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军初期对红军建设的探索

2015-03-26 12:06刘小花陈洪模
红广角 2015年2期
关键词:党代表

刘小花+陈洪模

【摘要】土地革命初期,中共中央和地方党组织对红军建设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开始了探索。1928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央通告第五十一号——军事工作大纲》,专门谈及红军建设的有关问题。本文仅对红军编制、兵役制度、红军党组织和政治委员的设立三个问题进行探讨,指出通告中中共中央对红军建设的许多设想脱离实际,毛泽东、朱德等红军领导人并没有机械地执行这些制度,而是根据部队的实际情况和斗争需要,采取了灵活变通的方式加以改进。

【关键词】红军建设;兵役制度;党代表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根据八七会议精神,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武装暴动,除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和广州起义这三次大的武装起义外,各地还爆发了众多中共领导的小型起义。此后,中共在各地建立起一些分散的小块红色根据地,组建革命武装,开展土地革命和根据地建设。其中毛泽东、朱德创建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成为红色割据的榜样,“朱毛红军”一度成为中共武装的代名词。

为了巩固与扩大暴动的胜利,中共中央开始重视军队建设,建立红军成为了当时党的要务。1928年5月,中共中央专门发布《中央通告第五十一号——军事工作大纲》(以下简称《通告》),对全国军事问题作整体规划与指导。《通告》专门谈及红军建设的问题,对各地红军建设提出了不少设想和指导意见。《通告》下发后,各地红军负责人也依据本地实践对红军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本文以《通告》为依据,结合其他文献,对《通告》中提及的红军编制、兵役制度、政治工作制度等三个问题展开讨论。

一、关于红军编制

《通告》提到:“红军之编制,须依武装及作战需要而定,暴动的群众既不能有多量的武器,在作战中必须参用旧式的粉枪、大刀、梭标、尖串等,其作战亦多系乡村战争,故暂决定试用三五制,即以12人为一班,三班为一排,五排为一连,五连为一团,五团为一师,每师4500人。每团五连,用步枪者二连,用粉枪者一连,用大刀、尖串者二连(此外尚有侦探、交通、军医、特务各种组织,至其他各特种组织,则依所有武器决定之)。此系太平军的精神,而求之适合于游击战争的需要。各省割据区域,即可试用此制,以便依实际经验,而为最后之决定。”①

《通告》明确要求各地红军“试用”的编制为“三五制”,并指明了这种“三五制”军事编制是源于“太平军的精神”。这种编制看起来是依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即参加暴动的农民基本缺乏先进的武器,不得不大量使用类似太平军当年用过的冷兵器,因此也应采用太平军用过的编制。但此时离太平军时期已有70年,“三五制”是否适用红军呢?各地的工农武装是否会贯彻落实中央《通告》精神呢?

先看红四军的编制情况。1928年4月下旬,朱德、陈毅率领南昌起义余部和湘南农军到井冈山与毛泽东部会师后,成立了工农革命军第四军,开始为3个师9个团。因经济原因,遣散了一部分湘南农军,缩编为两个师6个团,最后取消师的番号,由军部直接管辖4个团。5月,工农革命军第四军改称中国红军第四军。1929年又改称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并且团改为纵队。①毛泽东、朱德领导的井冈山革命武装由工农革命军改称“红军”,是贯彻《通告》的结果。因为《通告》中明确要求:“在割据区域所建立之军队,可正式定名为红军,取消以前工农革命的名义”。②但是对于编制,红四军却并没有照搬《通告》,而是根据人员、装备、经济、训练等情况从实际出发,以达到利于指挥、利于作战之目的。1928年 11月红四军第六次党代会规定:“部队编制——每连长枪定75支,每营四连。每团一个特务连,其枪数与步兵连等。每团可有机关枪连与迫击炮连,每连步枪40 支。团部传令排定枪8支,营部4支。军部可成立特务营,其组织与步兵营等。”会前,有代表依据《通告》提出 “红军须依照太平天国军队的编制”提案,此提案和其他16个提案“因大会提前闭幕未及详细讨论,均交新军委讨论执

行”。③新的军委经过讨论否定了这一提案。这说明,         《通告》关于参照太平军编制建设红军的思想在部队中还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只不过,毛泽东、朱德等根据红四军的实际情况及战斗需要采取了“三三制”,并没有照搬“三五制”的编制。

