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对农村留守人员生活的影响

2015-03-29 04:41:58周平双徐小燕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5年8期
关键词:宿迁市农村土地妇女

□文/朱 杰 周平双 徐小燕

(宿迁学院 江苏·宿迁)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可见,积极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宿迁市土地流转面积较多,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如火如荼地进行,农村大规模劳动力开始向城市流动,农村独特的留守人口群体生活状况日益严峻。本文以宿迁市为蓝本,探究土地流转对农村留守人员生活的影响,更具代表性。

一、土地流转背景

留守人员的产生是由于家庭中主要劳动力的外出务工,而将老人、妇女、儿童留在家中。虽然之前就存在留守人员问题,但是在土地流转的之后,留守人员留在农村却失去了可以依靠的土地,他们的生活如何保障?在此背景下,研究留守人员的生活现状问题显得更有针对性。

随着相关政策的推动实施,宿迁市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2年末,宿迁市的刘集、陇集、扎下、庙头等十几个乡镇通过花木技术引进,共流转10.6万亩土地用于花卉拓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508.7万亩,占耕地比重52.8%;规模经营面积达四百多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比重约为百分之六十多。宿迁市出台了《宿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实施方案》和《宿迁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小组,用于指导、规范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3月份,还在全市成立了县级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与此同时,全市各乡镇、场(社区)也相应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二、农村留守人员界定

虽然目前我国对留守人员的调查研究很多,但是对于留守人员这一群体却始终没有明确的定义。结合土地流转的大背景,本文从性别和年龄两个角度对留守人员进行了界定。从性别结构来看,留守人员主要是留守妇女。土地流转以后,丈夫外出务工,她们由于家庭和自身素质等原因被迫留守农村。从年龄结构来看,留守人员主要是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农村年轻力壮的劳动力在失去土地之后,纷纷外出寻找就业机会,家中的老人和孩子由于身体健康条件达不到要求,只能留在农村。总的来说,留守人员其实就是指那些相对于外出务工人员而言留在农村的相对弱势群体。

三、土地流转对农村留守人员的影响

土地流转后大量农村青壮年迫于生存压力而外出务工,其工作本身就不稳定,加上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严重阻隔了他们与亲属之间的联系,这些社会、家庭等因素直接导致了“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这三大群体的产生以及相应问题的出现。

(一)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家庭教育缺失是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缺失的重要因素所在。家庭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意义十分重大,包括对子女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确立,这是其他因素所不可替代的。农村留守家庭由于忽视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从而导致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产生。主要表现如下:

1、教育管理时间不足。由于观念意识的缺乏和生活工作的重压,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的家长对其教育的时间普遍严重不足,这是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乏的重要表现之一。

2、教育管理方式不当。由于文化水平和教育观念等方面的共同影响,农村的家庭教育职责通常表现为对孩子家庭作业的检查,但是对孩子在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却无法进行解答。其次,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出现疏漏,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不能够实现合理衔接,再加上当前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问题还没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导致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与其他学生相比普遍较低,健康成长状况也令人担忧。家庭教育不当主要存在三种方式:一是放纵型。在外打工的父亲没有时间关心孩子的学习,多数釆取放纵的态度,作为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对孩子不敢管理,放纵无端;还有少数祖辈也无意对孩子进行管教,从而导致这部分农村留守家庭中的儿童学习完全依靠自觉,缺乏有效的监督;二是宠爱型。有些家庭比较富裕的留守人员,不注重孩子的心灵成长,只是在物质上满足他们,过分宠爱;三是严苛型。一方面在家的母亲,往往由于工作繁忙,对孩子的教育没有足够的耐心,过于严苛;另一方面有的老一辈由于思想观念保守,也会使用比较粗暴的教育方式。

