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娟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北 十堰 442002)
菲利普·罗斯“美国三部曲”中多元文化背景下的家庭伦理冲突
许 娟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北 十堰 442002)
分析了菲利普·罗斯 “美国三部曲”创作特征,认为小说通过对人性的道德探究、欲望趋势下的伦理冲突,以及生存困境下的苦苦追寻,展现了美国主流文化境遇下犹太家庭的生存困境,寄托了作者对犹太家庭人与人之间关系,以及整个美国社会家庭关系状况的关注。
菲利普·罗斯;美国三部曲;家庭伦理;多元文化
伦理是指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是从概念角度对道德现象的哲学思考。伦理最主要的体现是人与人的关系,家庭伦理是伦理关系中最普遍的一种。在犹太文化的潜意识里,家庭是孤寂心灵的栖息地,也是落魄灵魂避风的港湾。家庭关系一般表现为姻缘关系﹑血缘关系和伦理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等家庭内部关系,也包括个人小家庭和社会大家庭的关系。家庭伦理关乎着人类心灵深处最隐蔽,最深切的情感体验[1]。美国“文坛常青树”菲利普·罗斯在其后期的扛鼎之作——“美国三部曲”(《美国牧歌》《我嫁了一个共产党员》《人性的污秽》)中通过对主人公的道德拷问、欲望趋势下的伦理冲突,以及生存困境中的命运反思,为人们展现了美国主流文化境遇下犹太社会的家庭伦理,呈现了一副生动鲜活的家庭伦理解剖图,同时也表现了罗斯本人对当代犹太家庭人与人之间关系及整个美国社会家庭关系状况的无限关注。
夫妻伦理是婚姻和家庭的道德规范,是家庭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夫妻伦理既是一种对爱情的忠贞,又是一种对家庭的责任。和谐流畅、相互信任的夫妻关系对整个家庭关系的稳固至关重要。反之,欺骗、背叛、相互利用和抛弃则会导致美好家庭的解体,甚至个体的毁灭。黑格尔认为爱就是伦理性的统一。因此,爱情在本质上是一种建立在情感基础上的伦理关系,表现为一种伦理情感。在罗斯的“美国三部曲”中,夫妻关系始终难以协调:要么分崩离析,要么苟延残喘,家庭成员之间始终存在着无法逾越的沟通屏障,心中积聚着难以名状的苦闷和凄凉[2]。夫妻之间或者感情基础薄弱,或者根本就是以利益为纽带,将对方当作是实现个人目标的工具和装饰。当面临各自利益冲突时,彼此间只能选择无情的背叛甚至陷害。
1.“温柔”背叛之后的毁灭
小说《美国牧歌》描述了一个似乎只出现在童话故事里的“金童玉女”最终走向相互背叛的悲凉故事,让人们在哀叹中对传统的夫妻伦理道德提出质疑。小说主人公塞莫尔·利沃夫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一生都在追寻着自己的“美国梦”,希望通过自身的勤劳智慧步入美国上层社会,过上令人羡慕的中产阶级生活。为此,他曾忤逆父亲的意愿,娶信奉天主教的新泽西小姐多恩·德威尔为妻,并搬进了梦寐已久的“石头房子”。在他理想的“伊甸园”里,美丽贤惠的妻子像夏娃一样每日悠闲地操持家务,加上一个天使般的可爱女儿梅丽在身边快乐地跑来跑去。他也早已为女儿憧憬好了无限光明的前途。然而,命运和他玩起了黑色幽默。他眼中的“美国牧歌”女儿梅丽竟然充当了“爆破手”,炸毁了当地邮局,粉碎了他苦心经营多年的美国梦,随后的逃亡给家人增添了无尽的苦难和折磨。雪上加霜的是,妻子多恩为了继续她的美国梦,在丈夫遭变故时,不念及任何的恩情而投身于美国正统白人沃库特的怀抱,背叛了对她百依百顺的丈夫,将他的田园牧歌梦彻底粉碎,使他陷入万劫不复的悲惨境地。多恩的背弃和再选择,宣告了美国正统白人文化对犹太移民文化的胜利。文学伦理批评学非常强调文学的社会责任和道义,同时也提倡文学的阅读和理解,让我们再次回到当时的伦理现场,感受一个背叛家庭女人的伦理意识和伦理选择。多恩也并非出身正统白人家庭,从小缺乏自信,没有归属感,她强烈地渴望获得认可,得到身份的确认。为此凭借自身美貌,参加各种选美大赛,可惜只得了个”新泽西小姐“的称号。无奈之下,嫁给当时优秀阳光的“瑞典佬”利沃夫似乎是她最明智的选择。婚后人人羡慕,光彩照人的幸福生活也让她继续编织着自己的美国梦。