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理的冲突与消解——《林兰香》对女性生存之道的思考

2015-04-10 14:53何新岭蔡美云
关键词:丈夫

何新岭,蔡美云

(1.女友传媒集团,陕西西安710054;2.陕西理工学院文学院,陕西汉中723000)

《林兰香》是一部以探索女性命运为主旨的作品,它以家庭中的夫妻关系为中心,从不同层面呈现了传统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生活状态。在小说第四回,作者借宣安人之口对妇女做了评价,她根据能力、德行、器度、见识等将妇女分做五等,并以耿朗的一妻四妾一一对应。作者将几位不同类型的女性集中到一个家庭,通过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来展现各自的性格,真实地展示了女性在现实生活中的境遇和命运,体现了作者对婚姻家庭中女性生存之道的理性思考。

一、“屈身都只为纲常”

燕梦卿是《林兰香》的真正主角,也是作者精心塑造的一个高度理想化的女性形象。作者从各个方面展示了她的美德,并不惜笔墨,让不同阶层、不同性格的人表达了对她的敬意,但作者给她安排的却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出嫁之后,她处处小心谨慎,精心侍奉婆婆,尊重正妻林云屏,对丈夫更是忠心耿耿,但却始终无法得到丈夫的欢心,因此郁郁寡欢,最终绝望而死。作者通过深入细致的描述,揭示了燕梦卿悲剧的诸多原因,其中最为直接的原因就是丈夫耿朗的“弃”[1]。

对燕梦卿其人,《林兰香》的评点者寄旅散人曾下过这样的评语:“若燕梦卿,乃不庸中之庸者也。何者?以其有头巾气也。”[2]第二十六回评燕梦卿出身于官宦之家,自幼接受礼教纲常的熏陶,因此在言行举止上都带有极重的道学气,在耿府这样复杂的大家族中,她始终坚持礼教规范,一再对丈夫的行为抗颜规劝,由此导致和丈夫关系的疏远。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十分强调男女之别,在被儒家视为经典的《礼记》中就明确规定了男女各自的行为准则,如“男不言内,女不言外”[3]154,“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3]161男子的人生道路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女子则被剥夺了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她们没有独立的人格,只能通过“相夫教子”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在唐代宋若莘所著的《女论语》中就对如何“事夫”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夫有恶事,劝谏谆谆”[4]17-18。燕梦卿尽心尽责地执行着这个任务,但却因此失去了丈夫的欢心。小说写到这样一件事:耿朗一日无事,来到燕梦卿房中夜话,面对着美人、美酒、名花,耿朗十分惬意,于是两人之间有了这样一段对话:

耿朗道:“饮香醪,看名卉,已是人生快事。况又国色相对,各在芳龄,志愿足矣,又何求哉!”梦卿听了,低头不语。耿朗道:“卿何心事,忽忽不乐?”梦卿道:“妾以鄙弱之质得侍君子,私心自幸,有何不喜?惟愿上则尊祖敬宗,以作九个叔叔领袖。下则修身齐家,以为后世子孙法度。若美酒名花,只不过博一时之趣。益处不少,损处亦多。若不知检点,则费时失事,灭性伤生,在所难免。”[2]第十六回

梦卿认定自己的职责就是辅助并督促丈夫成就一番大业,于是,看到丈夫胸无大志自然就会感到不快。新婚燕尔的耿朗有感于燕梦卿的一番真情,因此当即表示“卿与我名虽夫妇,实同朋友矣”。此后梦卿“事事必劝”[2]第二十八回,耿朗对她的话“又爱听又怕听”,后来则越来越厌听,以至于以为她又要谏劝竟“幡然变色,茶不饮、汤不用,怏怏然走了出去”[2]第三十回。梦卿事事讲法度,这种严谨的作风却给耿朗带来了无形的压力,尤其是“事事皆劝”的做法更让他产生了逆反心理,于是,两人之间逐渐出现了隔阂,加上任香儿的挑拨,耿朗就逐渐拉远了与梦卿的距离。

