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庚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西安710062)
楚地“伍子胥庙”与吴地“申包胥庙”考辨
◎王庚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西安710062)
因伍子胥曾攻破楚都,鞭楚王尸,而申包胥有复楚之功,所以历代不少学者认为:楚地不应祭祀伍子胥,楚地伍子胥庙为申包胥庙所传讹。吴地也不应祭祀申包胥,杭州申将军庙所祀者申包胥为伍子胥所讹误。经过考证得出:楚地不仅立有伍子胥庙,而且年代已相当久远;杭州临平申将军庙所祭祀者为春秋时期楚国人申鸣,并非申包胥,更非伍子胥。
楚地;伍子胥庙;杭州;申将军庙;申鸣
历史时期,伍子胥庙曾广泛分布于大江南北,申包胥庙则以两湖地区居多。但关于楚地伍子胥庙和吴地申包胥庙,历来争议较大,以至于迷雾重重。因伍子胥曾攻破楚都,鞭楚王尸,而申包胥有复楚之功,所以历代不少学者认为:楚地不应祭祀伍子胥,楚地伍子胥庙为申包胥庙传讹而来,吴地也不应祭祀申包胥,杭州申将军庙所祀者申包胥为伍子胥所讹误。近现代学者对此少有涉猎,即使有所提及,亦沿用前人成说。①参看吴恩培:《吴、越文化融汇的古代例证──伍子胥文化的层累透视》,苏州职业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龚敏:《唐诗中的伍子胥信仰与传说》,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水越知:《伍子胥信仰与江南地域社会——信仰圈结构分析》,《宋代社会的空间与交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33页—334页;徐海:《伍子胥信仰研究》,兰州大学,2013年硕士论文。有鉴于此,笔者试从历史典籍与地志资料出发,对楚地伍子胥庙与吴地申包胥庙问题进行细致考证与辨伪。厘清此问题的来龙去脉,还原史实的本来面目,不仅可以纠正前人的误解,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与传承民间的伍子胥信仰文化。
历代学者关于楚地伍子胥庙的讨论,首推晚唐时期“破天荒”才子刘蜕。刘蜕,字复愚,自号文泉子,唐代散文家,宣宗大中四年(公元850年)进士。在《谕江陵①江陵,春秋战国时为楚国都城,称为郢。秦置南郡,汉析郢置江陵县为南郡治所。东晋时移荆州治江陵,因称荆州城。唐上元初升荆州为江陵府,治所在江陵。五代时南平国都于此,宋为荆湖北路治所。元改置中兴路,明、清为荆州府治所。今属湖北省,为荆州地区和江陵县驻地。耆老书》一文中,刘蜕论述说:太原王生,尝移耆老书,以江陵故楚也,子胥亲逐其君臣,夷其坟墓,且楚人之所宜怨也,而江陵反为之庙,世享其仇,为耆老而忘其君父也。
吾以为不然。楚人之性剽悍,大能复其仇雠。其后自怀王入武关,楚人怨秦,不忘干戈。况其人之性,能忘胥之所以破其国家而事之乎?且今江陵之人,牵牛羊而祀其庙者,将祈年谷而获凶荒,祷疾病而得死亡者乎?如厚其饩而虚其报,则江陵知胥之不可祠而不祀矣。若果祈年谷而得丰穰,祷疾病而获康强,有其饩而寻其报,则破人之国而居其土,辱人之君而受其飨,遇一食而自忘楚之杀其父兄,则胥自为无勇也,何独江陵之人而忘习雠乎?
