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杰,王建明
(苏州科技学院 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
环境伦理学视角下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探析*
刘兆杰,王建明
(苏州科技学院 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
生态旅游是有着丰富内涵和多重环境伦理意蕴的全新旅游模式,但在其快速开发过程中存在着大量“不生态”的自反性现象,导致了诸多环境伦理问题,从而严重阻碍了它的可持续发展。上述问题之根源主要在于地方政府“GDP主义”压倒一切、旅游开发商“利润最大化”压倒一切、旅游消费者“个人中心主义”压倒一切,以及全社会的环境文化建设严重滞后等。因此,谋求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必须确立尊重自然、和合共生与协同进化等新的环境伦理观;遵循生态优先、生态正义、生态安全和绿色低碳的环境伦理原则;坚守环境道德边界,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进关系。惟其如此,才能促进生态旅游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进而才能真正实现生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伦理学;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
旅游业一度被誉为无烟工业而受到各国的青睐并迅猛发展。然而,旅游业因重蹈现代工业的发展模式,而对旅游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在西方绿色运动的催生下,谢贝洛斯·拉斯喀瑞(Ceballas Lascurain)于1983年首次提出了“生态旅游”新理念,以破解传统旅游的环境难题。随后,生态旅游迅速转化为旅游发展的新模式,逐渐在全球掀起了发展热潮。据国际生态旅游协会(TIES)统计,在国际市场上,生态旅游收入以每年10%~12%的速度增长。[1]生态旅游已经成为人们旅游消费的新时尚和旅游业发展的主方向。
从环境伦理学视角看,生态旅游是人类“环境伦理觉醒”的新产物,是旅游业生态化转型发展的新选择,是生态文明时代人类回归自然、重构天人和合关系的新路径。但是,在“生态旅游”的快速开发中却出现了愈来愈多的“不生态”的自反性现象。这一现象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消解,不仅危害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将影响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重构,从而阻碍生态文明的发展。因此,反思生态旅游,并为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环境伦理支撑,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生态旅游这个概念一经提出就得到了国内外学界的关注。迄今为止,关于生态旅游的概念和内涵有着100多种解释,参与其中的国家、组织和机构不计其数。众多学者分别从环境学、生态学、经济学和旅游学等角度,对“生态旅游”进行了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定义和解读,可谓众说纷纭,百家争鸣。对“生态旅游”内涵理解上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生态旅游仅仅涵指单一的自然旅游还是包含着自然旅游和文化旅游在内的广义“生态旅游”;第二,生态旅游是旅游业的一种旅游发展理念还是一种旅游产品;第三,生态旅游是旅游业发展的手段还是目的,或者说生态旅游是旅游业获取经济效益的手段还是为了旅游的生态化与可持续发展。
上述争论,正如奥拉姆斯(M. B. Orams )所说:“生态旅游的概念就像是画在沙滩上的一条线,其边界是模糊的,而且被不断地冲刷、修改”[2]24。生态旅游是一个发展的开放性概念,在观念多元和文化多样的时代,确实难以形成统一的定义。但通过对生态旅游概念的综合性研究,笔者认为,生态旅游是在以人为本的环境伦理价值观指导下,强调“生态”与“旅游”的有机结合,坚持生态优先,以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体化为目标,通过亲近自然、融入山水,开展人与自然对话和交往的旅游活动,从而提升人的环境道德素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提升旅游地周边生态环境系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一种旅游发展模式。总之,生态旅游既是一种旅游的绿色理念,又是一种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既是一种狭义的深入自然的返璞归真之旅,又是一种广义的生态与文化相融的天人合一之旅;既是一种为了人类的可持续生存与发展之旅,又是一种人人和谐、身心和谐与天人和谐的平等和谐之旅。
“生态旅游”是对工业文明时代现代旅游的反思和批判,蕴含着丰富的环境伦理意蕴。其一,生态旅游倡导人类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的环境价值观;其二,生态旅游倡导人类回归自然,以自然为母,敬畏自然的环境伦理精神;其三,生态伦理倡导尊重自然,爱护环境,以自然为友,人与万物平等交往的环境友好型态度;其四,生态旅游倡导求自然之真、赏自然之美、学自然之善,以自然为师,开启生态智慧,以达天人和合的环境伦理境界。
相对生态旅游开发成熟的国家而言,我国的生态旅游起步虽然较晚但发展迅猛。据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对全国100 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调查结果表明:有82 个自然保护区已正式开办旅游业,年旅游在10万人次以上的就有12个。然而,目前已有22%的自然保护区因开展生态旅游而遭到破坏,11%的自然保护区因此出现了生态环境资源的退化现象。[3]108诸如此类的“生态旅游”却“不生态”的自反性后果,完全违背了生态旅游开发的初衷。这种“假生态”的旅游开发模式,导致了如下四种环境伦理问题。
