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化大背景下开创具有上海特色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

2015-04-09 14:58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课题组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城镇化上海农村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课题组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上海 200070)

在城镇化大背景下开创具有上海特色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课题组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上海 200070)

摘要:近年来,上海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对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农村地区城镇化进程也随之加快,与之相应的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也在飞速发展,特别是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上海,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迅猛增长,使人、车、路、环境等要素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如何进一步夯实基础,建立健全机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已成为当前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关键词:上海;城镇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2014年5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广西召开了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领导从把握规律、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夯实基础、改革创新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会后,全国各地掀起了分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问题,谋划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高潮。上海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在持续多年城镇化高速发展背景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是什么,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又是什么,我们如何去扬长避短、攻克难关,开创具有上海特色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这些问题始终萦绕在我们每个公安交通管理者的心头。为此,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成立课题组深入实地进行了调研。

一、上海农村地区城镇化建设发展的主要特点

早在20世纪90年代,上海市政府就确定了农村城镇化的主要进程和战略任务:一是促进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积极推进郊区农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郊区农业新飞跃;二是加快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不断提高经济集聚效益,工业园区或成为城市城镇的一个重要功能区,或成为一个新城市、新城镇的雏形;三是引导农民居住向城市、城镇集中,不断提高农村城市化水平,坚持走以乡镇企业为主干,以农村中小城市、城镇为农民居住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载体的农村城市化道路。经过多年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目前上海城镇化率已达88.02%,为全国最高。上海作为国际化大城市,以全新的理念,开辟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统筹城镇化发展之路,郊区“一城九镇”及许多新市镇,经过短短几年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如今都面目一新,生机盎然,其共同点:一是规划有序,交通发达,但地理不利因素未变。新近规划建设的市郊地区中心市镇往往布局合理,设计新颖,基本上都有轨道交通或国道市道相连,与中心城和几座新城形成了15分钟进入、30分钟互通、60分钟抵达的“153060”的交通网络。纯农村地区、工业园区与繁华的中心市镇交织,距离极短,地势平坦,道路条件较好,往来自如。但是,上海地处长江三角洲腹地,农村区域内水网密布,临河路段较多,客观上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二是城建发展,配套齐全,但农村地区设施相对不足。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中心市镇住宅楼盘成群,错落有致,或庭院、或公寓楼、或别墅群,街道宽敞,绿化诱人,市容整洁,公交车频见,学校、医院、酒店、商务楼、美食街、大卖场、超市、便利店、菜市场、银行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生活便利。中心市镇丰富的商品、完善的配套加速了城乡间客货运及自有交通的出行和流动,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设施相对不足,易诱发事故。三是经济变革,人口流动,易造成管理困难。一方面,传统农耕形式越来越少,集约化农业模式越来越多,再加上大量快速发展的新兴乡镇企业,农民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城市化的中心市镇环境优雅、配套良好,吸引很多农村地区的本地居民向其迁徙。另一方面,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参与到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或进入中心市镇从事服务行业,并且大量租住农村地区房屋。传统农耕时代完全依靠家族化、习俗式管理凝聚人心的模式在上海新农村中作用的发挥受到一定限制,人员结构的复杂性带来管理的困难。

二、城镇化背景下上海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要做法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全局稳定的重要环节。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后在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办《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等中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在上海农村城镇化“经济大变革,人口大流动,建设大飞跃,交通大发展”的背景下,上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探索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创新管理措施方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据统计,2009年以来,本市郊区县交通事故整体呈逐年下降态势,死亡人数已经从2009年的911人,下降到2013年的778人,2014年1月至6月为373人,同比下降7.9%,郊区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趋稳。其主要做法是:

1.初步建立市郊区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体制机制。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加强市郊区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度重视,2004年,市政府建立了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包括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在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012年、2013年,市政府相继印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本市客货运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意见》,要求加强乡镇道路管控,建立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加强对农村安全监管机构的支持保障,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主体责任,落实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资金,并明确相关区县政府、市农委、市建交委、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责任。

