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径与大观:越地文化与乡村治理

2015-04-10 09:36周一农

摘 要:乡村治理是当前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分支,也是一个广泛而持久的历史命题。在几千年的演进过程中,许多地方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少学者与学刊也都积极投入了这个宏大的项目。通过对一个区域实践总结和一本杂志社会担当的历史关注,梳理出一套关于该问题相对系统的地方性知识。从办刊的角度看,这也是学报有效服务地方、融入社会的一条新路径。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93X (2015) 04-0001-05

收稿日期: 2015-06-21

作者简介:周一农(1958-),男,浙江临海人,绍兴文理学院教授。

伴随国家社会治理能力与体系的现代化进程,乡村问题也再一次幸运地被摆到了学界面前。虽说基层组织、道德教化、村规民约等要素的交叉,为咱们几千年的乡村治理罗织了一张庞大的潜网,不过,在市场化、工业化、现代化、城镇化乃至全球化的深度影响下,人们还是不得不重新为一些老问题寻找新的答案,“谁来治?”“治什么?”“怎么治?”“目标在哪?”等等,走在前头的地方呢,则率先把思考与实践相结合,慢慢摸索着一条适时而随俗的路子。不少学者、学刊也加了进来,并以入场者的身份和眼光平静地关注、考察并解释着其中的机理与脉络。

俗话说“乡村不平,天下难安”,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一书的封底里也有这么两句。一句是:

中国文化的根本就是乡村 [ 1 ]。

另一句是:

中国国家之新生命,必于农村求之 [ 1 ]。

可见,村子虽小,事儿却比天大。

首先,自然是面积广。单从土地面积计,咱们的城乡之比百度上有一个近似的答案:

中国的国土面积960万,城市撑死了50万平方公里。

也就是说,这91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所有村庄,都该划进本次治理的范围。换而言之,多少年之后,这些地方都有希望成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守得住乡愁”的美好家园。照此推算,估计还没多少国家的社会治理项目能有这么广阔的落脚点和突破口。

接着,便是时间久了。要没猜错的话,这也应是咱们国家历时最长的现实课题了。谁都知道,传统中国是典型的农耕社会,那么,乡村治理自然也便是当时政治的一个基本问题了。虽说出于经济发展滞缓和治理成本捉襟见肘等考虑,历史上的皇权大多下不了县,不过,也有学者指出:

列国时代的地方区划,其大的,不过是后世的乡镇。亦有两种说法:《尚书大传》说:“古八家而为邻,三邻而为朋,三朋而为里,五里而为邑,十邑而为都,十都而为师,州十有二师焉。”这是今文说。《周官》则乡以五家为比,比有长。五比为闾,闾有胥。四闾为族,族有师。五族为党,党有正。五党为州,州有长。五州为乡,乡有大夫。遂以五家为邻,邻有长。五邻为里,里有宰。四里为酂,酂有长。五酂为鄙,鄙有师。五鄙为县,县有正。五县为遂,遂有大夫。这是古文说。这两种说法,前者和井田之制相合,后者和军队编制相合,在古代该都是有的 [ 2 ]。

可见,早在先秦时期,我国的基层组织体系便已比较完备,乡村治理在当时也就纳入行政轨道。此后,历世王朝代有所变,名称和具体编制也各显不同;到了现代社会,不少像杨开道、晏阳初、梁漱溟、费孝通的学者,还纷纷从组织、教育和工业入手,探索乡村的建设与治理问题,出于学者的社会良心和专业眼光,他们的许多看法在当时是先进的;新中国成立后呢,又进而走过了合作化、人民公社及包干到户,然而,像这样公权、自治权二元共存的格局还是基本沿了下来。这里,有两个数字特别值得深思:改革开放后,整个社会发生了迅猛的变化, 20世纪80年代初,我们的城市人口还只占18%,如今却已高达55%,换句话说,我们把近6亿人从农村搬入城市,仅花了短短30年,可乡村治理这一命题,虽说已折腾了3000年,里头的许多问题却依旧难尽人意。比方说基层政权逐步弱化,“空心化”倾向明显,部分村落“黑灰势力”抬头,价值体系荒漠化等等。

这些是不少乡村调研中都曾涉及过的。我知道,城市也不容易,但世纪大道的规制力比起乡间小路来,还是要强出许多。

留下的,还有情况杂。这还得分开了说。

首先,是区情不一。别说东西南北中,“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有时,即便一个县里,山里村、城郊村、城中村的生态条件、民俗风情及经济水平也不一样。反过来看,它所对应的政府部门跨度也大,以往常听村干部说“上头千条线,底下一根针”,其实,仔细想来,哪一个村里的事儿,不牵动着政府部门的方方面面呢?上周一,我有幸旁听了一个“乡村治理工作”成员单位的情况交流会,到场一看,组织、宣传、统战、信访、发改、规划、公安、民政、司法、农业、商务、教育、文广、市志、媒体以及市场监管,几乎没谁能够置之度外。

