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哲经管·
土家族民间文学中的生态观——以黔东北土家族为例
谭琼芳
(贵州师范大学 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摘要]在漫长的生产生活实践中,贵州省黔东北地区土家族先民们创造了属于自己独特的“山野奇葩”——神话传说、白虎崇拜、民歌等文学范式,其中蕴含了原始、淳朴的生态伦理意识,并有助于建构人与自然万物平等地交往、对话、沟通和融合,从而形成包括天与人、人与神、人与人之间和谐一体的生态整体观。
[关键词]贵州省;土家族;民间文学;生态观
[收稿日期]2015-05-03
[作者简介]谭琼芳(1990-),女,土家族,贵州铜仁人,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当代文学。
[基金项目]本文为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4年省级课题“贵州土家族民间文学生态意识研究”(编号:14DXS007)的研究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G127
[DOI]10.16261/j.cnki.cn43-1370/z.2015.04.020
中国土家族聚居地主要分布于渝、鄂、湘、黔四个省市,其中贵州省黔东北地区地处我国中部神秘的武陵山区,是古“巫傩巴”文化的发源地,自古孕育了特殊的古代文明。神秘武陵山区是三大中华文明的后花园,是孕育土家先民的精神伊甸园,是华夏神州的最后一片净土、最后的一处世外桃源。土家族自称“毕兹卡”,意为本地人。在悠久的历史演变中,土家族及其先民在这片土地上凭借自身所拥有的勤劳、勇敢和智慧,在生产和生活中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观,即“天人合一”、“万物有灵”、“复归人性”的生态意识。
一、“天人合一”观:关于族源神话传说
“天人合一”是中国人探索宇宙万物规律的最初认知,也是关于人在宇宙万物之中所处地位的最初把握。《周易》云:“圣人取法天、地、人为‘三才’,由于“天道”特性为阴与阳,“地道”特性为柔和刚,人道特性为仁与义。”[1]由此可见,人立于天地之间,平衡着世间万物。这与西方国家自中世纪以来推崇的“人类中心主义”截然不同,东方的先哲告诫我们:人类只是宇宙中的一个部分,人与自然是和谐敬天之规律。正如老子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人与“天”、“地”、“自然”是和谐一体,而不是敌对的关系。
“天人合一”观在土家族神话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土家先民们流传着《卵玉射太阳》的神话:“传说土家族的远祖是蛋生的。远古时宇宙处于混沌之中,一片黑烟,无天无地,昼夜不分。突然一阵狂风将黑烟吹散,随之飘来一朵白云,白云里裹着一个硕大的蛋,蛋白如天,蛋黄似地,随着天崩地裂一声巨响,蛋裂开了,跳出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名叫卵玉,她就是土家族的祖先。卵玉喝虎奶,吃铁砣。她见天地相互粘连,就用箭射开,随着天地分开,才有了世界的开端。”[3]所以,土家族敬蛋,认为蛋是人类之种。在土家先民的观念之中,绝大多数生物都是人类的朋友,彼此创造着人类世界,“天人合一”观念在土家人创作的民间文学中展露无疑。
黔东北土家族地区是探索土家族传统文化的活化石,土家人创世歌《盘歌》记载:“天有几星从何论,地有几宝讲分明;人有几宝何处定,配合三才不差分;天有日月星三宝,木火风星弟子争;人有三宝神取经,元精元气与元神”。[4]从土家族人对宇宙的认识中可以看到不仅只是有“风”和“云”,而是归结到“天”、“地”、“人”三个方面。我们从土家族起源的神话中,也完全可以发现土家族“天人合一”的伦理精神倾向,他们以“天地氤氲,万物化生”来规约自己的行为。当然,这是一种原始朴素的生态意识整体观。
二、“万物有灵”观:关于白虎图腾崇拜
图腾一词源于印第安语“totem”,意思是“他的亲属”,“他的标记”。鲁枢元也曾经指出:“‘图腾崇拜’,便突出地表现了人类对于自然的依赖与敬畏,图腾实则是神话时代的人们供奉的某种自然物或者是蟒蛇、虎豹、豺狼………”。[5]土家族各类不同的图腾崇拜都体现了人类把动植物视为人类的亲族,其中有些图腾崇拜和人们对于生命的敬畏有关,比如说,贵州省黔东北铜仁地区的诸多土家族及其先民们崇拜“白虎”,这种崇拜不能简单地归为对动物的爱护或者亲近,还可能是因为人们内心深处希望能够祈求平安、兴旺。而土家族的诸多民风习俗依旧保留着“万物有灵”的生态意识痕迹。
贵州省黔东北土家族及其先民信仰“万物有灵”,既崇拜自然,认为世间万物皆有“精灵”;也敬奉家族祖先,不但把他们称之为“家神”,而且还在堂屋专设“神龛”;土家人特别崇拜“白虎”,有“坐堂白虎是家神”的惯例,并将“白虎”视其为土家人图腾崇拜。贵州省思南地区土家族以白虎为其图腾崇拜由来已久,往上追溯到古代巴人对白虎的崇拜,西汉宋衷所传的《世本》中记载:“廪君死,魂魄化为白虎,巴人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6]在《虎儿娃》中则更进一步具体地表现了虎与土家族的血缘联系。“显然,土家先民们对动物崇拜即原始的‘白虎’图腾崇拜,带有浓郁的神秘性和万物有灵信仰的特征”。[7]