(二)留守妇女再就业问题。土地流转之后,农民没有了土地收入保障,很多男性劳动力只能外出务工来维持家庭收入,而留守妇女因为家庭和自身素质等原因只能留在农村。但是失去土地,她们留在家中也没有地可种了,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这也就意味着留守妇女这一群体失业了。那么,她们在失去土地之后的再就业问题也就更加值得我们关注了,以及留守妇女的再就业情况对留守人员家庭结构所发挥的功能同样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一方面土地流转之后,男性外出务工的工资是远远大于从土地中所获得的收入,而留守在家的妇女也会积极选择就近的工厂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来维持家庭的一般开支。在这种情况下,则会大大改善留守家庭在土地流转之前的家庭经济状况,提高家庭总体收入水平;另一方面留守妇女失去土地之后,不能及时解决再就业问题,或者再就业获得的工资很低,不能保障家庭的正常开支,那么家庭的收入主要还是来自于丈夫外出打工的收入,但是这些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文化水平较低,依靠体力劳动的工资本身就很低,那么整个家庭的经济压力就会很大。由此造成留守人员的幸福感降低,子女的教育不够,甚至会影响夫妻婚姻的稳定性,进而对整个社会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土地流转对留守妇女的再就业所产生的影响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口等多个方面。这些影响有的比较明显,能够直观的被我们认识和观察到,即是显功能,还有些作用却不能及时地被大家感知,需要一段时间才会逐渐显露出来,即是潜功能。比如,留守妇女再就业以后,必然会带来家庭收入的增加,她们可以依靠自己的收入来满足正常的和个人需要,不再需要依靠丈夫来生活,独立性增强。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有助于女性能够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价值,更加积极主动地去寻求更加有意义的人生。除此以外,留守妇女的再就业问题对整个家庭结构和人口结构所产生的影响同样需要我们去深入思考。

(三)留守老人养老问题。土地流转对农村留守老人产生一系列影响,其中较为突出的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1、劳动负担增加。青壮年是种田的主力,在土地流转后大都选择外出务工,这就使本应在家安享晚年的老人重新又成了劳动主力,虽然子女外出务工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家庭经济状况,但大多数子女自身经济状况不佳,另一方面又要抚育孩子,给予父母的经济支持十分有限,所以绝大多数留守老人生活简朴,只求温饱不求质量。生活一直过着拮据的日子。外出务工子女流动性比较大,城市的消费水平也比较高,他们有限的收入无法负担起子女接受教育的费用,只好将他们的子女交由自己的父辈也就是留守老人照管。这些留守老人不仅要照顾孙辈的日常生活,还要兼顾他们的教育,用苍老的身躯支撑起一个又一个完整而残缺的家庭。

2、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在城乡二元结构的环境下,随着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整体呈现贫弱趋势,大部分经济落后的地区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就土地作为生产资料而言,它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成为留守老人养老保障的主要来源。随着宿迁市土地流转的不断扩大,在一些地区,地方政府对被征地的农民家庭通常是一次性支付一笔补偿金,没有其他安置方式,更没有以后的生活补贴,失地老人没有了生活收入来源,被排斥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之外,养老生存将面临严峻的挑战。此外,在医疗保障方面,多数农村留守老人都患有高血压、颈椎病、风湿病等疾病,虽然农村新型医疗合作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老人看病难的问题,但是我国目前农村医疗水平不高,医疗设施配备不够健全,对于重大疾病不能做到有效防治,使得农村留守老人的医疗卫生状况问题得不到改善。

3、孤独感增强。由于外出子女一年中回家次数不多,相当一部分是年初而出,年终而归,交流机会较少,农村留守老人所能得到的精神抚慰极为有限。虽然子女务工期间多数留守老人可以通过电话与外出子女保持联系,但通话内容多是对日常生活情况的简单了解,老人从子女那里得到的关爱极为缺乏。同时,一些老人与子女的通话频率也比较低,电话很难成为代际情感交流的有效方式。大多数老人都是在家里看电视或者和邻里聊天,娱乐活动贫乏,孤独感极为强烈,这种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造成一系列身心问题。

[1]李文锋.影响农户土地流转的因素分析——以江苏省苏州市为例[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6.10.

[2]罗静,王薇,高文斌.中国留守儿童研究述评[J].心理科学发展,2009.3.

[3]许传新.农村留守妇女研究:回顾与前瞻[J].人口与发展,2009.6.

[4]陈铁铮.当前农村留守老人的生存状况[J].湖北社会科学,2009.8.

[5]张旺锋,耿莎莎,闫星羽,方晨,董瑞娜.城乡统筹背景下土地流转与城市化的互动[J].城乡统筹,2012.3.

[6]王维国,李敬德.农村三留守人员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创新[J].新视野,2012.6.

猜你喜欢
宿迁市农村土地妇女
莘县农村土地托管的实践与探索
农业知识(2022年9期)2022-10-13 08:25:26
宿迁市打好防汛抗旱主动仗
农村土地流转如何增加农民收入
健全机制推动农村土地确权
湖南农业(2017年1期)2017-03-20 14:04:47
当代妇女的工作
视野(2017年4期)2017-02-15 19:33:28
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
宿迁市农业发展需“三方突破”
《妇女法》也要治未病等9则
海峡姐妹(2015年3期)2015-02-27 15:09:57
宿迁市
江苏年鉴(2014年0期)2014-03-11 17:10:12
强奸罪立法和执法中对妇女的性别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