曾经转战井冈山的红五军内部编制也有过多次变动。红五军刚成立时人员共2000人,下辖三个团。平江暴动失败后,红五军减员较大,将三个团缩编为五个大队,共700人。后又与湘鄂赣边一些县的游击队合编为第一、第二、第三纵队,共约1000人。1929年8月底,彭德怀率领红五军回到平江,与黄公略率领的湘鄂赣边境支队会合,整编后仍称红五军,下辖五个纵队。后第五纵队在鄂东南成功发展,队伍迅速扩大,于1930年4月扩编为红八军,下辖三个纵队。④除了一般正规军队的师团营连编制之外,红五军有时在军下面并没有设立师的编制,而是设立纵队,各个纵队的人数也不是绝对一样的整齐。从上述红五军编制变动情况来看,部队并没有固定的编制,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随时调整,以适应红军面临的复杂而多变的情况。

湖南省委也不同意《通告》中关于红军编制的指示。省委在给红四军的信中讲到:“四军的编制适用黄埔三三制。在每连中,由梭标队二排,步枪一排组织之。梭标于巷战,游击冲锋,均较步枪有用,且可救济步枪的缺乏(海陆丰红军即如此编制),而且可立即由4团扩充到12团。”⑤所谓巷战,在井冈山游击战争期间,除非是进攻县城且敌人据城顽抗,否则是不会发生的。从红军在井冈山的实际战例看,巷战的情况极少出现,多半还是野战。至于将部队从4个团扩充为12个团,如果缺乏干部、武器和训练等相应条件的支持,仅靠扩充团的数量未必能提升红军实际的战斗力,朱毛红军实际上也没有按照湖南省委这封信所指示那样盲目扩大团的数量。

经过大半年的实践,时任湘赣边界特委书记的杨开明在给中央《关于湘赣边苏区情况的综合报告》中直言不讳地指出:“军队的编制仍是国民革命军的编制,中央所指示的太平天国的编制法,不知他的内容如何,无从悬拟,所以只得仍照旧编制。不过军以下没有师,直接是团、营、连、排、班,1团3营,1营3连(二十八团的有4连)1连75个战斗兵。<此>外每团有机炮连、特务连、卫生队之编制。”⑥这里所讲的75个战斗兵,不见得个个都有步枪。如果将少数手执梭镖的兵士与多数使用步枪的兵士混编为一个班,战斗中手执梭镖的兵士随时可以捡起己方伤亡人员的枪支作战,或夺取敌人的武器战斗。相比起前面那种整个连或整个排都没有配备步枪的情况,这样的编制无疑更适合战场的实际。endprint

二、关于兵役制度

《通告》中对兵役制度作出了规定:“红军应当定期退伍,每6个月退伍1/3,外省兵士退伍后不愿回去的可酌留为下级干部之用。”①《通告》作出这样的规定或许是考虑到红军作战条件十分艰苦,兵士容易疲劳,为了保持军队的斗志,所以需要实行退伍制度。毛泽东曾经指出:“在红军工作的人要求脱离队伍调地方工作的与日俱增。其原因,也不完全是个人的,尚有一,红军物质生活过差;二,长期斗争,感觉疲劳……”。②但 “定期退伍”的办法能解决这一问题吗?

在中央发出《通告》后,湖南省委写信给毛泽东和朱德,也要求他们实行兵士退伍制度:“在军队所在暴动区域内,实行志愿兵制度,吸收经过斗争的农工份子(同志非同志)到军队中当兵,淘汰老弱残废及流氓无产阶级的成份,由当地苏维埃分配土地耕种或迁回原籍也好。红军在暴动区域内,实行定期退伍,避免兵士的职业(化)与脱离群众的危险。”③湖南省委要求红四军实行退伍制度,更多的考虑不是解决长期艰苦斗争产生的疲惫感,而是为了避免兵士的职业化与脱离群众,这种设想不能说没有道理。但真要实行兵士退伍制度恐怕将面临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

首先是兵源问题。要实行定期退伍制度,必须要有充足的后备兵源。但这对红军来说,无论是初创还是鼎盛时期都是无法保证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鼎盛时期是1928年6月龙源口大捷之后,此时“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拥有宁冈、永新、莲花3县的全部,遂川北部,酃县东南部,以及吉安、安福各一小部,面积达7000余平方公里,人口有60万。”但这一时期很短,“八月失败”使得边界各县相继沦陷。经过红军努力反击,到11月份红军收复了部分失地,“割据的面积近4000平方公里,人口近30万。”④无论是60万还是30万人口,能够参军的适龄男性青壮年仅仅是其中一小部分,如果考虑还需要对参军者的出身成分加以限制,这一部分的比例就更小了。再加上频繁作战不断导致的伤亡,红军的兵源并不充裕。缺乏充裕的后备兵源,退伍制度就难以实行。

