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宇京
(三峡大学艺术学院,湖北宜昌 443002)
“做媒”是牵线青年男女、促成婚姻并人丁兴旺的善举,“媒妁”因此而生,土家人中有“媒人媒人,一媒生人”的说法,就此而言,媒妁事务的性质当以积德行善作结,但土家幺妹儿崇尚婚恋自由、追求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生活,对与自己意愿相去甚远的“媒妁之言”有一种本能的心理反感,并行之于情绪抵触和行动的决绝。一旦媒人登门进言,幺妹儿便会极尽戏谑之能事,说歌哭唱之间骂不绝口。骂则骂矣,尽管心有不甘、情有不愿,但因“媒妁之言”与“父母之命”一拍即合,幺妹儿最终还是要随媒人走进婆家大门。因此,土家女性骂媒的终极结果并不能让自我婚恋与人生愿景得以实现,二者之间强烈悖反的现象中,幺妹儿对于“媒妁”的戏谑斥骂话语,采取了戏拟、降格、贬抑等系列手段,其功效与巴赫金“戏谑是狂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的诙谐是双重性的,包罗万象的……不让严肃性僵化,不让它与存在的未完成的完整性失去联系。它使这种双重性的完整性得以恢复”[1]等见解异曲同工。由此可见,土家幺妹儿的骂媒歌是女性婚俗话语权利的重要载体,它因土家婚俗中的女权彻底毁灭之咒与婚嫁幸福愿景、闺阁少女往昔幸福不再与女大当婚的主妇意识培育等千年传承,并具有多维悖反性质的土家民俗,为“狂欢化”这一美学范畴再添新据。因此,骂媒歌作为土家当嫁女性话语权利的表述方式,为土家族狂欢化的民族精神大厦,充实了绝无仅有的女权内涵。
就土家族婚俗文化而言,所谓“主体客位”,意思是说幺妹儿作为土家婚俗仪礼整体过程中首当其冲的当事人之一,自媒妁登门向自家父母进言时刻起,就意味着“之子于归”的日子也就屈指可数了。
土家人生活的地方山高坡陡、林深人稀,艰苦的条件致使物质生活资源相对匮乏,人们一般认为只有儿子才可能承担起养老的重任,“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种族衍生法则,使人们更进一步将生儿育女的观念固化为“生女帮人养,生女不划算”的封建儿女性别观。因此,在自家长大的闺女,尽管是娘家的主体成员之一,但自媒妁进言之日起,她便进入了“为人妻媳”、“别家人,自家客”的尴尬境遇。这是从娘家身份而言。再就土家幺妹儿将来的婆家人生之旅来看,幺妹儿不是婆婆“肠子上掉下来的肉”,与公婆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与丈夫之间基本没有沟通或沟通极少,也谈不上两情相悦、心意相通的心理基础,当幺妹儿将来以妻媳身份走进婆家的时候,尽管她是土家族婚俗文化事象中的绝对当事人之一,对于婆家而言,她永远只能处于主体客位、绝对服从的精神界域之中。
“主体客位”的意识从媒人登门进言之刻起,便在刚刚步入成年的幺妹儿心中渐生渐强,因此,幺妹儿的戏谑“骂媒”现象便深深地蕴含着幺妹儿不得不直面婚龄已到的客观事实,以及往昔闺阁“贵女”幸福不再的悲哀。
乾隆《鹤峰州志》载鹤峰州第一任知州毛峻德“为晓谕婚姻礼节事”对土家男女婚龄及媒妁进言等均作了详细规定:“男子十六以上,女子十四以上,婚姻及时,男家先择日期,早托媒妁通知女家。如女家许约,男家量力制备衣饰、布帛、果饼等物,于期前用名帖开具礼单,另以红全开明亲迎日期,先告祖先,然后遣人同媒妁押送女家。女家收纳亦用名帖回复男家。届期如女家备有妆奁,先送男家。此期一定,两家不得爽约。”[2]一方面,幺妹儿虽已成年,但尚属待字闺阁之“贵女”。在媒妁登门进言但父母没有正式接收男方聘礼并定下喜会吉日之前,幺妹儿还是闺阁少女,还可以短暂享受父母对于女儿的疼爱和温暖。
