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良 何伟昌 朱宪臣(中共新疆区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年来党的建设的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
段良何伟昌朱宪臣
(中共新疆区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新疆乌鲁木齐 8300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年来,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始终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在党的建设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治党治国治疆的宝贵经验。
新疆 党的建设 实践创新 理论创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年来,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始终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在党的建设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治党治国治疆的宝贵经验。尤其是2010年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党委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和创新,相继提出了“三力”、“四强”干部、“五把钥匙”、“三支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把新疆党的建设提升到了新层次新水平。
60多年来,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宣传思想战线紧密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面向全疆各级各类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等方面的教育,为新疆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为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思想保证。
1.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突出政治坚定性。自治区党委在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方面,提出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定政治立场,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始终坚持不懈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各级干部,深入扎实开展“三讲”“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党内集中教育活动,依托对口援疆渠道,开设“党校大讲堂”,定期邀请国内名师、名家讲课,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有了显著提高。狠抓反分裂斗争形势的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团结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各级少数民族干部牢固树立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的思想深入人心。巴楚县“4·23”严重暴力恐怖案件、鄯善县“6· 28”暴力恐怖袭击案发生后,全区开展了“万名党员干部抵制‘三非’公开承诺活动”,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带头发声亮剑,作出“四不”承诺,签订承诺书,在全区形成了人人抵制“三非”、人人维护管理的浓厚氛围。自治区、地、县市、乡镇四级联动,分期对全区各地、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统战民宗干部,乡镇、村、社区干部和农村党员进行相关文件精神集中培训,增强正确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意识。十八大以来的实践表明,自治区党委一班人不断加深对理想信念科学内涵和重大作用的认识,不断补齐理论上的“短板”,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牢固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自觉运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困扰党员、干部思想的问题作出科学的解释、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增强了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坚定信心、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的坚定信赖。
2.用“五把钥匙”解决思想意识形态领域中的突出问题。与全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相适应,2014年张春贤书记提出“五把钥匙”的治疆思想,为新时期治理新疆提供了重要抓手和思想指南。“五把钥匙”是在充分研究分析新疆现实区情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进入新世纪以来,由于国际国内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新疆面临的社会稳定形势异常严峻,处于“三期叠加”的特殊历史时期,宗教极端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与我们争夺群众,给新疆的治理带来了诸多困难和挑战。面对思想领域、文化领域、风俗习惯、宗教活动和暴恐势力等若干难题,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勇于担当、从容应对,从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中汲取养分,探究民族地区历史发展中的客观规律,找到了解决边疆地区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和“钥匙”。
60多年来,新疆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服务大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结合实际,体现特点,坚持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心系全区各族群众,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大案要案,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紧密结合新疆区情实际,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战略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成效显著。
1.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敗。60多年来,全区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必须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有的地方和单位一把手连续发案,窝案、串案、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滋生蔓延;权力寻租、设租领域不断扩散,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工程项目等领域成为腐败重灾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行业在产业化、市场化过程中,也渐渐成为腐败多发区。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带病提拔、带病在岗问题屡禁不绝等。自治区党委以坚强的决心和鲜明的态度惩治腐败,打“虎”绝不手软。2014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9 954次,初核线索3 691件,立案2 217件,结案2 06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 184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
在严肃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的同时,自治区党委坚持把各族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办案工作的着力点,严查发生在医药卫生、征地拆迁、教育系统等部门和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和基层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拍“蝇”毫不留情。
