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博
有报道称,因为“疫苗事件”,乙肝疫苗的接种率下降了30%,有些家长拒绝给孩子接种乙肝疫苗……这样做后果很严重——未接种乙肝疫苗的新生儿有可能感染乙肝病毒。而新生儿感染乙肝病毒,约90%以上将发展成慢性乙肝。如患乙肝后不进行抗病毒治疗,其中1/4最终将发展成肝硬化和肝癌。
事实上,乙肝疫苗在我国预防乙肝方面居功甚伟。1992年,原卫生部将乙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管理,并对所有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通过接种乙肝疫苗,我国约9200万人免受乙肝病毒感染,乙肝病毒携带者减少了约3000万例。在我国,母婴传播是乙肝病毒感染最主要的途径之一。目前,我国育龄期妇女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率约为6%。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母亲,主要是在分娩过程中,通过其血液、羊水和阴道分泌物等将乙肝病毒传染给其婴儿。为了阻断乙肝病毒的母婴传播,新生儿出生后应立即接种乙肝疫苗,且越早接种效果越好,最好在24小时内接种。
现在因为“疫苗事件”,一些人担心乙肝疫苗的安全问题。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首先,乙肝疫苗是最安全的疫苗之一。自1982年至2012年,全世界约1.8亿名新生儿和1.5亿名一般人群接种了乙肝疫苗,未发现因接种乙肝疫苗而出现新生儿和一般人群死亡率升高的现象。另据研究,乙肝疫苗接种后的一般反应,如注射部位短暂疼痛红肿、短暂发热不适、恶心呕吐等,远低于其他免疫规划疫苗。
关心疫苗安全问题者,应该知道“偶合反应”“偶合疾病”或“偶合死亡”的概念,即如果不接种疫苗,也会发生此种症;吠、疾病甚至死亡,而不是由接种疫苗引起。例如早产儿、低体重儿、难产儿,以及母亲是高危妊娠的新生儿,出现发热、不适、严重疾病甚至死亡并非罕见。无论接种乙肝疫苗与否,均不能避免这些情况发生。
当然,为了减少疫苗的偶合事件,应严格掌握乙肝疫苗的禁忌证。比如,对酵母或疫苗的其他成分有过敏史者,有中度或重度急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格林—巴综合征、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其他慢性疾病的患者,有危急症状或有各种潜在高危因素的新生儿,以及母亲是高危妊娠的新生儿,建议暂时不要接种乙肝疫苗。需要说明的是,对母亲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高危新生儿,应作个案处理,分析其利弊,在获得母亲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是否接种乙肝疫苗。
事实上,给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根据2013年的统计,世界卫生组织190多个国家中,有181个国家已将乙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其中107个国家要求新生儿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接种乙肝疫苗,不仅是我国的乙肝免疫策略,也是世界卫生组织的免疫策略,家长万不能因为错误地担心其安全性而放弃给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那样肯定得不偿失。
大家健康201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