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
创新灾后重建机制
扎实推进灾后农业恢复建设
四川省农业厅
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四川省农业厅会同“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区各级农业部门,遵循“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重建机制创新,扎实推进灾后农业恢复重建,灾区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成效明显,农民持续增收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四川省农业厅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灾区的帮助、指导和督查。同时,积极争取农业部对灾区的支持,协调援建市州的帮扶力量,发挥灾区市县农业部门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作用,利用多方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了多方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1)积极争取农业部大力支持。按照农业部与四川省政府签署的《共同推进四川芦山地震灾后农业农村恢复重建合作协议》,以及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与四川省农业厅、雅安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同推进四川芦山地震灾区“国家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合作协议》,积极协调农业部对灾区的支持,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向灾区倾斜,在农机购置补贴等方面出台了特殊的支持政策,提高了补贴标准,为灾区21个县配备了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组织了“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灾区”活动,在全国农交会期间免费为灾区开辟专区举办“雅安地震灾区有机农业推介会”。
2)加强对灾区的指导和帮助。一是建立了督查指导工作机制。四川省农业厅建立了重建工作督查指导机制,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恢复重建工作组,明确了总协调处室,下设3个工作小组,由3名厅级领导带队、6个业务处分片负责,确保责任到处,任务到人。二是牵头编制农业恢复重建规划。由农业厅牵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帮助灾区完成了《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指导重灾县结合本地区未来农业发展布局,对总体规划项目进行调整、整合、取消、变更,重点对产业发展项目与总体规划项目进行整合。三是加强灾后重建督导。定期到灾区开展督查、指导,检查督导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质量、资金管理等。定期召开恢复重建工作专题会议,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督查工作重点,及时协调解决恢复重建过程中的的问题。同时,组织由农业科技干部、农业科研单位和院校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深入灾后恢复重建第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有关技术难题,为农业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
3)协调兄弟市州对口援建。按照“一市对一县(区)”的原则,省内6个市分别对口援建雅安6个极重灾区和重灾区农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四川省农业厅积极协调援建市州农业部门,通过优势互补,从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给予灾区支持,促进灾区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各援建市主动把农业产业援建帮扶作为解决受援县(区)群众长远生计、致富奔康的重点工作,由对口援建拓展到对口帮扶合作,助推灾区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促进灾区农业产业发展。
4)充分发挥灾区主体作用。灾区市县农业部门充分发挥责任主体、实施主体作用,积极争取出台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切实落实目标责任。芦山县制定了《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2014年度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荥经县制定了《灾后重建农业重点产业发展扶持办法》。雅安市农业局落实了班子成员包片负责制、项目负责制、周末例会制、推行技术力量下沉的“三制一沉”工作措施。灾区各县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将重建目标纳入年度考核,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建立按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建立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节点、以节点保全年目标的控制体系,确保灾后重建顺利推进。
努力创新政府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受益利的益联结方式,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参与重建积极性,开辟增收新途径。
1)政府帮扶,农民主体。在产业基地恢复重建中,各地认真执行灾后产业恢复重建政策,按照政府帮扶、农民主体的原则,一方面政府统一提供种子、种苗、幼仔等生产资料,农业部门提供技术服务;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吸引农户投工投劳,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建成的基地由农户自主管理、自主经营,产权、经营权等均属于农户,经营收入全部归农户所有。这样,既减少政府投入,又提高了农户参与的积极性。据统计,雅安灾区共建成农业特色产业基地3.12万hm2,特色养殖基地86个,带动灾区10.42万农户参与,帮助农民人均增收1 000元。
2)放活经营权,多渠道增加收入。以村社为单位建立土地合作社,农户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合作社再将土地交由龙头企业经营。企业支付给合作社土地使用费和经营收益,合作社分别按照固定数额和入股比例2次分红给农户,农户同时在企业务工,可以获得土地流转费、入股分红、固定分红、劳务费4个方面的收入。此外,基地建起来后,农户还可通过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增加收入。目前芦山县思延乡采取这种方式发展猕猴桃超过600 hm2。
