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裕
中共安庆市委党校,安徽安庆,246003
试论实现中国梦的政治基础
刘 裕
中共安庆市委党校,安徽安庆,246003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实现中国梦的政治基础这一论题进行了探讨。中国梦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征程中提出的宏伟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形象表达。深刻把握中国国情,形成共同的政治基础,这是实现中国梦的前提条件。实现中国梦必须始终围绕着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这条主线稳步推进,经过上上下下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伟大的中国梦终能如期实现。
中国梦;政治基础;党的领导;民主;法治
中国梦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征程中提出的宏伟战略目标。中国梦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中国梦是国家富强梦、民族振兴梦、人民幸福梦,其核心就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仍然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主旋律。面对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全体人民必须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形成共同的政治认知基础。只有同心,才能同向;只有同向,才能同力;只有同力,伟大的中国梦才能实现。
中国梦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提出的宏伟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实现这一梦想的坚强核心,理论和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备前提。
1.1 坚持党的领导是历史的必然
坚持党的领导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在要求。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其理论基础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160多年来,虽然客观形势在不断变化,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阶级基础、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始终未变。纵观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发展史,曾几何时,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风靡全球,真假难辨。然而,历史是无情的,大浪淘沙,风雨之后见彩虹,真正的社会主义经受住了各种风险的考验,在考验中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并且不断发展社会主义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光辉典范,中国共产党是践行科学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杰出代表。实践证明,衡量真假社会主义的唯一标准就是能否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今天生机勃勃日益强大发展中的中国,这是中国人民在近百年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得出的基本结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地位是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历史的必然,是人民的选择。今天的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大国,要把13亿多人的力量凝聚起来,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前进,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那就是一如既往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则,整个社会就会一盘散沙,甚至四分五裂,不仅实现不了伟大的中国梦,甚至会陷入混乱的泥潭和深渊[1]。
1.2 党的建设必须与时俱进
改革开放使中国迈入了一个新时代。与此同时,党的历史担当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党的建设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复杂的党内外、国内外形势要求党的建设必须与时俱进。
1.2.1 着力改进党的领导方式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是全方位的。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传统的领导方式已经不适应国家治理的需要,改革传统的领导方式,对两个“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具有决定性的战略意义。首先必须明确党的领导的定位。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新时期党的领导作用的基本定位,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上。党的领导不是直接领导,不是党管一切,而是间接领导,即通过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的影响来取信于人民群众,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引领、示范、带动人民群众。其次要正确处理党委与其他政权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关系。要充分发挥其他政权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党委、党组和党支部的核心作用,通过党的组织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它们依纪、依规、依法开展工作。
1.2.2 大力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组织保证。今天的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拥有8 700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可以说,全社会的大部分人才都集中在党内。多年来,党内选人用人机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也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与实现中国梦的人才需求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因此,进一步改革党内选人用人机制势在必行。新时期,虽然客观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对干部的要求没有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仍然是衡量好干部的基本标准。党的组织工作要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和党的规矩,在全党形成一种尊贤爱才、选贤任能的良好氛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另外,党要进一步发挥执政党的领导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利用执政党的号召力、感召力,汇聚天下英才。要发扬党在抗战时期、建国初期团结广大爱国人士的光荣传统,最大限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聚全民之力,集全民之智,为实现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同心协力、共同奋斗。
1.2.3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是90多年来党的建设的基本经验。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党、执政党,肩负着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神圣使命。中国梦是一个伟大的事业,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党的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复兴。新的历史时期,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党的干部队伍中仍有人思想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党的建设刻不容缓[2]。首先,突出党委的主体地位。党委是党的事业的领导核心,加强党的建设是其自身的职能,也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要继续探索党建的基本规律,落实党委党建责任制,改进党建考核方式,积极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党建的科学化水平。其次,加强作风建设,治党务必从严。要以落实“三严三实”为抓手,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是一面镜子,作风建设的好坏是党的建设的重要表现。要“严”字当头,“实”字落地,从根本上杜绝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现象,树立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3]。再次,加强纪律建设,严惩腐败。纪律涣散,党的威信则不立,腐败蔓延,百姓最终会抛弃。历史经验证明,纲纪不张,腐败不除,执政党定会丧失其执政地位。因此,坚持反“四风”、“苍蝇老虎一起打”,扎紧制度的笼子,最终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是我党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
今天的中国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责任就是要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党,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最坚强的政治保证。
中国梦是民族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这要求实现中国梦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中国梦的实现奠定牢固的政治基础。
2.1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本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本质和核心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切实落实人民当家作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新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必须与时俱进。
在我国政治制度框架下,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然而现实中人大代表制度特别是人大代表选举制度还有待进一步改善。2013年发生在湖南衡阳的“贿选事件”给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敲响了警钟。因此,完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全面提升人大代表的质量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当务之急[4]。只有高素质的人大代表,才会有高质量的人大会议,才会有高质量的决策出台,才会有高质量的政府运作效率,才能最终保证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当前,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多四少”: 代表结构不合理,官员多,普通群众少;代表候选人组织提名多,选民联名提名少;代表非竞争性当选的多,竞争性当选的少;代表履职期间尽职尽责的多,不尽职尽责的也不少[5]。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和运行机制:切实尊重广大选民的政治权利,提高人大代表候选人选民或代表联名提名的比例,不断增加选民或代表提名候选人的数量;优胜劣汰,使人大代表选举真正体现竞争性;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降低官员比例;拓宽渠道,强化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只有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实行并逐步完善人大代表竞选制,让人民有充分的选择自由,才能做到人大代表真正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本质。
