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视域下高校工会建设探析

2015-04-10 13:40荆蕙兰马晶晶
山东工会论坛 2015年6期
关键词:教职工工会工作工会

荆蕙兰,马晶晶

(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大连 116000)

法治中国视域下高校工会建设探析

荆蕙兰,马晶晶

(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大连 116000)

依法治国是使中国成为法制社会的最终实现手段,而国民的法治思维是实现这一手段的现实条件。本文以探索性研究方法从法制思维的视角出发,理清高校工会自身面临的历史顽疾及新时期亟需解决的问题,并总结工会解决问题的经验,在此基础之上提出有效的法治路径。高校工会自身建设首先要依法治会、普法强会,然后在法治理念的引导下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从而使高校工会成为党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

高校工会;依法治会;运行机制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并提“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关于治国理政新的战略思考、新的战略要求和新的战略部署。在此时代背景下,高校工会作为党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完善使命,势必要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面对新问题,寻找新出路。

一、新时期高校工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中国工会自建立以来,已走过了90多个春秋,在风雨中历经磨难,成长壮大。高校工会作为工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需自觉融入工会发展主流。回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工会的发展历程,历代工会工作者不断从成功与挫折中总结宝贵的历史经验,即“五个始终”: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始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始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始终推动改革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总揽全局、运筹帷幄,为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顶层设计和总纲领,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行动指南。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充分调动亿万职工劳动和创造的积极性,这就为党的职工群众工作赋予了新的使命、提出了新的要求。

新形势带来了新机遇,新常态意味着新挑战。面对新机遇和新挑战,高校工会要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牢把握住我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会和深化工会制度改革统一起来。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真正为职工排忧解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最终团结和组织亿万职工群众兢兢业业、刻苦奉献,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在当前和今后的一个长时期内,高校工会要首先着眼于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力求工会制度改革创新,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二、新时期高校工会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

高校工会工作对于深化改革、构建和谐校园文化、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目前高校工会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比如工会工作未受到高校领导和行政部门应有的重视;工会工作受人力资源和活动经费不足等的影响,在宣传

力度上有限从而导致群众对工会活动的参与度不高。要解决诸多挑战和困难,还需从根本问题着手,“打铁还需自身硬”,工会自身建设不够则是问题的根本。《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明确了中国工会具有建设、参与、教育、维护四项基本职能。2001年,全国人大修改了《工会法》,将工会的基本职责规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那么,高校工会作为社会工会的先进性代表,如何应对工会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加强自身建设以切实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责,便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首先,依据《工会法》、《民法通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高校工会一经合法审查并批准登记即被授予社团法人资格,从而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也需相应地承担自身行为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但是目前高校工会独立的社团法人身份只是一种应然的法律状态,它像空中楼阁,美丽却不能落在大地之上。[1]另外,在推选高校工会领导人这一事项上,工会领导人通常都由高校行政任命的方式产生,再经举手通过等“合法”方式正式任命,这样工会领导人自任命之时便带有极强的行政附属性。工会法人资格的不落实和工会领导人的行政附属性,致使工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公权力的限制,因而工会无法独立开展工作,也难以有效代表广大教职工进行维权活动。

其次,在高校工会组织结构的设置方面,一些高校工会主席虽然由校级副领导兼任,但常务副主席未能列席党政有关重要会议,作为组织工会活动的主要负责人缺少权威和政策信息的不对等,说明源头参与还未能落到实处。各分工会主席大多数都是由高校行政干部兼职,由于精力有限无暇顾及,并且工会工作无任何待遇,因此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会组织也未能做到随组随建,往往比学院党政其他分支机构的建立要慢几拍。

再次,在高校工会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方面,一些工会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缺少相应的法律知识,难以用法律手段为教职工争取合法权益。工会的工作内容趋于单一,缺少实质性的维权活动,仅仅变成了举办娱乐活动和发送福利的的“娱乐工会”和“福利工会”,这就扭曲了工会存在的意义,也大大减少了工会在教职工心目中的分量,从而导致教职工在面对利益纠纷时往往求助于上级或外界,无视工会的存在;如果反映问题未能解决,要么不了了之,要么发生一些极端恶劣的事件,影响校园和谐。

最后,在高校工会工作思想和认识方面,一些高校领导对工会工作认识不够深刻,缺少民主意识和法治思维,很多工作只停留在搞活动、发福利等例行工作层面上,却忽略了真正关乎教职工权益的维权活动,忽视了工会真正的政治性和群众性。工会工作者群体也没有真正认识到工会工作的重要性,致使工作缺少积极性和主动性,工作边缘化和消极化逐渐成为深入开展工会工作的绊脚石。

三、新时期加强高校工会自身建设的途径

高校工会作为党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在高校各项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保护伞”——维护职工权益;“减压阀”——协调劳动关系;“润滑剂”——促进校园和谐。高校工会的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着党在高校群众工作中执政能力的状况。因此,针对新时期、新问题提出新举措、新途径,成为当下加强高校工会自身建设的理论前提。

1.坚持依法治会、普法强会的原则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顺应了时代潮流和人民期待,适应了新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同时也为推动高校工会自身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机遇。高校工会为了更好地履行自身的基本职责,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最重要的是应该坚持依法治会、普法强会的原则。