吾以为其庙,申包胥之庙也,包胥有复楚之功。年代浸远,楚人以子胥尝封诸申,故不谓包胥耳。不然,则子胥何为飨人之食,而江陵何为事仇人之神乎?耆老得书,速易其版曰“申胥之庙”,无使人神皆愧耳。[1]
此文中的申包胥,又称王孙包胥,《战国策》又作棼冒勃苏,春秋时楚国大夫,《史记正义》载其封于申而以申为氏,故称申包胥。据《左传·定公四年》载:“初,伍员与申包胥友。其亡也,谓申包胥曰:‘我必复(覆)楚国。’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复(覆)之,我必能兴之。’”[2]后伍子胥以吴军攻入楚国都城郢,并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申包胥入秦国求援,七日不食,日夜哭于秦廷,秦国因而出兵救援,最后复兴楚国。
刘蜕在文中认为:楚人性情剽悍,睚眦必报。依楚人的性情,怎么能忘记伍子胥的破国之仇,江陵之人怎会向仇人祈求丰年,禳病怯灾。所以其庙应为申包胥庙,理由是申包胥有复楚的功劳,又因为伍子胥曾封于申地,称为申胥,与申包胥名字相近,后来年代久远,申包胥便讹为申胥,人们也就把申包胥庙当做伍子胥庙了。
刘蜕此说,影响深远。如南宋陈淳《北溪字义》卷下《鬼神》云:“伊川先生(程颐)犹以为存伍子胥庙为未是,伍子胥可血食于吴,不可血食于楚。”[3]稍后的陈郁在《藏一话腴》乙集卷下也持此说:“盖子胥,吴视之为忠,楚视之为仇,尚安得血食于众恶之地耶?”[4]到了明时,王一槐在其所撰《玉唾壶》卷上“湘君考”中就直接认定“江陵有申包胥庙,以伍子胥尝封诸申,遂以为伍子胥庙”。[5]从晚唐的刘蜕到明代的王一槐,其一脉相承的说法,使楚地“伍子胥庙”一变而成为“申包胥庙”。然而,细细揣摩上述诸说,其立论依据既有点勉强,也与历史事实不符。
依据史料记载,楚地不仅立有祭祀伍子胥的庙祠,而且年代已相当久远。
与刘蜕同时的唐代诗人李善夷,曾贬官澧阳(澧州治所在澧阳,即今湖南澧县),当时澧州刺史欲重修伍子胥庙,然而众议不同。李善夷遂作《重修伍员庙》一文以坚刺史之意,其文曰:伍相公员也,庙在澧江之渚。自为寇之扰,为兵火所焚,为野火所燎,为风雨所坏,为江浪所侵。垂二十年,向为墟矣。虽有锺山蒋侯之验,其神亦无所依止。澧守欲重建庙宇,里人曰“不可。员楚之仇也,鞭我死君,其过也甚。”又曰:“员孝於父者,其庙废之则无以旌其孝,建之则无以劝其忠。”太守不决。一日问余,愚曰:“太守不知伍员非不忠于君者。楚平王非员之君也。《书》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楚之君即非天子也。当平王之时,君上乃周景王也。楚子实天子之臣,员即楚之陪臣,吴楚之君乃五等封。以其国迫近蛮夷,地虽广,不得为侯伯而为子男。故仲尼修《春秋》,吴越楚虽大而不称王,止称吴子、越子、楚子而已。王乃彼之自僭,则欺天。欺天则安得其下不逆?夫覆载之内,天子为君上,固不可异二。诸侯赐弓矢然后征,赐斧钺然后杀。楚之诸子,观兵灭国,无代无之。子胥周之臣也,君在上,不欺天者忠也,复父仇者孝也。忠孝既备,安得无馨香之祀乎?”[1]
从李善夷文中可知,位于澧江边的伍子胥庙修建年代很早,且因战火、风雨、江浪所毁,澧州刺史想要重建庙宇,因里人意见不同而迟疑。李善夷以伍子胥是周天子之臣,灭楚对周天子是忠,兴兵复父之仇为孝,从而使伍子胥庙得以重建。
在刘蜕与李善夷之前的中唐时期,与柳宗元、白居易并称“刘柳”、“刘白”的著名诗人刘禹锡(公元772年~公元842年),因“永贞革新”失败而被贬为郎州司马。朗州,隋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改嵩州置,治所在武陵县(今湖南常德市),唐辖境相当于今湖南省常德、桃源、汉寿、沅江等市县地。在任朗州司马期间,刘禹锡曾作《汉寿城春望》[6]一诗以抒发心志,并在诗题下自注:“古荆州刺史治亭,其下有子胥庙兼楚王故坟。”古荆州,指的是汉代荆州,为汉武帝所置十三刺史部之一,包括南阳、江夏、武陵、长沙、南郡等五个郡,辖境相当于现在的湖北、湖南两省及接近两湖的河南、贵州、广东、广西等省及自治区的一部分。
