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P低压开关柜的采购管理

2015-04-07 16:43胡博平
设备管理与维修 2015年2期
关键词:子项供货商供货

胡博平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海南昌江)

一、概述

海南昌江核电项目的建设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Engineering Procurement&Construction, 简称EPC) 模式,在EPC模式下,大部分的设备采购由海南核电有限公司(HNPC)委托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CNPE)组织实施,本采购包也属于CNPE总承包采购范围内。

EPC模式下,CNPE负责委托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工作的组织,对所负责采购范围内的设备质量、进度、投资负项目管理责任,业主进行参与、跟踪与监督。然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CNPE项目负责人需兼顾方福海各电厂项目,精力分散,且更换项目负责人频繁,诸多原因导致对BOP低压柜采购包重视程度不够,管理力度不到位。业主作为设备的最终使用者及质量、进度受控的受益者,需综合考虑,对采购过程采取全方位的、有效的控制,发挥EPC模式的优势、规避EPC模式下的风险和困难,做好EPC模式下的设备采购管理。

BOP低压柜采购包的供货特点主要有:①签订合同时间早于设计完成时间;②供货周期长;③设备批次多;④各BOP子项现场需求到货时间及安装调试进度不一致。因此在采购管理上,需格外重视设计变更管理、质量控制与进度控制。

二、BOP低压柜项目管理分析

1.各子项低压柜配置分析

BOP各子项均不与核安全相关,故安全等级均为NC级,质保等级为Q3级。BOP低压柜额定电压均为380 V,属于LK*和LL*系统,其中LK*是380 V交流正常配电系统,LL*是380 V交流应急配电系统。各子项中,唯有EM(应急指挥中心)与UG(保卫控制中心)为了满足应急状态下24 h供电,配有LL*系统,并设有柴油机和直流系统和UPS。正常运行期间,每组应急配电装置由其相应的正常厂用配电盘供电;当外部电源失效时,每组应急厂用配电装置由子项自备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若柴油机未能及时投入,则由配套的UPS将蓄电池中电能逆变送出,蓄电池可维持供电2 h。核电厂BOP子项众多,其中配有低压开关柜的子项只有17个,是否配置开关柜,取决于该子项用电负荷多少。

(1)如该子项中负荷容量较大,配有较多风机、泵、吊车或作为办公楼,便配置中压进线柜—干式变—进线开关—馈线柜一整套配电设备,引6 kV厂用电或TE(厂前区升压站)的10 kV中压电做电源,经三相干式变压器降压后送到各低压柜。

(2)如负荷较小,子项内只有照明通风等需要用电,便设置进线开关柜—馈线柜,或只设置动力箱,就近引其他子项的380V交流电提供电源。

(3)如没有用电负荷,便不设置配电设备。

除了考虑子项自身用电负荷大小,还需综合考虑子项附近其他用电负荷。如EC1子项自身用电负荷较小,仅需要基本的通风照明用电,但昌江项目的EC1子项与参考电站不同,距离厂址更远,更接近大件码头,因此将EC1的供电配套设备由动力箱改进为中压环网柜—干式变—进线开关—馈线柜全套配电系统,满足EC1自身用电,同时兼顾大件码头吊车等用电设备的供电,并向EC3供电。EC1开关柜是BOP低压柜中较为特殊的一组:由于它是后续增补设置的,开关柜无核电统一位号,而以AA1-5编号;又因为该子项距厂区最远,故特别设置唯一1台电容补偿柜,进行无功补偿,保证用电质量。

BX、AF、EC1的3个子项作为办公用房,负荷功能较单一,主要为照明、通风、通信设备供电。其余子项均为满足各自功能,配备不同的用电设备,如水泵、油泵、风机、吊车、电动阀门等,由低压柜或其连接的动力箱提供电源。一台馈线柜上有数个抽屉式馈线盘,通过操作抽屉上的扳手对各负荷开断电源。除满足负荷供电之外,还会设计一定数量的备用馈线盘,方便今后设备扩容。

2.合同签订分析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BOP低压柜于2010年9月15日发标,共有6家供货商前来应标。相对于开关柜及核电其他设备而言,BOP低压柜选择供货商更看重。

(1)价格。由于低压柜制造技术难度较低,国内有能力制造的供货商很多,在采购时为买方市场,可选择余地很大,对价格更看重;

