测的主体是水污染情报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者。目前,国家环保部门并没有专设的情报机构从事水污染情报监测工作,但是很多机构的职能已经涵盖了情报监测的工作内容。国家政府部门、企业、社会NGO组织、媒体乃至公民都能成为情报监测的主体。环保部门是国家对水环境实施监测的主要部门,但是光靠国家政府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情报监测的主体要依据“小核心、大外围”的理念,在培养专业人员实施监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外部人员的主动性,如社会公益组织、媒体、利益相关者等等,见图2。通过这些监测主体之间的信息共建与共享,构成水污染情报监测网络,这样才能及时发现水污染危机的各类征兆,从而达到预警目的。
图2 以“小核心,大外围”为理念的情报监测主体结构图
环保部门是对水污染实施情报监测的核心,通过各级监测中心之间的相互协作,共建共享监测数据平台,使各区域的数据不再孤立存在,有助于对全国、各省市以及各区域之间的水环境情况有更清晰深入地了解。这里,环保部门所做的监测工作便是环境监测,但同时也成为决策者的情报来源之一。
除环保部门外,水利部门、交通航运部门、渔业部门等都对水环境各类情况进行着监测,如水利部门掌握着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信息;交通航运部门掌握着航道信息、船舶负载信息等。这些部门已经在各流域广泛布置了监测网络,掌握着大量第一手关于水质、气象、船舶、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信息。此外,还需要其他部门的协作,如通过卫生部门对疾病发展趋势及病因的监测、公安部门对舆情信息的掌控以辅助水污染的防治工作。
2.1环保NGO组织
社会上有很多环保公益组织主动承担起对环境进行监测的工作。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为其一,致力于收集和发布政府公开的环境信息,推动企业节能减排。由IPE开发运行的中国污染地图数据库(包括中国水污染地图数据库)监测的数据有重点污染源分布、企业监管记录分布、地区污染示意图、环境质量实时监控数据等,能够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促进环境治理机制的完善。
2.2媒体
媒体在对环境的监督过程中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他们拥有资源优势,一面依靠记者主动对新闻事件的挖掘,一面凭借社会公信力和亲近力接收来自各处的群众爆料,继而深入一线,通过询问、采访、实地考察等形式探查事实真相,还公众一个知情权,以此对污染现象以及政府治污过程形成监督。
2.3群众
群众的检举揭发是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的重要渠道。水环境如何与每一位公民的生活都是息息相关的,公民参与等于多了无数移动的监控摄像头,对政府政策或管理上的漏洞、企业设置暗管偷排污水的现象都起到监督作用。并且,突发性的水污染有可能并不能被监测系统及时地捕捉到,这时群众的所见所得就成为关键的线索。
通过情报监测主体获得的数据/信息都成为重要的情报来源,需要在各主体之中建立有效的情报共享与交流机制从而减少情报传递的障碍,形成一张没有死角的情报监测网络。如一些地方发现或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时,习惯向公安部门报告,若水利部门没有及时得知,就不能在污染治理时给予专业指导。建立情报互通的机制将有利于情报监测主体获取的情报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从而打破污染防治时的情报壁垒,也使环境问题更容易暴露出来,加强了对污染企业的监督作用。
水污染防治工作中,为了达到良好的预警效果,监测范围很广,强调重点对象重点监测的基础上广布监测网络,一方面可以为渐变性水污染事故的有效预警提供可靠依据;另一方面针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或事件进行监测,通过有针对性地监测,对污染事故的类型及发展状况作出准确判断,为污染事故及时、准确地处理和制定恢复措施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4]。
目前,水质监测机构一般从面源、移动源、点源水污染角度对区域内重点流域以及化工企业实施常规监测以获取水质监测数据。对这类数据的监测应基于过程实现全程监测,包括污染源的监测、污水处理过程以及排污过程的监测,对各阶段的数据进行实时收集,一旦出现异常可以及时追根溯源。这部分工作需要环境监测人员利用专业的技术手段进行数据收集。情报人员的工作便是在此基础上,集合各区域的数据,利用情报分析方法判断各区域的水质发展趋势,实现区域间以及不同时期的水质对比分析,以辅助决策制定。
除了这些直观地体现出水质情况的数据外,还需要考虑水污染的社会属性,包括一些综合类信息以助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如人口增长过快会导致生活污水排放量增加;部门之间的分工不明会带来多头管理或责任不明,使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有限;清洁生产水平低下或是污水处理技术的限制造成水污染治理力度有限;水价偏离水的价值,使得人们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5]这些都从侧面影响着水污染的防治工作,应当对这类非环境信息,包括人口分布及增长、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污水处理技术、水的价格趋势等各方面因素加以监测。对于这部分信息的获取,使得情报监测不再是纯粹的技术监测,需要情报人员制定策略利用情报搜集技巧进行监测。