然而后来一系列打击接踵而来,女儿梅丽扔下的炸弹使她成为人人憎恨的“爆破手”母亲,丈夫苦心经营的工厂也漂泊在动荡的时局中,之前人人称赞的“成功人士”一去不复返了。面临着巨大的社会舆论和内心忧患,多恩“抑郁”了。出院后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告别过去,重塑自我。她先是整容,改变外表,然后离开丈夫视为“美国梦”之一的石头房子,最终抛夫弃女,抛弃所有的羁绊,义无返顾地投入到乡绅沃库特的怀抱,满心期望可以在这个代表美国正统白人文化的“美国先生”那里重温自己的美国梦。作为妻子,面对女儿叛逆,丈夫事业陷入低谷,家庭遭受外来谴责与攻击的时刻,多恩没有做到和丈夫风雨同舟,共度难关,维系家庭的正常秩序,反而临阵脱逃,背叛疼爱自己的丈夫,转投他人怀抱以求避身之所。这是一种肉体和精神的退却和屈服,这种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无论是在当时男权至上的美国社会,还是在提倡两性和谐发展的今日,都是要遭受道德谴责的。从多恩的身上可以看到一颗彷徨恐惧而麻木的灵魂,同时也感受到当理性的道德感遭遇缺失安全的彷徨时,“大难临头各自逃”的自然本能属性暴露得一览无余。当人们谴责多恩,对瑞典老充满同情时,罗斯在小说的结尾却说:“在多恩服用镇静剂,在医院进进出出的那几个月里,……谢拉· 萨尔孜蔓成了瑞典老利沃夫的情妇”[3]333。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谢拉作为利沃夫的情妇兼梅丽的语言矫正老师,在梅丽制造爆炸事件后将其藏匿起来,直到数年之后,利沃夫找到女儿时才知道实情。假设一开始,谢拉就将梅丽交给她的父亲,就会避免之后五年的逃亡生涯,那么之后的一切悲剧就不会发生。这是一系列相互欺骗、背叛酝酿的家庭伦理悲剧。
“背叛”的伦理冲突在《我嫁了一个共产党员》中尤为明显。男女主人公从一开始就是错配。艾拉是一个无产阶级战士,竟然爱上一个结过三次婚的“资产阶级”默片女明星伊芙,这完全与自己的阶级、文化和社交充满矛盾。但因为“爱情”,确切地说应该是为了实现改造美国社会的政治理想,同时满足心理上的虚荣,他让她走进了自己的生活。而伊芙也有自己的算盘,她想隐瞒自己的犹太身份,希望通过广播名人艾拉继续自己闪耀的资产阶级生活。他们两个的结合一开始就注定以失败收场。这段不切实际的所谓浪漫婚姻,在伊芙与前夫的女儿席菲的破坏和闹剧催化作用下,陷入了一场在劫难逃的悲剧。艾拉一生除了信奉共产党,就是渴望有自己的儿子,但软弱而又神经质的伊芙,摄于女儿的恐吓和权威,竟然打掉了两人未出世的孩子。这让艾拉异常愤怒,之前两人之间隐藏的矛盾终于爆发。这个导火索也使艾拉没有禁受住潘蜜拉的诱惑,与之产生感情,他希望与她私奔,甚至希望和她生那个本想和伊芙生的小孩。可是后来自私而又势利的潘蜜拉出卖了艾拉。她先是找到伊芙,随后又指控艾拉曾经威胁并性侵犯她。伊芙愤怒了,她无法忍受丈夫对婚姻的背叛,决定采取报复作为反击。在政客格兰特夫妇的怂恿教唆下,伊芙利用当时盛行的麦卡锡主义,“大义灭亲”,称丈夫艾拉是苏联间谍,一直秘密从事共产活动,危害美国的国家安全。20世纪四五十年代,素有“美国文革”之称的麦卡锡主义十分盛行,人们长久生活在美苏争霸的冷战阴影中,美国当权派极力想要清除国内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不断煽动民众反对共产主义和共产党,掀起了一波又一波所谓“揭露和清查美国政府中的共产党活动的浪潮”。在这种白色恐怖的笼罩下,为了自卫,人人都在检举揭发“共产党员”和“共产活动”,以表明对国家的“忠诚”。在当时美苏争霸的大背景及美国紧张而压抑的政治氛围下,伊芙的做法对艾拉及其整个家族来说简直就是灭顶之灾。在经受了被调查﹑严审﹑隔离﹑开除等一系列的厄运之后,艾拉失去了名誉﹑地位﹑家庭和精神家园。迫于生活,他只好再次回到以前曾工作过的矿场,因不堪遭受双重背叛而精神崩溃。他将一切根源归于软弱无助的妻子伊芙。他选择了同样的报复手段:他费劲脑汁,动用一切人力资源,滥用麦卡锡主义,揭露伊芙隐匿多年的犹太身份,使她失去影迷﹑工作﹑朋友,结束了她的“美国梦”,最终连女儿席菲也离她远去。伊芙不堪重击,生活的窘迫和内心的孤独使她用酒精麻醉自己,最终孤独地死于异地他乡。而对于当初那个曾经深深迷恋着伊芙的艾拉,能亲眼看到她遭受痛苦,竟成了他生活的动力和精神支柱,当听到妻子过世的消息时,艾拉竟“发出咯咯疯小孩的笑声”。两年之后,他也终于安然死去。这是一个可怕狰狞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在可怕的历史阴霾笼罩下,夫妻反目,相爱被仇恨和报复所占据,有违家庭伦理的悲凉故事。
