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绩效提升的高校就业治理体系构建

2015-03-31 18:45刘振中
当代教育科学 2015年21期
关键词:主体评估体系

● 刘振中

大学生就业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绩效指标,一直影响着高校的生源质量、教育资源配置和社会认可度,如何提升大学生就业绩效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难点。为此,各高校不断调整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教育教学目标与发展定位,完善就业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旨在促进高等教育就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大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学校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强劲动力。

一、高校大学生就业治理体系概要

所谓治理即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多元主体协同参与,通过协商、审议、合作等方式协作应对和处理各项事务的动态过程。[1]在此定义的基础上,我们将高校大学生就业治理体系定位为:以促使学生个性生涯发展、提升高等教育就业绩效为目标,高校领导、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通过完善的管理服务、科学的指导和引领、有效的反馈评价等方式,和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人才需求市场进行有效互动,以此促进大学生充分有效的就业。

从大学生就业过程与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在逻辑看,高校就业治理体系包括就业治理目标、就业治理主体、就业治理方式、就业绩效评估等结构体系。治理目标是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预期结果,是构建就业治理体系的价值所在和绩效导向;治理主体是确保就业治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先决条件,是完成治理目标的骨干力量;治理方式是就业治理主体责任分担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就业治理目标的重要保障;绩效评估是对治理主体责任分担的科学评价,是检验治理目标是否实现的重要手段,是完善就业治理体系功能的重要反馈机制。

二、高校大学生就业治理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规范了高校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责任主体地位,高校也日益认识到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并将其提升到学校发展的战略高度。但就业治理目标不明确、就业责任主体不健全、就业治理方式不完善、就业绩效评估不科学等问题仍然较为显著,成为完提高高校大学生就业治理质量的现实障碍。

(一)就业治理目标不明确

目前,普通高校虽然意识到大学生就业的严峻性,但由于对就业工作的理论研究基础较为薄弱、市场需求了解不足、专业研究人员匮乏等客观因素,使得高校对大学生就业的研究不够深入,特别是大学生就业与高校教育教学、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关系的校本研究较为欠缺,直接影响了高校就业治理目标的制定。由于受到教育资源配置和社会声誉的影响,功利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成为高校教育教学目标定位的潜在动力和主要诉求。高校对就业治理目标定位更多的是对就业率的追求,以提高自身的社会认可度,对就业质量却很少关注。

(二)就业治理主体不健全

就业治理主体有两个方面,一是治理组织,二是主体构成人员。目前,高校就业治理组织主要是学校和院系两个层面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能多以管理服务为主,对大学生生涯发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研究与评价相对比较欠缺,没有系统完善的就业教学与科研团队组织,更欠缺科学高效的就业绩效评估机制和组织。同时,主体构成人员,特别是院系层面的就业治理主体亟需完善。人员构成虽然有院系领导参与,但具体实施主要以副书记、辅导员为主,而作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者、教育教学执行者的教师、就业活动主体的大学生,虽然对就业治理目标期望很高,但很少能够有效地参与到就业治理中来。

(三)就业治理方式不完善

治理组织的不健全和构成人员的缺失使得就业治理方式趋于单一,进而影响到治理主体的责任分担和就业治理目标的定位与实现。从目前高校就业责任的分担和就业治理的愿景来看,就业治理有就业管理服务、就业指导研究、就业反馈评价等方式,但行政化倾向较为明显,从国家到地方主管部门,从学校层面到院系层面,从老师到学生,都体现得较为深刻。这种行政化管理导致了就业服务对学生个性发展和教育教学的引领意识不足,学生生涯发展规划模糊、就业意识淡薄、就业观念滞后、就业取向迷茫等现象较为显著。同时,学生就业信息、行业人才需求对教育生产的反馈渠道不畅通,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导向不明朗。

(四)就业绩效评估不科学

绩效评估有三个基本因素:评估主体、评估受体、评估内容。目前高校就业绩效评估的主体一般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受体则相应为高校、教学院系,评估内容多以就业率的高低、就业治理的举措为主。绩效评估的方式多是下一级评估受体以汇报材料和数据统计形式汇报上级评估主体,评估主体根据量化的标准和定性的判断作出评估结论。在这个过程中,评估主体没有第三方评价体系参与,没有人才需求市场互动,评估方式较为单一。其次评估内容没有学生生涯目标的规划与成长成才的引导,没有对教师教育教学效果的检验,没有对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的评判,评估内容不全面,评估导向存在偏差。这种单一的教育系统内部评估体系和信度较低的评估方式明显与社会就业背景不符,与市场化的高校运作模式不相匹配,不能充分调动就业治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三、构建高校大学生就业治理体系的策略

(一)提升认识,明确绩效导向治理目标

目标是主体根据对象和活动条件的现实情况,预先设定的在具体活动中能够测量和预期的结果。[2]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愿景目标。就大学生就业而言,作为顶层设计的领导和管理者,是就业政策和运行机制的规划者,应在政策完美执行和机制有效运转、提高教育产出绩效的同时,提升高校社会声誉和办学效益,进而实现学校整体发展目标。作为教育教学活动执行者的教师,应注重专业学科建设的发展和自身职业素养的提升,以满足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求。作为就业主体的大学生,应以专业知识技能的充分发挥、职业生涯的科学规划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为重要价值取向。就业治理目标应提升到学校发展的战略高度,坚持绩效导向和效率优先原则,在充分调动各治理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促进大学生职业生涯的科学发展和自我价值的实现,提高教育生产的针对性和教育产出的有效性,为大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学校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强劲动力。