综合考虑水环境的各类影响因素,包括渐变性水污染以及突发性水污染的典型诱因,笔者从自然环境、社会、经济以及管理4个维度确立如下三级指标体系,以此作为情报监测的主要内容。其中,“自然环境”维度一般认为是环境监测指标,作为情报监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表1 水污染防治情报监测指标体系[6-8]
实施监测的手段可谓丰富多样,如技术监测、现场监测、暗访等。每种监测手段对应不同的方式方法,获取的情报类型也各有不同。通过多样化的情报监测手段可以弥补单一监测手段的不足,从而为决策者提供更加全面、可信的情报,实现水环境情报的全面掌控。
政府部门多通过设立监测站、实验站或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利用视频监控布置大量监测点,包括湖泊(水库)监测点、污染源污水监测点、地下水监测点、近岸海域水监测点等,形成一个覆盖全面的监测网络,如江苏环保部门将物联网传感技术以及先进的视频监控、通讯组网等手段与环保数据监测结合起来,使用“千里眼”实施远程视频监控以实现污染源的全景监控[9]。以此累积监测数据,可以确定一个城市、省、区域乃至全球的污染状况及发展趋势。环保部门、水利部门、气象部门等可通过这种方法获取水质、水文、气象、生物、土壤等自然环境的各类信息。
除了固定监测点外,监测车或监测船的流动监测,空中检测、遥测、遥感等都能用于确定污染范围及其严重程度,以便采取措施,可以实现移动污染源以及突发性污染事故现场的监测。
以上统属于技术监测的范围,总的来说,包括监测站、实验站、视频监控、监测车、监测船、空中监测等方式,都对专业技能有较高要求,通过监测点的统一部署,实现污染源的全景监控,是获取有关自然环境的一手数据的重要来源。
4.1网络舆情监测
网络的快速发展以及新媒体的“病毒式”传播使得更多的真相暴露在人们的视野中,而网络上传播的这些信息因其不可比拟的及时性成为非常重要的情报来源。通过话题跟踪、关键词匹配等方式对诸如工厂偷排污水之类的舆情信息实施监测,有利于及时发现污染源,并根据蛛丝马迹做到水污染的有效预警,尤其当发生污染事件时还能及时掌握舆情动态信息,从而为信息公开、应急措施等提供决策支持[10]。通过这种手段获取的情报往往信息量大,来源广泛,但不能保证真实性,需要对其进行真实性和有效性评估。
4.2现场监察
视频监控、遥感虽然能实现排污口、重点流域的在线实时监控,但是其覆盖范围是有限的,而且监测内容具有局限性,类似企业将污水“暗度陈仓”的情况则查不出来。通过对企业不定期的日常监察加上夜间突击检查、节假日抽查等监察形式能直接获取企业污染物处理情况、排污设施、污染处理设备配置及应用情况等,并且能对污染单位起到威慑作用。现场监察不仅用于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监测点的布设也是获取一手资料的重要途径。
所谓明察暗访,暗访也是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摸查的重要手段,通过实地走访,对周边环境的观察以及与群众的技巧性交流,污染企业的蛛丝马迹就会暴露出来,国家环保局曾通过组织暗查组对重点污染源进行了全面地调查,获取了大量宝贵的一手资料,十年治淮就关停了上千家污染企业[11]。暗访能够获取更多的隐性情报,对情报人员的侦查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外,群众的举报以及媒体的报道也是实现污染监控的主要方式,应引起重视。
上文阐述了情报监测实施主体,包括领导机构、实施机构以及支持机构等,即组织保障;监测内容,或称监测指标体系,即工作对象体系;工作手段,即情报方法以及监测技术,除此之外,为了使情报监测工作能够真正顺畅运转,发挥实效,还应明确工作流程,即开展情报监测的业务逻辑[12]。
在不同的情报监测模式下对应着不同的工作流程。现有的情报监测模式主要包括:临时型,属于低层次的危机监测模式,对特殊事件进行应急补救;反应型,需事先确定一个监测范围,不定期地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预警型,通过建立专门的监测机构进行全面持续的研究,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13]。目前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情报监测模式尚处于反应型,虽然很多学者提出了各类预警模型,但是还未应用于实践。而只有预警型的情报监测才能全面掌握水环境的发展状况,及时感知水环境中存在的潜在威胁,对突发性污染事件做到及时有效地预警。针对此类情报监测,笔者认为情报监测的工作流程是一个“前期规划、监测实施、结果整合、加工分析、情报输出”的循环过程[14],如图3所示。
图3水污染防治中的“预警型”情报监测流程图
5.1前期规划
首先,进行顶层设计,针对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监测需求进行全面而详细地设计,以此改善被污染事件牵着走的被动局面,涉及的内容包括:明确情报监测范围,即构建有针对性的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危机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可能出现的污染威胁做出预判;建立应急方案。
