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蚕种包装、标志、运输》等2项省级蚕桑地方标准废止
根据《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有关规定,经省质监局(川质监函[2015]2019号)批复,《茯砖茶》等222项省级地方标准废止,不再执行。其中,包括《桑树一步建园技术规程》(DB51/T598-2006)和《桑蚕种包装、标志、运输》(DB51/T599-2006)2项省级蚕桑地方标准。
各市(州)蚕业局(站)要结合实际,对现有区域性地方标准进行清理,涉及废止的省级地方标准应按相关规定及时修订。
(马露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