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元丰,王红光
(赣南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赣州341000)
社会进步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主题,衡量社会进步的评价尺度是多样的。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体系中,有着一个关于进步评价尺度的深刻说明。马克思认为,“进步这个概念决不能在通常的抽象意义上去理解”[1]27,社会进步是“合乎规律的历史发展过程,表现为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运动过程”[2],表现在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科学总结和评价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进步及其经验,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要科学总结和评价我国的社会进步,首先需要用科学的评价标准来评价社会进步,在马克思浩若星辰的科学思想中,蕴含着对社会评价尺度的深刻说明,本文旨在通过分析马克思社会评价尺度思想,厘清马克思两种社会进步评价尺度的辩证关系,区别于以往把评价尺度混为一谈和各执一端的两种错误观点,并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实践维度上来观测和检验马克思社会评价尺度,更加明晰和凸显其当代价值。
马克思关于社会进步评价有两个基本的尺度,即生产力发展的尺度和人的发展的尺度。有的学者把生产力尺度看作是一种科学尺度、客体尺度,习惯称之为历史尺度或者外在尺度,但无论称谓如何,所指的都是生产力这一社会发展进步的评价尺度。所谓生产力尺度,通常是指“着眼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以能否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为标尺,对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评价”[3]190。生产物质生活构成了一切人类发展进步的前提和基础,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为了生活,首先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4]107-108可见,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发展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基础,也是用以评价社会进步的基本尺度。
把生产力作为社会进步评价的尺度,就需要对生产力尺度这一内涵进行科学、全面的理解,其关键在于“衡量一个社会的进步程度最终要看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程度”[5]。一方面,这就要求我们避免简单地把经济上“量”的增长看作生产力的发展用来评价社会进步的误区,而是在客观认识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时,以生产关系是否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及其二者之间的适合程度作为评价社会进步的尺度即生产力的科学内核。例如,在我国建国初期,虽然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但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有了更高程度的适合,决定了此后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这还要求我们避免把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发展的速度割裂开来理解,评价一个国家的社会进步,既要从它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静态中来分析,又要从社会的生产力发展速度的动态中来把握,只注重生产力发展水平,就会进入资本主义优于社会主义的误区,得出前者比后者更加进步的错误结论,只注重生产力发展速度,就会进入经济增长数量特别是GDP的数量的误区,忽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经济保持高位运行的同时,与人民生活质量相关的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则相对滞后,反过来又造成生产力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
生产力尺度不仅社会进步评价的一种尺度,而且是一种根本的尺度。所谓根本尺度,是指生产力在社会进步的评价尺度体系中是第一位的、首要的尺度。之所以把生产力发展看作是社会进步评价的根本尺度,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历史形态的决定性因素,“各种经济时代的标准,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6]4。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过程也就是由低级向高级依次更替的五种社会形态的更替的过程,“低形态的社会适应着低水平的生产力,高形态的社会适应着高水平的生产力”[7]148。其二,生产力是社会生活其它领域发展的基础性因素,政治、文化、教育、艺术等除生产力以外的一切社会领域的发展都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前提和条件。只有生产力发展了,社会政治文明才能进步,社会文化才能繁荣,教育、艺术以及其他社会事业才能发展,政治、文化、教育、艺术的变革也基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才能得以进行。其三,即使是价值尺度也是具体的、历史的,其根源仍在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水平。价值作为一种主观评价,是一种社会意识范畴,从根本上来讲也是由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状况这一客观社会存在所决定的,即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价值评价这一尺度也在发展和变革,这就使得价值尺度无法完全脱离历史尺度。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自从人类社会诞生以来,追求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一直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主题,而人类文明的进步无不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前提,又以生产力的发展为标志。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形态是总体对应着的,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对应着封建主义文明,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对应着资本主义社会文明。新中国建立以来所实现的经济发展、政治进步、生态文明、社会变迁都根源于生产力的发展。可见,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标志,也自然应成为人类社会进步的评价标准,以生产力为评价标准,为形成科学的社会进步评价观奠定了世界观基础和方法论前提,有利于我们在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继续把握经济建设这个核心和毫不动摇的方向。