其次,村力孱弱。历史地看,社会治理的根从来就不曾离开过村子,可政治、经济和文化重心则老是躲在那城墙里边不肯出来,所以,许多传统就一直拖着城乡对立的尾巴。回顾这100多年波澜壮阔的现代化进程,哪一回城市前进的步子,不是从村子里获得的给养?说得文学点儿,便是冯巩小品里的那句台词:

城里有乡下人的梦想,

乡下有城里人的爹娘 ①。

在我看来,这个“爹娘”的所指该已远远超出了普通伦理的意义。不过,这样日积月累的资源外流,也造成了农民的积贫、积弱、积愚和积私,造成了他们的自卑、自闭和自由散漫,有的年头,城市每变革一次,农村的负担就加重一次。说到这一点,梁先生非常生气:

中国近百年史,也可以说一部乡村破坏史 [ 1 ]。

再者,规则混糅。随着城乡背离化模式愈演愈烈和熟人社会的不断消散,越来越多的农民把离开村庄作为目标,这便造成了许多“空心村”和“老幼村”,据调查,赣西北的三个“空心村”, 11个自然村平均居住不到8人,最少的地方,一个村仅1人 [ 3 ]。

有些边远县城的干部,甚至不远几百里把孩子送入中心城市去就读与发展,这更是颠覆了精英返乡的熟人机制,进一步加剧了乡村的危机。那些新进城的农民,心理上还没从熟人小村落的文化里断乳,便一脚踩进了大城市或其他发达乡村的生人社会。在这样多层文化断裂叠加的背景下,如何重建乡村秩序,自然成了当前最复杂、最艰巨的任务。

当然,一旦成功,无疑也是民族史上最伟大的一次国民改造运动。所以,早在70多年前,梁漱溟先生就曾指出:

乡村建设,实非建设乡村,而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或可云一种建国运动 [ 1 ] 19。

虽说这是一个全国性的历史难题,倒也不见得咱们不能从身边入手,通过连续不断地探索,从局部求得一些突破。时间一长,这一点大伙看得更加明白。所以,这样的实践,各地一直就没停歇下来。毕竟,秩序里连着安泰。

本书也就是一本地方高校学报对所在区域社会内乡村治理探索与实践的一份长期关注与简约梳理。

绍兴是一个建城2500多年的古都,古称越。远的说,自汉代马臻治水和永嘉、安史、靖康三次北方贵士南迁之后,这里便初步完成了生态及文化上的双重积累,开始了漫长的鱼米之乡和耕读传家。近的说呢,南宋建炎四年(1130)升为绍兴府,下辖山阴、会稽、诸暨、萧山、余姚、上虞、嵊县、新昌等八县之后,许多乡村治理好的做法和人才便也都由此慢慢起步了。

从历史记载看,“唐宋之变”该是一个分水岭。唐以前,主要是依托相对完备的基层组织体系和乡官制度,宋之后,乡官退出历史舞台,皇权开始寻求乡间的约法规章来辅助。第一个便是北宋吕大钧的“吕氏乡约”,也就是小说《白鹿原》中经常提到的《蓝田乡约》,可惜,金灭北宋,它也随之湮没了。所以,真正让规约这一方式产生实效并弘扬光大的,则是明代越人王守仁。

据文献记载,不光心学上,他有“知行合一”与“致良知”等一整套理论,乡村治理方面,也曾做过一系列努力与尝试。王阳明《南贛乡约》云:

咨尔民,昔人有言:“蓬生蔴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泥,不染而黑。”民俗之善恶,岂不由于积习使然哉!往者新民盖常弃其宗族,畔其乡里,四出而为暴,岂独其性之异,其人之罪哉?亦由我有司治之无道,教之无方。尔父老子弟所以训诲戒饬于家庭者不早,薰陶渐染于里者无素,诱掖奖劝之不行,连属叶和之无具,又或愤怨相激,狡伪相残,故遂使之靡然日流于恶,则我有司与尔父老子弟皆宜分受其责。呜呼!往者不可及,来者犹可追。故今特为乡约,以协和尔民,自今凡尔同约之民,皆宜孝尔父母,敬尔兄长,教训尔子孙,和顺尔乡里,死丧相助,患难相恤,善相劝勉,恶相告诫,息讼罢争,讲信修睦,务为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 [ 4 ]。

于是,在巡抚赣南汀漳等地时,他一边订立乡规民约,以《南赣乡约》《十家牌法》这样的条例来规范乡民行为;另一方面呢,又兴办乡学,用教化去破除乡民心中的贼,让他们逐步走上弃恶从善的路。虽说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方法没能最终挽回大明的颓势,不过,对当地百姓的确起到了一定的教化作用,对民俗和治安也产生过一些积极的影响。

