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下政府对网络舆论治理的必要性及策略探究

2015-03-27 23:18荣,李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网民舆论政府

幸 荣,李 红

(中共安徽省霍山县委党校,安徽 六安 237200)



自媒体时代下政府对网络舆论治理的必要性及策略探究

幸 荣,李 红

(中共安徽省霍山县委党校,安徽 六安 237200)

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网络舆论的影响力日趋增强,成为了社会中不可忽视的一股重要力量。从自媒体和网络舆论两个基本概念入手,通过阐述自媒体时代下网络舆论给社会带来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并对政府是否应对网络舆论进行治理做出了自己的判断,且从四个方面的考量为其判断树立了论据。政府应该坚持引导式与规范式的双向治理策略,从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对新时代网民的培养和塑造、加强网络技术管控以及对政府自身建设四个方面进行具体的政策创新。

自媒体;网络舆论;网络舆论治理;必要性;策略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逐渐成为民众言论发表的主要平台,网络舆论影响力的不断增强成为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并改变着民众对信息和问题的思考方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政策的制定,成为社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到:“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1]网络社会的治理也首次被提到党和政府工作的日程上来,但也有专家声称,网络舆论是公民对自由话语权追求和公共参与意识的体现,政府对其加以管制势必会影响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保障和舆论对公共权力的制衡。对此,政府是否应该介入网络舆论以及政府对网络舆论应实施怎样的治理政策也成为人们争议的一个话题。

一、相关概念的理论阐释

(一)自媒体的概念 自媒体又称公民媒体,其概念由美国专栏作家丹·吉尔莫最早提出,他在2003年《哥伦比亚新闻评论》期刊上发表了一篇名为“News for the Next Generation:Here Comes ‘We Media’”的文章,第一次提出“We Media(自媒体)”的概念,并预测自媒体将成为未来的主流媒体。[2]中国互联网络中心(CNNIC)在2009年7月的《社会大事件与网络媒体影响力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即私人化、平民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如邮箱、博客、微博等,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特定的个体传递信息的新媒体,称为自媒体。[3]2014年3月CNNIC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率达到81%;博客/个人空间达到70.7%,微博达到45.5%,社交网站也达到45%。[4]而博客、微博、社交平台都属于主要的自媒体应用平台,国人在自媒体的使用率与使用时间上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们已经迎来了自媒体时代。

(二)网络舆论的概念及其影响力的价值分析 1.网络舆论的概念。网络舆论是指社会公众就某一焦点事件通过互联网激烈讨论、公开表达的具有一定影响力、持续性和倾向性的意见、态度或信念的总和。[5]简单说就是“互联网上流行的对社会问题的看法或言论”。[6]所以在自媒体条件下网络舆论具有突发与快速传播引爆性、数量与内容的丰富多元性、舆论议题的不稳定性和发生冲突时的难控性等四大特征。网络舆论基于这四个特征产生一股巨大力量,对当今经济、文化、社会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的。

2.网络舆论对社会影响力的价值分析。网络舆论作为自媒体时代下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产物不失为社会的一大进步,获得了普通民众的欢迎,给社会带来很多积极影响。一方面,网络和网络舆论的开放性及自由性符合了公民对自由权利的一种追求和满足,在自媒体条件下,这种互动式的网络环境增强了公民表达个人意愿和想法的能力,充分保障和扩大了公民自由权利。同时也是国家了解社会现状和民众呼声的重要渠道,形成党和政府与民众之间平等交流沟通的有效平台。另一方面,我国网络舆论的相当一部分是网络监督,能有效减少腐败,杜绝暗箱操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因网爆“名表”而下马;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因网爆“天价烟”被免职;湖南衡阳六名“瞌睡干部”因网爆图片被查处。与此同时,网络舆论也是一把双刃剑,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较多的负面效应。由于网络舆论的低门槛准入性、匿名性和随意性,加之网民素质的良莠不齐,导致各种网络虚假信息、网络暴力以及网络犯罪事件时有发生,如“人肉搜索”直接涉及个人隐私,有可能引发打击报复、恶意诽谤、侵犯人身安全等网络暴力,存在严重的社会安全隐患,直接影响良好网络舆论环境的形成和主流意识形态的构建,影响正能量的传播。