2.无奈背叛之后的终结
相比之下,《人性的污秽》中的夫妻之间是一种没有硝烟的心灵背叛与博弈。科尔曼出身于黑人家庭,生活在一个对有色人种和少数族裔歧视还很严重的美国社会中,他深知想要在这个多数人的文化中成为体面中产阶级的概率微乎其微。于是,他利用自己肤色较浅,和白人相似的优势,抛弃了自己的黑人家庭,隐姓埋名以犹太人的身份挤进美国社会,娶了白人女孩爱丽丝为妻,后来成为雅典娜学院古典文学院的院长,成功跻身于美国主流社会。71岁那年,因在课堂上将两位逃课的黑人学生称为“幽灵”(spook)被指责为歧视黑人的种族主义者。在这种境地下,坦白自己的黑人身份可以帮他摆脱危机。然而科尔曼宁肯选择背上种族歧视的恶名而放弃自己苦心得到的幸福生活,也不愿意坦白自己的真实身份。在聚光灯的道德拷问下,他百口莫辩,酝酿多年的美国梦也就此破碎。为了寻求一丝慰藉,弥补感情的缺失,他沉浸在和比自己小三十多岁的女清洁工福尼亚的肉欲满足中感受生机,最终双双死于非命。为了实现自身价值,科尔曼一直胆战心惊地与妻子爱丽丝相处着,生怕那个秘密被揭穿。如果说利沃夫和多恩、艾拉与伊芙之间多多少少还有一些爱情因子的话,那么科尔曼和妻子之间则毫无爱情可言。在大学期间,科尔曼爱上了斯蒂娜,但是当他们一起拜访过他的母亲之后,斯蒂娜痛苦地大叫一声“我做不到”之后便飞奔而去,科尔曼深受打击。后来他认识了黑人女孩埃丽,在她面前丢掉了黑人身份的秘密,科尔曼如释重负,享受着童年般的快乐。然而在遇到爱丽丝之后,他感觉她会将一切提升到一个新的层面。相比埃丽,爱丽丝给予的更多,她会使他实现他一心向往的那种规模宏大的生活状态。再加上爱丽丝如黑人一样灌木般缠绕的头发,对他的身份也可起到掩护的作用。于是他抛弃旧爱,对爱丽丝展开追求。爱丽丝思想狂野紊乱、激进甚至疯狂,从小就渴望逃离令自己窒息的家庭环境。“犹太学者”科尔曼睿智的学者气息吸引了她,于是交往两年后他们结合了。对于这桩婚姻,科尔曼感觉自己是出自于最愚蠢,但又非选不可的理由而选择的。当爱丽丝生下漂亮的双胞胎之后,他也曾想告诉她真相。但是当时爱丽丝得知自己好友丈夫在外面有了情妇并且有了孩子时,感到异常愤恨,“亲密无间到哪了?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一个秘密?”[4]面对妻子的过激反应,科尔曼犹豫了,直到爱丽丝因心脏病身亡,他从未告诉她自己的真实身份。令人悲哀的是,科尔曼的秘密斯蒂娜、埃丽,还有福尼亚都知道,永远不知道秘密的却是那个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他的妻子爱丽丝。那么夫妻间的那些亲密都到哪去了?什么时候开始有了秘密?夫妻间有了秘密而变得彼此陌生,因为各自利益而相互背叛,这不仅揭示了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中普遍的情感状态,更重要的是揭示了造成悲剧命运的某种精神内核,这个内核就是欺瞒和背叛[5]。
罗斯的小说非常善于以一种反叛的眼光来观察犹太传统文化的阴暗面。作为一名在美国犹太居民区成长的作家,罗斯深知如何将自身的体验赋予“代沟”主题以深刻的含义[6]。所以“父与子的代沟”母题在“美国三部曲”中表现得非常典型和突出。作为第三代、第四代的犹太孩子带着强烈的叛逆意识,他们反叛犹太传统,反叛整个社会,反叛深爱自己的父母。在“美国三部曲中”父辈与子辈的冲突贯穿整个叙事文本。
1.迷失的叛逆
《美国牧歌》中一向孝顺听话的儿子利沃夫公然反抗过父亲两次。一次是不顾父亲反对,与异族通婚,娶了信奉天主教的多恩为妻;一次是结婚后毅然搬进了姆洛克的旧石头房子。一方面,他想做个孝顺的儿子,子承父业;另一方面,他又想做个好父亲,竭力为女儿提供优越舒适的环境,希望她能按照自己拟定的人生轨道顺利前行,以延续自己的美国梦。然而,事与愿违,梅丽是一个典型的反叛者。梅丽一出生就含着金钥匙,拥有富有的家庭,金色头发,修长的四肢和父母的宠爱。但是天生具有反叛精神的她却用口吃来对抗成功的父亲和漂亮的母亲给自己带来的巨大压力,以此获取更多的关注。梅丽的口吃有着一定的指代,即暗示了在美国主流文化和犹太传统文化的双重夹击下,在错综复杂的文化冲突中,年轻一代话语生存的艰难困境。