另一方面,幺妹儿已经正式步入当嫁女性行列,“贱女”身份为期不远。从媒人进门说媒一刻起,到媒人正式向自家父母知会喜会具体日期以前,媒妁登门之举,从行为言语层面,造成了幺妹儿年龄、身体等女性性征已正式步入成年之期,并已具备谈婚论嫁资质的行为事实,从人情常理而言,任何一个对之有心的未婚男性,都可以通过媒妁知会幺妹儿父母,表达自己对幺妹儿的心仪之情和求亲之意。因而,一旦媒妁进门,幺妹儿的身份也随之在人们的心理意识中,发生了“儿大不由娘,女大不中留”的变化,因为“婚嫁”之“嫁”,实质是说因女有家。《说文》中对“嫁”的解释与此意相同,道“嫁女适人也,一曰家也,故妇人谓嫁曰归。”《辞海》中说:“古时谓女子出嫁为归。嫁者,离异父母,归属别家也。”可见,“养儿方能防老,养女只会赔本”,这种本已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更因媒妁登门进言知会,在父母的心理活动中变得越发清晰明了起来。女性的心思本就缜密,刚成人的幺妹儿心细如发,父母日渐客气或者渐趋烦躁的话语,都会在刚刚步入成年的幺妹儿心中,催生“娘家女,是外人”的不安定感。过早离开父母的怀抱,走进一个完全陌生的家庭,对于童心未泯、尚想撒娇的小女儿家来说,不可能不成为一种负担,并因之在心中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自此,幺妹儿心中自然会对媒妁产生不满,并用歌声犀利骂媒:“媒人是个赶仗狗,这头吃了那头走,你把高坡踩成坪,你把坪地踩成坑,茅坡踩成大路程。”
因此,怀揣往昔“闺女”幸福不忍撒手之时,正是耳际媒妁之言呕哑啧杂一刻,这也使得即将远嫁他户、“贱女”之期渐近的幺妹儿的心态日趋焦虑。所有这一切事情的发生,从表面上来看,全都以媒妁登门进言为诱因,因此,幺妹儿心中的蕴积,既有太多因往昔幸福过早逝去的不快,也有太多关于媒妁之言可信度的怀疑。因为在成人的过往岁月中,幺妹儿听过了太多的《苦媳妇》歌:
花开叶叶儿乌,听我唱个苦媳妇,狠公婆来狠丈夫。公婆要吃饭,办菜十二碗,少哒一碗就把脸一板。丈夫要吃饭,也要奴来办,吃哒饭哒还要奴收碗。五马和六羊,也要奴来放,不等天亮就得要起床。
过来人关于婚姻生活的哭诉,不能不使幺妹儿对媒妁关于男方家庭及求亲者的信息产生怀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是祖辈流传下来的规矩,选择不当的最终结果是自己一生幸福的毁灭,只会让幺妹儿如花年华付之流水。在这种意欲反抗却不得不臣服“在家从父母”等三从四德威压之下的矛盾冲突中,唯有“骂媒”一图口舌之快,用自己反抗但却稚嫩的骂媒行为,寻求暂时的心理平衡。
由此可见,土家族女性婚俗骂媒之歌辞,是幺妹儿如花年华的挽辞,是幺妹儿闺阁“贵女”身份就此结束的尾奏。尽管骂媒歌声在武陵山区的山间河谷悠悠荡荡几千年,与之随风飘逝的,是无数代土家女性对于幸福爱情的无望悲歌,是无数个幺妹儿不得不随媒妁之言走进婆家大门的无助身影。传承千年的幺妹儿骂媒歌,既是幺妹儿心中爱恨情仇的恸哭,但由于土家族繁衍生息、香火相续的族体壮大需要,又不能不说这是幺妹儿告别闺阁往昔走向家庭主妇角色的新生之旅。用幸福爱情的毁灭作代价,用美梦不果的失望作载体,土家族狂欢化的民族精神,就这样——在骂媒的歌声中,从闺阁幺妹儿到准家庭主妇的身份二重性中——渐生渐长。
刚刚成年的未婚女性,总喜欢在心底编织自己最美好的爱情理想。她们刚刚步入成年,情窦初开,对于自己爱情幸福的未来有着美好的设计,甚至对白马王子的身高、容貌、体形等各种外表形象性要素,以及他应该具备的本领,都有着属于私密的幻想。刚成年的未婚女性都有一个关于自己心仪男性的美梦,因为这个年龄段就是做梦的季节,也是任何年轻男女步入成年之后关于身体表征的自我意识觉醒。这种心理现象正如发展心理学观点所说:“自我表征有很强的情感部分。事实上,某人可以说个体的自我表征是根据他们与各种情感的关系而被组织的,这种观点和当今一些认知观即经验对己亦足实的本质是与强烈情感相联系的观点,没有很大的差别。因此,自我表征可能是按其是否与快乐、性唤起、悲伤或害羞相联系被组织的。”[3]