燕梦卿自幼读书明理,严格用“妇道”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对丈夫的冷淡,她从不抱怨;对丈夫的疑忌她也从不解释;对任香儿的攻击、诬陷,她也毫不计较。她不愿以才争宠,也不屑于以色邀宠,“梦卿的自重促使她保持高度的理性,却总是在她和耿朗之间划下鸿沟,阻绝了她与夫婿更进一步的亲密。”[5]225

“屈身都只为纲常”,这是作者对燕梦卿悲剧的总结。燕梦卿自觉地以封建礼教的标准塑造着自己的形象,按照她做人的原则,既不能随波逐流,改变自己去适应耿家的环境,也根本没有能力去改变这个环境,更不可能离开耿家去另谋生路。因此,在选择进入耿家之日,就决定了她将会以悲剧告终。

二、“男女之间,情为第一,理居其次”

作者在小说第一回明确的交待了写作的目的:“合林兰香三人而为名者,见闺人之幽闲贞静,堪称国香者不少,乃每不得于夫子,空度一生,大约有所掩蔽,有所混夺耳。”这里所说的“掩蔽”是指正妻林云屏对燕梦卿的影响,妻正妾偏,责任、地位天差地别,妾的身份限制了燕梦卿才能的发挥,使她通过“相夫”来实现自我价值的愿望难以实现。“混夺”则指来自同一阶层的任香儿、平彩云的妒忌、陷害,这让她失去了丈夫的爱,也因此丧失了生活的乐趣。

任香儿的性格、行事处处与燕梦卿不同,代表了婚姻家庭中女性的另一种类型。香儿出身于商贾之家,没有受过太多的道德教化,与燕梦卿的安分守己、一味隐忍不同,任香儿不甘落于人后,处处逞强争宠,具有超强的竞争心。早在燕梦卿进入耿府之前,香儿就已心怀妒意。梦卿因行孝守节得到御赐的“孝女节妇”牌匾,“凡耿家内外大小,闻知者无不畅快”,“独任香儿一人心甚不喜,一则忌梦卿之貌,二则忌梦卿之才,三则同为侧室,而梦卿来头正大,家素富贵,与自己娘家不同。四则康夫人、林小姐必皆重待,而亲戚奴仆亦必钦敬,显得自己卑微。”[2]第十一回任香儿一开始就把燕梦卿视为对手,于是在梦卿进门之前就开始在丈夫跟前进谗言。听耿朗说梦卿“是个有本领的人”,她就建议让梦卿料理家务,接着就是一番挑唆:

香儿道:“不是我说,大姐姐为人,心慈面软,未必是他敌手。与其后来伏输,莫若先让一步。”耿朗道:“要你作甚?你须要帮助。”香儿道:“我是何人?在你身边能生一男半女,不落人眼下就是万幸。还须要长得你的欢心,方不受人作弄。”一边说着,泪珠儿滚下枕来。[2]第十三回

不久,耿朗读到宣爱娘和燕梦卿的诗,香儿趁机又是一番蛊惑:“我想妇女们又不应考,何必学习诗文?燕家姐姐的和韵诗幸而遇着自家姊妹,倘若是游冶浪子假作,岂不惹人讪笑?燕家姐姐乃细心人,为何想不到此?就是宣家姐姐,亦未免多事。况且妇女们笔迹言语,若被那些轻薄子弟得了去,有多少不便处!”[2]第十三回耿朗听后“半晌不言语”,随后作品中出现了这样一段描写:

耿朗初见梦卿求代父罪,生了一番敬慕之心。次见梦卿甘为侧室,又生了一番恩爱之心。后见梦卿文学风雅,复生了一番可意之心。及至闻香儿之言,不免又生出一番不足之心。因想道:妇人最忌有才有名。有才未免自是,有名未免欺人。我若不裁抑二三,恐将来与林、宣、任

