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江涛,亐道远,赵福朝
摘要:从目前我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入手,分析认为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是意识思维、权利思维、公正思维和法治思维。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能够克服辅导员工作的随意性,能够保证辅导员工作的公平、公正,能够降低和控制辅导员工作的风险。能切实化解辅导员工作中的现实难题。要建立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需要从辅导员自身提高的角度和学校制度建设的角度进行培育。
关键词:辅导员;工作;程序;思维
中图分类号:G45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1-0027-04
一、辅导员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
1.辅导员工作缺乏系统的规划性。辅导员工作的复杂性,可以从质和量两个角度来分析。从质的角度看,辅导员作为基层的管理者和执行者,几乎一切与学生有关的工作都需要辅导员来执行。从新生入学、军训到求职就业、文明离校;从学生起床早操到熄灯就寝;从学生的上课出勤、考风考纪到各种文化活动、体育竞赛等,只要与学生有关的事情,就会有辅导员工作的身影。[1]并且辅导员服从于校与院系双重领导,学校的各级党政管理职能部门都可以向辅导员布置任务,院系处于自身工作需要,会使辅导员承担众多的教学秩序管理和行政工作事务。[2]从量的角度看,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大众化教育的逐步实现,许多高校不断扩招导致管理人员紧缺,很多辅导员所带学生的比例远远超过《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所规定的1∶200的比例,大多数辅导员所带学生的数量为300多人,甚至400多人。可以看出,无论从质的角度,还是从量的角度,辅导员工作的混杂程度都很高,任务量大,极具复杂性。对于如此复杂的工作,需要辅导员进行系统性规划和完整的计划才能有条不紊地执行。但遗憾的是目前我们大多数辅导员在从事极具复杂性的辅导员工作时,由于工作精力、自身素质等原因,很少从整体规划的角度和高度开展辅导员工作,更多地体现为遇事就事,随意进行。辅导员工作整体上存在着随意性较大,缺乏系统性规划和计划的问题。
2.辅导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缺乏制度性保障。当代的大学生法制意识逐步增强,对公开、公平、公正要求与日俱增,并且容易冲动,在诸如贫困生资助、入党和班干部选拔等一些焦点性问题中,辅导员工作稍微处理不当,就会引发集体性愤慨,甚至引发冲突。因此,从应然的层面分析,辅导员工作应该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但是从目前我国辅导员工作的现实情况看,并不容乐观。一方面,我国目前处于公共关系泛滥的社会环境中,辅导员在处理一些焦点性问题时,经常会遇到社会各方面的裙带关系压力,即便是富有正义感的辅导员,也很难顶得住这种压力;另一方面,部分辅导员由于自身素质不高,不愿意在处理焦点性问题中推行公开、公平和公正,而是将权力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将机会和好处给自己想给的同学,对其他同学的不满不予理睬。而对辅导员工作如何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大多数学校的规章制度并未提供制度性保障,在辅导员实际工作中,只能依赖于辅导员个人的正气和责任心来得以实行。
3.辅导员工作的风险性与日俱增。辅导员的工作对象是有生命、有思想、有个性的大学生,[3]都处于成长期,很容易冲动。目前一个辅导员一般带三百多个学生,有的甚至带四百多学生,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辅导员如何开展工作,这些学生中出现自杀、恋爱同居导致怀孕、恶性斗殴致伤致死、违用电器发生火灾、考试作弊被处理等恶性事件的情况也在所难免。但是,一旦所带学生出现恶性事件,辅导员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的理念是“只要是你带的学生,出了事就与你有直接的关系”。处理事件牵扯的精力自然不用说,你的晋升、奖金等都可能会受到影响。目前辅导员届流行一句名言:“出现恶性事件,辅导员自认倒霉,不出恶性事件辅导员属于幸运。”风险体现为不可预测、不可控制,一个辅导员带三四百学生,什么时候会出现恶性事件,辅导员很难准确预测,也很难有效控制。而这种风险与学生所带人数的增加和学生自身素质下降成正比。我国目前的扩招政策,以及独身子女入学不断增多的现实,直接带来的结果就是辅导员所带学生数量的增加和学生自身素质的下降。因此,辅导员工作面临的风险不断增大。针对以上存在的现实问题,需要培育和建立辅导员工作的程序性思维。通过程序性思维的培育,辅导员开展程序性工作,克服辅导员工作中的随意性,建立系统规划和具体计划的良好工作习惯,方能保证辅导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降低和控制辅导员工作的风险。
二、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的内涵
《现代汉语词典》将程序解释为“事情进行的先后次序”。辅导员工作的程序性思维是指辅导员在开展具体工作的过程中培养程序化工作的意识,在这种意识的指导下,通过对工作的系统性规划,条理清晰、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1.辅导员工作的程序性思维是意识思维。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是辅导员在自身工作过程中培养的一种程序化开展工作的意识,具有连续性,不是简单的指一次、两次程序化开展工作。它是指辅导员在所进行的工作中,遇事的第一意识就能在脑海中反映出必须按程序化开展自己的工作,这种意识深深地镶嵌在辅导员脑海深处,遇事时体现为本能反应。
