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 宏 宜
1949年后的东吴法学院杰出院友纪实
萧 宏 宜*
随着1949年的政局递嬗,东吴大学被并入苏南师范学院,苏州原址现今则为211工程高校苏州大学。尽管失去有力的财政背景支撑,东吴大学仍然凭借校友捐款与学费的支持,于1954年以“东吴大学法学院”名义,艰苦在台复校。
作为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并以严谨教学闻名的法学院,不仅在台湾高等教育的版图上列于前茅,复校后的法学院毕业生亦在生涯发展上有斐然表现。长期以来,不仅参与司法考试成绩优异,知名校友多从事法律相关实务工作,更培养出包含总统府资政、外交部长、经济部长、财政部长、考选部长、大法官、司法院副院长、检察总长、多位立法委员等政府官员与无数的公职人员、司法官及律师。囿于篇幅,以下仅择要就卓有成就的院友及其事迹,试作介绍与说明,由于考证上的匆促,恐难避免遗珠,祈请海涵。
于复校初期的1950年代,本院有以下几位杰出校友(依毕业顺序):
陆润康 (1956年)
白培英 (1957年)
黄石城 (1958年)
卢仁发 (1958年)
陈金让 (1958年)
程家瑞 (1960年)
陆润康学长曾任中华民国财政部部长兼中央银行常务理事、大安商业银行董事长、大中票券金融公司名誉董事长、东吴大学校友总会荣誉会长、财团法人法治建设基金会董事长、中华金融业务研究发展协会荣誉理事长。陆学长出身农家,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由公路局办事员一职开启其公职之路,历任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局长、财政部关务署署长、中央信托局局长、财政部政务次长,终至布衣卿相。陆学长除在财政部长任内,处理“十信”金融风暴、推动实施营业加值税、设置中央存款保险公司外,更着有《美国联邦宪法论》、《Credit & Security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等书,还获赠美国南美以美大学国际杰出校友奖。由于学长熟习法律事务,曾协助李国鼎先生制定“奖励投资条例”,藉由租税优惠等措施鼓励出口外销、奖励国内外投资,绩效卓著;其中倡议行政院开发基金的成立,更奠定日后发展科技工业创业投资的基础,对于台湾的经济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白培英学长亦曾任中华民国财政部部长、财政部证券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国际商业银行董事长等职,目前为中原大学董事长、宇宙光全人关怀机构董事长、中华福音神学院董事长。白学长于1951年开始服务公职,从基层税务员做起,参与过三次税务改革,研究加值型营业税,担任证管会主委时大力改革,不仅提振当时的股票市场,也建立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基础。虽然学长历任财经要职,由于对宗教信仰的虔诚,当他从职场退休后,就决定把时间用在回馈社会;除服事个人所属的教会之外,也应邀在星期团契讲道,更几乎跑遍全台湾六十几所监狱。他认为,人生在世上追求成功固然很好,但更重要的是追求价值、意义。1997年学长推动成立福音基金会,利用电视频道宣扬福音,希望能将信仰的种子,在社会上传播得更广更远。
至于黄石城学长,不仅是一位律师,更曾任彰化县第9届、第10届县长、行政院政务委员、总统府国策顾问与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委,现仍持续担任台湾传统基金会董事长、环宇国际文化教育基金会董事长等职。从政二十多年,除了当过县长,又在中央担任十多年的特任官,却一直未加入任何政党,始终以无党籍身分在台湾政坛闯荡,这在今日非蓝即绿的台湾政坛十分难得,黄学长始终能保持其无党籍的超然中立,其中需要的高度政治智慧、勇气与毅力,由其每日晨跑五公里的“习惯”,可知一二。学长对于自己一生处世为人、从商从政的理念、见解清楚坚定,确实足堪当今政坛人物借镜。
卢仁发学长可谓典型的法律人代表:历任台东地方法院、基隆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检察处首席检察官,板桥地方法院、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台湾高等法院推事,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长。1997年出任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卢学长于前总统李登辉主政时期,配合当时的法务部廖正豪部长,实施一清项目,积极扫荡黑帮,深得各方肯定。其后,更领导追查拉法叶舰弊案、前总统陈水扁的319选举枪击案。卢学长七十岁退休后,转任永瑞教育基金会与江笋笋慈善基金会董事长,从事公益事业,并在警察大学及调查局训练班兼课,教授刑事法规,贡献所学。一步一脚印,卢学长的成功,绝非偶然。