“万物有灵”观是把除人以外的其他非生物体看作有灵性的存在,它们同人类共处于一个自然整体之中。在贵州省黔东北土家族聚居地区,无论在房屋正堂,主干道旁边,乌江两河岸,古怀树下,山岩洞里………都会见到土家人供奉祭拜神灵的处所。贵州省黔东北土家族地区各家各户的堂屋中几乎都会供奉“神龛”,安置神龛是土家人心中最看重、最虔诚的信仰。此外,黔东北的土家族人还供奉梅山(猎)神、山神、风神、土地神等等。和西方掠夺自然、征服自然的思维不同,土家族居民把自然万物看作统一的整体,这些对于神灵的崇拜正是土家族人对“万物有灵”生态整体观念的最好阐释。
从上述的供奉崇拜中,可以看出土家先民在原始思维“互渗律”的支配下,[8]认为人们通过对“白虎”、山神、风神、土地神等神灵的供奉、祭拜,可以祈求保佑人类逃过毁灭性的灾难,而继续平安、和睦地生活在大地上。这种“万物有灵”的观念,自然包含了土家人对生命、生活的感恩和敬畏,蕴涵了丰富的生态意识:只有人与“白虎”、山、风、土地等自然万物的生态平衡,才能使人与自然能够和谐平等的生活。
三、“复归人性”观:关于土家民间歌谣
文学有书面文学和口头文学之分,而贵州省黔东北地区的土家族主要是以口耳相传式的口头文学为主要文学形式,而民间歌谣则是土家族口头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生活。贵州省黔东北土家族民间歌谣以社会道德伦理为准则,同时又进行艺术的升华:“提倡赞颂自然、复归人性、情景交融”[9]的生态伦理整体观意识。贵州土家族民间歌谣是贵州土家族民间艺术的奇葩,是土家族文化的艺术显现,是土家族历史、经济、文化教育、宗教、风俗道德等多方面的载体,具有重要的生态文化价值。
“薅草锣鼓”是由薅草劳动、田间生产、山歌艺术多种表现形式组成的,是土家族人民在生产生活中创造出来的一种劳动歌谣,又称为“挖土歌”、“打闹歌”、“合音锣鼓”等。 在德江县土家族地区,流传着有名的《薅草锣鼓歌》:“锣鼓打得响沉沉,听我句句唱分明;庄稼切实保护好,定叫五谷得丰登;一天田边走三道,三天土里走九巡;………谷神爷爷有眼睛;谷神爷爷也高兴,保佑年年谷丰登。”[10]这段薅草锣鼓歌在借歌欢闹、催工的同时,专门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土家族人民保护好庄稼,把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始自然耕作场景融入到歌谣之中,同时也唱出了土家人民亲近大自然返朴归真的生活状态。
贵州省黔东北的土家人民非常重视亲情,尊敬长辈,对生活常怀一颗感恩之心,他们懂得宽容待人,礼让同辈,呵护晚辈。这些美好的伦理亲情,可以在土家人传唱的歌谣中得到强化。土家族在出嫁女儿时的哭嫁歌就是一个专门感念亲情的歌组。《哭嫁歌》系列中的《受恩歌》唱道:“提起亲恩大如天,木有根,水有源,不还焉能无罪愆”,直接了当地告诫后辈们要学会感恩,否则就是有罪过,就是不孝道。黔东北土家族地区都会在女儿出嫁时以“哭”的形式来表达对父母亲的生育、抚养之情的感恩,《哭母亲》唱到:“黄莲树来黄莲根,………声声哭泣心难表,永远不忘父母恩。”《哭父亲》唱到:天上落雨雨稀稀………阳雀难离千年树,女儿难离父母怀。”[11]从这些哭嫁的内容和对象来看,这是一种“复归人性”的和谐共处伦理生态观。
人的精神世界在于不断的追求自由自在的生命存在形式,回归人的本性。贵州省黔东北土家民歌在一定程度上追求人性的复归。这些自然的人性是一种本真的存在,土家人热爱生活,尊重生命,流露出对于回归人性规律的认知与恪守,充满着对于生态和谐共处的向往。他们的歌谣消解了很多现实中的苦难,保持了人类原生态的生存内容,处处展示着一种“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的原生态的美。这种原生态的美使土家族民歌的传唱有了生态美学价值。
生态美学家曾繁仁教授在《生态美学导论》中提到:“只有对生命本身常怀热情,对生命发展的精神进行深思,才会解读人与世界的关系。只有崇敬和尊重生命,克服人类自大的主体意志,自觉地将生命肯定为人、自然、社会的共享价值。在人与世界关系的整体性方面寻求一种特定的平衡。”[12]生态生活需要人有一颗爱心去爱抚这个世界,而不是单纯的去霸占自然,去征服这个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人是自然环境中的一部分,在贵州省黔东北土家人的意识里,万物皆有灵,他们自觉或不自觉的投入到对自然生态美的把握中。土家人赞美生命,热爱自然,复归人性,体现了生态生活的需要。其中,也蕴涵了人与自然的包容共生、和谐相处:“你保护我,我保护你”的生态整体观。在贵州省黔东北土家族民间文学中,包含了丰富的生态思想,这对于应对当前的生态破坏和生态危机,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而且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责任编辑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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