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马克思的社会公平思想
——读《哥达纲领批判》

2015-03-29 15:25
大庆社会科学 2015年2期
关键词:初级阶段劳动者公平

孙 婧

(东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大庆 163318)

探析马克思的社会公平思想
——读《哥达纲领批判》

孙 婧

(东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大庆 163318)

马克思在他的著名论著《哥达纲领批判》中,分析了社会财富的创造源头,深刻批评了拉萨尔主义者所提出劳动所有权理论和分配上的正义观,明确地表达了他直接对分配问题的解读。马克思认为要能公平地解决分配问题,就要跳脱于政治哲学范畴里面的公正与平等,站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上客观的看待问题。

社会公平;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

《哥达纲领批判》是马克思在晚年完成的一部著作,合并了对德国社会主义民主党的纲领草案的批评和建议,[1]贯彻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通过对拉萨尔主义的批判,阐述了不同发展阶段的按劳分配理论。

一、马克思所阐述的分配观念

马克思认为拉萨尔在《财富论》中,长篇累牍的赘述公平分配问题是错误的,他认为社会经济是由多个环节构成的,如消费、交换、生产等,每个环节都相互制约,单单抽取其中的一环来加以研究,根本不可能得出科学的结论。

(一)不依赖物质条件的劳动不能创造价值

马克思首先驳斥了拉萨尔的财富创造观,认为劳动不是创造一切财富的根源,劳动本身并不能创造价值,必须通过与自然资源的结合。况且自然资源有未经劳动加工就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如空气、阳光、纯净水。不依赖物质条件的劳动不能创造价值。当人没有财产只有劳动力时,为了生存不得不成为有用物质条件者的附属品,只有物质拥有者允许他们劳动时,他们才能存活下来。如果是“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泉源”,那么他只有占有劳动产品才能占有财富。所以,如果该拥有者自己不劳动,那他就是靠别人的劳动生活。财富的生产和相应的分配都必须要有相应的社会条件,由此可见,马克思对劳动的物质条件有着明确的认识。

(二)对劳动所得的公平分配进行质疑

马克思反驳拉萨尔的社会公平论中“每个劳动者应该获得他的劳动所得”的观点,马克思认为“社会”和“平等权利”只是空谈。[2]他认为劳动所得的总产品在未分配前均归社会所有,首先要对劳动产品进行相应的扣除,如生产成本、扩大生产规模、应对事故、自然灾害等后备基金,和与之相应的管理费用和救济金等。剩余的才是劳动者之间应该分配的产品。马克思指出,由于社会个体间存在了差异性,所以要用同样一个标准的尺度去计算,该标准只有一个:就是按劳分配,这样才能体现平等的公平分配。

(三)不平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马克思把社会主义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从资本社会过渡出来的初级阶段,一个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阶段”。

马克思认为,在初级阶段出现不平等是难以避免的,它在精神文化上、政治经济上都还保留了那个社会的痕迹,这是很正常的。因为“权利决不能超过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且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个体间的差异,在分配上也必然会出现不平等的情况,如你的劳动量比别人多,你分配的也会相应的增多,这显然有悖于“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标准,却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规律。

二、马克思的公平观给我们的启发

(一)必须客观的看待社会非劳动财产

尽管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痛斥资本主义发展过程是充满罪恶的“血与火”,却也不失公允地评价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对人类历史作出了贡献。目前我国仍属于生产力不够发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多人对社会主义是否存在剥削提出了质疑。因此,引导民众理性的看待市场经济环境中产生的财富是有必要的。经济学对剥削的定义为:通过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对劳动者的劳动或劳动产品无偿的占有。但究其本源,它是由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状况决定的。因此,我们不能只局限在经济领域里看待剥削,更要站在历史的宏观角度上去看待剥削。由于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还达不到消除剥削的条件,在未来相当长的发展阶段,都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为辅的共同发展趋势。既然我国在现阶段经济发展中出现剥削问题难以避免,那么,我们也应该关注到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构成部分,且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今后也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

此外,我们也应该以辩证的方式来看待我国现阶段的劳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和资本的关系是对立的。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是可以相互结合的,但它们结合产生的效率是不高的。由此可知,我们现阶段的任务就是要寻找能使劳动与资本高效融合的方式。所以,我们必须要知道劳动与资本间的差异,才能更好地保护资本和资本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需要了解我国目前阶段的劳资关系,知道如何充分调动各界的积极性,将公有制经济之外的劳动者定位为中国初级社会主义阶段经济的建设者,将其合法的资本收入定义为非劳动收入,对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是十分有利的。

(二)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的劳动成本差异

1.我国现阶段属于层次性分配,无论是公有经济还是私有经济,在社会分配中都要看生产要素的大小。在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才是真正的所有者,所以按生产要素的分配要求,劳动者必须作为所有者才能参与到分配阶段。而此时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劳动者按生产要素的分配已经完成。

2.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的所有劳动者,都以劳动者的身份按所付出的劳动力在社会总产品中分得相应的劳动价值产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劳动者仍然具有相同的特质:劳动力具有商品属性。

3.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者,还可以以公有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对剩余产品的价值进行再次分配。这种再分配也是按劳分配,以年终奖金或其他福利的形式进行分配。如在国有企业或社会公社中,劳动者领取本该属于他们的剩余产品价值,完成了社会劳动分配。在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按劳分配仍是社会分配的主体、多种分配方式为辅助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是社会分配的主体,按生产要素分配为辅等多种分配方式,同时允许和鼓励将企业的资本、技术等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该分配方式所涵盖的层次性是我国现阶段分配制度的特征之一。

(三)更加注重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平性

这里所指的公平是起点的公平,人民群众的机会平等。我国目前应加大对公共资源的建设,如公共教育、公共保障、公共环境等公共领域的建设。同时也该意识到,我国各地区之间,各个社会成员之间贫富的差距在逐渐增大。最大的诱因是分配秩序的不完善造成的。目前首要的任务是规范分配秩序。收入的差距难以避免,有力度的调整分配收入之间的差异,使其控制在合法和适度的范围内。所谓合法,就是通过合法经营而产生的收入差距;所谓适度,就是把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能因为收入差距大而引发社会矛盾走向激烈化。

[1]陈厚丞,周艺玮.浅析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正义思想在中国的发展[J].世纪桥,2013,3(11):58-59.

[2]赵莉.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思想研究[D].山西大学,2013,9(9):6-7.

〔责任编辑:席书涛〕

A164

A

1002-2341(2015)02-0062-02

2015-01-06

孙婧(1983-),女,山东海阳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

猜你喜欢
初级阶段劳动者公平
公平对抗
劳动者
怎样才公平
劳动者的尊严不应被“扔”在地上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初级阶段中国与沿线国家进出口贸易影响研究
笨柴兄弟
基于语料库的初级阶段泰国学生“把”字句习得考察
公平比较
初级阶段汉语国际教育汉字书写偏误研究
在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