1.传统旅游开发模式的简单复制导致人与自然的不和谐
生态旅游是对工业化时代传统旅游模式的扬弃,它的开发、经营和管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创新工程,必须从根本上变革工业化时代传统大众旅游的开发模式,建立符合生态旅游发展规律的开发模式。长期以来,传统的大众旅游开发模式是以征服自然的环境价值观为指导的,片面强调旅游的经济价值,一味地满足旅游者的探秘和占有大自然的需求,割裂代内及代际的有机联系,忽视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而生态旅游的发展则以新的环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以人类的整体利益和人类的福祉为本,尊重自然,敬畏生命,在旅游中追求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共进,人与自然和合与可持续发展。但一些地方的生态旅游开发仍然沿用传统大众旅游的开发思路,将传统旅游开发中人定胜天、经济效益至上和自然资源无限的指导思想引入生态旅游的开发、经营管理之中。如对我国1 110 处自然保护地的生态旅游调查显示,徒步与汽车是我国自然保护地主要的生态旅游出行和交通方式,其使用率分别达到85% 和60%,环保游览车的使用率仅在1/3 左右。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交通方式在保护地也不少见,如缆车使用率达到11.7%。[1]可见,生态旅游的开发经营方式仍然没有突破传统旅游的发展模式,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依然存在,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不可持续性问题无法避免。
2.生态旅游产品的“不生态”造成了生态旅游有名无实
生态旅游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所追求和彰显的旅游“生态化”或绿色旅游,也就是说生态旅游产品或项目应当是不伤害或利于自然的环境友好型产品。但是,一些旅游开发商和经营者们将常规的旅游产品,如自然观光游、户外探险旅游等同为生态旅游,将生态旅游作为标签到处乱贴,变成一种旅游营销的手段和招牌。一些旅游消费者没有真正领会生态旅游的真谛,将其认为是一种赶时髦和追求时尚的标志,容易被这种假生态旅游产品所迷惑,滋长假生态旅游的市场。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所谓的假冒伪劣的生态旅游却带来了众人践踏自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不生态”问题。按有关法规,保护地生态旅游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必须达到100%,即每个旅游项目开发之前都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待评估认为可行之后才可以开发。对我国1 110 处保护地的生态旅游调查显示,仅有59%的被调查区执行率达100%,甚至有4% 的调查区尚未做过环境影响评价。[1]生态旅游作为绿色产业,在实际操作中,大量的一次性产品的使用,非绿色出行,食用野生动物等不生态活动大量存在,生态旅游有名无实的现象大量存在。每到旅游高峰,生态旅游线路往往成为生态破坏的重灾区:人潮如涌,垃圾遍地,植被受破坏,动物被惊散。[4]在这些旅游活动中,生态旅游被作为一种“时髦的幌子”。种种的“不生态行为”成为制约生态旅游持续发展重要因素。
3.生态自然保护区变相为旅游开发区破坏了生态平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条定义的“自然保护区”为“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自然保护区不是旅游产品。但一些地方政府在旅游规划和开发的过程中崇尚“唯GDP主义”,只重视经济效益,将一些原生态的、生态系统比较脆弱的自然保护区当成旅游开发区进行野蛮开发,甚至将此作为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增长点。虽然开发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在缺少必要的科学指导和环保论证下,盲目开发,忽略了生态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价值和科学价值,破坏了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平衡。这些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形成需要漫长的历史积累,一旦破坏往往不可逆转,所带来的生态的、社会的、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如长白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山顶的冻原地带是我国仅有的冻原样本地带,具有极高的科学研究价值,然而,大量游客的来访使这一珍贵的不可再生资源遭到了严重破坏。[5]一些研究人员对卧龙自然保护区研究后认为,大量的旅游活动是造成保护区内大熊猫种群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6]这种“生态旅游”的开发最终将会引发一场“生态灾难”。
4.生态旅游区重经济效益轻生态效益造成其生态价值的缺失
随着生态旅游的发展和旅游者生态旅游需求的日益高涨,一些生态旅游开发区游客数量明显剧增,旅游承载力满足不了旅游发展的需要。而生态旅游的特点决定了旅游开发必须在旅游区的生态承载能力范围内。一些生态旅游的经营者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超负荷运营生态旅游区,不重视旅游区的环境保护和环境的兼容性建设。在经济效益的驱动下,生态旅游区酒店、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盲目建设与急剧扩张,生态旅游区的商业化程度不断加剧,一些生态旅游区逐渐演变为房地产开发区、现代休闲娱乐业经营区等,使生态旅游区演变成了经济开发区。湖南张家界生态旅游区便是在GDP主义驱使下盲目扩展,旅游的商业化压倒了旅游的生态化,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亮出了黄牌警告,从而引发了“张家界要被摘掉世界自然遗产牌子”的风波[7];以水的秀美著称的九寨沟景区,因忽视生态价值的保护,导致水中有机质的含量大大超过10年前,湖泊已出现了富营养化趋势。[6]生态价值的缺失已经成为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中突出的环境伦理问题。
