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美德之话“信”

2015-04-09 03:44
时事报告 2015年7期
关键词:维系个人主义欺诈

陈 瑛



中华美德之话“信”

陈 瑛

“信”就是言行一致、说话算数,它经常与“诚”联系在一起并用:“诚”指真心实意,即人们发自内心的纯正的道德动机和真挚、实在的道德情感;而“信”则是指人的言行一致,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例如信任、信誉等。诚信是统一的,《二程集》中就讲“诚则信矣,信则诚矣”,其对立面是由个人利益和个人主义的膨胀而产生的虚伪与欺诈。

我们的先人早已认识到“信”非常重要。大自然必须有“信”,即按规律办事,否则就乱了套,所谓“天行不信,不能成岁;地行不信,草木不大”。在人事中更要讲信,“交友不信,则离散郁怨,不能相亲;百工不信,则器械苦伪,丹漆染色不贞。”(《吕氏春秋·贵信篇》)如果欺诈横行,人类和社会就会丧失最起码的规矩,落入灾难之中。所以孔子说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一个国家宁可“去兵”“去食”也不能丢掉“信”。总之,诚信维系着人与人、个人与集体、集体与集体之间的一切关系,也维系着正常社会与国家的一切秩序,是我们的立人、立业、立国之本。

被传统社会尊称为“五常”之一的“信”,几千年来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支配着中国人的思想行为。战国时的“曾子杀猪”,商鞅的“立木为信”,三国时曹操的“割发代首”,唐代裴度拾金不昧,如此等等,大量的道德楷模言出必信、有诺必践,被传为诚信美谈。无数普通的农民、工商业者和小手艺人,不但守信践诺,知恩图报,而且诚信经营、童叟无欺、不取不义之财,他们的事迹也都非常感人。五四运动以来,尽管对于封建道德进行了批判清理,但是诚信道德的重要地位,不但丝毫没有动摇,而且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后来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进入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对“诚信”二字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诚信更加重要,它是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市场经济追求利润最大化,强调自我和金钱,鼓励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以致出现了不少弄虚作假和虚伪欺诈的现象。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手,特别是抓好有关诚信的组织制度和法律法规建设,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用诚信建设的实际行动,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者为中国伦理学会名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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