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峰 汤 伟
(河南省宝丰县畜牧局,河南宝丰 467400)
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准入之我见
李晓峰 汤 伟
(河南省宝丰县畜牧局,河南宝丰 467400)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动物及其产品的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2003年上海、北京等城市首批实行动物、动物产品准入制,与无公害养殖企业建立了产销联建关系,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这些城市的畜产品安全,紧接着其他城市也相继实行了准入制,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然而由于现代畜牧业并不十分成熟,规模化程度相对较低,科学养殖水平不高再加上动物疫病的肆虐,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导致养殖场(户)乱用、滥用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等,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着很大威胁。根据本人多年来的工作经验,结合目前的养殖业情况谈谈我的一点看法,希望能够给畜产品安全带来一点帮助,促进市场准入工作的顺利进行。
无公害畜产品;有效措施
我们都知道,实行市场准入其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是通过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的养殖企业或是通过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的加工企业,尽管是某些企业通过了无公害畜产品认定,某些城市实行了准入制,建立了产销联建关系,但在实际操作中并非如此,实行了准入制的城市畜产品并非十分安全,因为多多少少还存在着鱼目混杂的现象,如建立了产销联建的养殖企业仍不排除乱用兽药及饲料添加剂,不能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还有使用假的准入标志、检疫证明,冒用产销联建企业名字,从事非准入企业的销售活动。就拿上海来说吧,某些城市虽然实行了市场准入,也发生了“瘦肉精”事件,在这些事件中真正的肇事者多数情况下,不是建立了产销联建的这些注册企业,而是那些冒充产销联建企业名义的养殖企业。甚至有个别经销商为了赚取高额利润,怂恿养殖企业使用“瘦肉精” 等违禁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现象。种种现象表明实行了市场准入的城市畜产品并非真正安全,如何才能遏制这种情况不再发生,这里我谈谈本人的一些看法。
(1)大力发展无公害养殖企业。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和 消费理念的转变,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贸易竞争的焦点,无公害畜产品的生产已经成为畜牧业发展的趋势。目前,我国养殖业已经初具规模,正在向大的方面发展,作为畜牧管理机构就应该与时俱进,抓住机遇,正确引导畜牧业的发展方向。引导畜牧业向着规模化、标准化、无害化方面发展。在养殖场建设上,要真正做到从选址、规划、设计、建设到引种、饲养、防疫、饲料原料的选购、兽药的选择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科学化,实现低投入、高产出,提高养殖业经济发展的步伐,要从畜产品源头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严把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关。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直接关系着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严把畜产品无公害产地认定和无公害认证关至关重要,直接关系着畜产品质量安全。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逐步重视,在畜牧业发展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国家在对畜牧业扶持上重点对那些通过无公害认证的畜产品养殖企业进行扶持,这就使得原来由国家强制进行无公害认证变成了养殖企业主动申报无公害认证,有力地推动了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然而仍有个别企业完全是从国家政策扶持方面出发的而不是从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角度考虑的,总之无论是什么想法只要进行无公害认证就是一大进步。然而却存在着一部分养殖企业,不是按照无公害标准进行建设,而是抱着投机取巧的心态申报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企图通过取得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证书来争取国家扶持政策,这样的态度根本不是从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角度出发的,所以我们在进行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的时候要严格把关,切实让真正实现无公害养殖的企业通过,把那些不符合要求的养殖企业拒之门外,确保无公害认证企业质量。
(1)严格把关,建立产销联建企业关系。畜牧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产销联建工作,充分发挥动物养殖和屠宰加工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让优质动物及其产品有一个良好的销售价格。因此畜牧部门在进行无公害认证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把关,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从严开展无公害养殖企业认证,切实把符合无公害生产要求的养殖企业进行认定,不符合无公害要求的企业坚决不能通过,提高无公害认证企业质量。
(2)加强对无公害企业的日常监管。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证书不能代表所生产的畜产品就是无公害畜产品,无公害畜产品则是一项长期按照无公害生产技术规范进行生产的过程。近年来随着动物疫病的日益复杂,养殖企业对动物疫病的防治显得束手无策,再加上当前的兽药及饲料添加剂五花八门,真假难辨,很不规范,一定程度上给无公害畜产品的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要保证无公害畜产品质量,加强对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的管理也就成了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在日常管理中要督促无公害企业做好各项生产记录,严格检查畜产品生产投入品,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兽药及饲料添加剂,对出栏的动物要执行休药期制度,切实让企业生产出真正的无公害畜产品。
(1)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于建立产销联建的养殖企业,一定要保护联建企业的合法权益,严格把关,坚决不能让没有建立产销联建的企业产品进入准入地的市场,动物检疫部门在出证的时候一定要认真核对准入企业的名称和准入地名称,严禁非准入企业的产品冒充准入企业的名称进入准入地,从而影响准入企业的声誉,也是对畜产品安全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2)建立网络管理制度。对于产销联建企业可以实行网络化管理,准入企业对于即将销售的产品在网络上进行申报,由准入地的有关企业或管理部门进行受理登记。从而起到了相互监督的作用,实现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也充分体现了市场准入的意义。
[1] 罗勇.无公害畜产品的认证与监督管理[J].四川畜牧兽医,2012,(2):16-18.
[2] 王梓.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