到了元明,基层政权的边上又多出了一个缓冲的“士绅社会”,这一带的乡村尤其明显。用今天的眼光,许纪霖在一篇序中归结了它三个特点:

其一,这一社会具有相当的自主性。其二,“士绅社会”与中国基层社会有着非常内在的密切结合,镶嵌在乡村的家族宗法关系和城市的地域、邻里关系之中,通过乡约、乡学、社仓、赈灾、调解以及举办各种公共事业,士绅在乡村的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中扮演了不可缺少的地方精英角色。其三,“士绅社会”虽然具有自主性格,在管理城乡基层社会之中也具有自制的性质,但并不意味着与国家权力完全分离,相反的,中国的“士绅社会”与欧洲的“市民社会”不同,士绅们与国家权力有着经常性的密切互动,不仅他们的士绅身份来源于国家赋予的功名,而且,作为国家与民众之间的中介性精英,在一些情况下是国家权力向基层展开的非正式延伸,在另一些情况下,又是作为乡土利益的代表,与国家进行利益博弈的讨价还价者 [ 5 ]。

当然,没有功名的人成为地方权威者也不在少数,其实,绅权的产生与地方支持有很大关系。时间一久,这个人群便成了乡村治理一种新的力量与方法,有效地维持着乡间的各种秩序。由于蕺山、浙东学派以及师爷人才群的长期熏陶,使这一带士绅,尤其是下层士绅的成长比别地儿有了更多早慧的机遇,当然,也使他们的经验带有某种“幕道”或“幕学”的特征。比方说,师爷慎思、善讼、不尚武,喜欢用温雅的方法求得和谐,所以,“调解”与“协商”一直影响着这里的民间传统,而“吃讲茶”“坐马头桌”(茶室最外边的两张桌子)则是师爷士绅们最常见调解方式。这群人跟着幕主宦游天下,谋智处事,在成就了幕学几百年绵延功业的同时,许多师爷自己也成了出色的思想家、政治家、法学家以及文史、方志和金石学家,有的还精通数学、医学等自然科学。一些像沈文奎、汪辉祖、许思湄、龚未斋、骆照、娄杰、娄春蕃、王汝成、马心田这样的名家,年迈还乡之后,还进而成了整合乡间社会的关键人物。他们用自己的才华、威望及人脉,常为乡村提供一些沟通隔阂、排解纠纷、组织公益、赈济救灾以及弘扬主流价值的服务,当然,也从中获取一些权力或地位。这种现象差不多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前夕。

20世纪60年代初,社会进入了一个相对宽松、清明的平缓期,诸暨的枫桥镇便抓准时机,创造出了一个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经国家主要领导批示后,为那个时代的乡村治理点亮了一盏极为温和的灯。在之后50多年的深化与完善中,他们又很好地完成了同一经验在不同时期的语义转换,进一步做好了榜样的提升工作。

“枫桥经验”之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枫桥经验”之二:帮扶刑满释放人员。

“枫桥经验”之三: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

就在弘扬“枫桥经验”的日子里,这一带又自发涌现出了一批新做法。

2003年,新昌县沙溪镇董村的“董村典章”,后称“乡村典章”。共有8章24条,内容涵盖了村务决策、村务管理、村务监督、村规民约等各个方面。

2004年,绍兴县夏履镇莲东村的“莲东经验”,后称“夏履程序”。由村级民主管理组织的规定、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和村民行为规范三部分构成。

2006年,嵊州市三界镇八郑村的“八郑规程”。构成它的主要是“八项民主制度”和“八大工作流程”。

这些充满山野之风和芳草气息的治理模式一出来,立马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这一点,在《绍兴文理学院学报》的不少文章中都有关注,这次,我们在集子中也选用了几篇。

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袍江新区的孙端镇、上虞的祝温村、诸暨的店口镇又开始了乡贤及其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有关探索与实践,并得出了一系列有益的启示。其实,早在2010年,绍兴县(现柯桥区)的一些乡村便以“能人治村”的方式起步了,如果再往上,没准还能看到点儿“士绅治理”的影子。所以,在裘斌看来:

“乡贤治理”可谓是“能人治村”的“升级版”,也是对传统“乡绅治村”的传承与超越 ①。

如果一个区域内就某一问题偶尔出现一、两次方法或路径创新,许多人都会淡定地解释为机遇惠顾,而像这样持续不断地有效探索,我以为,更多的是借助了一种文化、特别是越地文化的力量。虽说距离现代化的治理能力和体系还有很长一段路,但这一段历史仍值得好好珍惜并继承。

我曾采访过本地一些村干部,说到越文化,他们觉得还有一个不错的习惯,也就是常对手中的探索性实践作理论梳理。这很容易叫人想起马克思的那句名言:

