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4年国务院批准一批高等院校开设CPA专业方向以来,各高校开设的注册会计师专业日渐成为定位明确、优势突出、国际水平的一流专业,成为亿万公众人人知晓、万千学子心向往之的品牌专业。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中注协,已将CPA专业方向建设纳入行业人才战略当中,形成了“教学质量评估、师资培训、学生境外实习、共建实习基地”四位一体的行业后备人才合作培养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20世纪80年代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逐步深入、国有企业改革的进行、资本市场的建立,亟需一大批从事经济鉴证工作的注册会计师。1994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同志提出,培养注册会计师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基,是千秋万代的事业。
1994年3月29日,朱镕基同志提出,在高校中设立CPA专门化,财政部给予资助。1994年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94]68号),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国务院同意成立由八部委组成的部际协调机构——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并协调有关问题。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注协,负责日常工作。
1994年,财政部对CPA专业方向院校的资助资金同时到位。中注协立即落实筹办CPA专业方向院校,1994年,确定第一批7所试点院校,当时具有会计学博士点的7所高校,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学院、西南财经大学。1995年,国家教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在部分高等学校试办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的通知》(教高[1995]10号),确定第二批16所综合类及财政类名牌大学为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安徽财贸学院、陕西财经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江西财经学院、暨南大学、长春税务学院、湖南财经学院、北京商学院、辽宁大学。CPA专业方向院校经过多年试点和严格评估,2007年最后确定为19所。
20年来,CPA专业方向院校得到国家财政资助逾亿元,累计培养学生3万余名。中注协作为项目承办方不断推进CPA专业方向教育体系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支持CPA专业方向教育发展的项目与活动。
形成了一批CPA专业方向院校。目前共CPA专业方向院校19所,包括: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暨南大学、吉林财经大学、湖南大学、北京工商大学、辽宁大学(院校顺序按照1995年7月7日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5期简报中顺序排列);
另外还发展了4家联系院校,包括: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海南大学、云南财经大学。
培养了一批CPA专业方向学生。1994-2014年,CPA专业方向院校在CPA专项财政资金的支持下,不断提高生源数量及质量,培养的学生侧重理论联系实际,深受各企事业单位欢迎,树立了CPA专业方向的品牌,20年来累计培养学生35004名。
建立了一套核心课程教学体系。1994年,朱镕基同志要求CPA专门化学生培养的起点要高,要通过培养这批人才,加速我国注册会计师人才的培养与国际接轨。1995年,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教育教材编审委员会的决定,确定了9门CPA专业方向核心课程: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成本管理会计、管理咨询、税法、经济法、计算机会计与审计,由相关高校承担,按照国际最先进的知识,结合中国的国情,编译CPA专业方向核心课程教材。2002年CPA专业方向9门核心课程教材陆续出版。
附表一 1994-2014年CPA 专业方向院校学生情况一览表
附表二 CPA 专业方向院校核心课程教师情况一览表(2014年12月31日)
附表三 2006-2014年CPA 专业方向院校教师参加中注协师资培训项目情况一览表
打造了一支CPA专业方向核心课程教师队伍。1994-2014年,全 国19所CPA专业方向院校共有332位核心课程教师,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含副教授)人数为289人,占比为87%;具有博士学位(含博士后)人数为295人,占比为88%。
开展了一批CPA专业方向教育支持项目。自2005年,行业人才战略实施以来,中注协与CPA专业方向院校共同努力,逐渐形成了“学生境外实习、师资培训、教学质量评估、共建实习基地”四位一体的后备人才培养机制。与ACCA、ICAS、ICAEW等境外职业会计组织合作举办CPA专业方向核心课程师资培训班10期,累计培训教师280人次;组织了8次CPA专业方向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累计对CPA专业方向院校开展了152次考核工作;开展了10期CPA专业方向学生境外实习项目,由德勤、安永、普华永道、毕马威、BDO、尼克夏、罗申美、克瑞斯顿、马施云、浩华、华利信、摩斯伦、Praxity、博太等境外会计公司提供为期3个月的境外实习名额和相关支持,选派境外实习学生人数达841人,实习地点遍布美国、英国、德国、荷兰、加拿大、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马来西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通过会计教育教学与会计职业实践相衔接,提升CPA专业方向学生实践能力、国际视野。据我们对2014年境外实习学生就业去向的统计,采取会计师事务所直接选派和学校推荐选派方式下,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比例达75%,这些具有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实习经验的毕业生现已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优秀新生力量。
建立了CPA专业方向教育制度办法。2001年,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财政部资助的CPA专业方向经费进行管理,促进CPA试点办学工作的稳步发展;2005年,中注协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把CPA专业方向人才培养列为行业后备人才培养范围;2006年,中注协组织研发了CPA专业方向院校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2007年,发布《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考核资助办法(试行)》,建立了CPA专业方向院校“有进有出”的评价机制及财政专项资金合理使用的分配机制。
附表四 2005-2014年CPA 专业方向学生参加中注协学生境外实习项目情况一览表
附表五 地方注协设立CPA 专业方向班清单
推动注协与高校开展后备人才培养务实合作。近年来,中注协指导地方注协、会计师事务所与高校定向共建学生实习基地,推动高校与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对接。2014年6月中注协对行业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调查统计显示,全国32家省区市地方注协中,23家地方注协与当地高校开展了行业后备人才培养合作;河南等6家地方注协制发了支持政策9件;上海等6家地方注协设立了专项资金;云南、河北等6家地方注协与14家地方院校合作开设了CPA专业方向班,累计培养CPA专业方向学生3476名。
