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体

2015-04-09 00:00
意林原创版 2015年9期
关键词:人贩子谐音商家

谐音“造节”,有损传统,还是时代刷新

近年来,节日不断通过谐音“造节”涌现,比如“520”就是“我爱你”,1月4日就是 “一生一世”。7月17日,解读为“吃一吃”(回家吃饭日)……对此,支持者认为,谐音造节,有趣有味,为枯燥的生活注入了活力;反对者则认为,节日的形成应该是严谨的,具有文化沉淀性,否则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是浮躁、幼稚的表现。对此,你怎么看?

@思雨:支持谐音造节,有它的可取之处,好似一汪泉水注入枯燥的生活,让生活不再孤寂。

@飞酷:“有节过节、无节造节”,变被动为主动,但一切皆应有度,要知道,节日之所以美,是因为节日的稀少,不能泛滥成灾,节制也是一种美。

@时光IE:与其“谐音造节”,不如政府加强带薪休假的管理,让每一个公民自由享受假日的悠闲,而不是造一些不伦不类的节日,到头来,苦了百姓,乐了商家。

@底图飞:每一个节日都有其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而如今,随便造节,极不严谨,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建议有关部门规范其所作所为,维护节日的神圣。

@天天爱学习:“谐音造节”更多的是商家的利欲熏心,没有一点实质内涵,更多的是一场走秀而已,风过而不留痕。

@鸭梨:“草根节日”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加上中国传统节日,让人应接不暇。商家的营销也都建立在这些“节日”上,对工薪族来说,密集的假日,可真是“压力山大”呀。

@雨露:如今的造节,更多的是“节日搭台、经济唱戏”,千篇一律,没有特色,这样的节日没有也罢。

被拐女子成“最美乡村教师”引热议

21年前,河南姑娘郜艳敏被拐卖到河北曲阳县下岸村,后成为该村唯一一个乡村女教师。被报道后,郜艳敏被评为感动人物,事迹还被改编成电影。近日相关报道再次被翻出,网友认为报道对于拐卖一事轻描淡写,一味歌颂“奉献”有混淆视听之嫌。全国打拐办主任评论此事时表态说“人贩子和买卖妇女者都应受到法律懲罚”。那么,被拐女子成乡村教师事件是否该被歌颂?对此,你怎么看?

@惊鸿一瞥:我一点都不觉得这件事“伟大”,我看到的只是被伤害后的逆来顺受和给她戴上的沉重的道德枷锁。

@九百八十九:这件事情很复杂,现在进行彻底追责,可能会对郜艳敏造成二次伤害。这件事情之所以引起热议,在于某些媒体将这件事渲染成了正能量加以宣扬,我们更希望这些人站出来给被害人道歉。

@曈昽曈昽:她教育的那些孩子在某种程度上救了她,她也在某种程度救别人;教育更多的孩子,把他们送出去,或许可以避免更多人被买进来。现在能做的就是整顿当地的教育以及社会风气。希望这种“最美教师”不要再有了。

@品味人生:买卖人口、非法拘禁,以及对以上犯罪的协助,才是最需要关注和严厉打击的。这类犯罪不杜绝,将丧失文明和法治的底线。

@槐树下看星星:受害者选择认命的原因是她已经被伤害了20年,这20年中被拘禁,被殴打,逃了抓回去继续打,孩子也生了,自己父母的家庭状况更加贫困,前途一片黑暗,除了认命她有别的选择吗?但是,即使她认命了,人贩子不能不罚,买主和帮凶也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不然要法律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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