在生涯发展上亦从政的陈金让学长,历任国民大会秘书长、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国民大会代表、考选部部长、国民大会代议长,现为总统府资政。
程家瑞学长曾任本院专任教授兼法律系主任、法研所所长、法学院院长,目前为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理事会秘书长兼院长、亚洲国际航空暨太空法研究所董事会主席、中华比较法学会会长。除了希腊雅典大学法学博士的头衔外,学长在国际法学上著作等身,其学术成就或可由月旦法学杂志于1998年刊载的一段话推知:“为了摆脱发展中国家法律依附的命运,程家瑞致力于鼓励学生朝向国际法的领域发展,他在东吴建立了可与荷兰莱顿大学以及加拿大麦吉尔大学鼎足而立的航天与海洋法学研究声誉,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文官的培养积极准备,为提供多元的法律科际实务人才而协助李模推广学士后法学硕士教育……”
迄1960年代,更有以下的杰出院友:
城仲模 51级法律系
戴立宁 51级法律系
吴英昭 52级法律系
杨鸿基 52级法律系
杨 桢 54级法律系
章孝慈 54级法律系
林诚二 56级法律系
王荣周 59级法律系
石灿明 59级法律系
洪长岸 59级法律系
城仲模学长法学履历惊人,此不仅可由其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博士后研究、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法学博士、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硕士、日本东京大学研究的傲人学历窥知一二;在取得律师资格之余,仕途上更是学官两栖的典范,除了曾任中兴大学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兴大学法律系系主任、政治作战学校法律系系主任,现任台湾行政法学会理事长、欧洲联盟研究协会理事长、台北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辅仁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警察大学法律系博士班兼任教授、海洋大学海洋法律研究所兼任教授外,更历任福尔摩沙法理建国党党主席、司法院大法官、司法院副院长、行政院政务委员、法务部部长等职务。目前为台湾法治暨政策研究基金会董事长。
戴立宁学长于本院毕业后,复取得台大法研所及哈佛大学法学硕士,长时间致力于台湾的金融法制工作,参与票据法之刑事除罪化及银行金融保险体系建构;历任财政部金融司司长、首席参事、证管会主委与常务次长。从次长一职退休后,学长至华侨银行担任董事长,将短短两年内历经三次挤兑,岌岌可危的侨银,从年年亏损至年盈余14亿元,而赢得“金融艾科卡”的封号。学长出身法学世家,曾掌控台湾金融证券市场,拯救台湾华侨银行于濒危边缘。他的身影,从法律界穿梭到金融界、保险界,又到证券界,人生灿烂而丰硕。学长曾期勉东吴法律的学弟妹们:“专心上课。少上一小时的课,你私下花三小时也不见得补得回来。”这是学长大学时打篮球校队又身兼撞球高手、新诗作家及文学爱好者,却仍在五年内修毕二百多个学分,而名列前茅的秘诀。
吴英昭学长是1954年复校后,本院所出的第二位检察总长。在其完整的检察系统经历里,历任台中地方法院候补检察官、检察官,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官,台湾高等法院检察处检察官,澎湖地方法院检察处首席检察官,台东地方法院检察处首席检察官,宜兰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板桥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法务部政风司司长、检察司司长,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长,最高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等,迄2004年被任命为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
