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梅等
摘要 分析了湖北省加强和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必要性,并针对现有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建议依法构建现代林业科技推广体系,提出现代林业科技推广体系的组织基础、服务机制、人才队伍、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对策。
关键词 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必要性;问题;对策;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 F326.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01-0318-02
1 湖北省加强和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必要性
1.1 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重点林业工程顺利实施的客观需要
1998年陆续启动的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涉及湖北省的有5项,即林业天然林保护工程、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重点地区以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建设工程。这些重点工程的实施,需要广大林农的参与,需要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发挥推动作用、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和示范作用以及组织者和实施者的作用[1]。十八大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十八大以来,国家要求湖北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近期为加快推进湖北“生态强省”建设,湖北省委组织了有关专家开展加快“生态支点”建设论证调研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实施,必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林农,提高科技对林业的贡献率。
1.2 是适应林改后新形势,提高林业科技贡献率,推进“产业富民”的客观需要
湖北省林业用地面积860万hm2,集体林地面积793.33万hm2;截至2012年6月,已完成林改确权面积790.38万hm2,发证面积789.99万hm2,分别占总任务的99.92%和99.87%,确权率、发证率均居中部六省第一,确权登记发放林权证367.42万本。林权改革后,农民对这些土地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和经营权,大大激发了林业经营的积极性和农民科技需求的强烈欲望。随着林改完成,后续配套措施必须跟上,尤其是在林权单位更为缩小分散的情况下,林农获得林地之后,如何进行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维护林地发挥生态效益,这就需要提高林农利用科技经营林地的能力和素质。研究表明,林改后林农对林业科技服务有着迫切的需求意愿,希望能够以电视科教片的方式或专家现场技术指导方式向其传授林业种植技术、养护技术和套种技术[2]。
1.3 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乡村绿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
2013年9月22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绿满荆楚行动的意见》,以打造美丽中国的“湖北篇章”,实施绿满荆楚行动,而实施绿色示范乡村计划是实施绿满荆楚行动的重要任务。同时,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必须大力发展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乡村绿化和农村绿色产业建设必然要求林业科技推广体系进一步加强服务,履行职能,走进千家万户,助力打造绿水青山,帮助农民发家致富。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林业部门要围绕新阶段林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技术需求,建设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3]。
2 湖北省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
2.1 组织机构有待完善
全省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初具规模,但体系不全、职责不清、编制短缺,无法充分有效履行职能。湖北省已经建立各级林业科技推广站(中心)94个,其中省级1个、市(州)级13个、县(市)级80个,达到应建机构(98个)的95.9%;现有人员总数1 152人,在编人数886人,占76.9%[4]。部分县(市)级机构为林业局下属股室,且长期承担其他工作,没有真正履行技术推广职能;部分机构与林科所、种苗站“一套人马几块牌子”,未将推广工作作为主要任务来完成;部分独立设置的机构也忙于应付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相关工作人员也常被局直借调。乡镇没有独立设置林技推广机构,而由乡镇林业站承担,但是林业站主要从事营林工程和病虫害防治、林政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科技推广工作极为薄弱。
2.2 科技推广人员素质不高
科技推广人员学历与职称较低,优秀人才流失严重,技术人才青黄不接,整体素质不高。湖北省现有林业科技推广队伍普遍存在学历与职称低、掌握先进技术少、整体素质不高等现象。例如湖北十堰市122个林业工作站的678名推广人员中,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仅40人[4],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待遇低,编制缺乏,环境差,工作辛苦,导致年轻技术人员不愿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二是由于逢进必考,且都要求本科以上文凭,而林学等相关专业本科生不愿报考,即使考入也是将其作为跳板,而更适应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并掌握实用林业技能的高职林业技术专业毕业生又无法报考;三是原有林业技能尖子因自主创业或到林业龙头企业就职而大量流失;四是现有林业科技推广人员缺乏进修深造等机会,有些甚至连短期培训的机会都很少,导致知识更新慢,难以掌握最新实用林业技术。
2.3 资金投入不足
财政投入严重不足,推广机构缺乏自身造血功能,推广资金严重缺乏。地方各级政府对林业科技推广事业投入不够,根据湖北省林业科技推广中心自2008年对湖北省林业科技推广体系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全面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人员经费1 356.85万元,其中省级40万元,市级494.31万元,县级815.2万元;业务经费577.74万元,其中省级20万元,市级152.08万元,县级405.36万元。同时对市州以下项目经费支持力度不够,自2009年实施以来的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80%以上为厅直单位所承担,作为具体实施建设单位的地方所得经费有限;市州以下几乎没有专项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经费,而某些省市设置有省、市、县各级专项推广项目经费[5]。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不足,导致大多数林业科技推广机构为了谋生存,尤其是县乡一级林业科技推广人员更多从事个人的小苗圃生产或者从事苗木中介生意。