因此,当土家幺妹儿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女性性征日趋明显,有关自我爱情幸福的心理诉求也渐趋完善。她们崇尚自由爱情基础上的婚姻生活,媒妁之言在她们的眼中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正如巴东白沙土家青年男女之间的情歌《高山种荞不用肥》所唱:“高山种荞不用肥,哥妹相爱不要媒。多个媒人多张嘴,媒人嘴里多是非。”
但是,乾隆《鹤峰州志》载:“本州土俗,不知家礼,娶妻不论同姓,又异姓姑舅姊妹,罔顾服制,否则指云让亲。更有不凭媒妁,止以曾经一言议及,即称曰放话,执为左券者。又女家疏族外戚,亦得把持主婚。”“至于选婿,由祖父母、父母主持,不必问女子愿否。如女子无耻,口称不愿,不妨依法决罚,一与聘定,终身莫该。”[2]这是自改土归流以来,封建三纲五常与三从四德等宗法制度的规定。作为封建时代土司王权下的土家幺妹儿,即便关于以爱情为基础的幸福婚姻设计再好,她们的基本人权根本就不可能得到保障。封建时代的中国女性关于爱情的设想,注定只能是一枕黄粱美梦,这是封建宗法制度及伦理道德的根本规定。家中闺女是他家儿媳,养闺女就是赔本生意。因此,只要媒妁登门代人求亲,“自受聘后,每逢年节,男家必多备猪腿酒盒,于女家户族母舅外戚遍送,名曰朝月。……及至出嫁,女父母要奶水钱,诸父昆弟姊妹旁索,谓之支陈。”[2]也就是说,只要男家有田有地、有产有业,哪管自家幺妹儿是否愿意,答应便是。正如土家幺妹儿骂媒辞道:
豌豆开花钩对钩,背时媒人想猪头。吃了猪头丧天良,花言巧语骗爹娘。媒人讲话爹娘服,爹娘只讲酒和肉。贵女送人成‘贱女’,爹娘难享女儿福。
尽管幺妹儿骂媒言辞如此犀利,以至字字如针、针针见血,但是,封建婚俗伦理道德观念的话语权仅属于父母,即所谓“父母之命”。《孟子·滕文公下》里讲到:“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说苑》载:“士不中而见,女不媒而嫁,君子不行也。”可见,若女性逆“父母之命”、弃“媒妁之言”、率性而为的话,只有“父母国人皆贱之”、众口铄金以至天下无藏的悲惨结局。
“父母之命”是毁灭自身幸福爱情、美满婚姻愿景的高压和权威,即便心再有不甘、情再也不愿,纵有千般痛苦、万般恶念,幺妹儿也不会将造成自己不幸的原因归结为“父母之命”,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因为她们清楚地知道——父母养育自己成人的无尽之苦:
我的娘呀,我的爹!你们吃了几多冷菜饭,你们受了几多冷风吹,你们踩了几多冷水滩,你们淋了几多冷雪霜;你们的头发苦脱了,你们的骨头累断了,你们的心血挤干了。我的娘呀,我的爹!你们苦尽苦绝了,你们累尽累绝了。[4-5]
又如来凤卯洞土家族哭嫁歌中关于亏欠父母亲恩、今生难以报答的心语诉说:
我的爹!我的娘!我是你的一个儿;父母养我万苦辛,我难报父母半点恩。
我的爹!我的娘!咸萝卜淡操心;我娘操的空头心,我娘盘的空头人;鸡母错抱鸭儿蛋,画眉错抱阳雀生,盘得长大各自飞,娘在东来儿在西;堂屋打伞两重天,亲生父母丢一边。
尽管父母养育亲恩大如天,但自己的爱情愿景和婚姻理想,却因“父母之命”与“媒妁之言”的一拍即合被彻底毁灭。心事需要有言说途径,愤懑需要有发泄对象,登门进言的媒妁,自然成了必须背负骂名的绝佳对象:
一条帕子两边花,背时媒人两面夸;一说婆家有田地,二说娘家是大家;又说男子多聪明,又说女子貌如花。一张嘴巴叽哩咕,好像田牛青蛤蟆。无事就在讲空话,叫儿叫女烂牙巴。日后死在阴司地,鬼卒拿他去捱叉。[6]