杨鸿基学长是国际通商律师事务所(为全球最大律师事务所Baker & McKenzie)之资深合伙律师、本院法律系兼任教授,讲授航空及太空法及英美契约法。回顾过往,令学长印象最深的是留学英国伦敦大学归国之际,即以专业顾问的身分,成为台美航空协议谈判双方代表成员之一,在华府与美方代表举行四十一天之久的谈判。其中受尽委屈、内外煎熬,实在无法与外人道。学长也曾于受访时提到:要自省,一天花多少时间在课本上?学长勉励学弟妹们,多一份耕耘,多一份收获,世代有人才,二十一世纪这个E世代是你的,未来操纵在自己手里!你就是自己的舵手。
杨桢学长是台湾少数留学澳洲庞德大学的法学博士,曾任东吴大学法律学系专任教授兼院长、中华国际法学会会长、北京大学兼任教授、澳洲国立墨尔本大学法学院亚洲法学中心客座研究员、美国哈佛大学访问学者,是英美契约法与澳洲法律制度的专家,更是海峡两岸法律学术交流的热心推动者和实践者。
章孝慈学长在美国杜兰大学取得法学博士,1978年返台后任教于东吴大学法律系,两年后任命为法学院院长,1986年接任东吴大学教务长,迄1992年后出任校长。1994年11月14日在北京进行学术访问时中风并陷入昏迷,卧病年余后辞世。章学长的成长过程备极艰辛,在美国求学期间,有6年是靠暑期打短工维持生活、缴纳学费。章学长思想开明,自担任院长始,即就礼聘师资、改善课程与教学环境,卓有贡献;主持校务期间,以引导本校全心奉献的牺牲与努力,以及尊重师长、重视学生的态度,使全校师生感念甚深。
林诚二学长自取得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比较法学硕士,即返国先后服务于财政部税制委员会与中兴大学法律学系,除历任系主任兼研究所所长,更长期担任行政院法规会委员、法务部民法债编修正委员、经济部诉愿会委员、劳动部法规会委员、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委员、卫生署法规委员、卫福部全民健康保险争议审议会委员与总统府科技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林学长是民法学的权威,自中兴大学退休后,由李模教授手中接下法学院的法律专业硕士班主任,不仅致力于师资的延揽,更长期帮助各项院务发展,新近甫当选建校115周年杰出校友奖。
王荣周学长曾任财政部证管会主秘、国库署长、台北市国税局长、调查局长,财政部常务次长、中央信托局理事主席、台湾企银董事长、台湾金联资产管理董事长、元大银行副董事长暨总经理、兆丰金控暨银行董事长、华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财团法人联合信用卡处理中心董事长。现职为元大金控董事长。学长在国库署长任内,首次将三商银官股在证券集中市场上公开释出,在财经界算是创举;台北市国税局长任期内,努力查缉营利事业逃漏税、捍卫纳税公平,在转任调查局局长之前,台北市国税局特别公布其战绩:“台北市1996会计年度综合所得税收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这份亮眼的成绩单让这位来自台南乡下、苦读出身的学长,过去站在查税第一线的努力,终于欢呼收割,并破天荒以一位税务文官之姿,接掌调查局。在学长书房的桌上,摆着一座陈旧的裱框,上面写着“诚正勤朴”,这是他做人处事的原则,早已铭刻于心。
石灿明学长弃法从商,其成就由以下丰富的职场阅历,可见一斑:自本院法律系毕业后,学长进一步往美国弗吉尼亚州达顿商学院进修,1971年加入富邦产险,自基层做起,历任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学长亦担任保险学会理事长、台湾金融服务业联合总会副理事长、住宅保险地震保险基金董事长、中华民国产物保险商业同业公会名誉理事长,以及中华民国全国商业总会常务理事,在产、官、学界具有相当专业地位,近四十年的完整资历,辅以其国际观与前瞻性的管理素养,对于台湾的产物保险业发展,具有重要贡献。如:于1998年富邦产险为台湾首家成功发行GDR金融业者,成功争取主管机关开放产险经营健康伤害险业务,扩大产险业经营范围;配合主管机关完成产险三阶段费率自由化;另一方面,也成功举办2004与2007年之“两岸三地保险业交流与合作会议”,及2008年“IIS国际保险学会台北年会”,协助台湾产险业顺利迈向区域合作与国际化。
另一位在商界发光的成功典范,当属洪长岸学长。学长大学毕业后,由父亲引介到高雄的同乡所开的纤维公司学习就业,经过十年职场生涯,经另一家贸易公司老板挖角,由高雄到台北就职,担任副总经理职务,负责东南亚、缅甸、土耳其、非洲等地工厂的纺织成衣品管验收工作,后来在机缘下,自行创业,做起了犹太商人在亚洲的采购业务代理,开始了自营事业。经过二十年来的市场巨变,学长努力排除万难,如今已是海联兴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下述为1970年代毕业的杰出院友,此刻正在台湾的政、经界发光:
成永裕 61级法律系