2.加强市郊区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及考核。2006年,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关于建立街道、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了由街道、乡镇负责交通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由宣传、司法、市政、城管、辖区交警中队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乡镇下属的行政村组织还聘用了专(兼)职交通安全信息员。同时,从2010年起,市安委会在印发的《上海市区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绩效考核办法》中,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工作考核中,考核结果纳入市委组织部对区县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其中,设立的“绝对控制指标”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农业机械事故等5类死亡人数指标。此外,2007年,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规定印发了《关于本市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农村派出所积极协助开展处理交通事故、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和底数排摸、排查整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等工作。

3.积极排查整改市郊区县道路安全隐患。一是市安委办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及相关工作职责,并修订完善了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和较大以上事故查处督办制度,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力度。2007年以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牵头治理市安委办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道路5处,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力军作用,紧紧依靠科技手段,通过开发应用“道路交通事故分析预警系统”,定期加强信息化分析研判,明确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重点,实行挂牌治理和闭环管理制度,有效提高隐患道路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据统计,2007年以来,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共挂牌治理安全隐患道路203处,死亡交通事故总体下降50%以上;全市纳入隐患治理范围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均呈明显下降态势,治理率达90%以上。三是结合2003年交通部推出的以“消除隐患、珍惜生命”为主题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以下简称“安保工程”),推动市建设部门将道路隐患治理工作纳入“安保工程”范围,共投入治理资金68亿余元分级负责和组织实施工程性治理。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完成7304项增设、改造治理工程,实施“安保工程”的道路总里程达500多公里,主要集中在高速、国省干道。

4.加强市郊区县勤务及执法管理。一是调整优化市郊区县警力布局,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效能。市郊区县各交警支(大)队坚持将每天的警力及布局情况网上上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交警总队指定专人对各交警支(大)队警力投入及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评估审核,发现岗位设置针对性不强、作用不大或未将全部警力投入一线管理的,立即责令调整完善,确保市郊区县道路见警率。据统计,仅2014年1月至6月,交警总队已要求相关交警支(大)队调整和加强执勤岗位20余次。二是加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近年来,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断开展“三超一疲劳”、酒后驾车、涉牌涉证、五类车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强化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14年以来,交警总队每月对各交警支(大)队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量进行排序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市公安局对各公安分(县)局业绩考核范围并及时予以通报,从而有效地提高了事故防范的针对性。三是“电子警察”设备坚持向市郊区县倾斜。据统计,截至2014年6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在市郊区县安装“电子警察”设备1664套,占全市“电子警察”设备总数近71%。

5.积极改善市郊区县道路通行条件,大力扶持市郊区县公共交通。2012年,上海市相继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等五部门〈关于积极推进本市农村桥梁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推进本市农村经济相对薄弱村村内道路改造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等具体措施。截至2013年底,上海市农村桥梁改造项目已竣工922座,其中,乡村公路桥梁35座、村内道路桥梁887座,薄弱村道路1293公里。同时,市政府结合2010年世博会的召开,于2010年前,对具备通行公交车的建制村实行了“村村通公交”政策,通车比率已超过95%。