三人不能相下。此皆香儿浸润之所动也。[2]第十三回

可以说香儿的这番话在耿朗心里播下了梦卿悲剧的种子,“由对女性之才的忌到对才女的疑,由疑而有意冷落,这是耿朗对燕梦卿态度的三部曲”[6]。

与燕梦卿的“事事皆劝”相反,香儿对耿朗“全不知劝”[2]第二十八回,她只是一味迎合丈夫,以色邀宠。作者对任香儿是完全否定的,按宣安人对女性的评判标准,她只能归入“器小易盈,徒资轻贱”的“下等”[2]第四回。在耿家,不仅姐妹不喜,长辈不爱,就连她自己的丫鬟、仆人也在不同场合表达了对她的不屑。但值得注意的是,耿朗在妻妾中最喜爱的却偏偏是香儿,不仅生前宠爱有加,在香儿死后对她的思念也最深。香儿生日,耿朗“一连数日,忽忽不乐”;上元佳节,他“一连数日不快”;林云屏生日,耿朗“独不见有香儿娘家的人,对景思人,不免在暗地落泪”。甚至要求打破耿家祖传不用僧道的家规,要为香儿做法事追荐[2]第五十一回。看到香儿以前的婢女红雨,又因思念香儿而生病,自谓“自去年八月以来,不知怎的,诸事灰心”[2]第五十四回。一日看见梦卿的小影,“勾起了香儿,又不觉得梦寐颠倒,魂魄迷离。春畹千方解劝,百计开脱,耿朗全然不悟。看到唐诗有‘上穷碧落下黄泉’之句,益发胡思乱想起来。”[2]第五十四回思念过甚,竟至连日惊梦,悠悠忽忽,竟误认春畹为香儿,连一向豁达的宣爱娘都忍不住讥讽道:“我们若有福,都死在官人头里,官人亦是这样思想。”[2]第五十四回耿朗为什么独钟情于香儿?作者对此做了这样的解释:

大概男女之间,情为第一,理居其次,理乃夫妇之正理,情是儿女之私情。耿朗与香儿私押处最多,故情亦最深。[2]第五十一回

明确指出“儿女之私情”胜过“夫妇之正理”。耿朗对香儿如此思念,虽然不能改变作者以及读者对香儿鄙视的态度,但却揭示了一种事实,即男女之情可以与道德人格无涉,在夫妻关系中,情的力量往往大于理,这和完全从道德的立场去叙述故事的传统写法已有很大的不同。

三、“情理兼到”方是理想境界

燕梦卿严格遵守礼教规范,“闺房肃穆,相敬如宾”,尽心尽力勉励、督促丈夫,但却因此失去了丈夫的爱,终于沦为“弃妇”;任香儿“狎亵轻薄,无所不至”,虽得丈夫之欢心,却为亲族、家人所不齿。那么,在一个妻妾成群的大家庭中女性究竟应该怎样去生存?在与丈夫的关系中如何处理“情”和“理”的矛盾?作者经过一番思考,最终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情理兼到,不高不卑”[2]第四十二回寄旅散人评。寄旅散人认为,真正做到这一点的“惟爱娘、春畹而已”,而田春畹的人生道路似乎更为理想。

春畹是燕梦卿的贴身侍女,在梦卿生前,她忠心护主,梦卿死后她被耿朗纳为妾,代替梦卿承担了抚育顺哥的义务,后被过继给耿朗的伯父家,承继泗国公一脉的香火。出继之后,她“事母无违,治家有法,待奴仆以恕,抚儿女以严。在棠夫人自以为得人,即亲族莫不曰贤妇。”[2]第四十八回不仅被册立为“正室”,还一生荣光,最终在古稀之年“含笑闭目而逝”[2]第六十一回,可以说是书中第一有福之人。