2.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是权利思维。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的载体是系统的规划和具体计划。它通过预先的计划,程序性地开展辅导员纷繁复杂的工作。从具体工作内容而言是对辅导员工作方式的要求,但受益结果主要在于学生的权利和辅导员自身的权利得到具体的保护。因此,从其本质而言,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体现为权利性思维。
3.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是公正思维。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具有公开性特征。要求辅导员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公开标准、过程和结果。让学生在公开中看到公平,在公平中树立辅导员的威信,在公平中实现学生工作的正义,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学生工作的正义。因此,公开性特征是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的生命力,辅导员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不体现公开性特征,程序性思维的精神就无法得到实现,学生工作的正义就无法实现,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4]因此,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是公正性思维。
4.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是法治思维。依法治校是当今高校管理的主题。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要求辅导员依法合理地制订工作计划,程序性地开展学生管理工作。以保护学生权利为中心,以尽职尽责为学生服务为宗旨,在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体现依法治校的价值观,贯彻依法治校的理念。因此,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是法治思维在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三、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的功能
1.克服辅导员工作中的随意性。如前所述,面对复杂的学生工作,高校辅导员在工作中任意性较大,缺乏系统的规划和具体计划,甚至有计划也缺乏对计划的执行力。辅导员工作的程序性思维,就是辅导员在具体的学生工作中,通过程序性意识的培育,通过对工作的系统规划和具体计划,借助计划的载体,养成程序性开展工作的良好工作习惯,克服辅导员工作中的随意性。
2.保证辅导员工作的公平、公正。面对思想、性格各异的学生群体,公平、公正是辅导员工作的本质性要求。但如前所述,由于社会环境和辅导员自身原因,我国辅导员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缺乏制度性保障。辅导员工作的程序性思维要求辅导员在开展具体工作过程中贯彻程序的计划性特征和公开性特征,通过计划的精心制定和严格执行,各个环节相互制衡,相互监督;要求过程公开进行,让学生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从制度性层面确保辅导员工作的公平、公正。
3.控制和降低辅导员工作的风险。如前所述,由于学生群体的数量不断增多和复杂性不断增大,学生出现恶性事件的频率也在加大,辅导员面临因恶性事件而导致的风险不断增加。辅导员工作如何减少和免除由此带来的风险,已成为辅导员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的培育,可以减少或免除辅导员工作因恶性事件带来的风险。当辅导员工作过程中出现恶性事件时,在程序性思维指导下,辅导员可以通过其程序性的工作习惯和详细的工作记录,证明自己在该事件中已尽到一般辅导员应尽的注意义务,并且对此事件已经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努力,从而寻求减少或者免除自己的责任,化解自己在辅导员工作中因恶性事件而带来的风险。
四、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的培育
1.从辅导员自身认识的角度培育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是辅导员在工作中形成的一种意识理念,这种程序性思维的形成必须靠辅导员自身的培养和坚持才能形成。①认清楚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的重要性。任何事情只有先认识清楚才可能产生爱恨,对于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也一样,辅导员只有对其有清楚的认识,然后觉得这种理念很适合在辅导员工作中运用,才会在自己的脑海中建立起这种理念,逐步形成自己工作的意识形态。辅导员工作是一门科学,是一门艺术。[5]要认识清楚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的重要性,从辅导员自身的角度必须从两个方面进行。其一,是研究和学习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的内涵、功能和价值;其二,是在工作中不断尝试使用程序性思维。通过研究和学习可以从理论上更为深刻地认识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在工作中的尝试使用可以验证程序性思维的合理性和适用性。这样会增强辅导员对该种理念的认同感和信心,并从思想上真正接受和建立辅导员工作的程序性思维。②持续地坚持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的魅力在于其持续性。对于每位辅导员来说,从事几次程序性的工作都不是什么难事,难的是持续地开展程序性工作。辅导员要坚持程序性的理念开展工作,其过程仍然会经历这样的过程:开始新鲜→中途枯燥无味→结果舒适省事。其中,两头的都很好适应,难的就是中间枯燥无味的那段,很多人会在这段中放弃,认为坚持没有必要,这么做很麻烦,任务量太大。但如果辅导员挺过了这个段落,就会发现坚持运用这种理念进行工作很省事,效果很好。
