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
摘要:如何做好学生的评价工作,更多地关爱学生的生活和成长,已成为当代中职教育的关键问题。对学生公正地评价,是职业学校教育培养学生成才的一条正确的路径,职校教师有义务、有责任对学生作出公正的、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评价。未来的社会是全面发展的社会,教师作为评价者,除了学业评价,也要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评价,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
关键词:中职教师;学生;学业和品质;评价
在全面而严格的教育制度中,教师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都有清楚的表述: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以教师为一方主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最常见的关系。作为一方主体的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等教育教学和指导管理权。同时,学生除了接受教师依法进行的教育和管理之外,也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得到教师公平评价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生有权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教育者要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评价学生的品行、学业和行为;二是学生有权享受教育者公正的评价。由此看来,在这项权利上,教师与学生双方都有各自的权利。作为中职教育的教师,更应该充分尊重和保护职校学生的权利,同时教师的良好法律意识也是严格依法办事的重要前提。这些法律手段不仅调节了教师与学生的关系,规范了教师与学生的行为,实现了依法治教,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的前进道路,为学生的全面发展营造了最佳环境。
学业成绩评价顾名思义是教育机构对学生的学习水平、知识能力所作的学力评价,包括测试成绩记录和学习能力、知识结构的评价,平时学习情况和总评等。而品行评价是教育机构对学生在学期间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习态度、劳动表现等所作的综合评价。学业成绩评价和品行评价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升学以及就业具有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中职教师应当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的品行评价。学生对评价中的失实、失真和不公正问题,有权通过正当途径,依法要求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改正。
那么,作为中职学校教师,应如何正确行使对学生学业品行的评价呢?
(1)我认为学生是主体,学生对待学业的态度决定了学校对其评价态度。当代中职学生绝大部分都是没希望考大学的,他们大多自卑、顽皮、对学习生活没激情、无进取志向等,因此在进入职业教育学校后,在学业上不努力,在专业上不刻苦钻研,在技能培养上不精益求精,不立志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对课程不予重视,认为自己再努力也成功不了,进入职校就是来混日子的,就应该休息放松了。除了迟到早退、缺课旷课,对于学业也产生了厌倦,更多的是注重享乐、追求物质,久而久之在专业能力上与别人相距甚远。
(2)中职学校教师的言行对学生的影响尤为重要。所谓为人师表,对学生而言,教师的一言一行无不给学生留下印象,老师微不足道的举措,可能会在学生的心目中造成很大的影响。这种情况在中职学生中尤为普遍。因为中职学校里学生人数较多,他们特别希望引起老师的注意,希望自己成为出类拔萃的学生,成为未来的技师,或许老师的一句鼓励和支持就是他们努力奋斗的动力。除了学业,老师的言行举止和为人处世,也会在不经意间被学生效仿或学习,特别是主修课的老师,由于上课次数较多,学生会渐渐适应和学习老师的风格。另一方面,也有许多的中职教师是真正的有学识、品行高尚的好老师,真正把学生的专业能力、品行素养放在第一位。通过教师的陪伴和影响,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道德修养和高尚的情操。
(3)教师对学生学业和品行的正确评价,对于学生有着重要意义。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无论好与坏都应该遵循“真实”两字,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评价都会有相应的记录存档,对于这些评价,看起来就只像评语一样,但在学生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却有一定的影响。教师对学生以诚相待,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有利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内在的潜力。另外,教师也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积极地评价学生。这就强调了教师在评价中要确保评价的真实性,记录好每位学生的真实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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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伟英论教师职业权利的行政法律救济〖=J〗.高等教育研究,2009(02).
〖=3〗顾瑶韵美国高校学生评教的实践与理论研究述评〖=J〗.高教发展与评估,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