目睹了美国侵越战争中越南老和尚自焚的画面,梅丽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她提出疑问:“其他人为什么站在一旁,只是观看?……他们的道德观在哪里?摄像的电视记者的道德又怎么样?”她发现“无法将自己的不满与社会沟通,也无法改变自己的处境。愈发陷入绝望之中”[3]156。迷茫中的她制造爆炸,发泄愤怒,并开始逃亡生活,将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传统抛在脑后,最终成为耆那教徒。《美国牧歌》中利沃夫那一代是实现美国梦的一代,而到了梅丽这一代,梦想都化为泡影。梅丽之所以有如此强烈地反叛意识和过激的行为,除了放弃犹太传统和父母的疏于管教外,异化了的时代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梅丽是家庭、宗教、社会冲突的牺牲品。
2.偏执的叛逆
《我嫁了个共产党员》中,伊芙与女儿席菲之间是一种极为变态的母女关系。不同于迷失的梅丽,席菲代表了一种“偏执的反叛者”,是个封闭的虐待狂。少年老成的她脾气暴躁、反叛、阴郁、霸道、诡计多端、为所欲为。在席菲看来,母亲为了男人及对男人的狂热而一次次抛弃她,在她每一个人生重要转折期都背叛她。她憎恨母亲,事事与母亲唱反调,见不得母亲半点开心,对母亲的爱表现出极度的鄙视。她嘲笑、讥讽,甚至用拳头击打伊芙的头,以此获取快感。吃晚餐时,她故意用食指抹酱料,然后一遍遍用嘴将指头舔干净,这样做只是为了让伊芙发狂尖叫。得知母亲怀了艾拉的孩子,席菲异常愤怒,她威胁伊芙将孩子打掉,“如果你胆敢再一次,再试一次看看,我就把小白痴勒死在婴儿床里。”[7]软弱的伊芙只能用堕胎来躲避女儿的愤怒。出于内疚和爱,伊芙异常害怕席菲,母女的关系走向畸形。在伊芙因为背叛艾拉而遭到其疯狂报复穷困潦倒时,席菲感觉自己报复使命完成,毅然抛弃母亲,奔赴法国投靠父亲,导致伊芙对生活完全失去希望,落魄而死。席菲也感觉自己成功地完成了对母亲的惩罚。这个极端自我主义的女孩在她生父身边的命运又能如何呢?以她偏执的个性,能和父亲安然共处吗?罗斯似乎对这个偏执女孩的未来有些担心[8]。
3.抵触“父权”的叛逆
在《人性的污秽》中,罗斯把科尔曼放在了“儿子”与“父亲”这两个角色的矛盾中来描摹,集中体现了犹太传统文化中的子对父的叛逆主题。小说中两对父子冲突都导致了父辈陷入悲剧性的精神困境[9]。一对是科尔曼与父亲的冲突:父亲一直主观地想成为他抵挡美国威胁的巨大屏障,而科尔曼却一直想摆脱父亲为他制定的人生计划。他不顾父亲的强烈反对,偷偷去学习拳击。按照父亲安排,科尔曼应该进霍华德大学学医,然后进霍华德的家和一位黑人女孩结婚成家,生儿育女,一代代继续下去。而他却从霍华德大学出逃,结交白人女孩。在被称为“黑鬼”,尤其是遭到白人女友的无情抛弃之后,科尔曼痛恨给自己黑人标签的霍华德,他极力地想要去除身上的有色标记。父子间的博弈和冲突以父亲的猝死戛然结束。父亲去世时,他以最原始最深厚的感情痛苦流涕,他怀念那个曾为他遮风挡雨,言辞威力的伟大父亲。另一对父子矛盾是科尔曼与小儿子之间的冲突:科尔曼的小儿子马克是一个充满抱怨,蔑视一切的反叛者。他一直都在和父亲作对,认为父亲只疼爱两个优秀的哥哥和自己孪生可爱的妹妹,自己从来得不到父亲的认可,也不愿去为之努力。马克或许是科尔曼命中注定必须努力与之格斗的对象,父子俩一直处于硝烟弥漫的战争中[10]。“马克一辈子都和科尔曼闹别扭,每隔一阵就会完全不理他。”[4]5920岁时,他在只剩两学期就将毕业的情况下从布兰迪斯退学,使父亲恼怒异常。对于科尔曼编造的家族史,除了他孩子们都相信。当得知父亲和清洁女工福尼亚的往日恋情之后,他甚至挑拨妹妹和父亲的关系。马克原本聪明、睿智、博学、思维敏捷,但始终不能绕过对父亲的敌视而看清自己的出路,直到38岁时,才成为一名叙事诗人。马克本以为父亲会一直活着,让他恨下去、叛逆下去,达到心灵的放松和解脱,父亲突然死于车祸,他甚至遗憾没能享受到因为得知真相而憎恨父亲的权利。他们之间的冲突始终没有得到和解,最终以科尔曼的死亡宣告结束。作家欧文·豪曾把早期移民美国的家庭总结为“受挫的爱情,破裂的家庭,痛苦的婚姻,以及背叛的儿女们”[11]。
犹太传统文化很重视家庭伦理,家庭一直被视为个体体验人生的平台和繁衍生息的栖息地。美国犹太作家罗斯在“美国三部曲”中完整地呈现了多元文化背景下犹太社会家庭伦理关系的冲突,其根本原因是犹太传统文化遭遇美国主流文化的冲击而产生异化。两种文化的撞击导致犹太家庭关系,以及整个美国社会家庭关系的裂变。