综上所述可知,“父母之命”毁灭了幺妹儿自由的爱情愿景和美好的婚姻理想,对此,土家幺妹儿的态度是坚决而彻底的否定。但是,由于父母给予自己生命并养育成人的浩荡亲恩,幺妹儿可以对“父母之命”表示抵触和反抗,甚至可以在自己的骂媒歌词中哭唱“爹娘只讲酒和肉”,言其于父母眼中仅有酒肉的交换价值,但他们也不会将所有毁灭自己幸福的原因归咎为“父母之命”,“千不该万不该,只怪媒人往家屋里踹”,“千的错万的错,都是媒人惹的祸”。若不是“想猪头”的“背时媒人”、“丧天良,花言巧语骗爹娘”的话,就绝不会发生“贵女送人成‘贱女’,爹娘难享女儿福”的悲剧。因此,“两面夸”的“背时媒人”,“日后死在阴司地,鬼卒拿他去捱叉”。由此可见,尽管封建婚姻伦理道德规定了“父母之命”与“媒妁之言”具有同等宗法地位和仪礼性质,但由于土家幺妹儿自身所具备的内外有别、“天大地大,大不过父母养育恩”的人伦亲情认识,所以,幺妹儿只能把反抗封建婚姻的矛头指向“背时媒人”,并恶语相向、戏谑骂之,所谓“父母之命不可违,媒妁之言自背过。”
就土家女性骂媒婚俗中的“媒妁兼罪”文化事象而言,其本质是幺妹儿甜蜜爱情和自由婚姻愿景被封建婚姻伦理道德等宗法毁灭的血泪控诉。在幺妹儿骂媒的婚俗话语中,代表封建婚姻礼法的“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其权威强势被完全彻底地予以否定。尽管如此,但需要引起特别注意的是:幺妹儿骂媒婚俗中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的人伦命题,始终处于被幺妹儿肯定并绝对尊崇的地位。可以说,幺妹儿骂媒既是对自己自由婚恋愿景毁灭的控诉,又是对高踞封建婚俗仪礼特权金字塔尖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颠覆性否定,同时又是培植感念亲恩、亏欠父母等感恩心理茁壮成长的温床。因此,在“媒妁兼罪”这一土家女性骂媒婚俗文化事象中,贬责叱骂的是封建婚俗宗法礼制,高歌颂扬的是天伦血亲父母恩情。“它们身上结合了嬗变和危机的两个极端:诞生与死亡(妊娠死亡的形象)、祝福与诅咒(狂欢节上祝福性的诅咒语,其中同时含有对死亡和新生的祝愿)、夸奖与责骂、青年与老年、上与下、当面与背后、愚蠢与聪明。”[7]贬责于高歌,叱骂共颂扬的土家族骂媒婚俗,与西方狂欢节庆中的戏拟、降格行为有异曲同工之妙,恰是以女性为主体、以女权话语为途径、历千年人文沧桑而弥新的土家族狂欢化民族精神的诠释与凸现。
“骂媒”是土家族有着千年历史的婚俗文化事象之一,其纵向历时之久远,正说明作为一种传统之承传主体数量的无限性;其横向空间之博大,也说明作为一种文化之流播空间的广袤性。在时间与空间的二维基础之上,加上无数作为主体亲历亲为的土家女性,再加上每一个主体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个体情感体验所汇聚而成的族群女性心理共识,“骂媒”作为一种人文事象的存留宇宙,也因此具备了时间、空间、主体、心理等多维度的拓扑特质,即土家族女性出嫁必定骂媒,这是一种族群经验和心理共识,且作为个体的无数个骂媒之女对于骂媒缘起的认识也基本相似,即主体客位所导致的感念父母亲恩以及独立人格死亡,至于其中每个骂媒之女的具体戏谑骂词,以及直接说骂、以歌为骂的内容和形式,则存在千差万别的现象。
土家幺妹儿之所以骂媒,除了将来离家别娘之苦、怀抱亲恩难报的感念之外,还有一个本质性的原因,即从媒妁登门进言之日起,幺妹儿心底与日俱增的独立人格湮灭感,以及为人妻媳后、未来不可预测的不安定心理。她们用歌声回忆往昔、漫想未来:
我在娘家享清福,坐在闺房不出屋。太阳出来三丈高,睡在床上伸懒腰。天黑点起莲花灯,绣花拿起绣花针……我到婆家长工苦,天晴落雨坐不住。外面路都看不清,露水湿衣到半身。走路脚踩烂泥坑,做活手拿锄八斤……[6]