1928年,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中曾谈到红军的兵源:“边界红军的来源:(一)潮汕叶贺旧部;(二)前武昌国民政府警卫团;(三)平浏的农民;(四)湘南的农民和水口山的工人;(五)许克祥、唐生智、白崇禧、朱培德、吴尚、熊式辉等部的俘虏兵;(六)边界各县的农民。但是叶贺旧部、警卫团和平浏农民,经过一年多的战斗,只剩下三分之一。湘南农民,伤亡也大。因此,前四项虽然至今还是红四军的骨干,但已远不如后二项多。后二项中又以敌军俘虏为多,设无此项补充,则兵员大成问题。虽然如此,兵的增加和枪的增加仍不相称,枪不容易损失,兵有伤、亡、病、逃,损失甚易。湖南省委答应送安源工人来此,亟盼实行。红军成分,一部是工人、农民,一部是游民无产者。游民成分太多,当然不好。但因天天在战斗,伤亡又大,游民分子却有战斗力,能找到游民补充已属不易。在此种情形下,只有加紧政治训练的一法。”⑤从这份报告可以看出,在没有实行退伍制度的情况下想要找到补充的兵源都不容易,假如实行每六个月退伍1/3,一年半的时间就要将全部兵士换一轮,那样将更加找不到补充的兵源。报告中还谈到了红军作战伤亡的情况:经过一年的战斗,素质好的老兵仅剩下三分之一,即伤亡离队的人员达到三分之二。如此高的损失率,加上后备兵源的缺乏,红军确实没有条件实行兵士退伍制度。

杨开明的报告中也讲到干部和士兵的补充困难情况:“因斗争的激烈,干部损失太多,每一次作战总要损失一些好干部和好士兵,补充的都是一些俘虏兵,明知道俘虏兵是带危险性的,但是无法解决兵士的补充问题,有时连俘虏兵都很难得到,有有枪无人的苦楚。”①由此可见兵员补充之困难。在当时的条件下,由于苏区面积相对狭小,总人口基数并不大,适龄的兵源人数很有限,想在红军中实行“每6个月退伍1/3”的兵员,虽然设想很好,但可以说是根本无法实行的事情。

其次是士兵训练的问题。红军经常游击作战,往往没有很多时间用于专门训练士兵。在战争中学习战争,通过实战训练士兵,成了红军训练最主要的方法。一个普通农民在红军中经过6个月的战争考验,已经训练成一个比较合格的士兵了。但是此时让他退伍,那么补充进来的是一个需要从头训练的新兵了。这样做肯定不利于提高红军的战斗力。

显然,这种“定期退伍”的设想,根本不符合红军和革命战争特点,自然难以得到实行。此后红军不但没有实行退伍制度,反而不断地开展“扩红”运动,一批又一批地从苏区大量征集兵员,以至于造成了苏区兵源近于枯竭的状况。②

三、关于党支部和党代表制度

《通告》中谈到军队中党的组织时要求:“红军党的组织亦应以团为单位,设立支部,连设分支部,准在目前红军战斗尚多以连为单位,每连同志人数如较多时,得暂以连为单位,设立支部……红军应由苏维埃派政治委员监督军官,并负责进行政治工作。政治委员应即为党的代表,最好由工农分子充任,能了解军事的更好。政治委员在党内属于师委,同时即为支部或分支部党的负责人员,对党员应有秘密特殊之训练,但对外不得用党代表名义,应代表苏维埃进行兵士群众的政治教育。”③在红军中建立党支部是落实“党领导军队”这一原则最具体、最得力的措施。但是支部究竟应当建立在哪一级,毛泽东在三湾改编中已经找到了答案,并且在斗争实践中经受了检验,即应当在连一级建立党支部。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中总结道:“党的组织,现分连支部、营委、团委、军委四级。连有支部,班有小组。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④杨开明在报告中也谈及:“红军中的党组织,由上而下说,由军委而团委、营委,连设连支部,各班自成一小组。这个组织,我们很觉得法,很能适用于斗争,因为作战大部以连为单位,每一个作战单位有一个支部,去处理和指挥一个作战单位的事,很觉便当。我们的军队其所以打败仗而不致于溃散,这个组织的好处,应为主要的原因。”⑤《通告》提出以团为单位建立支部(仅在人数较多的连队建立支部)的做法在井冈山并没有实行,因为这样不利于落实党的领导,也不利于提高红军的战斗力。反之,“支部建在连上”的则成为红军乃至后来的八路军、解放军一以贯之的方针,至今仍在实行。endprint