三、城镇化背景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存在问题分析

虽然本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据统计,有系统记录的2006年至2014年6月期间发生的6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91%(共60起)发生在郊区(县),县级以下(含)等级农村道路又是其防控较大以上事故的重点区域(共21起,占35%)。同时,农村地区发生较大事故占郊区县较大事故发生数的比例越来越高。据统计,2006年至2008年这一比例为21.7% (23起中有5起),而2009年至2013年,这一比例提高到43.2%(37起中有16起),上升了21.5个百分点。另据初步统计,全市80%左右的一般程序事故发生在郊区县。因此,在全市整体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较好情况下,市郊区县仍然是事故防控重点区域,而伴随着高速、国道和省道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设施的不断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已然成为事故防控的重中之重。快速发展的农村城镇化建设并没有根本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的矛盾和问题,成为制约本市农村交通安全环境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市交通安全总体水平的巨大障碍。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人的因素看。一是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仍较突出。近年来,虽然公安部门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的执法管控力度,并采取多种形式在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农村地区群众对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行车走路不遵守交通法规,交通违法问题突出,对用血的教训制定出来的交通法规置若罔闻,仍然我行我素,陋习依旧。仅从2006年至2014年6月农村道路发生的21起较大以上事故看,除2起因未注意安全引发的单车事故外,其余事故皆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其中涉及醉酒驾车的8起、超速的5起、超员的4起、超载的3起、违反信号灯的4起、逆向行驶的2起、无牌无证的2起;另涉及事故中存在安全意识不强、技能不佳、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不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等因素的8起;且在绝大多数事故中存在上述多个违法因素的竞合。二是外来流动人口比重较大,交通安全管理抓手不强。截至2014年6月,全市外来流动人口960万余,其中市郊区县流动人口788万余,占全市总流动人口的82%,而市郊区县户籍人口为885万。外来流动人口在市郊区县实有人口中的比重较大,甚至在有些区县已经出现人口倒挂现象,比如奉贤区实有人口约108万,其中户籍人口约52.28万,外来人口约55.72万。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大家普遍反映大量外来流动人口涌入农村地区,在农村地区租住房屋,参与交通出行,而又因其较强的人口流动性给交通安全管理带来较大影响,特别是既是外地人又是外地车的情况更难管理。从2006年以来农村道路发生的21起较大以上事故看,涉及外省市籍人员肇事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16起,占76.19%,其中所驾车辆为外省市号牌或无号牌的为8起。

2.从车的因素看。一是农村群众所有车辆发展迅速,车种多、管理难。本市农村地区距离中心市镇、高速、国省干道等较近,农村群众的自有交通能很快接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群众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村机动车数量有了大幅度增长,大量的机动车辆被用作生产和生活工具而进入农村家庭,已经成为广大农村群众代步的交通工具。据统计,截至2014年6月,市郊区县注册机动车保有量209.86万辆,占全市注册机动车保有量总量71.6%,注册机动车驾驶人399.59万人,占全市注册机动车驾驶人总量64.8%。另对沪C号牌机动车(仅允许在本市外环以外区域行驶,即绝大多数为本市郊区县车辆)保有量统计,截至2014年6月,有近102.2万辆,比2009年底增长85.16%,其中大型车、小型车、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低速车保有量分别为14107辆、641392辆、21981辆、342721辆、1769辆,比2009年底分别增长8.9%、141.1%、97.3%、31.6%、22.9%。此外,还有大量的非机动车。不仅仅车辆的数量多,而且车辆的性能、质量、种类千差万别,家用小客车、货运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这些车辆成为农村群众出行代步和从事运输的工具。二是安全意识提升未跟上车辆快速发展步伐,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其中尤以小客车,特别是私用小客车、电动自行车肇事比重上升较快。据统计,2009年至2013年,小客车肇事占市郊区县事故总数的35%,其中,私用小型客车占小型客车肇事数79.1%,2009年同类比例分别为27.67%和67.8%。另据统计,2009年至2013年,市郊区县电动自行车肇事占非机动车肇事数的73.8%,该比例已由2009年的64.7%上升至2013年的84.4%。不容忽视的是,摩托车特别是轻便摩托车肇事情况在郊区仍较多。据统计,2009年至2013年,摩托车肇事占市郊区县事故总数的11.2%,其中轻便摩托车占摩托车肇事数的54.7%,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轻便摩托车情况较严重,占轻便摩托车肇事数的30%。三是有些车辆安全性能较差,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无号牌、未按期年检等情况在农村地区较多,尤其是当此类机动车辆驶入高速、国省干道等高等级道路时,由于车速变得更快,安全性能差就极易引发重大事故。从2006年以来市郊区县发生的60起较大以上事故看,有8起事故涉及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原因,占13%,其中,高速上发生的有7起。

