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源
[摘 要]今年8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以“顶层设计”的形式明确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并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战略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工作的纲领性文献,给保险业改革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据此,分析探讨新形势下保险业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保险业;“新国十条”;机遇;挑战 自上世纪80年代复业以来,我国保险业以年均28.3%的发展速度一路狂飙猛进,成为国民经济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保费由4.6亿元增长到2013年底的1.72万亿元,保险公司发展到170余家,其中4家进入世界500强。在农村,种植业保险覆盖了全国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一半以上;在城镇,大病保险受惠人群超过了3.6亿。保险公司未必人人喜欢,但想不与其打交道变得越来越难。2006年的国十条,明确了保险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三大作用。多年来,保险同仁一直在用自己的作为去努力诠释“保险,让生活更美好”。保险的地位也在令人欣喜地悄悄改变。不久前的7月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并特别强调,国务院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协调步骤,整体推进保险业发展。可以预期,新的配套政策和落地措施会同步跟上,保险业将迎来又一个发展的春天。
宏伟蓝图 振奋人心
8月13日,新国十条的颁布再一次拉开了保险业新发展的大门。对保险业而言,“新国十条”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既是顶层设计,也是行动纲领,更是一次明确的宣誓和宏大的规划,它营造出了一个“大保险、大保障”的宏大篇章,无疑是改革发展的最大政策红利。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的现代保险服务业,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在国家政策层面确立了保险业的定位,明确界定了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发展目标。从此,保险不再是下脚料、不再是陪衬、不再是看客,而成为切切实实的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组成。
同时,更加强调商业保险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大众方面的独特作用、特点,也更加符合保险业的发展规律。明确了两大目标:保险深度(保费收入与GDP比值)要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与总人口比值)达到3500元/人。业内人士指出,2013年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是1.72万亿,保险深度3%,保险密度不足1300元/人。如果要实现这一目标,2020年保险行业保费收入规模将达到4.73万亿,保费年复合增长率接近15.5%,这预示着未来6年保险业保费增长将步入快速增长轨道。“新国十条”中提及多项保险业务的发展,共从10个方面、31项内容阐释了保险行业转型升级的新蓝图,如果说“国十条”是政策利好,而“新国十条”那就是实质利好,政府是能放就放,能给就给。从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巨灾保险、社会化服务、产业链整合、资金运用等N个方面,每个方面里都还有M个细项,只有想不到,没有给不到。毛主席讲新华社要“把地球管起来”,“新国十条”贯穿始终的就是“把全国人民保起来”。很多政策都落地了,实现了全方位的指引,更接地气也更加务实。对此,保险专家表示,“新国十条”给保险业改革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新机遇。
可是如何用好用足政策,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项俊波同志给出了明确路径:通过持续构建中国保险业转型升级的三大格局,即全社会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保险文化格局;百姓愿意买、企业愿意用、政府愿意推的保险消费格局;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参与的保险服务格局,力争用10到20年时间,保费市场跻身世界前2位,行业总资产在金融业总资产中占比达到20%,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相信,这样底气十足的表态,不仅仅源于行业自信,也源于对政府和百姓将给予保险热情扶持的明确预期。
挑战考验 任重道远
围绕“新国十条”的丰富内涵,中国保险业必将发生一场“蝶变”。而能否切实将政策用足、用好、用实,能否化茧成蝶,对保险业而言将会是很大的挑战和考验。在经历了30余年的改革开放之后,保险业站在了一个历史的高度,与此同时,也面临着更加严峻和艰巨的改革任务。虽然,我国保险业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尖锐和突出,许多问题已经不能再回避。确实,问题很多,也各不相同,但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是相同的,即需要正视并回答一个基本问题:靠什么发展,凭什么盈利。在解决好这个问题的基础上,保险业更需要深化改革转型,形成一个面向未来的科学发展的新模式,并练就与之相适应的本领。
“新国十条”提出的基本原则是“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对三类保险业务的政策支持力度进行了分类,对商业化运作的保险业务(如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就是要交给市场解决,拼的是真本事;对具有社会公益性、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如养老保险、大病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等),模式基本已经成熟,政府会以政策引导和优惠政策为手段,扶植发展;对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前瞻性、目前基础薄弱的保险业务(如国产首台首套装备保险、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境外投资保险等),政府则要亲自上阵,理顺其中的各部委的交错关节,加以引导。这次的一大看点就是政策性保险唱主角。原本政府需要承担责任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引领和保障作用的,政府的补贴就会更多;对于纯粹商业化的险种,政府基本上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第十条里面列明的五项支持政策,全部都是需要各级政府发改、财政点头才可以实现的,也直接制约着前面所有的美好蓝图。所以说,保险业千万不能生出“占着国家财政补贴的便宜和利好,悄悄发展自己的业务”的想法。