生态旅游的本质要求我们在发展生态旅游的过程中重构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改变传统的“主客二分”和征服自然的极端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观,确立尊重自然、以自然为友、平等相待的新型伦理观。然而,上述生态旅游在开发经营中出现的不可持续性与环境伦理问题,从根本上讲是生态旅游规划设计、经营管理和消费的过程中缺乏正确的环境伦理观的指导的结果。
1.地方“GDP主义”压倒一切
随着旅游业在GDP中的比例不断上升,地方政府对旅游业的重视程度空前加强。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为了发展经济,在唯GDP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下,忽视生态旅游的最重要价值,以破坏生态换经济;片面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片面强调“经济增长”的大局,缺少统一规划,盲目开发,将生态旅游作为经济发展的“摇钱树”。一些地方政府在GDP主义的驱使下,不惜站在环境保护的对立面,割裂生态旅游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三效益的有机联系,没有准确理解生态旅游的内涵,没有深刻把握生态旅游作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主题。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上,仍然坚持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导向,把人与自然绝对对立起来,盲目信仰“人定胜天”,认为环境破坏是经济发展的必要代价。例如,前些年被热议后叫停的青海湖修建豪华游轮的事件[8]。正是这种地方上的“GDP主义压倒一切”的思想,导致生态旅游背离了其应有的生态主题。
2.旅游开发商“利润最大化”压倒一切
追求利润是企业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在这一思想的引导下,生态旅游开发企业只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而忽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生态责任。但倡导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旅游要求企业必须重视企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在生态旅游发展中,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本质上不是对立的。生态旅游的特点已经注定生态环境就是一种资源,是最具竞争力的旅游产品。一些生态旅游企业没能遵循生态旅游开发的生态伦理准则,在眼前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忽视生态保护的投入和管理,过度开发,超负荷运行。据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组织的关于我国保护地生态旅游发展现状的调查结果披露,我国大部分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只有4%左右,生态旅游资源对旅游开发和旅游活动的承受能力十分有限,因而必须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阈值,对游客数量进行管理,但有64%的被调查保护地并未对游客量进行控制。[1]生态旅游开发商过度的追求经济利益,已成为制约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
3.旅游消费者“个人中心主义”压倒一切
生态旅游的产生和发展满足了人们生态旅游的需求。然而,人们在消费生态旅游的过程中,个别旅游者生态意识薄弱,个人素质低下,在生态旅游的过程中常出现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特别是在只追求“到此一游”这种心态的引导下,为满足个人的需求,破坏生态旅游地的生态环境。同时,由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很多非生态、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没有受到处罚,导致许多不生态、不文明的现象变成了“正常现象”。 如南岳衡山每年约有6 000吨的经营垃圾、2 000吨的旅游垃圾倒入旅游区内的溪流和水体里。[3]36近日,在素有“高原明珠”之称的泸沽湖,有游客开车到湖内洗车冲浪,严重污染湖水。[9]这些游客片面追求自己旅游权益的满足,忽视自己作为生态旅游活动主体的生态义务和责任,致使生态旅游中缺乏生态保护的观念和行动,甚至为了确保个人的旅游消费需要而不惜污染和破坏环境,生态旅游难见其生态性。
4.全社会的环境文化建设滞后