(二)加强组织,健全校院两级治理结构

健全的校院两级治理结构是构建高校内部就业治理体系的前提,是大学生就业责任分担的有效载体。学校治理应构建由就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集就业管理服务、指导研究、绩效评估为一体的机构体系,同时加强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人才需求市场的沟通互动,有效引进第三方评价机构。学校治理要厘清各主体职责权限和责任分担,科学制定就业管理、绩效评估政策及促进实施,完善学校就业绩效管理和目标管理机制,确保校院两级就业治理机制有效运行;要完善就业教育教学和就业研究,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内涵建设,构建就业治理质量保障体系。学院层面的就业治理机构是高校内部就业治理的关键和核心主体,应成立以院长、书记为责任人,教学副院长、科研副院长、副书记为核心,辅导员、学生干部为成员的就业治理机构,强化本专业领域的就业治理校本研究和就业信息研究,通过就业信息反馈和就业质量分析,有效引导教育教学活动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师应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强化就业教育和生涯发展教育。大学生应深刻反思自己的社会角色和责任分担,结合自身职业素养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理性定位就业期望和社会认知。最终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治理主体结构,既注重机制运转,又强化治理绩效,切实提升就业治理能力。

(三)整合资源,完善“四维一体”治理体系

第一,就业管理服务体系。首先,就业工作要定位到学校发展的战略高度,领导高度重视,并确保政策的落实和有效实施。要科学管理,完善就业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机制与模式,加强就业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把就业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核心指标,明确治理主体责任分担,层层分解任务抓落实。其次,要提高服务意识,强化学校、学院两级就业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就业市场的开拓,有效利用校内外人力资源信息,构筑快捷、高效的一站式就业服务体系。再次,要提升特色就业帮扶绩效,加大对就业困难学生的引导、培训、推荐、资助等分类帮扶,创新弱势毕业生就业帮扶模式,建立特殊群体大学生就业帮扶体系。最后,要强化就业队伍的技能培训和素养提升,对就业管理服务人员实施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提升工程,对专业教师进行生涯发展、就业指导理论体系与专业核心课程体系相结合的意识培养,最终形成学校和学院两级领导重视、专职就业管理人员尽责、专业教师尽力、大学生主动参与的一体化就业管理服务体系。

第二,就业指导研究体系。就业指导研究应突出全员化、全程化和专业化,包括高校对学校整体就业工作的指导研究,学院对学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工作的研究,对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和学生职后生涯发展的研究,专业教师对学生的专业引导和生涯发展教育研究等。从引导学生人生规划开始,到职业规划和学业规划,最终回归到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将就业指导融入到教育教学活动中,构建校本特色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课程描述与学校办学定位相吻合,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相吻合,与教学目标相吻合,与教育教学方法相吻合,对内满足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学生发展的需求,对外满足社会市场对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要求。[3]

第三,就业质量跟踪体系。毕业生职后生涯发展和就业跟踪反馈是完善就业治理能力、强化高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等社会功能的有效举措。首先,就业质量跟踪要为高校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发展目标定位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突出科学性,客观公正地进行质量跟踪调查,真实反映毕业生就业质量、职后生涯发展状况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信息,有效指导教育教学活动。其次,高校要掌握大学生职业素养与社会市场需求的匹配度,对毕业生就业市场进行充分调研,加强与社会市场的横向联系与合作,做好毕业生后续跟踪服务,及时有效掌握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专业人才需求信息,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和大学生生涯发展需求,明确就业治理目标和办学定位。最后,就业质量跟踪应有完善的主体体系,包含高校、人力资源市场、大学生和第三方评价机构。高校根据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目标,委托第三方评价体系深入人力资源市场和大学毕业生工作岗位进行指标体系细化和实证调查,通过适当的反馈渠道和方式,有效促进高等教育发展与产业经济发展需求的完美结合。

第四,就业绩效评估体系。就业绩效管理和目标管理机制需要科学的评估、有效的激励,这是高校就业治理主体责任分担情况的一种有效反馈。首先,就业评估要结合就业过程和绩效目标,细化绩效考核指标,并注明系数权重,对就业管理服务、就业率、就业质量分析、就业促进与指导等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和指导。其次,第三方评价体系科学的反馈是完善就业绩效评估的重要举措,特别是人力资源市场、学生就业信息和职后生涯发展情况,是绩效评估的核心和价值导向。最后,评估的结果要有激励性,激励才能促进绩效导向目标的实现。为此,要引导学科专业的“招生、培养、就业”与“市场需求”形成联动机制,结合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有效引导和督促就业治理主体的责任分担。最终形成第三方评价体系主导、相关部门联动、教学学院主动、教师学生积极参与的就业绩效评估体系,确保绩效导向的就业治理目标的实现。

[1][2]李森.论教师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

[3]刘振中.对我国地方高校就业指导校本课程体系构建的思考[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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