东汉时,荆州治所在汉寿县,其故城城址在今湖南省常德市东北。据《后汉书·郡国志》载荆州武陵郡:“汉寿,故索,阳嘉三年更名,刺史治。”[7]即汉寿在西汉时为索县,东汉顺帝阳嘉三年(公元134年)改为汉寿县。
诗中荒祠古墓指的就是题注所说伍子胥庙与楚王坟,据《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一千二百六十卷常德府:“子胥亭,在府治汉寿城边,传子胥伐楚时建,或曰汉人修城时建,俱无确证。刘禹锡《汉寿城春望》诗序有子胥亭、楚王故坟,或谓子胥所掘平王之墓,或曰楚昭王之坟,亦不可考。”[8]由此可见其年代已久。
其次,从史籍中,仍能看到楚地有伍子胥庙祠的记载。庾仲雍《荆州记》载:“秭归县有屈原宅、伍胥庙,捣衣石犹存。”[9]释慧皎《高僧传》卷十三《宋京师释僧亮传》云:“湘州界铜溪伍子胥庙多有铜器,而庙甚威严,无人敢近,亮闻而造焉。”[10]李延寿《南史》卷五十七《范缜传》载当时“夷陵有伍相庙”。[11]晏殊《晏公类要》云:“子胥庙,在夷陵县。”[12]郑樵《通志》卷一三十一载:“襄阳城内旧有伍子胥庙,州刺史新到必应躬往,每有军事皆祈祷,然后出师。”[13]王象之《舆地纪胜》卷六十五载:“(江陵府)旧有子胥庙,张南轩辨其不当祀于楚,拆去。”[12]文中的张南轩即南宋理学家张栻,孝宗时为江陵知府兼湖北安抚使。陆游《入蜀记》卷六云:“(楚故城)城西北一山蜿蜒回抱,山上有伍子胥庙,大抵自荆以西子胥庙至多。”[14]
上述引文中的秭归县即今湖北秭归县,湘州治所在今湖南长沙市,夷陵在今湖北宜昌市东南,襄阳在今湖北襄樊市,江陵即今湖北江陵县,尽管所引文献时代不一致,但却表明,从魏晋南北朝一直至南宋时期,楚地均有“伍子胥庙”分布。
不限于此,刘蜕以及此后诸家之说,所赖以立论的依据是,楚人性情剽悍,怎能忘记伍子胥破国之仇,因而不可能祭祀伍子胥。这一文化道德评判标准,过于牵强,也与自战国秦汉以来正统的儒家观念不符。
早在战国秦汉时期,人们对伍子胥的复仇行为多持肯定意见。如《战国策》卷三《秦一》《荀子·大略》《庄子·外物》等皆言伍子胥为忠臣孝子,甚至如战国时伟大的爱国诗人,楚国三闾大夫屈原,也对伍子胥的忠君精神表示赞赏与认同。如屈原《涉江》:“忠不必用兮不必以,伍子逢殃兮比干菹醢。”《惜往日》:“吴信谗而弗味兮,子胥死而后忧。”《悲回风》:“浮江湘而入海兮,从子胥而自适。”
司马迁也在《史记·伍子胥列传》中感叹道:“怨毒之于人甚矣哉!王者尚不能行之于臣下,况同列乎!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15]
从中可见司马迁对伍子胥忍辱复仇精神的肯定与赞美。楚平王听信费无忌谗言,迫害臣下,无故杀害伍子胥的父兄,若伍子胥与父兄一同去死,那就如蝼蚁一般没有任何价值。伍子胥弃小义,雪大耻,忍辱复仇,成就功名,最终名垂后世。而司马迁也曾遭受宫刑,饱经凌辱,其发出“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的价值观与伍子胥何其相似,司马迁在《伍子胥列传》中对伍子胥形象的刻画,正抒发了他对伍子胥隐忍发愤精神的情感认同与心灵共鸣。
其次,刘蜕等封建后世学者之所以对伍子胥持批评意见,是以君臣纲常伦理高度强化作为其特定的认知或思想背景。而在伍子胥所处的春秋战国时期,在当时的宗法制度下,为父兄复仇具有时代的正义性,是符合当时社会道德标准的。“中国古代封建国家是建立在宗法血亲组织之上,宗法血亲观念比君臣伦理大义具有更悠久的传统和更为深厚的心理根基,因而强调血缘亲情高于君臣伦理”。[16]正如清代湖北监利县立有祭祀伍子胥的伍公祠,当地乡贤楚愚夏所论道:“人之大伦,莫重于君亲,今子胥也,吴人祠之以显其功,示后世之为人子。楚人祠之以彰其孝,示后世之为人君。”[17]
总括以上所论,刘蜕等认为楚地伍子胥庙应为申包胥庙观点是与事实不相符的,楚地所立庙祠应为伍子胥庙无疑。
