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大君 张利晟
他们非工,但却做着工人的工作;他们亦非农民工,《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系将他们排除出了劳动保障的范畴。这是一群数量不低于1000万、处境地位低于农民工、廉价驯服的劳动工具——学生工。
2015年春节后,我们认识了这样几个人,通过这几个人我们认识了这样一个群体,他们寒窗苦读十几年,是各个省市的重点大学学生。他们家境贫寒,愿意吃苦,一边求学一边打工挣钱。他们性格单纯,虽然知道社会上“很乱”但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直到有人骗取了他们的劳动力之后再把他们哄回学校去。但是他们没有就此任人宰割,而是选择了反抗。
被欠薪的学生共计103人,山东二十多人,陕西三十多人,河南三十多人,四川几个人,海南几个人。
他们是2015年春节前通过苏州当地的吴江汇贤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学校代理出来打工的,汇贤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将他们派遣到SONY的代工厂吴江华冠通讯有限公司做工,这批寒假学生工涉及山东、陕西、河南、四川、海南等地的十几所大学。他们大多是大一大二的学生,普遍家境不好,为了挣生活费放弃回家过年。
他们从2015年1月下旬工作到3月5日,即学校就要开学时才结束了临时工生活。在春节前工厂给大部分人发了500元左右生活费过年,少数几个人过年加了班,其他人放假休息了。二月份的工资按照华冠的工资发放办法,应该是3月15日发,但是他们3月15日之前就离开华冠返校了。虽然发薪水的时间还没到,汇贤劳务公司的老板向他们保证工资一定足额准时发放。直到过了3月15日,来自山东农业大学的王洪成等学生开始催促工资,最先汇贤劳务公司老板只是推脱;过了一天就直接耍赖,欺负学生无法赶回苏州,再过一天他干脆不接电话了。这时学生们才意识到真的被欠薪了,但是现在身在学校还要上课,而工资远在苏州,能不能要到还是个未知数,谁原意冒险到苏州去讨薪呢?
王洪成把欠薪的消息说到了社团里,经介绍,他联系到了我们。在我们的鼓励下王洪成等山东的代表和陈飞等陕西的代表决定赶回苏州讨薪。
当我们得知他们被欠薪的消息时,感到很惊讶。首先因为实际人数多,一百多人的欠薪事件我们在工地上也不多见。其二是因为一百多人几乎没有什么抗争就回家了,假如一百多人参与讨薪不要说官方有没有介入了,只要工人们在门口一站,基本上就能解决问题。我们认为他们已经错过了讨薪的最佳时机。眼前的情况还不明朗,能不能要到钱我们也没有十分的把握。
2015年3月24日星期二,我们当晚坐上从北京出发到苏州的夜班火车匆忙赶往苏州。行程还算顺利,王洪成、王贵璇、郝清振三个人在我们到达苏州二十几分钟后也到了,陕西代表到中午时也赶到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与我们汇合。
来到苏州找谁呢?最初包括我们在内都没底,总的来说有四个方案:1.直接找劳务公司算账;2.找劳动部门投诉;3.找华冠公司;4.找王洪成所知道的一个“熟人”领导——王局长。我们最终决定先找劳动部门,因为这里至少可以保证找到人接待我们。
我们下了公交车,周围的繁华程度不亚于北京。眼前的劳动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楼十分气派,挂在正门的招牌非常显眼——“吴江人才市场”。我们绕过宽敞的人才市场大厅,走到最后面一排一个稍显隐秘的小门,门前竖着一个牌子“劳动争议调解”。
工作人员心不在焉地打发前来反映情况的工人,他见我们人多没等前面人的案子说清楚,就问我们:“你们是怎么回事?”山东代表王贵璇表达比较清楚,从头到尾叙述一遍。工作人员听完之后,可能是觉得我们的案子确实比较棘手,把旁边的工友打发走之后,接待我们。
“你们是学生啊!按照法律,学生工不算工人,我们不予接待。”
我们马上回答:“我们有劳动合同”。
我们的抢答应该正确的。因为他听到我们的回答,就不像对待之前的工人一样反驳我们了,而是要求看一看学生们的劳动合同。同学们马上交上了自己的合同复印件。这下这个工作人员不像对其他工人一样来盘问我们了。旁边的女工作人员问怎么回事,他一边苦笑一边解释,意思是说“汇贤劳务不给工钱还签了合同”。言下之意是汇贤劳务签了合同是很愚蠢的行为。
他随后拨通电话叫来了他们的领导,两个人背着我们商量事情,我们的第一个感觉是他们很古怪,有事情为什么不能当着大家的面说呢?此外他们看样子对这个案子确实重视起来了。这个领导吩咐给汇贤劳务打电话,我们也当着面给汇贤劳务的老板打电话,而老板说他人在上海,下午才能赶来。老板让他们公司的出纳先出面谈。但是出纳在很多问题上做不了主,不停地给老板打电话。刚开始我们要求二月和三月份的工资都发清,她传达老板的意思说不行,二月份的工资也没有凭据(我们还没有把我们的工资表给她看),到下午她说她去拿公司的工资表,这一去就是两个小时左右,她说公司眼下就她一个人,老板去了南京。
