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蚕微粒子病发生原因及防治

2015-04-03 19:09邓春刘霞周林
四川蚕业 2015年4期
关键词:微粒子柞蚕蚕种

邓春 刘霞 周林

(1. 巴中市农业局,四川 巴中 635500;2.巴中市通江县柞蚕种场,四川 通江 636700)

柞蚕微粒子病发生原因及防治

邓春1刘霞1周林2

(1. 巴中市农业局,四川巴中635500;2.巴中市通江县柞蚕种场,四川通江636700)

摘要:本文针对四川省通江县柞蚕种场微粒子病发生现状,阐述了微粒子病的发生原因,介绍了防控微粒子病的方法。

关键词:柞蚕微粒子病发生原因防治

柞蚕微粒子病,俗称锈病、黑渣病等,是由一种微孢子原虫寄生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是柞蚕生产上的主要病害之一,对柞蚕生产危害很大,特别是给蚕种生产带来困难并造成巨大损失。2009年,我场制定了微粒子病防控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的防治措施,通过多年的实施,柞蚕微粒子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蚕种生产步入了安全稳定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后,供参考。

1柞蚕微粒子病发生现状

通江县柞蚕种场是四川省唯一的柞蚕种质资源保育单位,现保育有“川06”、“川08”等多个柞蚕品种。多年来,我场十分重视防病工作,柞蚕微粒子病几乎没有发生,生产比较平稳。但是,上世纪90年代末,由于部分职工思想麻痹和对质检工作的放松,微粒子病开始发生并蔓延,养蚕发病率达到10%左右,严重时达到30%,特别是种茧发病率升高,严重影响我场柞蚕品种资源的保育工作。从2009年开始,我场实施了严格的微粒子病防控实施方案。通过多年的努力,微粒子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种茧微粒子病发生率逐年降低:2009年为4.6%,2010年为3.8%,2011年为1.2%,2015年春季经检验,母种微粒子为0,原种为1.5‰。种茧合格率也逐年提高:2009年为85.6%,2010年为88.9%,2011年为96.8%,2014年达到99.2%。我场柞蚕种生产摆脱了微粒子病的困扰,步入了安全稳定的生产阶段。

2柞蚕微粒子病的发生原因

2.1 消毒不彻底

忽视蚕室、蚕具、环境和蚕种卵面消毒工作。有的蚕室蚕具虽经消毒处理,但消毒不全面、不彻底,防病效果不佳。有些蚕卵在卵面消毒后,又保存在未消毒的房屋里;有的无毒保卵室离制种场所太近,很容易使蚕卵再度感染病原。

2.2 母蛾镜检粗放

制种期母蛾镜检松懈粗放,管理不严,技术不熟练,漏检病蛾较多。漏检病蛾子代柞蚕与健蚕混育,造成混育感染,增加了放养蚕群的发病率。2006年春季抽查,柞蚕制种期的镜检漏检病蛾率达到3.58%,漏检病蛾的子代柞蚕由于胚种传染与健蚕混育,微粒子病感染率大大提高。据试验调查,病蛾与健蛾无论是1:1,还是1:4的混合饲育区,子代蚕蛹微粒子病感病率均达到98%。

其次,我场的检种设备简陋,数量不足。最突出的问题是镜检技术人员少且缺少培训,显微镜少且陈旧,2005年我场仅有1994年购置的两台显微镜,2008年新购置了两台显微镜,但仍不能满足检验的需要。

2.3 “五选”不严格

蚕期、茧期和制种期选择淘汰工作不彻底,把那些应该淘汰的迟弱小蚕、次下茧和病弱蛾保留在群体中,用于饲养和制种,增加了群体柞蚕微粒子病的发病率。个别时期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只注重数量,忽视了质量。用质量差的种茧制种,蚕种的质量就难以保证,微粒子病发生就难以控制。蚕期、茧期和制种期的病蚕、病蛹、病蛾没有及时淘汰处理,有些虽然拣出了但处理不当,病蚕、病蛹、病蛾到处乱扔,使病菌扩散,污染环境,造成养蚕、制种再度感染。