春畹是梦卿的侍女,也是梦卿的影子,她的做派处处带有梦卿的遗风,但又弥补了梦卿的不足。春畹之所以有个好的结局,主要是比较好地处理了与丈夫的关系。耿朗第一次和梦卿见面时就对春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梦卿)身后立着一个侍女,年岁与梦卿相当,容貌与梦卿相仿,端庄流丽,兼而有之。”[2]第二回春畹进入耿家后,耿朗一直未能忘情,俟机便想与她接近。一日,春畹在园中躲雨与耿朗相遇,耿朗言语挑逗,春畹正色以对:“君家总有所私,妾不敢有所背也。”耿朗让她穿上雨衣,春畹又说:“以侍婢而衣主人衣,将置主母于何地耶?”对主人的挑逗她峻然相拒,但耿朗却并没因此不悦,“耿朗平日就甚爱重,今日又见她人品端方,更觉委绝不下”,“益发有专房之心”[2]第二十一回。隔日还将春畹晒的一对绣鞋“拾在袖内”,留做念想。在春畹与耿朗成亲之夜,两人之间有这样一段对话:

耿朗道:“我实有心在卿,卿却一味疏远。有时又似有情,有时又似无情,何也?”春畹道:“妾辈虽蒙夫人慈命,朝夕服事,然上下之分当严,男女之别当讲,尽心竭力,故似有情。远避疑嫌,故又似无情也。”耿朗道:“这是自然之理,即如前岁在晚香亭避雨之时,就使通一情达一意亦何不可?又何必那样固执?”春畹道:“人非木石,谁能无情?一则关系家风,二则败坏行止。且作奴婢的若一有所私,便为主人所不齿,安得到有今日?”耿朗听了大加赞叹。[2]第四十三回

春畹无疑是有情之人,但她深知“以理节情”的道理,因此才能处置得游刃有余。与梦卿相比,春畹比较活泼,处事也相对圆通一些。小说中有这样一个情节:梦卿死后,爱娘拿她的画像给耿朗看,耿朗伤心不已,于是对爱娘说出了因为诗扇而生疑一事,他说:“二娘自幼谨严,故我一向不好问得。”[2]第四十二回本来是一件容易澄清的事,但由于燕梦卿矜持的个性使耿朗难以和她正常交流,因此造成了致命的误会,并拉大了两人之间的距离!相对而言,耿朗与春畹的沟通则十分轻松。一日,耿朗对春畹说:“你模样行事,真是二娘,待顺哥确是亲生,将来顺哥成人,怕你不母以子贵!”春畹道:“嫡母则有大娘,生母则有二娘。以次则有三娘四娘五娘,皆当受他孝顺。我不过一介侍女,何敢竟侧人母之列?”耿朗听后说道:“好乖巧!一些亦不作大。你道我不能扶持你么?”春畹则答道:“官人扶持,本不待言。……惟望与大娘三娘四娘五娘都一般恩爱,再不要疑心,又生离异。”耿朗笑着说:“二娘若似你口舌利便,我亦不致生疑。”并宽慰她说:“人生光景,本自无多。何必狐疑,徒然吃苦。”[2]第四十六回对丈夫的过错她也会劝谏,但由于言辞委婉、恳切,都被耿朗一一采纳,后来还听了春畹的劝解,“仆马衣服,俱加收敛……在家则肆志诗书,与五妻极尽家庭之乐。”[2]第四十六回春畹与梦卿“相象得紧”,但她却不像梦卿那样总是给耿朗带来压力,于是耿朗才移爱于春畹,“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