首先,依法治会是关键。高校工会独立的社团法人性质是高校工会独立行使权力和开展维权活动的前提,也是使工会摆脱行政束缚的关键。但是目前影响高校工会独立的社团法人性质的两大因素——经费的行政性划拨和工会领导的行政任命均没有严格依照《工会法》、《民法通则》及相关文件规定所导致。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最基本的就是依照《工会法》的相关条款执行即可。[2]

其次,普法强会是推力。在法治时代的大背景下,教职工本应该遇事找法、有事靠法,但是往往由于缺乏法治思维和对高校工会维权职能的不信任,转而寻求上级帮助或个人解决,缺少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之高校工会维权职能的淡化,导致高校工会长期的缺位和不作为。因此,针对这种情况,高校工会一方面应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教职工法治意识,使教职工由人治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另一方面,当前工会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能方面普遍存在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不敢依法维权、不会依法维权。这就要求工会领导及工作人员了解和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将知识转化为行动,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依法履行维权职能。

2.工会干部自身素质亟待提高

第一,高校工会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娘家”,意味着工会不能是“养老”“赋闲”的地方,而是维护教职工权益的组织,是党联系和沟通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工会领导干部要认识到工会在高校发展中的特殊地位,要为能够成为一名工会领导而自豪,从而更加积极地为组织出谋划策,更好地为教职工提供服务。第二,工会领导干部不仅需要有卓越的认知高度和功底深厚的理论水平,还需要具备强大的实干能力。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想教工之所想,急教工之所急,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情系教工,温暖人心”。

3.工会组织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依法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根据教职工需要和经费、人力等因素,尽量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高校要在合理范围内保证工会不断线、资产不流失、经费不短缺、人数不少员。

在人员配置上,在选拔干部方面,高校要配好配强各级工会干部。可以适当拓宽工会干部来源和降低年龄或者工龄要求,多提拔年轻有为并且具备良好法律素养的年轻人来担任工会领导干部,或者致力于为工会出谋划策并且具有丰富的社交经验的非专业人士;在选拔工会工作人员时,可以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吸收外来人才和高素质人才,一方面为更多的年轻人提供锻炼的机会,可以与广大教职工面对面交流,积累更加丰富的实践经验;另一方面,也为工会注入了新的活力,年轻人由于与众不同的气质和想法势必在领导方式和工作运行机制等与传统的理念有所冲突,但也正是由于冲突,才有了变革的必要。

要解决好工会干部的待遇问题,相应等级对应相应工资。同时也要解决好兼职人员的待遇问题,充分调动每一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工会人员的户籍管理,这项工作可与学校的人事处合作。

4.创新工会运行机制

新时期要大力加强工会组织的网络建设。在2015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先后八次提到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行业,并且提出了“互联网+”这样的新概念。让代表委员们和广大网民们同样关注的是网络环境发生的变化,是“网络新政一年”。高校工会应该抓住“网络新政”这一发展趋势,利用互联网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更大力度宣传和扩大自身在高校中的影响。利用新兴的网络媒介,例如建立微信公众号,为工会和教职工之间建立一个互动平台。平台不仅可以定时推送工会和学校工作的相关信息,而且也可以成为教职工的一个信息反馈平台,这样工会就可以及时了解教职工所想所需,并及时提供服务。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和自媒体越来越凸显其方便、快捷、自由的优势,也越来越受大众喜欢,由此也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到工作之中。高校工会要紧随时代潮流,及时与教职工建立网络联系,不仅省时省力,而且效果显著。

新时期要创新工会的工作机制。过去受信息闭塞的影响,各高校工会都独立发展,彼此交流不多。但在当今信息网络化时代,各个国家都交流甚密。高校工会也要通过互联网加强对教职工的宣传和影响力度。多开展高校工会之间的论坛、讲座等活动,让广大教职工和青年学生参与进来,更多了解工会、认识工会、接触工会。高校工会自身也要放下“自卑”的心态,敞开胸怀,多多参与高校举办的各种活动,走进教职工和学生的视野。高校工会自身要引入发散思维,举办有创意、有内容的活动来吸引教职工参与,逐渐加大工会在教职工心目中的分量。

总之,高校工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不断解决旧的顽症以实现自我更新,但也面临新局面、新挑战,不断产生新的问题,因而需要提出新的解决路径和方案。高校工会当前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行政化,这已经成为工会独立工作和发挥独特效能的最大障碍。排除这一障碍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依法治理工会。在当今法治思维和法律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的时代,任何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针对工会其他问题,也要从大局出发,迎合时代浪潮,及时更新工作理念和方法,贴近和服务好广大教职工。

[1][2]朱行书.现代大学制度视域下高校工会维权探析[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1.

(责任编辑:张希宇)

大连理工大学2014年工会及工运理论研究立项重点课题“新时期大学工会自身建设的实践创新与理论思考”(项目编号:DGGH201402)(说明:本课题受大连理工大学工运理论和工会发展研究课题资助)。

D412.6

A

2095—7416(2015)06—0012—03

2015-10-22

荆蕙兰(1963-),女,黑龙江佳木斯人,博士,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晚清民国史、城市史等研究。马晶晶(1990-),女,山西晋城人,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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