帅以仁 62级法律系
邓振中 63级法律系
李永芬 64级法律系
李复甸 65级法律系
董保城 65级法律系
蔡清祥 66级法律系
李念祖 66级法律系
陈明堂 67级法律系
潘维大 69级法律系
成永裕学长于本院专任近四十载,并曾任本院院长、系主任与研究所所长,专长为英美契约法、民法债编总论、商事法(公司法、票据法)、教育法规与英美刑法暨刑事诉讼法,成学长于担任系所主管任内,不仅追随章校长孝慈教授、法学教育家李模教授,创办东吴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班,自1991年8月起招收原非主修法律学之大学优秀毕业生,施以三学年完整法律专业教育,希望培育兼具二以上学术专长之优秀法律人才,迄今廿载,办学成绩深受海内外肯认。同时也长期兼任教育部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中央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委员、高教评鉴中心法律事务咨询委员、东吴大学法学院院友会副理事长兼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财团法人东吴大学章孝慈先生学术基金会董事、财团法人江许笋文教基金会董事、财团法人台北市私立薇阁国民小学董事、财团法人台北市私立薇阁高级中学董事、彰化商银董事监察人,并为台塑、南亚、生技中心等数十家董监事,长期帮助母校发展,新近甫当选建校115周年杰出校友奖。
帅以仁学长于本院毕业后,赴美取得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法学硕士(LL. M)及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黑斯汀法学院法学博士(J. D.),是南加州东吴校友会创会者,现为美国执业律师及东吴之友基金会会长、东吴大学董事会监察人。虽然学长一年中有七个月住在美国加州,但其它时间都兼程返回国内,几近义务般地,在东吴大学法学院任教提携后进。学长表示,社会上各个领域杰出优异的实业家或领导者,对事情的专注、决断力,以及不间断的热忱,正是他们之所以成为佼佼者的重要因素;每个人都拿出真正的“passion”来做每件事,用真诚的心对待周遭的人,当这种正向的力量越来越强,事情就可以成功。帅学长也提及,自信与分享可使一个人生命变得丰盈。以分享的心情看待周遭的人、事、物;若能如此,内心将产生愉快的正面能量,久而久之自信心油然而生,生活就喜乐自在。
邓振中学长曾任驻美国代表处副代表(副大使级别)、驻世界贸易组织副代表、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经济部政务次长、国家安全会议副秘书长、政务委员、福建省政府主席,2014年12月毛治国内阁上任后接经济部部长。学长于本院毕业后,赴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取得比较法学硕士,在陆委会任职期间为民进党执政时期,专长是国际贸易谈判与经济,过往不仅受到蔡英文赏识,马政府也重用,学长算是少见“双英”都倚重的财经专才。
李永芬学姐曾任台湾最大的理律法律事务所资深顾问兼信息管理部主任,目前为理律文教基金会执行长。学姐不仅透过理律文教基金会的平台支持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纽约大学法学院等校研究两岸、公益等议题之研究与相关活动,更主导设立“理律学堂”,邀请法律学子与各界接触法律议题之士,于东吴大学法学院分享知识与经验,以利法律人的切磋、传承。自2001年起与中华民国国际法学会及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理律杯校际法律系(所)学生模拟法庭辩论赛”,藉以提供法律系所学生熟悉实务议题与练习法庭辩论的机会,希望积极推广此项教育模式,吸引将步出校园踏入社会的青年学子对重要法律议题的关注,而能在学校的课堂与课本学习之外,提早熟悉实务工作的面向。自2003年起,进一步与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合办“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并由两岸冠军队举行友谊赛。2006年起,为了扩大赛后的交流,以圆桌研讨会取代了两岸友谊赛,对两岸法律教育卓有贡献。