在马克思关于社会进步评价尺度思想中,与生产力尺度相对应的是另一个尺度是人的发展尺度。人的发展尺度也常被称作价值尺度,它是一种主体尺度或内在尺度。所谓价值尺度,主要是“着眼于社会发展现实对于人的存在和发展的意义,以一定的道德准则和主体性原则为标尺,对社会发展作出的评价”[8]190。价值尺度这一社会进步评价标准不仅伴随着马克思思想的发展过程,且在晚年马克思社会进步评价尺度中占据主要地位,“马克思晚年历史评价尺度的重点发生了转换,他着重强调了历史评价的价值尺度,严厉地批判西方殖民主义者破坏前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滔天罪行”[9]。
在对人的发展的尺度的理解上,要避免简单化的错误倾向。事实上,人的发展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它不仅包括人的智力的发展、道德的进步、寿命的延长、幸福感的提升、生活质量的提高,还表现在人的审美能力的提高、人的自由度的扩展和人的个性的丰富和发展上,集中表现为人的对象性力量的增强。可见,人的发展作为社会进步的评价尺度而言,其内涵是十分丰富的,把人的发展尺度简单地理解为道德尺度的观点显然是不准确的。道德评价固然是人的发展这一价值评价尺度的重要内容,但道德评价的一维性并不能完整代替人的发展内涵的丰富性。要对价值尺度作准确的理解,还必须厘清价值尺度与历史评价的关系。从根本上讲,价值尺度要避免其随意性,就要回到历史尺度上来理解,也就是说对人的发展尺度的评价还依赖于生产力的发展尺度的评价,价值评价无法脱离历史评价而存在并且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而随之发生变化。也就是说,一社会事物和社会现象对人类有无价值以及价值的大小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有其新的内涵和意义。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0]11。全部人类历史就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历史,离开人的发展单纯地谈生产力的发展,忽略生产力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发展,就会陷入GDP主义、物质主义的误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人的发展尺度依赖于生产力尺度,但并不意味着注重生产力尺度而排斥人的发展尺度。人的尺度在社会进步评价尺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只有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一切从社会历史的主体即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才能排除偏见,尊重客观事实和历史规律,对社会历史发展作出正确的把握和客观的评价”[11]196。
人的发展之所以被称之为社会进步的基本尺度,从根本上来说,原因在于“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终体现”[12]。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理论主旨,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旨归。纵观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无不是在立足时代问题探求一条全人类尤其是被奴役和压迫的劳动人民获得解放道路中展现其理论的生命力和实践特性的。具体来说,人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其自身这四对社会关系上。人对自然的改造能力、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程度是衡量社会进步的一个应有之义;人与社会的和谐程度、社会安定有序无疑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样,人与人之间和谐、友善人际关系的以及人内心的健康和谐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四个评价维度构成了人的发展这一价值尺度的丰富内涵,成为评价社会进步的一个基本尺度。
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人的力量不断增强的过程,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一文中指出,“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13]174。人的能力的增强一方面体现在人制造和使用工具的能力上。在资本主义社会产生以前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社会发展的水平还比较低,人只能制造和使用手工劳动工具,极大地限制了人的力量发挥,人自然也就无法摆脱对自然的依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逐步确立以后,机器生产取代了手工劳动,人的力量获得了极大的解放和发展,逐渐摆脱了自然的奴役和束缚。人的能力还体现在人的综合素质的提高上,人的力量的发展还意味着人类寿命的延长和智力、审美能力、鉴赏能力等方面的能力的提高。总的来说,人的发展也就意味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关系更加和谐,人的发展的丰富性、生动性、全面性和历史性决定了人的发展成为社会发展进步评价的基本价值尺度。
坚持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尺度和人的发展的价值尺度的良性互动,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社会评价尺度思想的系统性和丰富性的应有之义,也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历程的实践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时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就需要全面理解马克思社会进步评价尺度思想,准确把握两种社会进步评价尺度的地位,坚持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的辩证统一,用以指导我国社会发展实践。
其一,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二者之间具有不一致的地方。一方面,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是从不同的角度上而言的,历史尺度是以客观规律为立足点通过生产力水平来考察社会进步,价值尺度是以人的需要为立足点通过社会现象和事物对人的意义来评价社会进步,二者各有侧重,不能混淆。另一方面,在具体的特定的历史阶段,二者往往具有不一致的地方。以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为例,从价值层面特别是从道德层面上来讲,西方国家的侵略给近代中国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从道德上来讲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但从历史尺度上来讲,西方国家的侵入客观上摧毁了我国落后的封建经济,刺激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加快了中国社会的变革,促进了中国近代文明的进步。