5.2监测实施
监测实施的过程来自前述各监测主体的努力,包括环保部门的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如水质监测、企业暗访、水源抽查等,协作部门的各类数据监测工作,如气象、运输、卫生等部门的环境监测,再有企业、媒体、公众等“大外围”的监测。
5.3结果整合
进行情报监测的过程中,需要将动态监测结果进行实时整合,包括结构化、非结构化等数据、信息,应构建统一的平台、完善的机制保障资源的整合共享,以达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便于情报人员对水环境有更全面的把握,根据各领域的信息进行判断、预测。
5.4加工分析
数据/信息需要经过加工分析后才能转化为情报,从而发挥价值,因此,在结果整合的基础上需要通过情报分析,摸索数据中存在的规律,信息之间存在的关联,以此及时发现污染源、准确判断污染程度以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这一过程涉及的内容包括数据的筛选、清理,分析方法的综合使用,研究报告的撰写等。
5.5情报输出
情报输出的过程是使情报得以实现价值的关键步骤。情报只有传递到需求者手中才能真正成为情报,发挥其职能作用。在防治水污染过程中情报输出分两类:一类是用户定制型,即针对不同情报需求者提供个性化的情报分析报告,如为污染防治司提供长三角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监测报告、为科技标准司提供污染治理技术调研报告;另一类是向公众提供水环境安全的动态信息,使公众不仅成为情报监测的实施者,也成为情报监测的受益者。
水污染日趋严重,防治工作困难重重,情报监测在水污染防治中的应用有利于解决水污染防治过程中不能及时预警、企业偷排漏排屡禁不止等诸多问题。水环境的安全问题不仅仅是污染处理技术的问题,情报的作用应被重视起来,以情报监测为起点,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更有力的决策支持。但本文在探讨适用于水环境的情报监测时,尚未考虑组织机构之间存在的信息壁垒以及制度问题,这对于情报监测的实践存在很大的障碍,将在今后的研究中继续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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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任编辑:郭沫含)
Intelligence Monitoring Mechanisms of 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Jin CanWu Yuhao
(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Nanjing University,Nanjing 210093,China)
〔Abstract〕The severe pollution of water resource needs to be improved urgently.In order to timely sense the potential threat of water environment and change the work of water protection into a more initiative way,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application of intelligence monitoring in the area of water environment governance,including the establishment of“small core,large periphery”intelligence monitoring body,water pollution monitoring indicator system,diversified monitoring methods and an applicable work flow.
〔Key words〕intelligence monitoring;monitoring indicators;water pollution;water environment security
〔中图分类号〕G250.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2015)06-0172-06
DOI:10.3969/j.issn.1008-0821.2015.06.033
作者简介:金灿(1990-),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安全情报。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维护安全与发展战略的情报理论与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1ATQ005)成果。
收稿日期:201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