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孟小雨曹昂周文博
(河南科技大学河南·洛阳)
酒店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研究
□文/孟小雨曹昂周文博
(河南科技大学河南·洛阳)
近年来,酒店企业发展迅速,同时酒店企业中的劳动关系问题也日益突出。本文通过调查问卷方法,深入剖析酒店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找出其原因,从而提出构建酒店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
酒店;和谐劳动关系
收录日期:2015年9月24日
经济全球化的步伐不断加快,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业余生活更加丰富,旅游业的兴起使得酒店企业的发展势头更加迅猛,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酒店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立足的关键。那么,酒店企业中的劳动关系是不是和谐呢?如果不和谐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解决这个问题呢?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地了解酒店企业内部情况,笔者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法对酒店企业进行调查,走访了20家4星级、5星级酒店,20家1~3星级酒店,30家没有进行星级评定的酒店,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67份,有效问卷215份,并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员工进行了访谈。本文就是基于这样的调查背景,对酒店企业劳动关系的问题、原因、对策进行探究。
(一)劳动合同管理方面。由于酒店企业高流动率的特殊性质,使得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一直处于低位。对于基层员工,酒店根本就不会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这些基层员工大都是小学、初中等文化程度,根本没有用劳动合同这个法律武器来维护权益的意识,导致事实劳动关系大量存在。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存在许多不规范。第一,签订方式不规范。问卷显示,劳动合同的签订80%以上都是由企业方拟好内容,员工被动签名,违反了劳动合同签订中平等协商的原则;第二,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规范。酒店企业单方面拟定的劳动合同必定会尽可能地维护自身利益,存在隐含的一些危害员工利益的条款。例如,法律中规定试用期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关,但问卷中显示,75%以上的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在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时,酒店企业较为随意,既没有按法律规定提前30天通知,也没有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二)薪酬福利与社会保险方面。酒店业是劳动密集的行业,对员工的素质要求不高,导致酒店业的工资普遍偏低,特别是基层员工,付出的辛苦程度远高于工资。虽然酒店企业中加班是常态,但是加班工资却不能足额发放,大多数酒店只是将加班的时数按一定比例作为员工可以额外休息的时数,但是员工能否休息,则在于酒店是否繁忙。此外,酒店企业的工资增长机制不健全,同岗同酬,这就表示只要没有晋升,工资就不会变动,并且基层员工与领导者的工资都是至少2倍以上的差距,员工心理必然会不平衡。社会保险方面,酒店企业则是能避就避,并不主动为员工办理,即使办理也是针对一些核心员工,覆盖率较低。
(三)劳动条件方面。酒店行业以服务著称,信奉顾客就是上帝。餐厅员工的上班时间就完全取决于顾客,顾客什么时候消费结束,员工什么时候下班,这就导致餐厅员工加班成为常态,但加班工资却不能按时足额发放。酒店企业基层员工的工作环境脏、内容单一,每天重复着上菜、收餐、覆台等的重复工作,长时间的站立,使员工身体不适。每天午间休息时段,60%以上的酒店没有为员工提供休息室,一些员工告诉笔者,他们只能将凳子拼起来进行休息。调查问卷显示虽然95%以上的酒店企业为员工提供了宿舍,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酒店企业人性化的一面,但从访谈中得知,宿舍大都是6~8人间,并且宿舍空间狭小、设备设施条件差。
(四)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工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后盾,但调查问卷显示,75%以上的酒店企业没有建立工会,即使少数酒店企业建立了工会,也并没有真正在为员工办事,日常事宜也仅限于组织员工的娱乐活动,不能有效地维护员工的利益,更不存在与企业方抗衡的实力,没有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在访谈中得知,酒店企业的管理模式大都采取的是独裁管理的方法,领导者的命令不得违抗,决策的制定都是由领导者一人决定的,员工机械地完成工作,没有归属感,导致员工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可能会做出与酒店企业目标相违背的事情。
(五)劳动争议方面。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频发,调查问卷显示,劳动争议案件中争议的事件较为集中,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三个方面成为主要争议巨头。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虽然一部分员工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但大多数员工仍然选择忍气吞声,并且选择维权的员工必须通过一调一裁二审的环节,虽然调解是自愿选择的环节,但是从仲裁到最终的二审结束也仍然需要很久的时间,很多员工耗不起这个精力,半途而废。
(一)劳动力属于卖方市场。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放缓,企业的生存环境恶化,为了缩减成本,企业大面积裁员、减少招聘人员数量,使劳动者数量远远大于岗位需求的数量,劳动力卖方市场形成,劳动者找工作日益困难,加上酒店行业对基层员工的能力要求很低,岗位的可替代性强,酒店企业可以根据闲忙情况,随时选择裁员或者补招,稳定性差。在访谈过程中,许多员工表示,为了使自己不被裁掉,面对酒店方面的义务加班、加点等不合理的要求也都选择接受,这就使酒店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举步维艰。