3 湖北省加强和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对策
3.1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依法构建现代林业科技推广体系
加强和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关系到发展现代林业、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等重大课题,各级政府必须提高认识,予以高度重视。1993年颁布并于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与1994年《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均在第二条规定“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是湖北省加强和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法律依据。由于种种原因,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没有得到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的同等重视,如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38号)要求,省农业厅、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了提高对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和完善的重视程度,湖北省有必要单独制定林业科技推广地方法规,在立法上走在全国前列,从而进一步推进湖北现代林业建设,助推“绿满荆楚”行动,建成中部崛起生态支点。
3.2 科技服务型林业站与大型林企或专业合作社相结合,构建现代林业科技推广体系的组织基础
首先将乡镇林业站向科技服务型林业站转变,将乡镇林业站现行的“宣传、管理、执法、组织、服务”五大职能调整合并为“提供科技服务、管理林业资源、建设生态文化”三大职能,强化其科技服务功能[6]。随着湖北省林权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由于林地流转,诞生了一批林业龙头企业和大量林业专业合作社,建立了社会科技服务平台。林业龙头企业作为产业龙头,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而林业专业合作社作为林业经营体制的创新,不仅在林农规模化经营和林区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作为林业科技入户的重要组织载体,在加快林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7]。
3.3 基层推广技术人才培育与专家服务机制相结合,组建现代林业科技推广人才队伍
林业科技推广要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大力提高科技推广人员素质,提升推广服务能力,特别强化基层—县(区)、乡(镇)二级林业科技推广站(中心)建设,解决专门的机构、编制、经费困难问题,可以考虑建立林业科技推广员制度,降低进入门槛[8],吸纳具有实用技能又能留得住的相关专业高职毕业生,解决当前基层林业技术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和完善林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长效机制,将促进科技人员与林农、科技推广项目与生产、服务效果与林技人员自身利益相结合[9]。当前要完善林业科技特派员制度,要确保专家能够解决林业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落到实处:规定科研人员在申报科技特派员时,必须有针对派驻地点林业产业发展科技服务的工作计划;规定每年到现场研究和技术指导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定期限,并必须报送季度工作信息和年度工作总结等;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查机制,如省厅相关部门除用电话向每位服务对象了解情况外,还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抽查,核实特派员的工作情况;建立年度考核指标,且特派员的服务业绩必须得到服务对象的签字认可,才能通过年度考核、申领补助经费;每年组织特派员培训班,加强科技特派员自身培训,并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开展讲座及组织座谈会和现场经验交流会。
3.4 经常性技术服务与示范项目推广相结合,建立现代林业科技推广多层次服务机制
林业科技推广机构要充分履行职责,做好本地林业产业发展的经常性科技服务工作;同时要利用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实施的契机,做好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并起到辐射作用。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作为推广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的主要载体,可以有效推动重点特色产业发展,培养林业科技人员,完善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10]。湖北省自2009年以来,每年申报的中央财政项目资金逐年递增,做好重点产业重点技术的推广工作,首先必须确保这些项目本身具有高质量,对实施地产业确有引导示范效应,同时做好林农培训工作。
3.5 加大林业科技推广财政投入与实行有偿服务相结合,建立现代林业科技推广资金保障机制
不断加大财政资金刚性投入是加强和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基本保证。在确保林业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的前提下,政府财政要保证科技推广工作每年所需各项资金的落实,保证供给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的资金[11];同时完善林业科技推广的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提高林业科技推广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基层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在试验示范新技术、新产品时建立示范基地、示范苗圃,在进行技术展示的同时,允许向市场出售,实现市场价值,弥补推广资金缺口;对某些企业的特殊技术指导,提供一定程度的有偿服务。
4 致谢
感谢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周忠诚高级工程师对本文的指导。
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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