李复甸学长从事法学教育近三十余年,任中国文化大学及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担任国际私法、国际法、海商法、比较司法制度、中国大陆法律研究及跨国法律问题研究等课程,并于1997年创立一所以传播为主轴的世新大学法学院。学长长年支助并参与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工作,建言司法院及法务部维护犯罪嫌疑人及受刑人之合法权益,并曾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采购申诉审议委员会咨询委员、经济部贸易调查委员会贸易救济咨询委员、第六届亲民党籍不分区立法委员、第四届监察委员,目前为中华仲裁协会理事长。其会客室悬挂潘重规教授所书章太炎先生纪念馆楹联:“为国为民九死一生终不悔;兴教兴文千秋绝业赖薪传”,可见学长的胸怀与志节。
董保城学长自德国波恩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后,即返院任教,其后转任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总务长、公共行政与企业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并兼任台湾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总统府诉愿委员会委员迄今。自2008年9月起,任考选部政务次长至2012年3月,后转任考选部部长至2015年7月。学长于考选部长任内推动司法官、律师考试二试、公职律师等多项重大试务改革,目前于台北科技大学担任教授。
蔡清祥学长目前任职于法务部司法官学院担任院长。学长在本院毕业后,曾至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其后则于检察系统有完整的历练,曾任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官、法务部常务次长、法务部主任秘书、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法务部检察司司长、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台湾基隆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台湾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福建金门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等职。
李念祖学长于本院毕业后,取得台湾大学法学硕士及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目前为理律法律事务所执行长,并曾为中华仲裁协会理事长与台北律师公会理事长。学长不仅于荣工处北二高工程及北宜公路工程等之仲裁与诉讼、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诉请撤销与马特拉公司间合之仲裁、福益保险仲裁、洛克希德/民航局工程契约诉讼等均有成功诉追及辩护之丰富经验,并曾负责高铁ICC仲裁等社会瞩目案件,深获客户信赖,更于东吴大学法研所讲授研究方法与法律论文写作、宪法(含政治学)及台湾大学政研所讲授言论自由与宪法解释专题,长期致力于培育下一代法学菁英。学长也同时担任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董事,参与户籍法第八条(捺指纹换领身份证)释宪、耶和华见证人信徒拒服兵役声请释宪等案,为宪法诉讼与人权保障的实践者。
陈明堂学长亦是法律实务工作者,几十年来始终服务于检察系统,公余并排除万难,回院兼任刑事诉讼法教席十余载,提供学子丰沛的人生阅历与实务经验。回顾其经历,除任台湾宜兰、板桥、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外,亦曾任法务部参事、主任秘书、常务次长,目前为法务部政务次长。
潘维大学长自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后,即返院担任教授,主讲英美侵权法、英美契约法、医事法等科目,并曾为法学院律系主任、院长,东吴大学学生事务长,兼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法规会委员、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法务部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台北市政府采购申诉审议委员会委员,现任东吴大学校长。学长自述由十八岁迄今,只有赴国外求学时离开过法学院,人生泰半都在东吴大学。学长对于贡献社会卓有热情,历任:台湾医事法学会理事长、中华民国华夏社会公益协会理事长、中华比较法学会会长、法曹协会理事、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理事、财团法人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董事、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华民航运输协会常务理事、财团法人东吴大学章孝慈先生学术基金会董事、财团法人现代妇女基金会董事等。其校务发展理念与方针阐述为:(一)尊重优良传统,鼓励创新精神;(二)提升教学研究,推展全人教育;(三)增进效率质量,凝聚合作共识;(四)拓展社会资源,强化发展优势。在学长的主导深化下,不论法学院或东吴大学,两岸交流均已为学术界领头羊。