3.从路的因素看。调研发现,随着公路“村村通”工程的推进,在采取政府投入、工业区及开发区投资、农民自筹自建等多种形式的努力下,农村乡镇道路发展突飞猛进,线路延长、路面拓宽,基本上实现镇镇相连、村村相通,农村道路行车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车速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农村道路等级低,很多道路是在原有机耕路基础上仅做水泥硬化处理,道路线形的科学性等未作过多考虑,路面质量也参差不齐,有些道路时间长了甚至出现沉降,再加上两侧村庄、学校、企业较多,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路侧防护等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隐患突出,尤其是上海郊区县水网发达,逢夜间或恶劣天气,临河弯道、窄桥等无防护道路很容易发生重大事故。据统计,2009年至2013年,农村地区发生的16起较大以上事故中就有2起因上述原因加重了事故后果(2009年1月29日,浦东祝桥镇凌路村就发生一起雨天小客车在农村临河无路侧防护的机耕道直角右转坠河事故,造成4人死亡;2010年1月31日,青浦华新镇纪秀路4米宽两侧无护栏的宗家浜桥夜间雨天发生一起小客车坠河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同时,农村道路普遍存在有人建、无人管情况,违法占道作业、晾晒、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道路使用率受限。因此,目前农村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仍不能适应机动车快速增长和现代交通发展的需要。

4.从管理的因素看。随着经济发展,公路里程不断增加,道路交通覆盖面不断拓宽,车辆流动性也不断增大,给政府和交警部门带来了巨大压力。一是交警警力跟不上农村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据统计,截至2014年6月,全市农村地区共设交警大(中)队54个,警力1056人。同时,市郊区县农村道路(含县、乡、村道以及开发区、工业区、镇区、居住区、里弄小市政道路)共有15299余公里,占市郊区县道路总里程的90%,市郊区县交通民警平均管辖农村道路里程约15公里,交警警力无法覆盖广袤的农村地区。二是部分农村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效能没有很好发挥。考虑到交警警力不足,2007年,公安部、上海市公安局相继下发通知要求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求农村派出所协助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排查无牌无证机动车和驾驶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排查整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或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等。但实地调研发现,部分农村派出所仅仅停留在协助或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层面,甚至有些地方仍由交警派驻人员到所开展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至于安全宣传、隐患排查、底数排摸工作皆为空谈。三是部分属地交警部门对农村交通安全形势认识不清,数据分析基础薄弱。农村派出所协助交警处理了大量的交通事故,在有些地方还出现了派出所处理事故数量与交通队处理量相等或倒挂现象,但是部分交警队对派出所事故处理、隐患排查等工作指导不力。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情况看,2014年,交警总队受理复核的派出所处理事故皆被撤销,以往派出所处理事故复核撤销率亦较大。同时,按规定所有道路交通事故,包括派出所处理事故皆要录入办案系统,交警总队科技部门也为相关单位开通了权限,但实际情况是部分派出所事故数据,特别是一般程序事故数据不录入系统,有些地方还不用规定的标准的简易程序认定书,造成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数据大量流失。从2009年至2013年市、区两级排摸梳理并挂牌治理的150余条事故多发道路看,鲜有派出所管理的农村道路。此外,从交警总队受理的派出所复核事故看,全部为通知移送案卷时各单位才补录入系统。大数据流失使得交警部门无法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道路交通事故分析预警系统”等研判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部分属地交警部门存在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状不了解、不清楚的情况。四是与地方政府及部门间的沟通联系紧密程度仍有待提高。调研发现,一方面,虽然近年来本市建立了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代表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但部分地方公安与属地政府、安监、交通等部门间联系沟通力度不强,造成地方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际关心和支持力度仍不足,特别是一些经济基础较差的地区,联席会议制度成为滞留在公安层面的“空架子”;另一方面,虽然地方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隐患道路排查治理有一定的支持力度,但属地公安部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这也与数据基础较差,无法科学研判分析有关。