幺妹儿所有关于闺阁往昔独立人格的珍视,以及对为人妻媳等未卜前途的无尽妄想,其实都存在一个基本的心路历程,即阿尔伯特·班杜拉所谓“通过相似的过程以类似的方式发挥作用”的“个人和集体的效能”,以及“人类高度发展的从事观察学习的能力使之通过形形色色的榜样所传递的信息而迅速增长了人们的知识和胜任能力[8]。个体不必通过尝试与错误重新发现行为的每一作用方式。社会文化模式是通过榜样的示范作用而传递的。”[7]土家族骂媒婚俗的文化模式得以形成的榜样,便是前赴后继、代代相传的骂媒的过往妇女。
幺妹儿骂媒的动因绝不仅限于自己的婚事,在朝夕浸淫、耳濡目染的己属民族文化氛围中,她们很早就作为骂媒文化事象的间接主体参与其中。清《长乐县志》载:“女子于归前一日……女家延请女子九人合此女而十,具盛馔一筵陪之,曰陪十姊妹。”[2]清时土家诗人田泰斗有竹枝词记录此间过程:“新梳高髻学簪花,姣泪盈盈洒碧纱;阿母今朝陪远客,当筵十个女儿家。”此处所谓之子于归前夜的“陪十姊妹”,以及土家婚俗中如“知会”或“放话”、“骂媒”、“定期”、“哭嫁”、“迎(送)亲”等环节,都是幺妹儿学习成年仪礼、积累婚嫁经验、体味三从四德伦理的绝佳时期。因此,尽管幺妹儿的婚嫁之旅还限于媒妁登门进言至喜会定期之间,但她所拥有的土家女性婚嫁仪礼环节的间接经验,全都准确无误地告诉了她——己属民族婚俗仪礼的历史原貌和现实情状,以及婚后女性人格湮灭的残酷性质。这种从过往婚俗集体经验中承继的心理模式,又以过来者的《苦媳妇》歌种具有特效——将人格湮灭阴影深植心底。
土家族《苦媳妇》歌种的述说者,以婚姻过来人的身份,在骂媒、哭嫁、陪十姊妹,甚而婚后生活中,向土家幺妹儿传递着为人妻媳后自我尊严尽失、独立人格湮灭的悲惨境遇,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红岩《苦媳妇》歌唱道:
今天的事今天舞(做),叫我唱一个苦媳妇,一天三碗渣豆腐。堂屋里做鞋公公吵,灶屋里做鞋婆婆闹,搓根绳绳把颈吊。想一想,划一划,不搓绳绳不吊哒,收拾包袱回娘家。
娘骂女,不成材,拖起棍棍撵回来,你死在他家也光彩。女哭娘,老娘亲,你收情,我受磨,他家的日子难得过。娘骂女,不做声,我要亲自上他家的门,坛子里黄豆带三升。
亲家母,你来哒,端条板凳你坐下,莫叫你姑娘说黑话。亲家母,你不要辩,你打我的姑娘是真言,浑身打得丁邦青(皮肤发紫)。亲家母,你莫客气,我把你的姑娘交给你,你带回去养老女。亲家母,我回去,你家养的也有女,给你的大儿子做小媳。亲家母,你放屁!我的姑娘是教育了的,哪个打哒讨死的。亲家母,传过话,辫子挽在脚下打,还说是老娘无王法。
媳妇打得怄不过,端条板凳屋里坐,今天的日子难得过。哭一声爹、叫一声娘,你今养女无下场,女受折磨难活长。哭一声叔、叫一声婶,你对侄女有恩情,侄女受磨你不知情。哭一声哥、叫一声嫂,你对妹妹十分好,妹受折磨你不知道。哭声弟,听我言,年年有个七月间,没接你姐姐过月半。早来三天看姐姐,迟来三天看棺材,棺材停在堂屋中间。
《湖北通志》载:“男女幼时便议婚姻,谓之放话。聘定后,每于年节必多备酒盒匾,送女家族戚,谓之朝年。将娶前数月报告,谓之求喜。前数月纳采,谓过礼。及期,男家请媒人及媒人妇至女家迎亲谓接亲。”[2]这首《苦媳妇》歌,通过媳妇的哭诉、母亲与婆婆见面的争吵,将为人妻媳后受尽公婆折磨虐待、“喊天天不灵,喊地地不应”、求告无门、唯有以死求解的悲惨生活,描述得淋漓尽致。对惯于两面说话、言过其实的媒妁歌中唱道:“你来求亲讲大话,说了娘家说婆家,你吃婆家一杆烟,你讲他家发几千,你吃婆家一杯茶,你讲他家顶正发,你吃婆家一杯酒,你讲他家宗宗有。”回想自己亲身参与、耳闻目睹的所有既往土家女性婚事的悲惨现实,怎不叫人愤懑于胸、一吐为快,于是,幺妹儿不留丝毫情面地歌骂媒妁:
哭声媒公与媒婆,一来一往操心多。千言万语是为我,其实你是想喝酒。千操心来万操心,你帮人家来说亲。过河翻山又越岭,为的使我成“贱人。”