老板自己说去了上海,出纳说老板去了南京,我们猜测老板应该就在苏州。虽然我们知道老板不愿意到劳动部门谈判,但是现在也没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领导已经对他们做了明确的要求,让老板下午来。出纳再次出现时,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都快要下班了,她拿来的工资单和我们出示的工资单差距很大。她看到马上就急了,问我们这份工资单是哪里来的,学生们说是他们公司的一个职员刘伟不小心发出来的,但是她坚决不承认这份工资单。
这份工资单是劳务公司的前职员发给我们一个同学的,王洪成来时把它打印出来带着,上面的信息非常全面,是华冠公司直接给工人的工资明细,也就是说如果这份工资单真实反映了华冠公司给工人发放工资的情况,那么与汇贤出据的工资单之间的差额是被汇贤劳务公司拿去了。两份工资单成了谈判的新的重大分歧。
领导们要下班,汇贤劳务公司的老板确定不会出现了,我们和汇贤劳务公司出纳之间的谈判没有进展,只能先作罢等第二天再谈。第一天的维权谈判一点收获都没有地结束了。他们明白在维权过程中,我们会一点点输掉,因为我们跟他们耗不起时间。同学们着急起来了,王洪成再次建议去找“熟人”王局长。我们商议了一下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去找王局长,一路由华冠公司找人事科要我们的考勤表和工资单。
我们去华冠的一队人来到华冠公司门口,陈飞有人事科一个负责人的电话,于是打电话过去希望可以要到考勤表和工资单。但是当对方问缘由的时候,陈飞竟然毫无顾忌地把汇贤劳务拖欠学生工工钱的事全说出去了,当我上前提醒时为时已晚。对方让陈飞在华冠门口等,我们等了一会不见有人出来,就猜测可能华冠会假造工资表,要不然为什么这么久不出来呢?于是,我们决定直接进到华冠公司办公大楼。往里走了不到两分钟,从门口方向冲进来一辆白色轿车,一阵风似地瞬间就出现在了我们面前,从车上下来两个人,虽然之前我不认识他们,然而我们断定他们是汇贤劳务公司老板无疑了。
从我们在华冠门口打电话到劳务公司老板出现不到十五分钟,而劳动调解中心的领导给他打电话时他一会儿在上海一会儿在南京,大半天连个人影也没见着。很明显,在这个小老板眼里,资本和政府劳动部门谁厉害是再清楚不过了。我们被老板斥责一通,说不能在“人家”厂子里闹,还说“我们到门口去谈”,整个感觉好像是我们终于被他找到了似的。老板截住我们说:“你们不是要谈吗?现在谈吧!。”
我们商议了一下说:“我们还有人没到,我们几个人不能作所有的决定,明天再谈吧。”
这次到华冠其实给我们接下来的行动做了一次很好的试探,通过这次试探我们知道汇贤劳务其实最忌惮的不是政府部门,而是他们的生意上的上家——华冠科技有限公司。
想起了中学政治课本上,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一段经典之言:“资本家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真正决定汇贤劳务公司的是华冠公司,而不是劳动部门啊!
有了上一次华冠交锋,老板不能再装作去了上海或者南京了。第二天上午,我们仍旧兵分两路,一路在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等着和汇贤的老板谈判,一路是继续去找“熟人”王局长,结果连门都进不去,只得退回来做谈判组的外援组织工作。谈判组的人告诉外援组劳务公司老板已经出现了,下午的谈判很可能没有进展,让外援组准备去做广告的地方制作横幅和木牌,如果谈判不行我们就到华冠举牌“抗议”。同时我们也请到了在江苏一位知名记者来给同学们打气。
果然不出所料,谈判毫无进展,老板先要把给校区代理的钱扣掉,然后是不承认同学们的奖金,谈到最后他还要自己的盈利……我们为了不影响谈判,回来的时候让一个人带着木牌藏了起来。到最后放弃谈判时,我们让最后一个还在跟他们“聊”的同学放出我们的态度——“今天不谈了,明天再谈”。我们的意图是让劳务公司的老板放心离开,这样我们就可以方便到华冠公司找领导,在他们公司的门口举牌、拍照了。我们的计划成功了。
我们在华冠举牌之后,很快惊动了华冠的领导(应该只是人事科的)。这一次汇贤劳务的老板比上一次跑得还快,不到十分钟,他又化作一阵风似地瞬间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这一次显然比上一次更愤怒,竟然动手抢我们手里的木牌(很快被我们抢了回来)。华冠的员工陆续下班,我们所在的办公楼是对外接待的,不少华冠的访客给我们拍照,我们当然是要主动摆造型的。很多人驻足观看,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儿从办公楼里出来,一脸疑惑看着我们,听我们在那争吵,我以为她是同情我们,我把木牌亮给他看,并表示“华冠不出面我们不谈”!没想到她接着说:“行,现在我在这儿,你们谈吧。”
我们被安排在一个办公室里,华冠自然是不愿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愿做任何承诺。但是作为汇贤劳务的上家,华冠问汇贤:“陈老板你表个态吧”,汇贤劳务就只能让步以便谈判快点结束。我们提出按照我们的工资表发工资,汇贤劳务老板问工资表是哪里来的,他们不相信工资表是从自己手上流出来的,工资表除了汇贤劳务之外只有华冠的人事科知道了。
华冠这边说:“我真的没有把工资表告诉他们。”
汇贤劳务急忙表示:“没关系,没关系的,说了就说了吧,这也不能怪你……”
我们看到汇贤劳务是有多么忌惮华冠呵!