2.从制度建构的角度培育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要培育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只靠辅导员自身努力还很难实现,必须从学校制度建设的角度促进这种理念的形成。①开展多样化的活动帮助辅导员提高程序性思维重要性的认识。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是一种意识理念,只靠辅导员自己的研究学习来认识程序性思维的重要性是非常有限的,更糟糕的是很多辅导员自己就不愿意去学习。因此,学校应该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帮助辅导员认识程序性开展工作的重要性,比如举办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的专题培训班、召开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的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帮助辅导员认识程序性思维的基本理论及其核心价值所在。同时也是对程序性开展工作的肯定,给正在尝试程序性工作的辅导员坚定信心,促进辅导员们尽快建立程序性开展工作的理念。②建立保障辅导员程序性开展工作的具体制度是一种意识理念得以持续坚持的重要保障,辅导员工作程序性思维的建立必须靠具体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辅导员程序性开展工作的激励制度。良好的激励制度是辅导员开展程序性工作的向导,是辅导员建立程序性思维的重要动力,它能很好地激励辅导员自觉地建立程序性思维,坚持程序性的开展工作。对认真地开展程序性工作的辅导员进行奖励,这既是对辅导员程序性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向所有的辅导员发出一种信息,即建立的程序性思维,程序性地开展辅导员工作是学校辅导员工作的鼓励方向。对已经建立程序性思维的辅导员是一种鼓励,能增强他们的信心;对于还没建立程序性思维的辅导员,是一种激励,能促使他们向着程序性开展工作的方向努力,最终建立辅导员工作的程序性思维。二是,建立辅导员程序性开展工作的监督制度。完善的监督制度是辅导员开展程序性工作的保障,同时也是让广大辅导员建立程序性思维的重要保障。激励制度只能吸引思想上进、工作热情高涨的辅导员,对于一般的辅导员很难靠激励制度吸引,只有监督机制才能对一般辅导员建立程序性思维起作用。例如,如果学校通过专门的机构检查辅导员工作的记录,就可以约束辅导员在平时工作中认真做好记录的习惯和理念;如果学校有专门的恶性事件事后评估机制,就可以督促辅导员对于特殊学生开展程序性工作,以防日后因自己工作不到位而被处罚。三是,建立辅导员违背程序性开展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是监督制度的延伸,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的威力就无法发挥。例如学校设有专门监督机构检查辅导员工作记录,但对不认真记录的辅导员没有合理的惩罚措施,这样检查制度就等于空设,发挥不了任何作用。如果对恶性事件建立事后评估制度,但对有责任的辅导员不进行任何处罚,恶性事件事后评估制度也就发挥不了任何作用。因此,合理的责任追究机制是辅导员建立程序性思维的最后保障,有了它,建构的制度才有威慑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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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永章,王正.试论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愿景[J].成人教育,2008,(6):80.
[3]李勇,步德胜.新形势下高校辅导员工作原则探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8):95.
[4]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21.
[5]冯殿华.试论新形势下高校辅导员工作程序化[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5,(6):79.
作者简介:田江涛(1974-),男(汉族),山西临汾人,工学学士,石家庄铁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经济管理;亐道远(1977-),男(彝族),云南祥云人,硕士,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讲师,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学,思想政治教育;赵福朝(1958-),河南林州人,本科,石家庄铁道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处级辅导员,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