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林
《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培训工作圆满结束
赵林
2015年11月23日,自治区散办组织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工作圆满结束。全区14个市散办主任及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会议特别邀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唐政对《条例》进行专题解读,由自治区散办主任施健主持。
会上,唐政对《条例》出台的背景、内容、意义做了详细的解读。首先,《条例》的出台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充分说明立法体现民意、民智,符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体现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具体管理需求,是一部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律。其次,在内容的解读上,结合《条例》释义,对总则、促进措施、管理与服务、法律责任、附则等共五章三十五条作出详细解读,并强调《条例》顺利实施重在宣传。最后强调指出:一要加强自身学习,领会《条例》基本内容,这是依法行政的前提;二要加强《条例》实施力度,做好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三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克服懒政惰政。
施健在总结培训讲话中表示,唐副主任用生动的语言和详实的数据解读《条例》,让我们散装水泥系统执法人员学习和运用《条例》更快、更容易领会,相信这次培训会后,大家一定会更加出色地完成执法工作。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