四、进一步加强城镇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严峻,面临挑战。在本市农村城镇化高度发展的情况下,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策划,加大对农村道路的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1.强化管理力量,推进政府主导综合治理机制。一是要发挥交警部门主力军作用。首先要强化交通管理数据,特别是交通事故数据的采集和应用,夯实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着力破解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瓶颈”,借助“道路交通事故分析预警系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等加强对交通事故和安全形势的研判,定期召开交通事故评析会,综合分析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从人、车、路、管理等环节研究解决对策,特别是要提升研判分析的精细化程度,着力发掘小改却效果较好的措施,并提请属地政府及各部门支持,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其次要整合有限的警力资源,科学合理布警,完善勤务机制,有效发挥主观能动性,合理调整勤务时间,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加强对重点时间、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重点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通行效率,规范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二是要构建“大交通管理”格局。加强与属地政府的沟通,在政府领导下,切实把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发动安监、交通、工商、综治、公安、农机等部门积极参与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来,努力建立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大交通管理”格局。建议各交警支(大)队对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原因和规律特点进行一次分析梳理,特别要把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真实情况作一次如实的统计和调查,充分认识农村交通事故的严重性、存在问题的普遍性、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工作的艰巨性,提出破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向本级党委政府作一次专题的汇报,提请党委政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谋划,坚持将交通安全纳入到综治考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促进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到位,建立健全各级交通安全管理组织,落实人力,落实措施,实行一级向一级负责,切实将事故预防工作从源头上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三是要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作用,解决管理难点。要按照公安部、市公安局相关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使其履行好协助维持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掌握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情况、排查登记道路安全隐患、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现场交通治安秩序等职责,弥补交警警力的不足。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责任,把工作措施、目标和责任层层量化分解,落到实处,加强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建立考核通报和奖惩激励机制,促成“有人干、愿意干、知道怎么干、干要有保障”的良好局面。四是紧紧依靠乡镇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村交通安全协管员,使措施办法接地气。乡镇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村交通安全协管员来自于农村,具有与农村群众打成一片的天然优势。因此,要充分发挥其在建立完善机动车和驾驶人基本信息等工作台账,入户开展教育宣传或组织集中学习,摸排道路安全隐患,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劝导、提示,督促新购机动车农村群众办牌办证、无证驾驶人参加培训考试、有牌有证按期审验以及发动农村群众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村民自治等方面工作中的作用。