[1]杨巧珍.论菲利普·罗斯“美国三部曲”的伦理思想[D].广州:暨南大学,2012.
[2]李杨.后现代时期美国南方文学对“南方神话”的解构[J].外国文学研究,2004(2):23-29,170.
[3]菲利普·罗斯.美国牧歌[M].罗小云,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333.
[4]菲利普·罗斯.人性的污点[M].刘珠还,译.台北:台湾木马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182.
[5]SANFORD P.The comedy that“Hoits”:an essay on the fiction of Philip Ruth[M].Columbia: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1975.
[6]杨曦.对罗斯后期小说的伦理解读[D].南昌:南昌大学,2009.
[7]菲利普·罗斯.我嫁了一个共产党员[M].李维拉,译.台北:台湾木马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151.
[8]郑斯扬.女性自我与道德发展:女性主义视角下的影片《幸福额度》[J].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2):111-113.
[9]傅勇.菲利普· 罗思与当代美国犹太文学[J].外国文学,1997(4):26-33.
[10]BAUMGART M,GOTTFRIED B.Understanding Philip Roth[M].Columbia: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1990:11.
[11]欧文· 豪.父辈的世界[M].王海良,赵立行,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169.
【责任编辑 王立坤】
Family Ethical Conflict in“American Trilogy”of Philip Roth under Multi-Cultural Background
Xu Juan
(Department of Foreign Language,Hubei University of Automotive Technology,Shiyan 442002,China)
The creativ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American Trilogy”of Philip Roth are analyzed.Through the protagonists’query about ethics,ethical choice driven by desire and persistent searching under survival dilemma,the“American Trilogy”of Philip Roth demonstrates the survival dilemma of Jewish family under the mainstream of American culture and draws the outline of a vivid anatomy figure of family ethics.Meanwhile it also projects Roth’s deep concern about the changeable relationship in contemporary Jewish families and the relations condition in the whole American society as well.
Philip Roth;American Trilogy;family ethic;multi-culture
I 106
A
2095-5464(2015)06-0825-05
2015-07-22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15Q126)。
许 娟(1980-),女,陕西西安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