茄子开花乌乌儿色,背时媒人都死绝。花椒炸口籽籽黑,背时媒人作天孽,哪天趴在路上死,阎王剥皮转二节。[2]
幺妹儿的终身大事必须听从父母之命,父母之命又缘起媒妁的“二面光”言辞。作为过来人的父母,已经积聚了众多婚育生活之苦的教训和经验,对于亲家家境以及既得利益的计较,压倒了关于女儿婚姻是否幸福的考虑,因而,“父母之命”与“媒妁之言”,具有以闺女交换亲家财物、牟取养女经济物质花费的现实功利性。于是,登门进言的媒妁因其如《战国策·燕策》中载“周地贱媒,为其两誉也。之男家曰女美;之女家曰男富”的无妄之词,受到了土家幺妹儿的猛烈抨击:
人家丈夫像条龙,我家丈夫像毛虫;哪年哪月毛虫死,斑鸠跳出画眉笼!不怨爹,不怨娘,光怨媒人坏心肠!媒人肉,放锅熬,媒人骨头当柴烧,媒人的皮当鼓敲。[6]
土家族当嫁之女的骂媒,是整个土家族女性戏谑婚俗话语的原点。对于土家幺妹儿而言,“骂媒歌”既是关于本民族千年婚俗的宗法传承,又是以自身爱情为主题的话语表述。在土家族骂媒的整体过程之中,幺妹儿惟骂媒以慰往昔闺阁“贵女”身份不再之痛,惟骂媒以解个人婚恋自由权利丧失之苦,惟骂媒以述别家离娘、聚少离多之悲伤,惟骂媒以求公婆丈夫体恤有加、自我终生幸福之愿景。骂媒的歌辞,预示着土家女性作为闺阁“贵女”到婆家后,地位跌至“贱人”、“贱妻”等尊严尽失、人格湮灭的悲惨未来。尽管如此,却又不得不屈从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威压,并在母亲这个旧式婚姻过来人的教导下,就范于三从四德的淫威,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渔峡口《哭嫁歌》中的《娘教女》:
正月教女是新年,油亮灯盏挂在那堂前。怀胎十月苦,生个女裙钗,女儿长大,娘教女,女是娘的罗裙带。
……
五月教女是端阳,锅头灶垴要停当,有客到家里,装烟又筛茶,媚眼切忌莫望他,娘教女,恐怕别人说闲话。
六月教女热茫茫,梳头洗脸一摸光,脚儿要裹正,莫学歪后跟,脚大鞋小假斯文,娘教女,莫学风流浪荡人。
七月教女是月半,婆家有话切莫娘家传,你往娘家传,传得是非多,传去传来,娘教女,传成恶。
八月教女中秋节,你在婆家自成人,你若不成人,不要你进我的门,不堪不听见,娘教女,只当少门亲。
九月教女九月九,无事不往娘家走,你往娘家走,随后有人说,说来说去说成恶,娘教女,谁个背后无人说。
十月教女小阳春,你在婆家讲孝心,天地他为大,父母他为尊,孝顺婆婆如娘亲,娘教女,感动天下父母心。
冬月教女雪飞天,公婆打骂不回声,在家从父母,出嫁从丈夫,三从四德传千古,娘教女,不分穷和富。
腊月教女梅花开,慧女贤娘掌家财,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心宽,花常开来刺少栽,娘教女,谁人不夸巧乖乖。
应该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渔峡口《哭嫁歌》中的娘与女,是同处一个屋檐下的老少两代女性,除了十多个春秋的生育喂养以外,对女儿言传身教也是母亲的天职。母亲作为婚姻生活的过来人,也有过女儿般如花的岁月,也有过青春萌动时期关于甜蜜爱情和美好婚姻的幸福渴望,也有过不得不服从于“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艰苦心路历程,也有过对于“媒妁之言”的尽情叱骂怒责,但是,所有这一切既往的血泪经验,并没有改变自己屈从于封建宗法伦理道德的命运,为了女儿走进婆家后能有一个相对幸福的家庭生活,母亲只能凭藉自己婚后生活中的经历、教训、经验,向女儿面授三从四德机宜,以求女儿婚后生活最大程度的平静安宁。至此,当母亲以过来人亲历者的身份,向女儿传递婚后生活经验的时候,土家幺妹儿的自我尊严和独立人格,便不得不在渐生渐长的三从四德意识中渐行渐弱,直至完全湮灭[9]。