2.强化路面秩序管控,集中整治农村地区交通违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存在是导致路面交通秩序混乱、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直接原因。据统计,2010年醉驾入刑,2011年全面开展“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专项整治行动后,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率也大幅减少,2010年成为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分水岭,此后逐年下降,2013年,上海市实行严格非现场执法记分管理制度后,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更是降至2起,受到了各级领导的表扬和肯定。从引发事故的违法行为看,上述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后的2011年来,农村较大以上事故涉及醉驾、超员、超载、超速、违反信号灯的,分别减少至3起、0起、1起、1起、1起,而2006年至2010年上述数据分别为5起、4起、2起、4起、3起。因此,强化对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特别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减少和遏制恶性事故具有重大意义,要始终保持“三个不”,即严管力度不减,严查重点不偏,严处制度不松。一是突出重点地区。针对农村集贸市场、乡(镇)文化娱乐中心等地区交通流量相对较大,交通违法行为局部高发的特点,在勤务岗位设置上实行倾斜,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机动车酒后驾车、三超一疲劳、违反信号灯、逆向行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骑行、违反信号灯、逆向骑行、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行人乱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违反信号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处理一起。二是突出重点车辆。要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货车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在农村地区重点加大对客货运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超载,长途客运车辆在禁行时段违规运营,低速货运机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摩托车无牌、超员、无证驾驶、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三是突出重点时段。细致分析农村道路各类车辆的出行规律和交通流量,主动调整勤务模式,日间提高农村主干道的“见警率”和“管事率”,夜间安排机动岗位加强对农村道路事故多发路段(点)及周边道路的巡查,不定时开展设卡整治行动。四是坚持科技强警。结合农村治安管理防范特点,在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安装交通安全电子监控设备,并实现与相关指挥监控平台、国省干道管理部门监控系统的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大非现场执法的力度,节省有限的警力资源,同时为执勤民警配备酒精测试仪、数码照相机、警务通等现代化的取证、查询工具,从而准确地打击和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3.强化源头管理,切实强化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一是要加强对农村车辆、驾驶人底数排查。结合农村地区外来流动人口较多,车辆、驾驶人源头管理较困难的实际情况,要紧紧依靠属地公安分(县)局人口办、农村派出所和乡镇交通安全员、村组交通安全协管员、联络员等,组织对农村地区车、证、人全部排查一遍,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户籍化管理台账和基本情况台账。积极依托和使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即将研发的相关软件,对有牌有证的车辆、驾驶人,登记住址、手机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补录、更正,对无牌的车、无证的人,将基本情况单独录入系统,及时汇总摸排情况并督办。二是要加强农村地区宣传阵地建设。必须进村见人,接地气,并做到“六个一”:社区、村里的大喇叭每周一讲,区县电视台、广播站每月一播,每个社区、行政村至少有一处墙体标语或板报,进出农村的重要路段、村口、路口至少设置一处警示提示标牌,每个学校、幼儿园至少有一处宣传栏或板报,每个学期至少讲一次交通安全课,从而形成有广播、有宣传栏、有提示牌、有宣传员、有工作台账的文明交通宣传工作格局。同时,宣传的方式方法必须适应农村实际和农村人口的新需求,要创作、演出符合农村实际、适合农村特点、群众喜爱的宣传作品,使文明交通宣传进村入户。三是要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方式和内容。把传统的方法和现代的传媒结合起来,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驾驶技能、事故案例、安全提示等内容,通过标语、挂图宣传出去,通过广播、电视、电影、网络以及短信、微博、微信等现代媒体反复宣讲、广泛传播。同时,要将这些内容进课堂、进家庭,标语要贴上车,短信要发给驾驶人。要完善交通安全短信提示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交通安全短信编写、发送流程,明确编写和发送短信提示的周期、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和相应的监督、考核制度。短信内容要接地气,对重点群体要点对点发送,向企业安全负责人、村长、学校等单位负责人发送,并推动他们向驾驶人、管理群体发送,确保短信覆盖面广泛,要对发送结果进行统计核对。此外,“双微”是新的宣传形式,取得了比较好的宣传效果,要积极借鉴,开拓创新,扩大宣传效果。四是要积极推动建立教育劝导查纠机制。依靠乡镇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农村派出所社区民警等力量对农村地区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提示劝导和教育纠正。

中图分类号:D631.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5750(2015)05-0016-(10)

DOI:10.13643/j.cnki.issn1008-5750.2015.05.002

收稿日期:2015-07-02责任编辑:陈汇

作者简介:课题组成员: 陈志康(1963— ),男,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本刊编委;李颖(1973— ),男,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沈晓明(1969— ),男,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事故处处长;程伟群(1981— ),男,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事故处副科长。

Against the Background of Urbanization the New Situation of Rural Road Traffi c Safety with Shanghai Characteristics Should Be Created

Research Group of Traffi c Police Department of Shanghai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Traffi c Police Department of Shanghai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Shanghai 200070, China)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great progress has been made in Shanghai rural road traffi c safety, which is significant to the promotion of the whole city’s road traffic safety. However, with social economy developing, the pace of urbanization in rural areas has been hastened. Rural road traffi c is developing rapidly. Especially in Shanghai, a pioneer in opening its door to outside world and reformation in the country, the number of motor vehicles and drivers is increasing at the astonishing speed, which deteriorates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people, vehicles, roads and environment. In the course of rural urbanization, how to lay a good foundation by making or perfecting rules and regulations and controlling traffi c is one of the topics that confront the traffi c administrative units of police agencies.

Key Words:Shanghai; Urbanization; Countryside; Road Traffi c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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