3)资产量化,经营收入社员共享。政府出资修建经营项目,形成的资产量化到农户。以村社为单位建立农民合作社,农户将量化到户的资产交由合作社经营管理,收入归全体社员所有;或由合作社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交由企业或个人承包经营,经营收入由合作社社员共享。名山县采取这种方式建成10个年出栏3 000头以上的标准化养殖小区,目前已有龙头企业进行承包经营。
在农业产业恢复重建过程中,四川省农业厅始终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重点,始终把灾后恢复重建与推进农村改革工作紧密结合,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循环农业,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1)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农业重建中,利用灾区独特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生态优势,在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品质结构和区域结构。引导农民瞄准市场调整种养结构,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农业,推广“猪-沼-菜”、“种-养-加”等模式。依托四川农业大学科技人才优势,提升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应用水平。大力推广优质专用品种,发展品牌农业、特色农业、生态(有机)农业,重点发展茶叶、果蔬、中药材、优质肉猪、肉牛、肉羊、禽、雅鱼、木竹等优势产业。树立绿色农业发展理念,开展国家绿色农业示范区创建。推进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绿色(有机)食品发展和市场开拓,组织特色农产品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推动雅安灾后农业产业提档升级。开展“国家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以来,雅安地震灾区有农产品地理标志15个、年产量71.3万t,无公害农产品203个、年产量86.9万t,绿色食品生产企业15家、54个产品,有机食品生产企业19个、25个产品,建成绿色食品生产基地3.2 万hm2、有机食品生产基地1.67万hm2。
2)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利用灾后恢复重建的有力时机,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大力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在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的基础上,做好农村集体耕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查清承包地权利归属,有序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健全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工作。为耕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保持灾区农业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雅安灾区已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0.85万hm2。
3)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四川省农业厅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财务收支、成本收益核算和生产经营的指导培训,农业厅已为灾区举办新型经营主体培训班2期,培训150人次。目前,雅安灾区经工商注册农民合作社近1 670个、家庭农场55家。
以农业为依托,通过产业联动、产业集聚等方式,将资本、技术以及资源要素进行跨界集约化配置,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与销售、餐饮、休闲业有机地整合起来,使得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紧密相连、协同发展,最终实现灾区农业产业范围扩展和农民收入增加。
1)发挥示范园区产业集聚优势。建立农业示范园区,延伸农业产业链,将农产品加工与农产品生产连接起来。引进农业企业在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通过对农产品的净化、修整、批量包装等加工处理,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加产品价值。引进农业企业在园区建设储藏保鲜设施,使农民做到择期采收和择机销售,缩小淡旺季价差,避免“谷贱伤农”,为农民增产增收。发挥园区辐射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实现“种植良种化,技术标准化,产品优质化,经营产业化”,形成完善的农业产业体系。芦山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已有4家企业落户,农产品加工基地、冷藏保鲜设施基本建成。万亩猕猴桃基地和千亩珍稀林木基地初具规模,将辐射带动全县近0.67万hm2耕地和大片林地的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2)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农业龙头企业在带领农民走向市场方面,发挥着突出作用。利用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市场中的优势带动灾区的农业产业发展。以龙头企业带动生产基地,基地联结农户的形式,促进灾区产业化发展。在生产环节,按照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组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程度,增强产品竞争力。在产品销售环节,利用龙头企业销售网络和流通渠道,加快产品销售。在技术服务上,利用龙头企业技术团队对农户进行培训,将技术送到田间地头。灾区各地主动引进龙头企业,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在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目前,已有11家农业企业落户雅安灾区,总投资达到27亿元。
3)推进农旅融合发展新模式。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价值。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以县乡交通网络和生态廊道为骨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为载体,休闲农业精品项目为节点,设计出生态茶业主题公园、锦秀田园、351国道现代农业、百里金果长廊游等农业主题线路,以精品线路带动灾区休闲观光农业快速发展,走生态农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路子。重点打造农庄经济型、园区农业型、特色产业型、家庭农场型、会节旅游型融合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