3柞蚕微粒子病的防治措施

3.1 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全面提高全场职工对微粒子病危害性的认识,强化微粒子病防治意识。一旦发生微粒子病,无论轻重都要千方百计采取措施,彻底严格消毒,消灭病原,堵住源头,制止蔓延,控制危害。

3.2 加强显微镜检种

显微镜检种技术,是当前柞蚕防治微粒子病的重要手段,必须根据蚕种生产规模配备技术人员和显微镜,并强化培训。按我场现行保育规模,至少配备5名镜检技术人员和10台以上显微镜,保证制种、检种工具齐全。同时还要狠抓镜检操作的管理,镜检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蚕蛾实行单蛾镜检,在初检以后还要严格复检,原原母种和原原种必须实行对检,严防漏检和误检,务使各级种卵无毒。应全面推行镜选种,禁止盲目选种。

3.3 严格消毒防病

制种房屋、工具以及小蛾房(孵卵室)在制种养蚕前认真清扫洗刷后,再用福尔马林和毒消散或漂白粉等药剂进行两次消毒。制种室周围的环境,可用漂白粉和新鲜石灰粉撒布消毒。蚕卵用福尔马林或漂白粉溶液进行卵面消毒(最好在出蚕前再消毒1次)。蚕卵在消毒后应放在远离制种场所的无毒保卵室中保护,防止病原污染。孵卵盒也必须洗刷干净,蒸煮消毒后使用。同时应把病蛾、废蛾和病卵烧毁或挖坑深埋,杜绝病原扩散。

3.4 加强迟眠、弱小蚕镜检及淘汰

蚕期要认真进行原蚕的迟眠蚕检查,为及早淘汰有毒饲育区,应在1~3龄蚕就眠时,收集各区迟眠蚕进行显微镜检查,如果发现迟眠蚕有微粒子病,要立即把有毒的饲育区淘汰掉。据试验,2龄迟眠蚕是诊断胚种传染微粒子病的最佳时期。此外,各级原蚕还要按照良种繁育制度的规定,及时淘汰迟弱蚕和病蚕,并将病蚕、迟弱蚕移往远离放养场所深埋或焚烧,决不能随地乱丢,使微孢子扩散蔓延,人为造成微粒子病恶性循环。

3.5 把握好茧场淘汰和种茧回收

各级原蚕在结茧达90%时,要剔除未结茧蚕,使其另行结茧,末批茧不作种茧用。收种茧时,要用显微镜进行微粒子病病毒检验,超毒的不做种茧。种茧在保茧期间要做好摇选淘汰工作,及时剔出羽化、死笼、薄皮和畸形等次下茧,以便减少污染,提高种茧入选率。饲育人员在养蚕期间,发现有微粒子病病症的蚕也要及时拣出,集中放入盛有消毒药物的盆或缸中,当天烧毁或挖坑深埋,切忌随地乱扔。

3.6 建立无毒原种饲育区

柞蚕种场要根据现有蚕种微粒子病的传染发病情况,加强规划治理,建立安全、稳定的无毒繁育区,严禁在良繁区内放养普通蚕种。要对良繁技术人员从思想和经济上进行双重教育,使其树立良好的柞蚕品种资源保育责任感,确保繁育质量。

3.7 加强柞蚕种生产监督管理

柞蚕种场要制定且严格执行《柞蚕良种繁育制度》和《柞蚕良种繁育技术操作规程》,坚持质量第一,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搞好种茧质量检验工作。凡是不合格的种茧,尤其是因微粒子病降级的不合格种茧要坚决淘汰掉。严禁把不合格的种茧投入制种生产,做到宁缺勿滥。同时,要配备专职品检员,全面认真做好环境抽样检查和病弱蚕、蛹、蛾的预知检查,建立柞蚕微粒子病监控体系,发现微粒子病疫情,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防止微粒子病扩散蔓延。

参考文献

[1]丁杰,问锦曾.中国柞蚕微粒子病原的研究[J].中国柞蚕,1994,(1):12-14.

[2]李维田,高旭.柞蚕微粒子病上升原因与防治技术的探讨[J].中国柞蚕,1994,(2):4-44.

作者简介:邓春(1966-),女,农艺师,从事蚕业生产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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