根据文献记载,历史时期申包胥庙多分布于两湖地区。而关于吴地申包胥庙,清代学者则对刘蜕的错误结论加以发挥,认为吴地的申包胥庙应是伍子胥庙所讹误。如清初王士祯《居易录》卷三十四云:《左传》伍员与申包胥友,其亡也,谓申包胥曰:“我必覆楚国。”申包胥曰:“勉之,子能覆之,我必能兴之。”《史记》文亦同,《吴越春秋》皆称员曰伍子胥,独《国语》以吴尝封子胥于申,称为申胥。《越绝》则云,越为策楯献之于吴,申胥谏曰云云。越饰西施、郑旦献之于吴,申胥又谏云云。吴王不听,以申胥为不忠而杀之。以伍胥为申胥,混淆不辨甚矣,《越绝》之舛也。刘蜕有《谕江陵父老文》,谓楚人不当祀子胥,今杭州临平有申包胥庙,或谓申,楚臣,不应祀吴,不知皆沿《越绝》、《国语》之文而致此淆讹耳。盖江陵之祠乃申包胥,临平之祠乃伍胥耳,当两正之。[18]
王士祯指出《国语》与《越绝书》均称伍子胥为申胥,申胥后来又被讹误为申包胥,混淆不辨。其又依刘蜕“楚人不当祀子胥”的说法,进而提出申包胥是楚国臣子,不应该祭祀于吴地,因此杭州临平的申包胥庙应是伍子胥庙。对于此说,杭世骏在《订讹类编》[19]中也全文选录,表示赞同。
关于杭州临平(今杭州市余杭区临平镇)的申包胥庙,清末被尊为朴学大师的俞樾也在《茶香室丛钞》卷十五中论述道:申将军庙,在临平斗门桥北。按此则今尚有之,谓之北庙,祀楚大夫申包胥。又按申包胥似不应祀於吾浙,浙,故吴地也,何为而祀申包胥乎,疑此乃伍子胥也。伍子胥入吴,封于申。《国语》谓之申胥,韦昭注曰:申胥,名员,楚大夫伍奢之子。奢诛,员奔吴,与之申地,故曰申胥,此其明证也。子胥为潮神,临平距海不十里,故有伍子胥庙,此申包胥庙亦伍子胥庙也,旧时当题申胥庙,后人不知,遂以为申包胥耳。此与唐刘蜕辨江陵伍子胥庙当为申包胥庙,正可互证。[20]
对此,俞樾也指出申包胥不应该祭祀于吴地,而且推测因伍子胥又称申胥,临平申包胥庙旧时应题作申胥庙,只是后人不知,误以为申包胥罢了。在《湖楼笔谈》中,俞樾进一步申述:“(临平镇)今有申包胥庙,又有伍子胥庙,盖不知申庙即伍庙,而重立也,兵燹后久不至临平矣,偶笔于此,告居其地者。”[21]由此可知,当时杭州临平既有申包胥庙,又立有伍子胥庙,而俞樾认为两座庙都是伍子胥庙,之所以“重立”,是人们将申胥与申包胥混淆后产生的结果。但是,杭州临平的申包胥庙,旧时并非题作申胥庙,而是申将军庙,其与伍子胥庙也并非“重立”。
据南宋潜说友撰《咸淳临安志》卷七三载:“申将军庙,在临平斗门桥北三十步。乡民祈求田蚕古祠,父老相传为楚申明父,白公作乱,楚王命明伐之,白公杀其父,后人为立祠。”[22]与之可以佐证的是,南宋时的梁县(今安徽省肥东县梁园镇)也有一座申将军庙,据《舆地纪胜》卷四十五载:“申将军庙,在梁县治南二里,旧志云:楚白公作乱,楚王以申明为将军,以伐之,白公惧,执申明父谕明退师,明以既受君命,当移孝为忠,追败之,白公怒杀其父。楚王欲赏明,明曰:‘我虽有定国之功,而有害父之耻’,遂自刎,人为立庙。”[12]可见两地申将军庙均与楚国申明有关,与申包胥并无关系。
申明是何许人,据《韩诗外传》卷十、《说苑·立节》可知申将军当为“申鸣”,方志中“申明”为“申鸣”所讹。上述白公即公子胜,太子建之子,楚平王的孙子。太子建与伍子胥遭到楚平王的宠臣费无忌诬陷后,先至宋国,又奔于郑国。后来太子建为郑人所杀,伍子胥率公子胜逃奔吴国。公元前487年,楚惠王召公子胜回楚国,被封于白邑(今河南息县),称为“白公胜”。白公胜归楚后又兴兵作乱,于楚惠王十年(公元前479年)杀死令尹子西、司马子期等贵族,并劫持楚惠王,史称“白公之乱”。申鸣领兵围攻白公胜,白公胜劫持申鸣的父亲,以此要挟申鸣,申鸣以忠、孝之行不能两全,坚持进兵。叛乱平定后,其父亦死,申鸣因此拒绝楚王赏赐,自刎而死。所以《咸淳临安志》与《舆地纪胜》所记当为此事,杭州临平与安徽梁县申将军庙所祀者确为楚国人申鸣,而并非申包胥。