二、政府对网络舆论治理的必要性论证和困境分析

(一)政府对网络舆论治理的必要性论证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7],基于网络舆论对社会产生的积极和消极影响,政府应履行社会治理职能,引导和规范网络舆论市场,趋利避害。从此角度分析,自媒体时代下政府对网络舆论进行治理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第一,基于言论自由须有限度的考量,政府对于网络舆论的治理是必要的。从人类本性而言,人类追求思想和言论的自由是不知满足的。自媒体时代下民众在网络上可以追求更大更多言论自由,但这种自由超出了其法律和道德的限度势必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危害,影响社会安全与稳定。第二,政府有义务构建和谐社会及良好网络舆论环境。自媒体时代下的网络舆论环境现状不容乐观,大量的虚假、低俗信息充斥着网络舆论场所。一些反政府、反人类的言论借助网络舆论得以滋生,一些网络舆论暴力事件已经严重突破了社会道德以及国家法律的底线。这些靠网络自身力量是无法自行规范的,只能靠政府挑起为民众构建和提供良好和谐公共环境的职责来加强网络舆论治理。第三,基于维持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需求考量,政府对网络舆论的治理也是必然结果。自媒体时代下各种网络舆论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其中有些是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相违背的,甚至是西方国家故意传播扰乱我国正常社会秩序,而普通民众自身辨别力有限,很容易因此迷失方向而抛弃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这给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安全带来巨大的潜在威胁。第四,基于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在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积极度越来越高并积极要求构建服务型阳光型政府的今天,在网络舆论危机处理中政府和公务人员常常被推上风口浪尖。政府为了维护自身形象和提高民众对于政府的信心必须灵敏有效应对各类网络舆论危机,不断提高政府应对危机的能力,更好地促进网络舆论的健康发展。

(二)目前政府对网络舆论治理的困境分析 政府对网络舆论的治理是必须也是必要的,但是究竟如何治理是自媒体时代下政府面临的一大难题,新时代带来的新挑战也使政府陷入网络舆论治理的困境。

从出台政策角度看,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些具体的政策以应对网络舆论所带来的新问题,如建立了以法规为主体的互联网政策框架体系、高度重视对互联网信息发布的管理、整顿互联网信息发布者、铁腕管制网吧经营、安装技术软件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管制等,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对网络舆论的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主要是采取了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运用政府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和管理,这种管制过于刚性,缺乏柔性治理,有悖于自媒体平台所标榜的开放自由理念。

从颁布法律法规看,近些年来政府出台了很多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政策规范自媒体平台。20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务院在2000年9月20日颁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此后更是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网络安全、广播通信等相关的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暂行办法,如《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互联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8]但是这些大多都是法规、条例和办法,立法层级较低,对于网络舆论问题大多是作为网络安全中的一部分进行规定,而且大多的规定解释都较为含糊,在具体执行方面缺少量化标准,虽然有一些进行了司法解释,但在具体执行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

从网民整体素质看,我国目前有6.18亿网民,来自形形色色的不同群体,其结构的多元化造成网民素质的良莠不齐,必然会有一部分低素质与别有用心的网民在网络舆论的过程中扰乱正常的网络舆论秩序,随意攻击他人,甚至发布虚假消息,误导其他网民和网络舆论方向,这些矛盾也倒逼政府要去制定科学有效的网民治理方案。

从网络技术水平看,我国在现代高新技术方面存在着先天的不足,加之在自媒体时代网络舆论呈现出新的变化与特征又给其网络治理技术带来了更大的挑战,这也就导致了原有网络舆论治理技术在新环境下可能失灵的问题,所以如何对网络舆论未来发展进行预测,对网络技术的及时更新和准备一定的提前量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从政府应对危机能力看,政府经常处于网络舆论的风口浪尖,也因为政府或公职人员的政策和行为引起过很多的政府网络舆论危机事件,虽然这些事件最后都得到平息,但并不意味其所造成的影响在短时间内可以消除。虽然其中也有一些比较成功的案例将负面影响降到了最低,但是大部分都缺乏正确合理的指导方案和应对措施,时常采取“一删、二拖、三查、四结”的步骤,使民众对解决结果满意度不高,对政府的信任度大幅降低。

三、自媒体条件下政府对网络舆论治理的策略

整体来看,政府对网络舆论治理存在诸多困境,分析其原因最根本的一点是没有选择一个正确的网络舆论治理策略的方向。目前,我国在策略选择方向上缺少科学性的理论数据支撑,而且对策略选择后,可能产生的后果缺乏研究,从而难以科学地选出最佳的政策组合模型。其实,对于网络舆论治理政府可汲取对待市场治理的经验,在政策制定上应从宏观上加以调控,坚持引导式和规范式的双向治理策略,以引导式治理为主线,同时以对网络舆论进行必要的规范式治理为辅线。[9]

(一)法治和德治双管齐下治理网络舆论 我国政府一直把法治和德治作为治理社会和民众的两个重要手段,两者的搭配运用在保持社会良好秩序方面的成效也是很显著的,在网络舆论治理上更少不了双管齐下。

1.从法律法规的具体制定分析。首先,政府应该提高现有的立法层级,以更高的立法层级向民众宣告其对网络舆论治理的重视程度。其次,对于网络舆论的立法应该改变过去零散化、分散式的做法,对网络舆论形成一个集中式的规范制度化的法律法规体系,也可把对网络舆论的治理纳入国家发展重点战略,为其提供合法性的根据。如美国已正式发布《网络空间身份信任国家战略》,通过建立“身份生态系统”实施“网络实名制”。[10]此外,在网络舆论立法的范围界定上应该要以现实社会公民基本权利为基础,同时考虑网络及网络舆论的特殊性,适当放宽公民在网络舆论中的个人权利,以期使网络舆论能得到一个良好的发展条件。