1980年代毕业的杰出院友,现正值青壮年,已然撑起自己的一片天地:
卢文祥 70级法律系
许渊国 70级法律系
石宜琳 71级法律系
游明同 76级法律系
陈纯敬 专业硕士第2届
施博文 专业硕士第3届
卢文祥学长现职为达文西个资暨高科技法律事务所首席顾问律师、本院兼任教授、财团法人盘安智慧财产教育基金会资深顾问、中国科学院大学特聘教授、南京师范大学讲座教授、厦门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兼职教授、中华两岸著名商标企业交流协会理事长。其主要经历为: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台湾技术经理人协会理事长、新兴地区智慧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华智慧资产经营管理协会理事长、驻新加坡台北代表处顾问兼经济组组长(任十二职等经济参事)、2009 APEC Singapore 资深官员会议(SOM)、贸易部长会议(MRT)、企业领袖会议(ABAC)、领导人高峰会议(AELM)驻新经济组联络官、台美经贸咨商谈判代表及加入世贸组织(WTO)知识产权谈判代表、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副局长、法务部信息处专门委员、调法务部办事兼任检察官、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等。学长除了一般民刑诉讼案件外,尤专精于科技涉讼案件、各类智财案件之咨询与代理、无形资产之布局与查核、国际智慧财产法谈判与纷争解决、无形资产之营销与代理、智慧财产管理与实务,是难得的跨界法律人。
石宜琳与许献进两位学长分别任职于宏仁法律事务所与汇利国际商务法律事务所,均担任主持律师。尽管本院院友执业律师者众,两位学长却在事业成功之余,不仅多年来始终义务担任本院法律服务社指导律师,石学长更曾承办诸多知名案件,如:汐止苏建和等杀人案件告诉代理律师、921大地震台北东星大楼倒塌死亡87人告诉代理律师、邱姓女童仁爱医院人球案辩护律师、台北市政府养工处道路沥青铺设工程贪渎案件辩护律师、陈水扁前总统国务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洗钱案、政治献金案、外交零用金案、二次金改案辩护等。对正义女神与公益的追求,两位学长可为标竿。
游明同与施博文两位学长是近期从商的成功典范,游学长现职为台湾房屋总执行长,主要的经历有:浩信房屋中介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中华民国”不动产中介经纪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民国”不动产经纪人协会副理事长;施学长则担任博智会计师事务所主持人,并为博智国际保险经纪人有限公司负责人。
至于近期在政界活跃者,如陈纯敬学长,其现职为内政部政务次长,主要的经历有:交通部政务次长、国立台湾工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交通部台湾区国道新建工程局第二区、第三区工程处处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整体而言,1949年以后的台湾法制,在私法领域受到英美法的影响很深,尤其在确定走市场经济道路下,《动产担保交易法》、《消费者保护法》、《证券交易法》等,都借鉴了英美法中的许多观点和制度;在银行合并等事务中,《金融六法》更大量参考了美国法律。近期这样的风向也蔓延到了刑事诉讼法,在所谓“改良的当事人进行模式”下,台湾逐步引进了交互诘问、量刑协商等英美法的重要制度,甚至透过人民参与审判的改革,正考虑引进陪审制度。凡此,均体现了英美法在台湾历久弥新的事实,却也更警惕着我们,必须在法学教育面临变革的当下,持续擦亮这块百年招牌。
*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娄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