我们的工资表是真的,华冠不愿出具考勤和工资表,而且默认了我们的工资表。那么工资就要以这份工资表为准来算了,工资表的事情解决了。第二方面是代理费,由于我们坚决不让步,汇贤劳务就和华冠出去商量了一会儿,回来之后他们做了妥协。唯一他们保留的是奖金,他们要按奖金的40%发,我们提出60%,最终敲定50%。原以为这样就可以圆满结束,没想到汇贤劳务只是答应给来了代表的学生发工资。这样一来河南的、四川的、海南的学生的工资就没办法要了,我们最初不答应,但是劳务公司态度十分强硬,更重要的是河南、四川、海南他们确实没有来代表,最后我们只好答应只领我们的。
学生和汇贤劳务签了一份协议,答应第二天(到苏州的第三天)发放二月份的工资,三月份的工资到四月十五号发。为了防止老板再次反悔,我们提出让老板承诺如果毁约,即承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这一点是关系到刑法的,如果他真敢再耍花样“我保证把他送到监狱”。现在同学们二月份的工资已经发放,我们讨薪行动获得了阶段性胜利。今后三月份的工资以及河南、四川、海南的同学的工资仍然要进行不懈的斗争。
4月15日,依照协议应发放三月份工资,返还被扣的每人600元中介费。但汇贤劳务公司却仍旧扣留了每人三百至四百元不等。我们推动吴江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处理此事。截至目前,尚未有结果。但同学们已经决定,倘若无法拿到所有工钱,他们将组织所有欠薪同学暑期到苏州进行集体抗议。
这并不是一次完美的行动,但却是同学们第一次直面劳资冲突,也为我们未来更进一步的联合行动提供借鉴。
这则故事主要有三点可以总结:第一,它折射出我们国家现有的劳动法律体系的不完备,学生工并未纳入劳动法的范畴,基层劳动部门也以学生工不是工人为由拒绝受理牵涉学生工的劳资争议案件。他们没有社保,缺乏劳动合同,甚至连绩效工资都要被扣除。第二,劳务派遣本身就是公权力与资本媾和而成的畸形体,这种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深圳市劳动部门“创新性”的无良用工体制延续至今,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毫无积极意义,却对资本的积累,尤其是对中国这种低级的制造业资本积累极为有利。虽社会上对此早已诟病,但每次有关修法都将此制度予以保留。第三,劳动监察部门的不作为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从用工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到保障工人工资按月足额发放,这首尾两端都属于劳动监察部门主要职责范围。但他们由于在劳动合同签订环节的执法不力,导致欠薪多发,劳动监察员们不得不非常辛苦地赶去涉事工地“救火”、“抹平”,并将每年帮助工人讨回多少多少欠薪作为自己的业绩。这就如同建筑工地的泥瓦匠,当自己砌筑水平不高的时候,墙面坑坑洼洼,那么为了好看,就要在抹灰的时候抹平。其实,对于劳动监察部门而言,帮助工人讨回多少万元的欠薪不是本事,真正的本事是让每一个劳动者都拥有一份正规合法的劳动合同,大幅度减少欠薪。因为不去“防火”,接下来只有“救火”了。因此,劳动监察部门应正视自己的身份与角色,在平时工作中就要加大对劳动合同的监察力度,对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出现讨薪的工地进行严格执法——而不是协调,更不是以学生工没签合同为由伙同资方逼迫学生工接受最低工资。在学生心目中,劳动监察部门的形象就是国家公权力的形象。正如这个案例,假若学生工在出现欠薪时劳动监察部门没有有效介入,那么这就意味着国家权力已经失去公信力。
因此,中国应完善用工制度,将学生工赋予与正式工人同样的权益保障,扫除劳务派遣制度,而不是像当前一样做些无效的修补。更为重要的是,完善对劳动监察部门的监察举报制度,严肃查处劳动监察部门的徇私舞弊与不作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