凡致力于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关系,致力于可持续发展的文化形态,就是环境文化。环境文化是人类的新文化运动,是人类思想观念领域的深刻变革,是对传统工业文明的反思和超越,是在更高层次上对自然法则的尊重与回归。[10]环境文化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路径之一,是反思传统工业发展模式、探索生态文明发展的重要途径,但目前环境文化的发展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且还没有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环境文化氛围的薄弱和发展滞后严重制约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和实现。对于生态旅游来讲,环境文化的缺失和滞后,一方面妨碍着生态旅游功能的发挥,影响了政府、开发企业和旅游者对生态旅游的科学认识;另一方面导致了生态旅游的开发只重视硬件而忽视软环境的建设。特别是在我国生态旅游景区,关于生态知识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普及较少,缺乏这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旅游者的环境教育和环境文化的传播存在不足。据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组织的我国保护地生态旅游发展现状的调查,被调查保护地有75%以上的从业人员接受过生态旅游培训,而对于导游而言,仅有55. 4%保护地的导游接受过生态旅游专门培训[1],甚至有些从业人员都搞不清生态旅游的内涵,远远达不到开展环境教育和传播环境文化的要求。这些都不利于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旅游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从表面上看是由于经济、管理、技术等原因产生的,但从本质上来讲,这些问题的出现是缺乏科学的环境价值观的指导。促进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旅游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必须解决好其发展过程中环境正义、代际平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三大问题,谋求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1.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依据
环境价值观是实现生态旅游能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哲学依据,科学、先进的环境价值观是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生态旅游发展中存在的环境伦理问题,其根源仍是坚持用传统的环境价值观来指导生态旅游的开发。因而,在反思生态旅游出现的诸多环境伦理问题,谋求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时,第一步必须变革传统的环境伦理观,确立新的环境伦理观。
首先,尊重自然。传统的环境伦理观强调人要征服自然,掠夺自然,战胜自然。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上,认为人与自然是主客二分的关系,“人—自然”是单向的“主体—客体”的关系,自然就是为人所有,人是自然的的主人,主宰自然。新的环境价值观则倡导人要敬畏自然、尊重自然。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上强调“主体—客体—主体”的逻辑关系[11]154,要树立人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自然界各部分之间有着整体联系的自然观,要尊重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多样性。在推进生态旅游发展的过程中要认识到尊重自然实际上就是尊重人类自己。
其次,和合共生。 张立文教授主张的“和合”文化,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的身体与心灵、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和融合。只有在冲突、融合的动态过程中, 才能生成新事物、新生命。[13]“和合”文化强调的正是这种“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和谐融合。人与自然“和合共生”的伦理价值观,必然要求生态旅游的开发要顺应生态平衡规律,坚持善待自然,以自然为友的态度。在生态旅游的开发中坚持开发和保护同步进行,两者要互为前提,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促进人与自然的共同发展。
再次,协同进化。人与自然协同进化的哲学概念,其根基在于协同进化的地球生态属性。它是整体支配并决定部分的生态原理在人与自然生态关系方面的应用。它反映人类的特征,相信人能谨慎地利用科学技术,不断地促进自然过程的自然方向性与人类生活活动目的的统一性,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共同创造过程。[14]231生态旅游的开发一方面要满足人们旅游需求,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另一方面又要推进生态旅游地及周边的生态文明建设。在生态旅游的规划、开发、建设以及消费的各个环节都要遵循保持生态旅游区的自然性的统一,坚持协同进化的环境伦理标准——“双标尺度”,即生态旅游的发展既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又有利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合共生及可持续发展。
2.遵循生态旅游开发的环境伦理原则
第一,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旅游强调生态化是其首要特征,是其区别于传统大众旅游的根本属性。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它的开发中要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保护生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生态旅游开发的前提和保证,生态效益的实现是生态旅游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其他效益得以实现的基础。因此,生态旅游的开发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要从强调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出发,综合考虑环境的承载力和生态平衡,从旅游开发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出发,坚持生态先行、生态优先的原则,以实现生态环境的改善和自然资源的持续发展为宗旨。
