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宗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风问题的治理之道
姚建宗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我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学风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导致此问题的主因在于学术与政治混同、忽视“纯学问”的重要性、片面地强调创新、浮夸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治理学风问题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应是通过建立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自治机构实现学术自治,重建学术道德,针对不同的学术腐败采取法律或学术的治理手段。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风问题
DOI10.13356/j.cnki.jdnu.2095-0063.2015.04.035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的学风问题、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腐败等现象发生的频度较高,从高校到科研院所,从科研人员、高校教师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无论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是科研院所和高校以及科研人员、教师和学生,对这类现象当前与未来的严重后果和消极负面的社会影响都有所自觉。正因为如此,探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风问题的治理之道,其现实性与针对性是非常鲜明的。
就当前学术领域所存在的学风问题,学者们有如下几方面基本共识:①学者们在这方面的研讨成果很多,主要参考了如下文献:赵馥洁撰写的《论学风的自觉》,载于王翰主编的《法学教育研究》2013年第2期(总第9期),法律出版社出版;顾海良撰写的《关于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建设的思考》,载于《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5年第5期;顾海良撰写的《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他律与自律》,载于《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1期;张文显撰写的《深化学术规范建设,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载于《中国高等教育》2007年第11期。一方面,认为学风不良、学术不端、学术腐败危害学术研究,腐蚀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和学生,严重妨碍科学的发展,助长社会不良风气蔓延从而危害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另一方面,认为学风不良、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的发生,是因为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既有机制、体制问题,也有学术评价体系和标准的功利化问题,还有拔苗助长的政策考量不当问题,当然也有学术监督和惩罚机制不到位的问题,而这些都被归结为由于市场经济的引入而产生的整个社会风气全面浮躁的根本性影响;此外,认为治疗学风不良、学术不端、学术腐败,应该从自律和他律着手,自律就是依靠学者自身的学术道德修养提升来实现学风的自我约束,他律就是依靠教育(学术)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惩罚性规定甚至法律对学风不良、学术不端、学术腐败行为予以惩处。
以上这些认识都有一定道理,比较全面,矫正措施也很有针对性。为了繁荣发展我国的人文社会科学,教育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比如《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还组织编写了《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与之相适应,各高校也高度重视学风建设,不仅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专门的规范性文件,而且对于本校教师、科研人员、学生的学风不良、学术不端、学术腐败行为都给予了应有惩处。应该说,在学风问题上,教育部和各高校的态度非常鲜明,行动非常积极和坚决。照理说,在这样自上而下规模浩大且持续不断的宣传、引导、批评、处罚的综合治理下,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风不良、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现象应大有改观才对,然而事实却似乎并非如此,整体情况实际上也并没有多大好转。为何如此呢?笔者认为还是要追根溯源地进一步检视我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这些年出现比较严重的学风问题的原因,看之前是否遗漏了什么,这对于学风治理和学风建设非常重要。
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这些年出现比较严重的学风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上述各种原因确实存在但并不全面,有些只是表面现象而非真正原因。比如普遍地将我国学术界的学风问题归结为是建立和实行市场经济所必然带来的副产品,问题是那些市场经济很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学术界的学风问题似乎并没有我国现在这样严重,所以这个原因的解释力并不那么强。笔者认为,除了学者们提到的可能导致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严重学风问题的因素外,下列因素尽管从未被提及但仍需特别加以考虑和注意:
第一,近年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成为一种风格与时尚的现象就是学术与政治的严重混同。不少学者都以对党中央和国家的重大政治政策与决策进行本学科范围的学术诠释和解说,作为其学术研究的主业、重点甚至学术成就的重要标志。很多学者特别注重的乃是即时性的对现实政治的辩护性解说的周到、细致,这种混淆学术与政治的思想与行为可能是带坏人文社会科学学术风气的重大原因之一。
第二,近年来,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到各个高校,从各级各类官员到普通教师,都特别强调或认同高校必须为国家战略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应该说,这个要求和提法本身没有任何问题,这也是我国高校的社会功能之一。但如果过分偏狭地强调这个功能即直接服务于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甚至将这个直接服务的功能发挥或者实现的程度作为评价和衡量我国高校办学质量高低和好坏的重要标准,那就严重违背了高等教育的本质与规律,也把高校的建设与发展引向歧路:从做教师的角度看,做“纯学问”在现在的官方评价中似乎早已经没有任何意义,高校似乎就应该、也似乎确实在朝着办成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各级党政机关的研究室或者调研室“合体”的方向而努力。至于高校最大、最重要、最核心的功能或者职能在于通过培养人才为国家战略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不是被遗忘就是放在第二位了。