至于杭州古为吴地,何以立有祭祀楚国申鸣的申将军庙,其与南宋时期都城临安(杭州)的外来移民密切相关。公元1127年“靖康之变”,宋室南渡,高宗赵构于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三月定都临安。北方人民为躲避战乱,大批南下,纷纷向相对安定的南方迁移,绍兴二十六年(公元1156年),杭州人口中“西北人以驻跸之地,辐辏骈集,数倍土著”。[23]与此同时,带有较强地域性的民间祠庙也随着北方移民迁往杭州,“宋南渡时,凡汴京有庙者,皆得祀于杭”。[24]据吴松弟先生研究,“宗教在古人的精神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进行群体迁移的移民只要可能往往要在新的定居地建立家乡原有的宗教建筑。建炎南渡以后,开封僧侣道士纷纷在临安建立寺庙,而且都是以南迁前在开封所居庙宇的名字命名。还有一些祭祀地方神的庙宇,如太乙宫、显应观、祚德庙、昭节庙、皮场庙、宗圣曾子祠、萧酂侯祠、东平忠靖王庙,也随着信众的南迁而在临安建立起来”。[25]除北方移民外,迁入杭州的还有来自福建、江淮地区以及两浙、江西、江东等路的南方籍移民,移民原居地的文化信仰随同移民的迁入而一并被移植迁居地。
明代,时人对于杭州一些“既非食邑于此乡,又非生长于此乡,何以受祀于此乡”祠庙经过考证后认为:“必其自汴南渡之后,既已建都于杭,凡汴京素奉之香火有十三,悉立庙崇祀。或者神之后裔随驾南渡,不忘乃祖,因私立祠以祀之。”所以,临平的申将军庙亦是从宋旧都开封迁建而来,“想旧都亦有此祠,宋南渡,因迁建于此”。[26]
那为何申将军庙后来却又祭祀申包胥了呢?据《大明一统志》卷十四、嘉庆《庐州府志》卷十八、嘉庆《合肥县志》卷十二、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卷十八载,安徽梁县的申将军庙,从宋至明清时期,其庙犹存,所祀者仍为申鸣。而杭州临平申将军庙到了明代,所祀者却被称作申包胥了。如明成化《杭州府志》卷三十四云:“申将军庙,在临平斗门桥北三十步。今庙有残碑,宋季人撰,谓为申包胥,乡人于此祈祷多应。”[27]清雍正《浙江通志》卷二百十七载:“申将军庙,成化《杭州府志》在临平斗门桥北三十步,今庙有残碑,宋季人撰,谓为申包胥,乡人于此祈祷多应。谨按《咸淳志》云:父老相传将军谓楚申明父,白公乱,楚王命明伐之,白公杀其父,后人为立祠。二说未知孰是。”[28]可见清人对此颇有疑问,因而将两种说法并存。所以,原本在宋志中的申鸣,到了明代,却因为一块残碑而变成申包胥。当时撰写此碑文的人,或许对申将军是何人有不同意见,也或许其另有所本,就直接在碑文中称申将军为申包胥。此碑竖立后,影响甚大,以至于到了清代,众人皆以为申将军庙所祭祀者为申包胥,竟不知申鸣,随之,更有学者错误地认为申将军为伍子胥了。
上述分析与论述表明,前代学者认为楚地不应祭祀伍子胥,楚地伍子胥庙为申包胥庙所传讹的论断是与史实相违背的。楚地不仅立有伍子胥庙,而且年代已相当久远。另一方面,杭州临平申将军庙所祭祀者为春秋时期楚国申鸣,并非申包胥,更非伍子胥,《咸淳临安志》所载杭州临平申将军庙与《舆地纪胜》所载安徽梁县申将军庙正可互相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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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卞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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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9123(2015)02-0015-06
2015-04-12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10XJA770011)
王庚(1989-),男,陕西渭南人,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