长时间甚至千年传统的仪式环节设计,促使土家女性关于自身过往经历的短暂忘却。骂媒歌的示范、预演、执行,在一个又一个土家女性人生中不断轮回。在将要被人说媒的幺妹儿言中,已经被人说媒的幺妹儿所有正在进行的骂媒表现,都可以视之为对即将步其后尘的土家幺妹儿的示范,而当这些即将步后尘者加入到眼前的骂媒、哭嫁、陪十姊妹行列,一同安慰眼下准嫁娘或新嫁娘时,她们的经历又凝练升华为自己婚嫁仪礼的预演。就是在这样不断循环往复的盛装华丽表演,和无数次无数人的悲情谢幕中,随之死亡的是土家女性短暂的闺阁往昔;与之同行并呈旺盛强势的,则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生活理念和三从四德的人伦教条。“我们应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指导的原则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弃与时代不相适宜的内容。”[10]土家族女性骂媒婚俗中的戏谑话语本质是土家族狂欢化民族精神得以升华的元点之一。其中,土家幺妹儿往昔“贵女”身份、地位、尊严及人格意识的死亡,她们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代表的封建家庭伦理道德等宗法制度权威的抗争叱骂贬责,以及土家幺妹儿为族群繁衍计,不得不为人妻媳、不得不屈从三从四德教义观念的日益清晰过程,均深深符合巴赫金狂欢化美学精神。这也正是土家女性犀利机智骂媒作为土家族狂欢化民族精神的促生动力所在,而这种动力的主体以“代”为人际时间计量的宏大单位,无数土家年轻女性无可奈何但却不乏奋力抗争的前赴后继,使得这种戏谑话语及其精神以几何形制汪洋恣肆。所以,土家族骂媒婚俗中无时不在、无处不显的戏谑文化事象,是整个土家族狂欢化民族精神不可分割的重要构建质素[11]。
[1]巴赫金.巴赫金全集:第六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140.
[2]中共鹤峰县委统战部,县史志编纂办公室,中共五峰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工作办公室.容美土司史料汇编:第四部分《史料摘抄》[M].鹤峰县印刷厂,1984:68-71.
[3](美)L·A·珀文.人格科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275.
[4]杨宗红.论土家族哭嫁歌的孝道内涵[J].贵州民族研究,2006(5):105-110.
[5]杨宗红.土家族哭嫁歌[J].天涯,2001(5):87.
[6]刘 容.土家族新娘骂媒现象解析[J].山东文学(下半月),2008(5):73-74.
[7]巴赫金.巴赫金全集:第五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165.
[8](美)阿尔伯特·班杜拉.思想和行动的社会基础——社会认知论(中文版序)[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21.
[9]熊晓辉.土家族土司音乐源流考略[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3(1).
[10]毛 燕.论凉山彝族毕摩宗教功能与社会和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12):72-75.
[11]杨德睿.仪式音乐与道教的传习:一种人类学的阐释[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