如何在情和理的矛盾中安顿心灵、平衡人我,这是历代哲人共同关注的问题,在不同时代也有不同的认识。宋代以后,理学昌炽,以程朱为代表的理学家倡导“存天理,灭人欲”,这使人性遭到了巨大的扭曲。明中叶以后,随着泰州学派的出现,社会上出现了一股思想解放的潮流,李贽等人在理与欲的问题上对程朱理学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他们认为“好货好色”等都是人的自然属性,主张满足人的各种欲望,反对禁欲,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性的觉醒。然而,矫枉难免过正,思想解放的消极后果是导致了人欲的泛滥,这又引起了人们的反思。统治阶层不能允许“异端”思想动摇自己的统治基础,因此一方面对一些“异端”人物施以残酷打击,另一方面加强思想统治,禁书令加文字狱,使生活在这个时期的文人胆战心惊。与此同时,统治者还大力加强正统的理学教化,康熙不仅“特命朱子升祀十哲之列”[7]《清稗类钞》“性理类”,还主持编写了《性理精义》,重刊了《性理大全》,借此巩固其思想统治。在这种情况下,放纵的社会风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程朱理学再次成为主流思想。但是,思想的解放毕竟为人们打开了一扇窗户,要想完全否定“人欲”只能是一种奢望,因此,明智之士在倡导理的时候并不彻底否定情,于是,情理兼重、“以情节理”成为一种共识。明末清初戏曲家李渔就提出了一套“道学风流合而为一”的理论,并在《慎鸾交》中塑造了华秀这样一位风流道学合一的典型形象。他一出场就明确说道:

小生外似风流,心偏持重。也知好色,但不好桑间之色;亦解钟情,却不钟偷外之情。我看世上有才有德之人,判然分为两种:祟尚风流者,力排道学;宗依道学者,酷诋风流。据我看来,名教之中不无乐地,闲情之内也尽有天机,毕竟要使道学、风流合而为一,方才算得上个学士文人。[8]第二出《送远》

道学而不排斥风流,风流又不违背道德,“在正统理学已为人厌弃,而李贽等思想又遭到禁止、攻击的特殊时代,倒不失为一种调合的方式,因而在清初颇为一些人所接受,并对创作起了很大影响。”[9]《林兰香》的作者将这一命题放在夫妻关系这一特殊场景中进行考察,比较深刻地揭示了一个问题,无论是拘于“理”还是偏于“情”,都不是真正的夫妻相处之道,要保持夫妻之间的和谐,唯一可行的方式只能是既坚持原则,又能以情动人,“情理兼到”才是最理想的境界。

在中国这样一个等级森严的父权文化语境中,女性所面临的的压抑是多重和多方面的,如荒林等先生所说,“女性的境遇说到底并非一种表象的被抛掷,仅通过外部反抗能获取改善和改变,它其实是女性作为‘他者’,在男性中心社会的关系场,一种更隐形的文化、甚至生命化的素质。”[10]311毫无疑问,随缘下士是站在男性的立场上来思考婚姻家庭中的女性生存之道的,这种思考毫无疑问有较大的局限性,从女性主义的立场来看,甚至不乏歧视女性的成分,但总的来看,作者的态度是真诚的,他带着敬和爱塑造了燕梦卿形象,又无可奈何地看着她一步步走向毁灭,因此使全书带有浓重的感伤色彩。伤悼之余,他又对女性的命运进行了理性的思考,并以春畹形象弥补了燕梦卿的一些不足,提出了自己对一夫多妻制婚姻中女性如何生存问题的看法。小说展示了特殊环境中女性境遇的真实,对现代社会中如何处理夫妻关系、维持家庭和谐仍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1]蔡美云.《林兰香》与中国士人的“弃妇”情结[J].明清小说研究,2005(2).

[2](清)随缘下士.林兰香[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5.

[3]陈澔注.礼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4](唐)宋若莘.女论语[M]//张福清编注.女诫——女性的枷锁.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

[5]陈翠英.世情小说之价值观探论——以婚姻为定位的考察[M].台北:国立台湾大学文史丛刊,1996.

[6]雷勇.明末清初世情小说对才女命运的观照与反思[J].明清小说研究,1998(4).

[7](清)徐珂.清稗类钞[M].北京:中华书局,1986.

[8](清)李渔.李渔全集[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1.

[9]雷勇.明末清初社会思潮的演变与才子佳人小说的“情”[J].甘肃社会科学,1994(2).

[10]荒林,王光明.两性对话——20世纪中国女性与文学[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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