支持高校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实践性教学基地。自CPA专业方向教育在高校开设以来,中注协及高校始终重视会计审计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方法。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的实践教学,中注协指导、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进入高校,在高校中设立实践教学基地,开设会计实务讲堂,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奖学金、助学金,与高校建立互访机制,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员工的在职教育,共同承担行业发展课题等,与高校建立了丰富多彩的合作项目。
探索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新机制。2013年9月,财政部停止对CPA专业方向院校的专项资助。对此,2014年开始,中注协探索建立“项目管理、专项资助、各方参与、互利互助”的项目资助办法,推动引导院校、学生、会计师事务所、各级注协参与到行业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中来。中注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毓圭指出,CPA专业方向建设对注册会计师后备人才培养起到重要引导和支持作用,国际上行业组织通过认可符合资质的大学开设专门化教育也是通行做法,下一步要在“互利、互助”原则下,拓宽后备人才培养合作领域,丰富合作方式手段,建立健全合作动力与活力。
附表六 全国19 所CPA 专业方向院校与会计师事务所合作清单
CPA专业方向成立20周年之际,2014年以来我们组织了系列纪念活动,编辑了《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建设20周年》纪念册、《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师资培训项目十年》宣传页,邀请中国会计报采写了《砥砺二十年满载丰硕果》纪念文章,筹备2015年8月举办的CPA专业方向师资培训项目十年纪念活动。财政部部长助理余蔚平指出,20年的CPA专业方向建设,已然成为社会广为认可的大学教育“热门专业”,为会计行业输送了优秀人才,要按照需求导向、机制先行、主体定位、统筹兼顾、合力协作、手段创新的人才培养思路,使院校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迈上新台阶。
中注协继续教育部白晓红、江医执笔
附录:
CPA 专业方向人才培养工作大事记(1994-2014)
1.1994年3月29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同志在中南海主持研究注册会计师人才培养工作时,提出在部分高等学校本科会计学专业试办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财政部给予资助。
2.1994年4月,国务院印发《研究关于大力开展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会议纪要》(国阅[1994]68号),会议决定在部分高等学校试办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
3.1994年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94]68号),决定由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国家教委、人事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组成部际协调机构——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注协。
4.1994年9月2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 “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资格评审及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成立及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研究确定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资格评审及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的职责任务、研究确定1995年第二批院校资质及选点工作办法、汇报第一批7所试点院校转班及招生情况、研究经费资助问题。
5.1994年10月20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拨付1994年注册会计师专门化班经费的通知》([1994]培办字第6号),确定第一批试点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学院。
6.1995年3月15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同志主持召开第三次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肯定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在抓培训、教材、师资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审定了部分高等院校开设注册会计师专业化资格,并提出增加名牌大学。
7.1995年6月22日,国家教委、财政部教高印发《关于在部分高等学校试办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的通知》(教高[1995]10号),确定了全国23所CPA专业方向试点院校。
8.1995年7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9门CPA专业方向核心课程: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成本管理会计、管理咨询、税法、经济法、计算机会计与审计。组建教材编写委员会,由相关高校承担,按照国际最先进的知识,结合中国的国情,以编译的名义出版。
9.1999年11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国23所CPA专业方向试点院校开展核心教材的修订工作。
10.2001年2月,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财政部资助的CPA专业方向经费进行管理,促进CPA试点办学工作的稳步发展。
11.2002年12月,CPA专业方向9门核心课程教材陆续印刷出版。
12.2005年6月,中注协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把CPA专业方向人才培养列为行业后备人才培养范围。
13.2005年7月,中注协根据《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开展了“CPA专业方向学生境外实习项目”、“CPA专业方向师资培训项目”。
14.2006年9月,中注协根据教育高校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组织研发了《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教学质量评估方案(试行)》,开展了CPA专业方向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
15.2007年9月,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考核资助办法(试行)》,建立了CPA专业方向院校“有进有出”评价机制及财政专项资金合理使用分配机制。
16.2011年11月,根据CPA专业方向院校工作需要,对《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考核资助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
17.2014年,中注协探索建立“项目管理、专项资助、各方参与、互利互助”的项目资助办法,推动建立院校、学生、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行业后备人培养工作机制。
18.2014年,中注协组织CPA专业方向设立20周年纪念活动,于10月17日在《中国会计报》刊发《砥砺20年满载丰硕果》长篇纪念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