(2)柜型。为了今后检修及大修时更方便,应选择与已确定供货商的核岛及常规岛设备柜型相近或相同的设备;

(3)企业实力。BOP设备供货周期较长,供货商收到设备款可能在供货2~3年后,需有足够强大的经济实力。

经过技术评价与商务评价,最终选定川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CCK)作为中标方,并于2011年1月28日签订合同。CCK在几家供货商投标报价中居于中间位置;柜型与已确定的核岛设备一致,均为抽屉式开关柜,在设备的运行维护方面较为方便;CCK企业实力在6家供货商中处于中上水平。由此可见选择CCK作为中标方是合理的。

三、项目管理经验及改进建议

1.设计修改与合同变更

由于BOP子项设计的特殊性,发布招标文件时尚未编制完成全部BOP子项的图纸,并且供货范围也未最终确定。在签订合同时,由于BOP各子项的负荷不能确定,因此设计方不提供开关柜的二次接线图,故CCK在合同中没有给出各元件的分项报价,只报出每面开关柜的价格,在设计联络会之后,设计方和CCK共同确认配电柜中具体配置,并编制二次接线图,最终配电盘数量以施工图为准,合同签订各方约定:最终配置情况的改变不影响合同总价。

随着合同执行,变更的数量大大超出当时预计的范围,不止是子项负荷变化,而是配置低压柜的子项数目也增加了,因此进行了多次合同变更,也相应对合同总价进行了修改。

BOP各子项设计进度不一致,设计院出具新子项开关柜的图纸后,再将新子项低压柜增补进合同变更。由于图纸设计冻结时间不一,且参与设计BOP各子项的设计方不同,导致后续合同变更较多。截止到目前共完成了5次合同变更,后续还将有2次,总计7次。其中1次是合同签订时计划的确定最终配置,其他6次中5次是增加子项,1次是三方协议。对于增加子项的合同变更,执行步骤如下。

(1)设计出具终版生产用图,厂家依据图纸生产,本着先工程后商务的原则先行供货;

(2)厂家按照合同签订的报价水平制作合同变更,提交给CNPE,CNPE审核后逐级批准大签;

(3)公司对变更进行审核,如对价格有疑问则要求CNPE发函澄清或者重新进行商务谈判,无异议后逐级批准大签。

由以上步骤可见,当合同变更进行商务谈判环节的时候,CCK已完成供货,与通常先谈妥价格再进行供货的情况不同,因此价格商谈变成一件比较困难的工作。实际上CNPE也未进行过商务谈判,而代之以价格合理性论证,有两种论证方法。

(1)单台柜比价法。在合同签订时,设计方不提供开关柜的二次接线图,故CCK在合同中没有给出各元件的分项报价,只报出每面开关柜的价格。在签订变更一时,为了论证价格合理性,即采用了单台柜比价法,通过将原合同、其他项目合同与变更一的总价(包含设备费、包装费、运输费及其他管理费)平均分配,得出单台配电柜的均价,并对比其大小。该方法简明迅速,但对馈线数目不同的配电柜无法有效区分。若配电柜配置较复杂,也可能导致单价偏高,不适合运用此方法。

(2)元件单价对比法。将变更中所报价的元件与原合同里相同元件对比价格水平。由于本采购包原合同中无元件分项报价,而变更一包含分项报价,且已通过单台柜比价法论证了变更一的价格合理性,可采用变更一作为对比数据来源。变更四由于柜体配置复杂,不适用单柜比价法,可通过此方法论证价格合理性。

以上两种方法均有其适用条件,在衡量变更价格时,应视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BOP子项设计进度与合同签订时间不匹配的特点,也体现在其他与BOP子项相关的采购包上,如LOT380D/F-常规岛和BOP的直流系统,后续也进行过两次变更,增加了直流设备。本采购包所总结的项目管理经验,也可用于其他BOP相关设备的管理中。

