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纯电乘用车企管理规定发布互联网企业造车门槛降低

2015-03-29 17:40
大众标准化 2015年6期
关键词:样车乘用车新建

日前,发改委、工信部正式发布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这份规定对纯电动汽车的生产资质给予了明确。

在之前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新建项目的企业必须有3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基础,拥有纯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对于这一点,当时大家普遍认为,如果互联网企业想进入汽车制造领域的话,拿只能花巨资买一个整车制造企业,但是在正式发布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中,“3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基础”没有被写入,而变成了“具有纯电动乘用车产品从概念设计、系统和结构设计到样车研制、试验、定型的完整研发经历。

具有专业研发团队和整车正向研发能力,掌握整车控制系统、动力蓄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整车轻量化方面的核心技术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拥有纯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这是最大的不同,对于现在热议的“互联网造车”来说,门槛应该说是降低了。有评论指出,预计新规定的推出,将会让更多的企业投入到纯电动车型研发中。

当然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不管是来自哪个行业的,造的都是一辆汽车,汽车这个产品要求还是非常高的,首先就是安全性,因此《规定》还是有一些要求。新建企业,要具有整车试制能力,具备完整的纯电动乘用车样车试制条件,包括车身及底盘制造、动力蓄电池系统集成、整车装配等主要试制工艺和装备。自行试制同一型式的纯电动乘用车样车数量不少于15辆。提供的样车经过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验,在符合汽车国家标准和电动汽车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在安全性、可靠性、动力性、整车轻量化、经济性等方面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投资项目完成建设后,新建企业及产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的相关要求,通过考核后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按单独类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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