2.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对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作为第一位的监督,把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作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手段,加强对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32条和24项硬招实招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2014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32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3人,有力地维护了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实践一再证明,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始终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是做好新疆一切工作的核心,是检验各级党员干部政治品质和工作作风的试金石,是适应反分裂斗争特殊区情的必然要求。在这个问题上,每个人都不能犯糊涂,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
3.加强教育预防,完善体制机制。注重办案成果运用,发挥惩腐治本功能。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自治区纪委对信访举报、群众反映和监督检查、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做到警示在前、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案养成大案。自治区纪委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报案件查办情况、剖析典型腐败案件,坚持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督促发案单位认真排查问题、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防止同类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一是开展廉政教育强化监督制约。自治区连续开展了14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七进”活动,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制作了一批廉政公益广告,并在广播、电视、网络及各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展播。在全区开展“微艺术、大法纪”廉政文化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组织自治区各大媒体和全区14个地州市及89个县市的电台、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倡廉洁、树清风”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集中展播活动。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8 200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0 998人次,诫勉谈话1 766人次,函询1 896人次,23 701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对17个县市和3个厅局进行巡视。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覆盖率达94.9%,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规范。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加强监督管理,整治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行为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维护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权威,确保了政令畅通。2014年,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惩治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9件34人。建立了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14个地州市、58个县市,对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自治区“三化”建设、“民生建设年”、重大项目实施、对口援疆、32条维稳措施和24个方面的实招硬招等政策措施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安居富民、定居兴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工作,全区开展土地和矿业权监督检查1 057次,纠正违法违规问题415个。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纠正问题项目2 350个。
三是强化监督制度建设、制度创新。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政务事务村务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巡视等制度,建立地方和部门党政正职经济责任审计和述职述廉制度。以源头预防腐败问题为重点,出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从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防控机制、管用有效上下功夫,重点围绕资金运行、物资采购、国有资产处置、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不断拓宽通过“制度+科技”方式进行廉政风险防控的领域,从点上深化,向面上推广。着力推进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和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大部分地州市已经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正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巡视工作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了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巡视工作协调联络机制,努力构建巡视工作上下联动、全区“一盘棋”格局。坚持围绕“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提高频次、扩大范围,对地州市和县市区重点开展常规巡视,对自治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巡视,“瞪大眼睛发现问题”,进一步擦亮查腐纠错的“千里眼”。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做到移交一件,查处一件,及时公布整改和查处情况,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
60年来自治区党委根据不同时期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认真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主题,采取提高干部文化水平、注重培养选拔女干部、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制定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推动干部选拔管理考核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干部对外交流等措施,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逐步形成了一支各民族组成的、结构比较合理、能够适应自治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规模宏大的干部队伍,为新疆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做有新疆特色好干部。2010年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党委强调“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关键在党,关键在各级干部”,要坚持“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心力上强的“四强”高素质干部队伍。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工作时指出,总的看,新疆发展势头是好的,稳定大局是可控的,尤其是各级干部状态很好、精神面貌很好,面对艰苦环境和艰巨任务,敢于担当,甘于奉献,为造福各族人民、建设美好新疆作出了重要贡献。这是对新疆干部队伍的充分肯定,令新疆的各族干部感到了巨大的鼓舞和振奋。张春贤书记结合新疆干部实际,在2015年5月21日自治区各地州市、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上提出“有新疆特色的好干部”的重要观点,为新疆广大干部树立了努力追求的“标杆”,为选人用人提供了“标尺”,是结合新疆区情和干部情况的思维创新,是新疆发现、培养、识别、教育、选拔、任用干部的准绳。