2.质量控制

CCK无核电设备供货经验,昌江项目的BOP低压柜合同为其首个核电业绩,在质量控制上需格外加强管理。该设备的质保等级为Q3级,未对质量计划进行选点,不强制要求参与出厂验收,并且由于BOP设备批次较多,也无法对每批次设备进行见证,我公司可视情况选择较为重要的批次参加验收。在质量控制上,应充分发挥EPC管理模式的优势,将出厂试验见证的工作交给CNPE采购部及监造人员。CNPE采购部监造处安排有专门的电气专业监造巡回国内各低压柜制造厂进行监造,除此之外CCK距离核动力院很近,CNPE在核动力院安排有驻厂监造,我认为可充分发挥这个便利条件,就近安排核动力院驻厂监造进行出厂试验见证。

公司共计出席两次出厂验收。第一次为2012年3月5日进行的YA子项设备出厂验收,第二次为2013年3月21-22日进行的PX子项设备出厂验收。YA子项低压柜为CCK首批核电供货设备,在出厂验收时检验出了许多问题。

(1)各抽屉回路控制模式转换开关手柄(型号为Ak)较长,与开关柜控制手柄有可能互相干扰

(2)“电压监测单元”隔室控制电源原进、出线位置,CCK理解有误,错将进、出线位置接反

(3)漏电保护继电器(RESYS M40)在现场验收通电后,47个继电器中有6个均发生误动作

以上缺陷均为设备验收所不能接受的问题,需进行整改,除此之外还有标牌不规范等小问题,该批次设备的验收结论为局部整改后包装出厂。CNPE开具验收遗留问题跟踪单,待CCK完成整改后,由CNPE监造确认后发货。经过第一次出厂验收后,CCK在随后几批次设备的出厂试验时对以上问题自行检查、自行整改,HNPC未派人参加见证,由CNPE采购部派项目负责人或监造进行出厂验收。PX子项设备是CCK对昌江项目进行的第6批次设备供货。在PX子项设备出厂验收中,仅发现了个别标识问题,设备外观、性能、文件均制作较为完善。

3.进度控制

BOP子项多、进度不一,交货时间很难控制。CNPE控制部对设备到货进度制定计划,并定期编制三个月滚动计划,CNPE总部采购部依据该计划对供货商的发货时间进行管理。理想情况下,供货商按照滚动计划安排设备制造,土建移交前三个月完成设备制造,验收后现场到货。然而现场情况变化很快,有时CNPE编制的计划与现场需求并不一致。业主在现场办公,对现场施工进度较为了解,需在进度控制上深度介入,对低压柜到货时间进行协调管理。关于到货时间偏离,有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针对不同情况的处理方法如下。

(1)到货过早。CCK收到设计院出具的图纸后立即开始制造,完成制造后现场土建尚不具备安装条件。这种情况下,应将设备暂存在CCK仓库中,不应提前发运到现场存放。现场仓库储存空间有限,且在项目执行初期储存环境达不到电气设备要求,另外现场位于海边,含盐空气对于电气设备会有腐蚀作用。如提早运到现场,质保期也相应提前,无形中缩短了质保期。万一设备储存在现场期间发生损坏,责任难以划分,向仓储公司索赔困难。故应暂存CCK仓库,按照现场要求时间到货。为避免这种情况,应在CCK开始制造之前即确认准确的现场需求时间,并反馈CCK。

(2)到货过晚。通常情况下,开关柜生产周期为3个月,如制造中需要用到进口元器件,生产周期会延长到6个月。如果厂家收到设计图纸过晚,可能会出现到货时间较晚的情况。为解决该情况,可要求厂家事先购置一定数量的常用进口元器件备用,以压缩生产准备时间。另有时设计院出具图纸,可能会出现电气设计需待消防设计完成后才能固化图纸的情况,这就要求项目负责人协调双方设计院,以帮助加快设计进度。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抉择原则是“宁早勿晚”。厂家储存的成本,与现场要求到货而来不及生产的风险相比,宁可提早生产后储存备用。

四、结论

BOP低压柜虽不涉及核安全,但分布范围广,涉及到众多子项设计功能的正常实现,而供货周期长,设备批次多,设计完成与合同签订次序倒置,管理难度较大,在项目执行中容易被忽视。项目负责人需付出额外的精力,持续跟踪多个批次的设计进度、制造进度及现场需求时间,在制造厂与现场之间起到协调作用。后续项目的BOP低压柜及BOP子项其他设备皆可吸取本采购包的项目管理经验,使采购包的管理工作能更顺利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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