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 [ 6 ]。

而溯源上去,这又是一种师爷士绅的传统。不过,这些提炼不是以往他人视角高大上的整体知识或叙事,而是自己对探索过程的深刻理解与准确把握。

20世纪60年代中,美国人类学家克利福德·吉尔兹在《地方知识:比较观点下的事实与法律》一书里,通过一群巴厘岛村民独特的解释逻辑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知识观念——“地方性知识”。从那一刻起,知识生命的蕴涵中便多了一个当地人观念,许多本土问题也多了一个考察维度、解释框架和价值取向。其实,从这一带乡村漫长的治理之路看,也没哪一次实践不是在地方性语境下完成的,诚如苏力所说的:

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了它的法则,而法学家创造仅仅是关于法制的理论 [ 7 ]。

因而,对它的考察与解释自然必须、也只能从当事者眼下的活动出发。

由这一角度出发来思考,我以为,今天绍兴的乡村治理实践与整个中国的社会治理能力与体系大致有三重关系。

就主体论,乡村治理也是一种源远流长的地方性知识,是每一个特定区域里的民众在长期生产、生活中总结出来的极富个性的智慧,就像丹纳在《艺术哲学》中所说的,“是自然界的结构留在民族精神上的印记”。只有生活在这样的日常世界里,人们才能找到自己“诗意栖居”的依据,也只有经这样特定人群和背景辩护过的办法与准则,才对其中的每一位成员都有效。自然,他们每一次乡村治理的探索都带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精神内涵。

就像有人评价地方性知识:

世上罕为人知的极少数人使用的语言可能在把握现实的某个方面比自以为是的西方文明的任何一种语言都要丰富和深刻 [ 8 ]。

这一带治理经验的价值,同样也是无可替代的。因为乡村里许多真正意义上的生存与发展都是由当地丰富多彩的知识推进的,它的稳定性、创造性以及神秘性也都是这些传统习惯漫不经心的流露。这便增加了研究的难度。实话说,要从外界评价一个系统是容易的,可要试图搞明白里头的人是如何用自己的眼睛看人生就难多了。这便意味着,我们的研究应融入当事者,学会用他们的逻辑深入个案,认识差异,然后做出独立解释。而不能光在城市或教科书的立场上居高临下,想当然地把它纳入某种既定的预设或模型,提出一些普适、恩泽或猎奇性的意见、建议。

从关系看,就像地方性知识是人类知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同乡村治理的地方性经验对整个社会的治理能力也是一个很好的补充,它既满足了不同群体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也能为整个社会治理系统的多样性生存和发展提供参照。这就告诉我们,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段里,一方面得保护好草根的热情与原创力,进一步做好发掘、利用的工作,另一方面,又要善于吸收外地普适性的理念和思想为我所用,只有把两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提升我们社会治理能力与体系的现代化水平。

最后,再落实到发展讲,“地方性”并不意味着空间上的封闭,它完全可以根据时代需求不断地进行改变,转换,扩展,甚至重组和改造,以获得更新、更大的机遇和空间。说得更为扎实一些,越地文化本身就是一种开放与包容的文化。事实证明,今天课本里的许多知识都曾经历从地方性向普遍性进化的过程。许多眼前的科学与技术,当初也不过世界哪个角落里的地方性知识而已。社会治理也不例外。一些地方性样板一旦闪亮登场,比如,“枫桥经验”得到国家主要领导的亲笔批示,“乡村典章”被喻为浙江省首部农村典章,也很容易获得榜样效应,像普遍知识那样,在更大范围内引领着别地儿的社会生活,调解着他乡的各种矛盾与纠纷,这一点,这里的许多乡村都有经验。

乡村治理是件好事儿,这已是无须再多证明的道理了。不过,要把好事儿做好,咱们还得做许多努力。比方说,如何在涵养规则、程序、均衡以及发展性思维的过程中,让以往阶段性的实践深入下去,让各种零散性的知识聚成系统,让各地区域性的经验走出地方,逐步成为一种更具历史、理论和普适价值的文化及传统,并逐渐把这种先发的经验切实转化为人们能够享受的先发优势。

荣幸的是,这回学界与政府一同面临了本次机遇和责任。

纸媒语境下,要想在普遍知识上引领学术潮流,地方学刊似乎多少有点儿先天不足,虽说努力不断,办法却不多。2006年一个冬日下午,哥几个终于在闲聊中迈出了第一步。即以区域社会发展现状为对象,倡导编者、作者融入一线,用入场者的眼光对实践中某些共性问题进行理论考察和解释,以更务实地为地方建设提供文化服务。于是,我们便在原先的名栏《越文化研究》下,新推了一个特色专栏,叫做《现实问题的理论思考》。没想到,十年下来,竟能辑成这么一个选本。

这大概也算得上是一种边缘的福利吧,就像如今在山村能比城里看到更多的蓝天和白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