2.从社会道德规范分析。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社会共识、实现团结和谐的根本途径。”[1]政府应该积极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流道德思想,运用国家的号召能力与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宣传渠道的优势弘扬社会正能量,坚决批判改造不良行为习惯,在全社会掀起一股追求社会道德新风尚的思潮,重新塑造人们的社会道德思想,从而达到对良好网络舆论环境的建设目的。

(二)提高网民整体素质治理网络舆论 网民作为自媒体时代网络舆论的制造者与参与者,对良好网络舆论环境的塑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除了引导网民提高自律能力外,对新时代网民的培养与塑造关乎着政府网络舆论治理的成功与否。一是培养具有主流意识形态的意见领袖。意见领袖在网络舆论中具有内部权威,能形成巨大的“意见流”,对网络舆论推动和事态解决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二是塑造良好网络行为习惯的青少年。青少年思想体系及习惯尚未成形,有可塑性。对于青少年网民群体应从小对其进行网络认识与良好网络行为的灌输。2013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统计到10岁到39岁的青少年网民规模达4.49亿,占当时全部上网人数的79.7%。[11]所以青少年是庞大的网民群体,政府应建立一套针对青少年的网络认识与网络行为的传播体系,使他们能够从小就能形成良好的网络行为思维与习惯。

(三)提高网络技术应用水平治理网络舆论 随着网络飞速发展,政府在现阶段对于网络舆论的引导与治理也势必要运用到网络技术的力量。一方面,运用网络技术对网络舆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掌握网络舆论的最新动向,发现网络舆论中可能损害到国家与社会利益的部分,从而将其控制在网络舆论与传播的萌芽状态,以防其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另一方面,运用相关的软件对网络舆论信息进行过滤,像澳大利亚政府拟开发互联网过滤器,屏蔽政府认为有争议或有损国家安全的网页。[12]这一作法我国也可以借鉴,对网络中不健康内容和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网络言论加以过滤,净化网络环境。

(四)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能力治理网络舆论 政府作为网络舆论治理的主体,最根本的是要加强自身建设。首先,只有具备科学合理高效的运作体系,政府才能在网络舆论治理中游刃有余,达到预期目标。要对原有的互联网管理部门进行重新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互联网管理部门进行优化重组,不同部门和区域之间要建立一个常态的合作协调机制或机构,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职能与权力,达到优化资源、提高运作效率及治理效果的目标。其次,政府要转变治理思路,积极应对舆论危机。国家政策制定必须对公众舆论诉求做出积极回应,所以国务院新闻办把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策略概括为“四讲”,即:“尽早讲,政府要尽快抢占信息发布制高点,第一时间表明对事件的态度及应对措施;持续讲,向公众不断披露事件进展情况;准确讲,发布信息真实全面,争取公众的认可;反复讲,采取各种方式对公众进行答疑解惑。”[13]这是对近年来突发事件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所以,政府应该增加对自身信息的公开,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同时用好用活政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加强与民众之间的沟通,才能建立一个阳光、开放的服务型政府。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1-8.

[2]Dan Gillmor: News for the Next Generation: Here Comes ‘We Media’[J]. Columbia news commentary,2003,(1).

[3]中国互联网络中心.社会大事件与网络媒体影响力研究报告[J].互联网天地,2009.

[4]中国互联网络中心.2014年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J].互联网天地,2014.

[5]黄盼.浅析新时期网络舆论管理的特点[J].河南:管理观察,2013,(总517).

[6]蒋乐进.论网络舆论形成与作用[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4).

[7]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N].新华每日电讯,2013-11-16,(4).

[8]董恬恬.我国网络舆论的政府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3,(4).

[9]谢金林.控制、引导还是对话——政府网络舆论管理理念的新思考[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0,(9).

[10]毕铁居.社会媒体视域中的网络舆论政府治理[J].河南: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10).

[11]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中国互联网络中心,2013.

[12]郭济.鼓吹“网络自由”的西方缘何转向高度重视网络管控?[EB/OL]http://www.cssn.cn/news/486015.htm

[13]祝华新,单学刚,胡江春.2008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R].[2009-1-13]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aboutchina/zhuanti/09zgshxs/content_17100922.htm

责任编辑 周觅

D63

A

1003-8078(2015)01-0011-04

2014-06-17

10.3969/j.issn.1003-8078.2015.01.03

幸荣(1980-),女,安徽寿县人,中共安徽省霍山县委党校中级讲师;李红(1978-),女,安徽霍山人,中共安徽省霍山县委党校中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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