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幸子
(萍乡学院 江西 萍乡 337000)
我国民营养老院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王幸子
(萍乡学院 江西 萍乡 337000)
近年来,越来越多民间投资兴办养老院、敬老院,大大促进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但由于民办养老院自身原因,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为此,本文通过对我国民营养老院发展存在的问题探讨,并试图找出解决上述问题的方法与对策。
民营养老院;养老问题;养老对策
目前,我国未富先老迹象日益显现。截止到 2014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数量达到13755万人,占全国比重10.1%。因此,异军突起的民办养老院和发展速度较快。以广州为例,2014年,广州已有678家养老机构,除去农村的敬老所、托老所,公办的54家,民营的已达624家。民间资本已经涌进以往被人忽视的福利事业,改变了养老机构由国家单一投资的状况,现在这个行业,已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
首先,养老社会服务化的载体不足。老人通常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空巢老人数量更多,他们的生活起居、生灾害病等,往往得不到很好的照顾、护理。目前,民营养老院规模偏小,收养能力较弱,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其次,民办养老机构收费偏高。调查发现,社会化的养老院,平均收费在每人每月800元左右,高级一些的老年公寓等则需要1300元以上。倘若两位老人没有子女,每月仅靠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过活,怎么可能负担得起这笔费用呢?
2.2.1 对民营养老院的发展意义,普遍认识不足。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利于促进相关行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提高全体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那么,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民办养老院未来发展的趋势应该将自身定位为“社会福利企业”,即用其企业的形式来运作公益事业,不能完全以盈利为目的,这也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的大力扶持 。
2.2.2 两种养老院模式,所享受政策优惠不平等。现阶段,我国存在公办的养老院、民办的养老院,而这两种体制的养老院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是“冰火两重天”。公办养老院从资金分配到土地划拨,从人员的待遇到各种费用的减免等,都充分享受的国家各种优惠政策的支持;而民办的养老院其待遇与不可同日而语。政府政策往往是口惠而实不至,社会舆论对待其发展也是异样的眼光,因此,其发展完全是是依靠自身的能力。
2.2.3 对民营养老院管理滞后。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比重偏低、质量不高,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而民办养老院管理过程中存在管理滞后:审批管理缺乏法定依据、运行不畅。特别是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设施简陋、网点少、项目不配套,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口的发展和老年人和老年人对物质、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
扩大政府投入力度,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加大投入,研究和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各级政府要考虑到建设家庭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等问题,合理分配资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有针对性地设置专项基金,探索适应地方特色的民办养老服务模式。
民营养老机构主张优质优价策略,加快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这会是盈利性与养老产业的有效结合;加快发展福利养老,应当以依托政府为主体,改革养老资金管理和监督思路,坚持以人为本,重视老年人的特点,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加快发展养老产业,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多渠道购入公共养老服务项目,能自主选择居家养老地点,探求建立高质量、低价的养老新模式[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强执法和监督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政府应加强合作,致力于居家养老的新模式。另外,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还需要认真配合、行使协调协作的职能,以此促进居家养老工作的发展。这才是真正实现高效的养老服务的有力保证。
[1][日]上子武次,增田光吉.理想家庭探索[M].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7.
1004-7026(2015)09-0111-01
文献标志码:A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5.09.77
王幸子(1988—),女,江西萍乡人,硕士,研究方向: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