据此,对照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服务的迫切需求,不得不承认目前的保险业仍面临着巨大差距。毋庸讳言,当前保险业在品牌形象、经营模式、服务能力、人员素质、创新意识、责任担当等诸多方面,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政府要求和百姓诉求。行业协会最近组织的抽样调查显示,公众当前认为保险业发展“与期望还有很大差距”的占比达到34.8%。还有就是对应于保险经营的初衷,我们还时常迷失应有的方位。保险的核心要义是为企业和群众对冲经营和生活中的风险,提供风雨同行的保障。可眼下,博高收益、博高现价、博大众眼球的产品充斥市场,跑马圈地冲规模的现象屡见不鲜,营销误导和理赔难的糗事杜而不决。凡此种种,可谓脱离了保险的本“位”。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摆正位置,才能走得更远。保险业需要加紧苦练内功、勇挑重担,敢于冲破狭隘的行业局限,全方位融入改善民生、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实现新的作为。
提升完善 协调发展
回首过去,保险人以强烈的危机意识不断激发自身使命与担当责任,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而今,在“新国十条”的指引下,保险业以人为本,内省自身,以行业自律为基础,以提高社会治理领域的效率为诉求,坚定目标,不断加强市场化的专业能力建设,不断探索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路径。已行进在改革之路上,让国人拭目以待。
当务之急,是要努力提升保险行业形象。也就是所谓的强身健体。保险业的主要矛盾,已经由原来的“保险业自我发展能力与意识的膨胀和保险业展示舞台狭小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保险公司经营能力、保险监管能力和满足政府社会对保险业广泛而复杂需求之间的矛盾”。“打铁还得自身硬”,只有能力合格,深耕细作,才能逐步赢得信任。行业强身健体的关键在于“革自己的命”,不然则不足以成大事。2006版的“国十条”提出了“切实解决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但时至今日,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竟成了两大顽疾,每次都出现在保监会统计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前两名位置。提升保险行业形象,重拾社会的信赖,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性的工程,需要政府、行业、社会等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其中保险业自身的努力是关键中的关键,一定要通过规范自身经营、创新保险产品、提升服务水平,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真正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真正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真正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其次要努力提升社会整体保险意识。我国保险业发展相对缓慢具有多方面原因,而社会整体的保险意识低,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如果我国社会整体的保险意识得不到提高,保险业发展依然会很困难。这就需要大力宣传,让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了解保险,认知到保险对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推动各项保险利好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也要让企业经营者增强保险意识,通过保险手段来转移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促进企业的稳定经营;更要让社会大众抱有保险意识,为自身和家人增加意外、医疗、养老等方面保障,增强家庭抗风险能力。提升社会保险意识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需要我们大家正面宣传教育和普及保险知识。
还有就是要努力促进保险区域协调发展。当前,我国保险密度总体呈现东部向东北、西部、中部阶梯向下格局,保险深度总体呈现东部向西部、中部、东北阶梯向下态势,地区间保险发展存在不平衡。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鼓励在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增设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开发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配套的保险产品,为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服务,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新国十条”要求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未来保险业需要更多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实现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结语:方向决定未来,境界预示前途。随着“新国十条”的贯彻落实,内蕴的巨大政策红利将逐步释放,保险业将因之迎来新的战略机遇期。然而,正如“新国十条”所力倡,保险业只有调整好航向,真正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将行业发展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履行好肩负的任务和使命,方能在社会上赢得地位和尊重。同时我们广大从业人员更要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着力提升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准,克服浮躁之心,崇尚实干兴业,踏踏实实做事,做到“发乎于情,止乎于礼,合乎于道,求乎于心”,把保险真正作为一个事业来做。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做好现在,把握根本,掌控未来。可以说,保险业是大有可为的。站在新的历史高位的中国保险,一定可以承载满满的殷殷重托和拳拳期盼,去拥抱更加奋发有为的美好明天。
参考文献:
[1]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
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
[2] 《关于保险新国十条的自问自答》 文/
新浪财经专栏作家.燕梳新青年.
[3] 《 对经济增长速度降下来要有正确理
解》厉以宁.中国保险报.
[4]《保险业“有为”方能“有位”》张兰.金融
时报.
[5] 《改革新时期 保险业大有可为》王和.
金融时报.(编辑/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