2.2 完善基本政治制度,凝聚全社会力量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政治制度。完善基本政治制度是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聚天下之才智,共圆中国梦的重要条件。首先,中国共产党要加强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大力支持各民主党派的发展,充分调动全社会各阶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同时,各民主党派也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政党意识,利用政协组织等活动平台,积极发挥监督执政党和建言献策的职能。其次,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稳定器功能,使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落到实处。加强党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领导,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承担相应的政府职能的制度。再次,巩固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按照平等、团结、共同繁荣原则正确处理各民族关系,切实落实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经济,进一步缩小东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的成果,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新的历史时期,协商民主在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提高全社会对协商民主的认识。特别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协商民主的独特作用,把发展协商民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鼓励实践中各种协商形式的探索。其次,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生命力之所在,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协商的形式、内容、程序制度化,确保协商的形式平等、结果的公正,特别在一些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中,要充分问计于民、问策于民,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6]。
3.1 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保障
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有两种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一种是人治,一种是法治。虽然说两种不同的治国方式都有其存在的土壤,但相比较而言,法治更具有稳定性。历史证明,法治是目前人类社会所找到的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中国要实现现代化,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的运行是讲规则的,这个规则就是法。市场经济与法治是并行而生、并行而长的。经济的多元化,带来的是政治的民主化、文化的多元化及社会的法治化,这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遵循规律、按规律治国理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要求。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但依法治国仍处于低层次水平,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以权乱法、徇私枉法、目中无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法律赋予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实行法治,用法治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用法治来保障改革开放的成果由人民共享,用法治来保障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是中国社会进一步向前推进的必然要求。法治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根本保障。
3.2 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
伴随着改革开放,中国社会的法治建设开始迈开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奠定了基础。自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法律制度逐步完善,立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大大增强。特别是通过十多年的发展,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毫不讳言,这些进展只是与历史比较的结果,倘若与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相比,与世界上发达国家法治水平相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目前,我国的法治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发展水平低、发展不平衡、发展氛围不浓厚的状态并未根本改变。要改变这种状态,必须转变观念,科学地对待法治建设,尊重法治建设的基本规律,借鉴其他国家法治建设的经验,把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7]。
3.3 依宪治国是树立法律权威的重要保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纵观世界各国的治国经验,尊重宪法、严格依宪执政是保持国家长期稳定的根本前提,宪法不张,国家必乱。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充分证明,宪法必须被尊重,否则,依法治国无从谈起。首先,依宪治国必须依宪治党。党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是独特的,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党,是唯一的执政党,党的领导地位决定了党对宪法能否尊重,对整个社会能否尊重法律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党章规定,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同时,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但在实际生活中,党超越宪法、不尊重宪法的行为确时有发生。因此,通过制度化的方式规范党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是今后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内容。其次,加强宪法的监督与实施。一部宪法能否得到尊重,不仅在于宪法是否是良法,是否真正体现了全体人民的意志,更重要的是能否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真正的实施。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要进一步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成立专门机构来监督宪法的实施;把违宪行为纳入审判程序,让违宪者受到法律的惩处,以此来增强宪法的权威,维护法律的尊严。再次,加强宪法教育,增强宪法意识。重点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以期增强其宪法意识,使其认识到宪法不是可有可无,不是一纸空文,不是离生活遥远,而是实实在在的行为规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宪法日制度、宪法宣誓制度为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宪法观念、增强其宪法意识将起到良好的作用。
3.4 制度创新是全民遵法守法的重要保证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律能否得到尊重,最重要的是法律能否得到人民的信仰。我国是一个人治的国家,没有法治的传统,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意识,“青天情结”在人们的心中根深蒂固。如果说传统的农耕社会不存在法治的土壤,那么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呼唤法治则是历史必然。形成全民遵法守法的法治氛围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首先,把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纳入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各级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骨干力量,其一言一行具有示范作用,深深地影响着人民群众。要把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纳入干部提拔任用的组织程序,对那些法律知识考核不合格、无视法律规定的干部不予提拔任用。其次,改革普法形式。要改变过去一张试卷、一个标准答案判定水平的普法方式,应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来教育广大公民;司法机关要深入人民群众中间,以巡回法庭审判的方式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要对典型案例通过各种信息平台向社会直播。再次,普法从娃娃抓起。要把法律知识纳入中小学教材,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在中小学学生中进行法制宣传,从小培养法治信仰,增强法治观念。总之,学法才能遵法,遵法才能人人守法,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综上所述,实现中国梦的政治基础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政治基础,让伟大的梦在全体人民的努力奋斗下变为现实。
[1]郭丽艳. “中国梦”的多维前提及其实现路径[J].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14(4):18-21
[2]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讲话[N].中国青年报,2013-06-30(04)
[3]袁纯清.践行“三严三实” 永葆优良作风[J].求实,2014(14):7-10
[4]王连花.从衡阳贿选案看地方人大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J].人大研究,2014(6):27-29
[5]刘裕.完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思考[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107-111
[6]范会勋.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问题研究[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4(4):18-23
[7]范会勋.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问题研究[J].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1):49-54
[8]杨春福.法治中国建设的路径探寻[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5):32-35
(责任编辑:周博)
10.3969/j.issn.1673-2006.2015.08.005
2015-04-18
安徽省党校系统重点研究项目“实现中国梦的政治基础研究”(2014059)。
刘裕(1966-),安徽怀宁人,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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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006(2015)08-00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