(二)资本家成本最小化与劳动者收入最大化的矛盾。马克思认为:资本雇佣制度下,劳资冲突具有必然性,资本的本性就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酒店企业为了最大化的压榨劳动力,延长工作时间,加大工作任务量,提供恶劣的工作环境,克扣工人工资、不提供任何福利,以此来节约成本。调查问卷中显示,基层员工90%以上经常加班,一天工作近12个小时的大有人在,即使在这样的高强度的工作环境下,基层员工的工资仍然很低,许多员工表示仅够个人日常生活。酒店企业采用损害员工利益的方式来节约成本,必然会影响酒店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影响酒店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政府监督力度不够。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我国劳动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是我们也不难看到,虽然新法的颁布对企业有一定的制约,但是仍然有一些法律条文比较死板,不够详细具体,流于形式。政府的监察力度不够,监察队伍不够壮大,加上一些企业钻法律的空子。例如,一份合同是用来与员工签订的,一份合同是用来应付政府部门检查的,这就增加了监察难度,加上一些政府为了当地GDP的增长,对一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酒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使本来就处于上风的酒店企业方更加无所畏惧。
(四)工会效率低下。工会是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建立时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但是,目前许多酒店企业都是私营企业,根本不重视工会的建设,即使有一些酒店建立了工会,工会主席也大都是由经理兼职担任,这就导致工会组织失去了其本质的作用——为员工谋福利,并且工会的经费也是由企业提供的,经济上的依赖导致工会成为了企业的傀儡,工会行政化现象普遍,成为了娱乐活动的组织者,员工失去了为自己争取利益的后盾,这就导致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没有话语权,劳动关系日益紧张。
(一)政府方面
1、完善劳动立法。近年来,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这充分显示了政府对劳动关系问题的重视,但是由于我国劳动关系立法起步相比于发达国家来说比较晚,法律的一些细节问题仍有待提高。一些法律条文内容含糊、不严谨、责任不明,导致企业与法律打擦边球,遇到问题互相推诿,一些法律条文形同虚设。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完善劳动立法,使法律条文的内容更加清晰,责任人与惩罚力度更加明确,这样才可以使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利时有理有据,有法可依,也使政府部门在进行监察时更加严谨。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任何法律与制度的执行都离不开监察。劳动保障监察就是政府检查企业是否履行法律法规的一种手段,对于调整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作用。外资企业的不断涌入,国内企业的蓬勃发展,使企业的状况参差不齐,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企业大有人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劳动保障监察就成为了必然。政府部门应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可以采取临时抽查、不定期巡查、书面资料审核、工资、社保缴纳状况的不定时审核等,并将审核的结果进行记录,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罚款、列入重点审核名单,几次审核不通过取消经营资格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强制约束。
3、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由政府设立,法律援助人员由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免费为经济困难、案件特殊的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制度主要针弱势群体,使他们能够平等的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法律援助制度体现了社会的文明、法制观念的增强。但是,目前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仍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经费严重不足、人员短缺、覆盖面窄、援助内容主要局限于打官司等,政府部门应正视法律援助目前面临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真正意义上发挥法律援助的功效。
(二)企业方面
1、依法规范用工。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加速,酒店企业的生存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酒店企业的软实力是企业成功的关键,而劳动关系的和谐正是增强酒店企业软实力的途径。在劳动合同方面,酒店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按照平等协商原则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合理约定员工的试用期。在薪酬与社会保险方面,依法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提高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加班工资,不随意克扣、拖欠员工工资。在工作条件方面,为员工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工作环境,依法为员工购买劳保用品,对酒店内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定期的排查,使员工的人身安全得以保障。在工会与民主方面,依法建立工会,保证工会经济与行政方面的独立性,使工会真正为员工办实事,提高工会工作效率。要营造一种民主的氛围,让员工敢于提出自己的建议,建立合理化建议制度,建议一旦采纳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员工的归属感与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在劳动争议方面,酒店企业要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发生争议时及时处理、积极调解,给员工一个合理的交代。
2、提高社会责任感。酒店企业作为一个社会主体,具有的不仅仅是经济责任,更重要的一点就是社会责任。酒店企业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酒店企业的稳定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而劳动关系的和谐更是酒店企业稳定的先决条件,因此,酒店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性,把员工视为自己的家人,充分为员工谋福利,维护员工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使酒店企业稳定,才能使社会稳定。
(三)劳动者个人。劳动者个人应该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这样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才能拿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即使在目前就业形势极其严峻的大背景下,劳动者个人在面对侵害的时候也不能忍气吞声,得过且过,否则,企业方会更加肆无忌惮,劳动关系将会日益紧张。因此,劳动者个人法制观念的提高对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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