新疆特色的好干部是经得起反恐维稳火线考验的干部。就是要有面对复杂局面的战略定力和斗争勇气;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有崇高的信仰。做到信仰不模糊、本色不淡化、工作不被动。体现在当前,就是把学习贯彻好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自觉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不搞变通。提高治理能力,加强源头治理、化解社会矛盾,把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要求落到细处、实处;需要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在鱼水情谊中筑牢稳定根基。唯有具备坚定不移的信念、舍我其谁的担当、攻坚克难的能力、服务群众的作风,广大党员干部才能真正成为新疆反恐维稳的中流砥柱和中坚力量。
新疆特色的好干部就是做“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心力上强”的干部。政治上强。需要对党忠诚、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敢于担当,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反对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在反对“三股势力”斗争中打头阵、做标兵,决不做“两面人”“老好人”,决不阳奉阴违,以坚强党性作保证,坚决落实中央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能力上强。要有正确学习理解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能力。要有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敢做善成,能干事、能干成事,特别要善于研究和解决问题,面对复杂疑难问题有担当、有思路、有管用的招数,不能当表态上的巨人、落实上的矮子。要有服务群众的能力。要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中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明白党的惠民好政策,让群众有参与感。要多做宣传、教育、服务群众的工作,把人心凝聚起来。要有交流交往交融的能力,包容多样,相互欣赏,作出表率,引领各族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真正紧密团结起来。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弘扬焦裕禄精神,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心力上强。学习上要高标准,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标准,不间断地学习;职务上不攀比,正确对待职务升迁,以党性作衡量标准;生活上严要求,把保持简朴作为基本要求和底线;特别是面对“三期叠加”的特殊形势和艰巨任务,成熟淡定、敢于担当,思想上不懈怠、心理上有定力。
2.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60多年来,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采取积极培养、放手使用、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等措施,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从严培养、从严选拔,造就了一大批能够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一定业务能力的少数民族干部,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明显提高,在自治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始终坚持能力第一要求,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抓好理论武装,强化少数民族干部政治理论的系统培训。
3.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围绕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干部“双语”培训。根据特殊区情,从2008年开始,自治区、地区、县市各级党校把“双语”培训纳入主体班培训,如喀什在2003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双语”培训的实施意见》,对不懂“双语”的干部进行脱产轮训。截止目前,喀什地区已有21 182名干部参加了各级党校“双语”强化脱产培训,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5 244人,1999年、2004年、2009年、2012年少数民族干部的“双语”合格率分别达56.3%、72.2%、85.7%和93.6%,计划在2015年乡镇、社区干部“双语”合格率达到100%的目标。
多年来自治区党委把德才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采取重点培养、强化锻炼的方式,促进其尽快成长、成熟,逐步走上领导岗位。在中央、自治区和对口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干部赴内地、北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对口援疆省市挂职锻炼,让他们在参加先进企业、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县市直等基层单位的工作实践中,接触群众,接收新鲜事物,开拓视野,解放思想。实践证明,挂职锻炼这种形式是选拔培养党员干部的有效途径和较好方式。对发现的优秀干部,注意适时地轮岗交流锻炼,丰富工作阅历,扩大工作接触层面,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素质好、年纪轻、文化高、能力强的干部,敢于放手,大胆使用,将其放到关键岗位和重要部门担任急、难、险、重任务,每年大规模选派后备领导干部驻村、社区开展宣传教育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群众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进行压担子培养。在全区开展“万名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从地、县、乡选派干部驻村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工作和为期两年的扶贫攻坚工作,连续三年时间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20万干部下基层活动,是促进新疆科学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夯实基础的重大治本之策,是新形势下新疆群众工作的一个创新。自治区、地区、县市选派大批干部赴南北疆基层村(队)和社区建立工作组,围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强化基层基础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基础,使一大批干部的能力素质在维护稳定、服务群众一线得到锤炼和提升。
充分发挥地、县、乡三级党校主阵地作用,分层次、有重点地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培训,着力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培训中,紧紧围绕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始终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以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培训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新疆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新疆执政的组织基础,它对于巩固党在新疆的执政基础,促进新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基础性意义。
1.配齐配强基层领导班子。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关键是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这是加强村和社区组织建设的关键所在。自治区党委分别研究制定加强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建设、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落实严格工作职责、严格任职条件、严格选拔管理、严格教育培训、严格实施考核、严格管理监督、注重关心爱护激励等要求,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守信念、有能力、肯奉献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目前,新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达到92.8%;所有社区全部建立党的组织,全区14 143名国家干部在社区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部由国家干部担任,书记、主任“一肩挑”占34.8%,1 085个重点复杂社区书记高配到副科级或正科级,1 800多名县级领导干部担任社区“第一书记”。