至于教书育人工作、以寻求真理为目的的学术研究工作,让位于一些领导的认可,这种风气的倡导对于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如今严重的学风问题的出现和蔓延以致久治不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三,近年来,全国上下特别是高校不断地强调并追求着“学术创新”或者“理论创新”。当今中国,不论在自然科学界和工程技术界还是在人文社会科学界,不仅是教育学术的行政主管部门还是高校、科研机构甚至一般教师,“创新”一词早已成为精神上的紧箍咒,也是漂亮的正当化借口,大家以“创新”或者自以为是的“创新”为优美的托辞自我吹嘘、自欺欺人,逐渐失去了诚实、谦虚、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优良学术作风。“创新”是一个国家创造力的根本体现,也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根本保证。所以,笔者绝不是一般地反对“创新”,也认可“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在思想、观念、科学技术和实践上永葆青春活力的重要途径与方式,但是,“创新”的真正基础和出发点,它的真正保障和支撑点,恰恰就是学术思想、观念和理论的传承。没有学术思想、观念和理论的传承和延续,就根本不可能有真正的“创新”可言。而且,笔者还认为,“创新”应该重点在我国工程技术学科领域加以倡导和强调,并不适合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不加分析和区分地提倡和强调,笔者甚至还担心或者怀疑,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倡和强调“创新”很可能会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人文社会科学在本质上就是一个素质养成的问题,是一个修养积淀的问题,是一个知识、思想、观念和理论的累积、传承、延续、发展的问题。人文社会科学的能力、境界和发展实际上是一个学者个人和学者群体的素养集成的问题,也是对人自身现实及其未来命运的关心、关切与规划问题。工程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在本质上也是以该领域的学者个人和学者群体人文素养的获得与厚实为基础和保障的,这也是为什么那些在自然科学领域和工程技术领域为人类作出过历史性的巨大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都无一例外地特别强调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的人文关怀并身体力行的根本原因。换句话说,人文社会科学实质上是作为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基础的主体性素质而存在的,人文社会科学是为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供基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规范指引、方向定位和行为纠偏的力量。因此,甚至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其人文社会科学的发达程度,社会整体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如何,事实上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这个国家和社会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进步与发达状况。
人文社会科学的进步在于社会整体和人文社会科学学者个体和群体的人文素养和能力的“涵”与“养”,在于继承、延续、传递和增量相应的观念与价值、思想和理论。因此,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与进步,关键之点在于学者个人和学者群体共有与共享平和、淡然、宁静、真诚的态度和炽热而强烈的对于人类现实生存境况及其未来命运的关怀与忧思。在这方面,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传统早就给予了有力证明。比如北宋大儒张载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功能的理解和期待就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1];《孟子·告子上》说“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同时说“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2];《荀子·解蔽》说“虚壹而静”[3];诸葛亮在《诫子书》语重心长地对儿子说:“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这充分说明,我国的人文社会科学有着深厚的学术传统和悠久的学术传承,正是这种传统和传承造就了中国古代历史上学术思想成就的辉煌。
但现在许多高校,在一片“学术和理论创新”与“科学技术创新”口号的鼓动下,早就没有了真正的学术思想、观念和理论的传承,有的只是根本不顾及学术共识和常识但满足社会现实功利需求的所谓“与时俱进”的“创新”。毫无疑问,这是对我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风的严重伤害和极其错误的导向。笔者认为,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比较妥当而切实的方向指引应该是大力提倡“思想解放”“观念更新”“方法多样”,大力提倡“理论真理片面的深刻性”和“实践应用条件的现实可能性”,让人文社会科学的思想与理论部分回归为社会生产和提供“思想”“观念”“价值”及其系统化的“理论”产品以引领社会发展进步的本职功能,让人文社会科学的工程应用与实践方案设计部分真正以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为导向进行“规范”“制度”与“组织”架构的“创新”,这才是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繁荣的真正途径,也是真正解决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风不良、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现象的根本性治理之道。
第四,近年来,我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些高校无反思意识、无独立思想地盲目跟进所谓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笔者称之为高等教育的政治浮夸风,在高等教育领域不仅相当盛行而且越吹越猛。实际上,自改革开放以来,包括国家领导人、教育部官员、各高校领导、相当多高校教师等高等教育从业人员在内,都有或长或短的出国进修学习或者访问的经历,都有或深或浅的对于国内高等教育现状与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现状的理解与对比的真实感受,心里非常清楚和明白,在几十年内是没有什么学校能够真正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的。尽管有那么几所一流大学由于有国家财政不计成本的投入,在科学研究上确实有可能跻身于世界一流大学行列,但从综合素质和可持续发展来看,尚未真正具有“世界一流大学”的内涵。但这种急功近利的高等教育政绩观对高校学术风气的恶化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基于我国学术界对于国内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风问题产生根由的分析,以及上述四个方面的补充思考,结合自身从事高等教育的经验和感受来考虑,笔者认为,治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风问题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应该综合考虑从如下方面着手:
第一,治理我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风不良、学术不端、学术腐败行为的基本原则,应该以符合科学进步和学术发展的基本规律、符合高等教育基本规律为核心来展开。坚决杜绝在学风建设问题上的泛政治化和泛法律化,而以学术自治为最基本的原则。所以,在一般意义上,笔者不赞成对于人文社会科学学术领域(当然也包括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学风问题不加区分地全面纳入所谓的“法律控制”之下,不赞成不加分别地对学术领域的学风问题进行“立法”以求全部予以法律解决。这种思路既不必要也不可行,更重要的是这很可能不仅不能真正解决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风问题,反而为某些权力借助于法律干涉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事务开辟并不正当然而合法的通用渠道与绿灯,从长期来看这绝对有害于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风纯化与学术发展。
第二,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在内的学术领域学者,如果其学术活动涉及以不正当手段侵吞、套取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在项目申报中捏造事实和数据以骗取科研经费,其科研成果有抄袭、剽窃等行为从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那么,就应该按照我国既有的《刑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而且通过严格地对科研经费使用进行有效的财务监督,严格进行科研经费审计,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办事,是能够解决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涉及违法犯罪的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的。
第三,真正解决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风问题的首要途径应该是通过重建学术道德,通过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在学术道德意识之下的行为自律即自我约束,实现学者行为自律和学者群体在个体自律基础上的真正自治。这是解决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风问题的基础、核心和关键之点。假如学者个体和学者群体没有学术道德的自觉意识和对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内在认同,就根本不可能有学术荣誉感、学术尊严感、学术崇高感、学术满足感,也不可能自觉地维护和坚守学术的纯洁性。所以,学术自治是重塑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良好学术风气的基础与前提条件。
第四,基于学术自治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风建设中的基础与核心地位,也基于学术自治对于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与进步的重要意义,似乎有必要将诸如社会科学委员会之类的学术组织中立化,使之脱离教育行政主管机构的管理和控制,真正成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术自治的组织或机构。鉴于目前的现实境况,要解决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风问题,这样的全国性学术自治组织或机构首先必须高度重视在学术自治基础上确立和制定相应的共通性的学术规范,通过对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者学术行为的外在约束即有足够权威和效力的他律,通过学术惩戒的作用从消极方面促使人文社会科学的学者返回到科学的真理立场与学术的道德境界。与此同时,这样的全国性学术自治组织或机构还应该建立起涉及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者的学术诚信档案——凡是在学风不良、学术不端、学术腐败方面受到举报而查证属实或者尽管没有查证属实但也没有得到真正无辜证明的信息,均将记录在案并在网络上公开公布,使这样的记录信息在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中能够得到共享,以备高校和科研机构在聘任、引进教师和科研人员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这种做法,既可以保证学术自治和学术独立,又保证了学术的权威性和纯洁性,更是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者学术生存和职业生存及其基础——学术荣誉和职业道德——的极大保障,也是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者学风不良、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的短期和长期甚至终身的威慑和警示。这才是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风问题妥当而相对有效的综合治理之道。
[1]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二卷[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309.
[2]刘学林,周淑萍.十三经辞典·孟子卷[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486.
[3]杨柳桥.荀子诂译[M].济南:齐鲁书社,1985.
[责任编辑:陆 静]
On Governance of the Style of Study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in Chinese Colleges
YAO Jian-zong
( School of law,Jilin University,Jilin,Changchun 130012,China)
The problems concerning style of study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in Chinese colleges have already hindered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seriously.The main reasons for the problem are the confusion of learning and politics,neglecting the importance of pure lore,segmentary emphasis on innovation,and building the so-called world-class university flatulently.The basic ways to govern the problem of style of study shall be to rebuild the academic morality and autonomy of learning through building the academic autonomy organization,and use the legal and academic method to govern the different academic corruption.
Chinese college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problem of style of study
姚建宗(1966-),男,四川通江人,法学院院长,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兼职教授,从事法理学、法律社会学和法哲学研究。
G64
:A
:2095-0063(2015)04-0149-04
:2014-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