第二,维护生态公正。开发生态旅游资源时,坚持环境正义和代际公平的原则,在开发代内资源的同时,要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既满足当代发展的需要,又要有意识地留下后代所需要的环境和资源,以实现代内和代际之间环境利益的共享。发展生态旅游要坚持整体共生的原则,树立生态共同体利益观,确保身处共时态和历时态的人类子孙都能够得到同等机会的发展。
第三,保障生态安全。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其他安全得以保障的物质基础。生态旅游的一切活动都与生态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都依赖生态环境来开展,对生态环境有着深刻的影响。生态安全的保障既是生态旅游得以开发和发展的前提,又是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保证。由于生态安全具有整体性、不可逆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在生态旅游的开发过程中要坚持把保障生态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在生态旅游的规划开展中,既要保证生态旅游的持续发展又要保障生态旅游地及周边的生态安全。
第四,坚持绿色低碳。低碳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二大能源消费国,旅游业作为低能耗、低污染产业,从产业结构来说是降低碳排放、发展低碳经济的优势产业。发展生态旅游的宗旨就是为了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同步发展。坚持低碳发展生态旅游的原则,既是生态旅游自身的要求,也是实现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低碳发展生态旅游,可以使生态旅游地特别是生态脆弱的地区获得生态补偿来提高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的水平。
3.坚守生态旅游的道德边界
第一,不践踏生态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边界。环境伦理学强调“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和“自然界各部分之间整体联系”的自然观,都是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地方生态旅游的开发和发展必须建立在一个完整统一的生态系统的基础上,若不懂得人类居住的家园(包括各种生物系统和生物栖息所依赖的自然环境系统)是一个统一的、完整的有机体,不懂得每个系统的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就会在自然或生态旅游中对自然产生不负责任的征服欲和权力欲,由此产生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后果不堪设想。一方面生态旅游的开发要保证开发区内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多样性,消除因旅游活动所带来的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要保证本地区的生态旅游业的开发不能影响这个生态系统的统一和平衡。
第二,不超越生态旅游区的环境承载力边界。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要以不破坏生态利益为边界。发展生态旅游并不否定经济利益。恰恰相反,发展生态旅游正是以经济效益为依据,生态旅游的内涵就是以旅游养生态,而不是以生态换经济。也就是说,应把旅游收入中一定比例的资金回收到保护环境中,并使当地居民通过旅游业的发展改善生活,从而认识到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提高自觉保护意识[14]。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要始终坚持以生态效益为前提。
第三,不破坏生态旅游区的正常生态功能边界。旅游者是生态旅游活动的主体,在生态旅游开发设计、经营管理和消费系统中处在关键的环节,在生态旅游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着生态旅游功能的实现。旅游者在进行生态旅游时,就个体而言,必须坚持生态旅游需求的满足不能损害旅游地及周边生态环境的正常生态功能;就当代人而言,必须坚持生态旅游需求的满足不能损害后代人获得同等生态旅游需求的满足。换言之,旅游者在实现自己生态旅游需求满足的同时,要坚持把保护生态旅游区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合共生与可持续发展,作为生态旅游活动的“必修课”。在生态旅游的开发工程中要尊重自然,善待自然,坚持“生态消费”。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一方面促进了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带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并以此来增强旅游者的环境道德意识和环境责任感。但实现生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变革传统的环境伦理观,重新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只有坚持用正确的环境伦理思想指引生态旅游的发展,才能实现生态旅游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才能真正实现生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1]钟林生,王摇婧.我国保护地生态旅游发展现状调查分析[J].生态学报,2011(24):7450-7457.