在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自治区党委每年大批招考乡镇公务员,继续实施5%人才储备编制计划,开展大学生支教、支医、支农和科技服务等工作,为基层储备、选派、招募了大批专业技术人员。自治区考录选调生数量也增加了5倍,主要分配到乡镇工作。同时又为部分乡镇增加人员编制,重点用于调配招录宣传、社会管理等岗位干部。推进优秀人才向基层聚集,向基层一线充实干部4 500余名,累计选聘大学生村干部10 232名。每年从南疆三地州等地选拔400名左右少数民族乡镇干部异地挂职培训,努力提高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基层干部双语能力。全面推进社区庭院化管理、网格化覆盖、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建设,强化基层干部入户走访、滚动排查、动态管理,“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成效凸显。近年破获、处置的暴力恐怖案件,很多是基层干部入户排查时发现的。
在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方面,连续两年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重点推进基层组织工作有力量、办事有经费、活动有场所,干部政治有地位、留人有保障、精神有动力“六有”建设,乡镇领导力量得到明显加强,组织推荐人选均高票当选,确保了风清气正。2014年初,自治区党委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确定重点整顿对象1 039个(农村923个、社区116个),整顿组织突出配强班子班长,整顿思想突出政治坚强,整顿作风突出凝聚人心,至2014年6月底,全区已经完成整顿任务569个,占54.76%;已整顿社区党组织82个,占70.7%;整顿农村党组织487个,占52.76%。
在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新疆注重在复杂环境和反分裂斗争一线培养、考验、选拔干部,推进优秀人才向基层聚集,强化基层力量建设。运用特殊政策,4年来招录3 787名大学生和部队退伍战士,考录657名选调生,充实南疆三地州等艰苦地区乡镇,2014年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和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大学生村官中考录选调生80名。实施基层警务战略,为村(社区)招录8 264名警务人员,基本实现了一村一警、一社区多警。通过系列举措,充实了基层维稳力量,优化了基层干部队伍结构,较好地实现了基层有人干事的目标。同时,自治区树立了“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完善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注重提高基层干部生活待遇,4次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2014年为村“两委”正职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达到月人均1 851元以上;其他村干部月人均达到1 137元以上。认真抓好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2012年以来,共建设乡镇干部周转房1.6万套。2015年又启动了6 612套乡镇干部周转宿舍、3 450套乡镇干部安居安心房建设。实行乡镇干部基层补贴和业绩考核奖励制度,两次提高津贴补贴,实现了同职级干部工资收入基层高于机关。通过不断强化激励,基层岗位吸引力大大增强,许多机关干部主动要求到基层工作,广大基层干部敢于担当、变化变革、干事创业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
2.建立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全疆各地把所有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和单位预算,目前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最低补助标准,加上中央财政补贴已普遍达到6.5万元以上,比2009年提高4.5万元以上。自治区要求县市区安排乡镇公用经费不得低于自治区确定的县乡基准公用经费标准,并建立县市区安排乡镇财政专项报告制度,组织专项检查,确保乡镇公用经费得到保障。同时自治区党委连续提高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最低标准,2010年,自治区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标准从每年2万元提高到3万元,2011年又提高到4万元。对城乡社区组织工作经费标准,镇辖社区每年工作经费从4万元提高到6万元以上,绝大多数镇辖社区达到6万元以上。区辖社区每年工作经费从6万元提高到16万元。从2011年起,我区还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共拨付资金11.07亿元。
3.加快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按照整体规划,基层干部服务有个场所,党员活动有个阵地,村民办事有个地点,才能集聚人气、集聚民心。坚持把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与实施民生工程统筹考虑,坚持适度超前、综合利用,不搞重复建设,坚持服务凝聚群众,把基层阵地建设成为服务管理中心,群众想去愿去的活动中心、学习中心、文化中心,发挥了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自治区党委大力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按照每个村活动场所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标准,累计完成5 000多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2012年,自治区财政安排1 000万元,每村10万元,完成危旧狭小或因自然灾害损毁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同时大力支持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每个社区办公服务设施不低于400平方米的标准,建成社区服务设施1 146个。2012年,自治区财政安排4000万元,每个社区补助50万元,完成一批新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
4.完善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自治区党委树立“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完善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注重提高基层干部生活待遇。在农村,4次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在社区,2010年7月起,全区村“两委”正职年基本报酬由2009年的平均5 818元提高到7 300元以上,其中“一肩挑”的提高到9 200元以上,2014年为村“两委”正职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达到月人均1 851元以上;其他村干部月人均达到1 137元以上。同时提高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他们是农村建设、改革的功臣,自治区党委始终对他们真情关怀、真心爱护。2010年7月,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贴自治区财政补助标准每月人均提高到220元,其中老党员每月人均210元,老干部每月人均230元、老模范每月人均260元。同时提高乡镇(街道)专职联防队、村治保主任、“十户长”(社区楼栋长)补贴标准。2011年4月,按照当地农村劳动力前3年收入水平确定联防队员报酬,市镇专职联防队员报酬不低于当地城镇人均收入水平;村治保主任报酬参照当地村“两委”正职报酬确定;农村“十户长”补助每月提高到50元、社区楼栋长补助每月提高到100元。2011年9月自治区党委决定,实行村干部包括十户长维护稳定工作奖补政策,平均每人每年600元。同时加大乡镇干部基层补贴,以稳定激励基层干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基层一线施展才华。补贴范围包括在职在岗的所有乡镇机关及站所干部、中小学教师和卫生院工作人员。
纵观60多年来自治区党的建设的实践创造和理论创新,无论是理想信念之思想建设、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之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是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党章意识之规矩制度建设、选拔德才兼备的好干部之组织建设,都体现了新疆党组织对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提高和深化。这些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必将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强有力的经验借鉴和理论支撑,进而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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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哈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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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4641.2015.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