《通告》中关于政治委员对外不得用党代表名义的做法在实践中证明也是不妥的。毛泽东指出:“党代表制度,经验证明不能废除。特别是在连一级,因党的支部建设在连上,党代表更为重要。他要督促士兵委员会进行政治训练,指导民运工作,同时要担任党的支部书记。事实证明,哪一个连的党代表较好,哪一个连就较健全,而连长在政治上却不易有这样大的作用。因为下级干部死伤太多,敌军俘虏兵往往过来不久,就要当连排长;今年二三月间的俘虏兵,现在有当了营长的。从表面看,似乎既称红军,就可以不要党代表了,实在大谬不然。第二十八团在湘南曾经取消了党代表,后来又恢复了。改称指导员,则和国民党的指导员相混,为俘虏兵所厌恶。且易一名称,于制度的本质无关。故我们决定不改。”⑥这里把实行党代表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为何坚持叫党代表的原因讲得非常清楚。

杨开明向中央的报告中也反映过同样的意见:“取消党代表制,实在不好。事实告诉我们,那一连、一营、一团的党代表好,那一连、一营、一团的士兵就好,就会作战,问题也少些。那一连、一营、一团的党代表弱些,那一连、一营、一团的兵士也要坏些,作战也不行,问题也多了。所以红军中实行党代表制是很好的,曾经接过中央来信,说要取消党代表制,改为政治委员,设政治部,关于军中的政治训练则党代表与政治委员的作用原是一样,而设政治部是国民革命军中的遗留,军中官长士兵都讨厌这个名词似的。”①杨开明曾经代理湘赣边界特委书记,与毛泽东共同坚持和领导井冈山的斗争,应该参与起草或阅读过毛泽东关于井冈山斗争的的报告。他的报告中吸收了毛泽东的许多正确意见和观点,同样反映了井冈山斗争的基本经验。

《通告》中还讲到“红军应由苏维埃派政治委员监督军官,并负责进行政治工作”。这一点也很值得探讨。在中国土地革命时期,苏维埃这个从俄文音译过来的词一般代表某一级政权的名称,比如在很多文件中可以见到“省苏”、“县苏”、“乡苏”的提法,即指省、县、乡的红色政权。在红军建设的过程中,派往红军从事政治工作的人员,不管是党代表还是政治委员,都是接受党的指令派出的,即使是从某一级苏维埃机关抽调人员到红军中任职,也是先以党的名义抽调人员,之后再派往红军中。党在红军中实行“党指挥枪”的原则,很大程度也正体现在对党代表或政治委员的委派、任命这一点上。苏维埃作为政权系统,其内部虽然设有军事部,但该部门一般只是领导本地区游击队、独立团之类的地方武装,并不能直接干涉主力军队内部的政工干部的任职。只有党的组织部门,才有管理红军干部的权限,可以派出干部到红军中任职——特别是担任党代表或政委这样的职务。

但是,中共中央却不断向红军发出指示,要求红军仿效苏联红军的经验,实行政治委员制度,取消党代表制度。1929年12月召开的第九次党代会通过的决议上不再提党代表,而直接代之以“纵队政治委员”、“大队政治委员”、“支队政治委员”。不过,红四军后来实行的政治委员制度实际上还是继承和发展了党代表制度的本质内容。②

余论

综上可以看出,《通告》对红军建设的许多设想脱离实际,明显带有模仿苏联红军的痕迹。但中共中央似乎并未意识到这一点。《通告》发出仅一周后,中央在给红四军前委的信中又提出继续推行《通告》的设想,要求朱毛红军“你们必须依照中央最近的军事工作决议案改造你们的军队,使雇佣式的军队变成志愿军……在编制上应实行太平天国式的编制;在政治上设政治部,取消党代表实行士兵的政治训练。”③毛泽东、朱德等红军领导人并没有机械地执行中央的建军设想,而是在坚持党对军队领导的大前提下,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具体要求采取灵活变动的方式来实行、改进。

《通告》中有关红军建设的若干设想虽有诸多不成熟之处,但作为红军初创时期对建军具体制度提出探索的这一份文件,依然具有开拓性的意义。即使其中有某些不合实际的设想,也在随后的斗争过程中迅速得到了改进和纠正。至于这份文件明确要求将各地工农武装统一名称为红军和实行政治委员这两点,更是在人民军队的建设历史上有着极为重要的积极意义。而各地的红军指战员,则从实际出发,敢于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丰富了红军建设的理论,在人民军队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上充分体现了中国的特色,为人民军队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刘小花,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馆员;陈洪模,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副研究馆员)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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