[2]M. B. Orams. Types of Ecotourism[C]// David B. Weaver.The Encyclopedia of Ecotourism. UK: CABI Publishing, 2001: 24.
[3]张建萍.生态旅游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
[4]刘纯银.警惕生态旅游中“不生态”行为[EB/OL].[2009-08-07].http://www.dahe.cn/xwzx/txsy/shgc/t20090807_1622487.htm.
[5]徐军.旅游环境保护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J].江淮论坛,1998(1):60-65
[6]莫凡.中国生态旅游实践中的问题[EB/OL].[2007-04-30].http://www.southcn.com/nflr/lllj/200704300439.htm.
[7]张轶群.张家界、庐山、五大连池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黄牌警告事件调查[EB/OL].[2013-01-12].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3-01/12/c_114345035.htm.
[8]姜辰蓉,文贻伟.青海湖暂停修建豪华游轮[EB/OL].[2004-09-21].http://www.people.com.cn/GB/paper53/12985/1166951.html.
[9]白靖利.游客开车到泸沽湖“冲浪”引网友谴责[EB/OL].[2015-02-23].http://news.xinhuanet.com/2015-02/23/c_1114419836.htm.
[10]潘岳.环境文化与民族复兴[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4(1):26-32.
[11]任平.交往实践与主体际[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1999.
[12]张立文.和合学: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哲学[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5.
[13]余谋昌,王耀先.环境伦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14]赖启福.试析生态旅游中的非生态现象[J].林业经济问题,2000(4):242-244.
(责任编辑:张 燕)
On the Problem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cotourism from the Angle of Environmental Ethics
LIU Zhaojie, WANG Jianming
(School of Education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uzhou 215009, Jiangsu)
Ecotourism is a new tourism model with rich connotation and multiple environmental ethics, but there are a large number of “non-ecological” reflexive phenomena in the process of its rapid development. The phenomena resulted in many ethical problems of environment, which in turn seriously hindered it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root of the problem mainly lies in such aspects as the local governments’ “GDP principle” overwhelming all, tourism developers’ profit maximization overwhelming all and tourism consumers’ individualism overwhelming all, as well as the lagging-behind of the environmental and cultural construction of the whole society, etc. Therefore, in order to seek for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cotourism, we must establish new notions of environmental ethics as respect for nature, harmony and symbiosis as well as co-evolution, we must abide by such principles of environmental ethics as ecological priority, ecological justice, ecological security and low carbon, we must adhere to environmental moral boundary and reconstruct the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nature. Only in this way, can we establish and promote a harmonious unity among ecological benefits, economic benefit and social benefit in ecotourism, and can we eventually realiz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cotourism.
environmental ethics; ecotourism;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2015-02-2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面向当代中国本土生态文明实践的企业生态责任建设研究”(08BZX025);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环境伦理学视角下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CXZZ11_0947)
刘兆杰,苏州科技学院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主要从事环境伦理学研究; 王建明,苏州科技学院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生态哲学和环境伦理学研究。
B82-058
A
1672-0695(2015)02-00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