其二,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二者又是统一的。首先,从内涵上来讲,生产力的发展本身就包含着人的发展因素,马克思说,“生产力和社会关系——这二者是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同方面”[14]127。其次,从二者的关系上来讲,生产力发展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物质前提和现实基础,生产力发展归根结底会促进人的发展;人的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的最终目的和不竭动力,人的发展为生产力发展提供条件。再次,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上来看,生产力发展和人的发展是一致的,社会进步既是一个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人的本质力量不断增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断实现的过程。最后,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发展二者统一于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中,不仅生产力获得了发展,人得自主性和创造性也得到了丰富和发展。
其三,社会进步评价要坚持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的辩证统一。正是由于生产力发展和人的发展既有一致性又有不一致性,我们在进行社会进步评价就要学会科学处理二者之间的矛盾关系,坚持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的辩证统一。第一,社会进步要坚持全面性的原则,既要从客观规律出发,以生产力标准进行评判,为社会发展进步提供科学性、客观性的评价和导向,又要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为社会进步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第二,无论是运用历史尺度还是价值尺度对社会进步进行评价,都要坚持历史性原则,从具体、现实的社会发展水平出发,不能脱离当时社会历史条件进行抽象的评价。第三,我们在认识到生产力尺度的根本性的同时,也要正确认识到价值尺度的终极性,历史尺度只有在价值尺度的观照中才有合理性和现实意义。
在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较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立足于当时较低的生产力水平,在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的指引下,衡量我国社会进步的主要标准仍然是经济增长,其中衡量经济增长的主要指标又是GDP的增长速度。在GDP指挥棒的指引下,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把经济发展作为政府工作的最主要的任务,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经济发展成就,但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人的价值和幸福的忽略,人民的幸福感的提升并没有与经济发展的速度实现同步,经济发展的成果并没有惠及全体人民尤其是普通百姓,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社会福利保障滞后,社会问题更加突出。科学发展观就是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提出来的,其对“以人为本”的价值的凸显促进了社会发展进步评价尺度的发展。凸显人的发展尺度的价值,要求政府更加关注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的解决,以民生福祉的增进和人民幸福感的提升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观体系的重要内容,始终关注人的生存和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充分发挥人的主体价值;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发展和谐新型人际关系;积极构建人的精神世界,丰富自身个性。在满足人民群众物质利益需求的同事,还要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减少精神文化领域信仰缺失、道德滑坡、精神萎靡,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导下的先进文化,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宽领域的精神文化服务。
所谓社会进步的综合评价尺度,不是独立在生产力发展和人的发展之外新的尺度标准,而是在承认生产力发展和人的发展作为社会发展基本评价尺度地位的前提下,用以观照、指导和评价中国社会发展的具体标准。两个基本尺度对社会进步评价的标准作了基本的规范和要求。由于社会交往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在具体进行社会进步评价时,还要对两个基本尺度作具体的细化和理解,建立社会进步的综合评价尺度,“文明作为衡量社会发展或进步的综合尺度,是最恰当和科学的”[15]。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经验,特别是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新问题,具体说来,需要对文明这一赘标做出全面的理解。一是以经济文明为尺度,这里的经济发展应是数量和质量的统一、速度与效益的统一;二是以政治文明进步为尺度,满足人民参与政治的需求,增加政府决策的科学度、公正度、透明度;三是以精神文明为尺度,社会进步还有包括文明的进步、文化的繁荣;四是以社会文明为尺度,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社会和谐的程度,和谐稳定也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五是以生态文明为尺度,只有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发展,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社会才有发展进步的基础,人的生命健康和自由发展才有保障。针对以往简单地以GDP为指标的不合理社会进步评价尺度,不少学者提出了绿色GDP的概念,这要求核算经济发展的环境成本和资源成本,不断扩大经济增长的正面效益,倡导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这一评价标准符合马克思社会进步评价尺度思想的科学性和全面性,无疑具有进步意义。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潘峻岭,陈旺.30年来中国社会进步理论研究综述[J].湖北社会科学,2010(5):107-110.
[3]丰子义.发展的反思与探索——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的当代阐释[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丰子义.关于社会进步评价尺度的几个问题[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2(6):31-35.
[6]侯衍社.马克思的发展理论及其当代价值[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7]赵家祥.马克思历史进步评价尺度理论的历史考察[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10(6):16-23.
[8]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1]张华金.文明:社会进步的综合尺度[J].青海社会科学,1993(5):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