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孝文化在女犯思想教育中的价值和运用

2015-03-26 23:12苗献芬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8期
关键词:罪犯监狱道德

苗献芬,谢 薇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2.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 长沙410000)

司法部2007年《教育改造罪犯实施纲要》提出,“要对罪犯进行道德修养教育,掌握道德修养的正确方法,敢于自我解剖,要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这给教育改造罪犯提出了全新的课题。

中国作为东方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博大精深的民族传统文化,其精华在当代受到国家和人民的重视。司法工作者认为,在对罪犯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最关键的是要解决他们在思想道德上的严重失衡问题,对其人格和道德品质进行深层次的教育和重建。而中国传统的孝文化内涵丰富,对今天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仍有借鉴意义,我们应吸取精华,深刻剖析孝文化在改造女犯思想教育中的当代价值。而如何有效运用这一宝贵财富,建构合理的教育路径和模式,提高女犯教育改造的质量,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课题。

一、引入传统孝文化对女犯思想教育的依据

孝文化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对完善人的道德品质、提升人的思想境界、构建文明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随着监狱女犯构成状况发生新变化,女犯的思想、心理也出现新的特点,监狱改造工作难度也不断加大。对女犯改造工作科学化建设的推进需要司法教育工作者在教育的内容上提高女犯的思想文化素养,增强其认罪悔罪的认识,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引入传统孝文化教育正是结合罪犯思想实际,促进其由被动改造向主动改造转变的有效方式之一。

(一)运用传统孝文化对女犯进行思想教育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制、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我国《监狱法》对运用传统文化教育罪犯有着明确的要求,司法部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和《监狱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目标考评办法》中,对用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罪犯也都作出了刚性的规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则更加深刻地说明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中也指出了重视中华传统文化研究的精神要求。因此,运用传统孝文化对女犯进行教育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是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的必然结果。

(二)运用传统孝文化对女犯进行思想教育是对罪犯进行针对性德育教育的现实需要

在司法改造实践中存在少数女犯刑满释放后忽视道德伦理、重蹈覆辙的情况,这些情形都在无形之中拷问和冲击着传统教育改造的合理性。为了尽量避免上述情形的发生,监狱管理机关需要更多地关注女犯改造的内在原因,构建新型的传统道德文化教育管理模式,有效释放传统道德文化精华在矫治女犯思想教育上的内在功能,将其深入到女犯的心里,内化为一种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从而达到矫治女犯的效果。

(三)运用传统孝文化对女犯进行思想教育是对女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举措

传统孝文化博大精深,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稳定社会的历史作用。因此,在当代对女犯进行孝文化教育,增强其自律性和自觉性,提高思想免疫力和应有的理性,同时也使得优秀的传统文化得到发扬、延续和发展。可把孝文化这种德治的柔性规则和法制的刚性规范在女犯思想教育方面完美结合并有效运用。另外,应更加注重女犯的个性特征和心理特点,注重用柔性的德治理念触及女犯心理的柔软环节,达到矫正犯罪心理的目标。

二、优秀传统孝文化对女犯教育改造的核心价值

思想教育是以对人的道德情操、思想认识进行引导、规范为任务的思想意识领域的社会实践活动。运用传统孝文化对女犯进行改造其涵义是指监狱教育管理职能部门根据罪犯思想、行为、心理等方面的特点,对罪犯进行人格培养以及价值观的重塑,在对罪犯显性思想教育的同时,有目的地开展专门的孝文化教育,通过无意识的熏陶进行隐性教育,将传统文化中有价值的思想渗透到罪犯的思想教育中,从而提高罪犯的思想。深刻挖掘和剖析其核心价值,具体如下:

(一)责任意识:促进女犯道德塑成,培养女犯从善的责任意识

女犯的犯罪行为对家庭、他人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从道德文化的角度来看,对家庭的伤害就是最大的不孝,这种犯罪结果形成的缘由大多是孝道的缺失。传统孝文化能让女犯实现由“缺德”到“有德”的思想和行为转变;让女犯深刻吸取犯罪的惨痛教训,触发善念和感恩之心,在忏悔中进一步培养责任意识,真正达到弃恶从善的改造目标,从而回归社会后不再重新犯罪。

(二)道德意识:净化女犯灵魂,增强女犯改造的内在动力

“孝”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础和核心。利用孝道教育改造罪犯,能使女犯的思想受到启迪,促使他们自觉对照法律法规和道德修养的要求,深挖自己的犯罪根源,认识自己的犯罪危害,净化灵魂。

以善良、孝敬、明礼、诚信为主旨的传统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内容之一。文化的力量是巨大而持久的,它的作用方式可以包容渗透。司法教育管理工作者在教育改造过程中,依靠文化的征服、道德的洗礼,将善良、真诚、正义、公平、平等等文化因子潜移默化地植根于女犯的心灵之中,让女犯懂得是非、善恶、美丑,懂得人生的意义与生命的价值,自觉地去接受改造。

(三)感恩意识:培养女犯的感恩之心,构建女犯正确的道德观念

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孝悌、缺少感恩是女犯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开展孝文化教育,让女犯首孝悌、次谨信、泛感恩,在接物与学习上恪守法律法规、内心坚持道德底线。培养女犯的感恩之心,使其常念幸福之源,学会和谐相处,净化心灵,从而进一步加强对“孝”的理解,让女犯感受到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关怀和挽救之情,唤醒内心良知,促使其重塑公民意识,改掉恶习,养成守法习惯,成功回归社会,从而提高改造质量。

(四)健康意识:健全女犯健康的人格,提高女犯自我修养

在罪犯中开展孝文化教育使孝道的精华进入女犯的思想文化教育,丰富女犯的学习生活,让女犯领悟人生意义、发掘良知、完善人格。我国著名教育家叶圣陶说过,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达到罪犯自我教育,在于促使罪犯激发其内在的心理矛盾运动,以正确的思想去克服错误的思想,真正内化道德的要求,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实现自我改造、自觉主动地进行自我剖析、提高自我修养。

(五)和谐意识:培养女犯淳朴重义、与人为善的思想,增强和谐的观念

和谐理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气质。孝道包涵着意蕴深远、丰富多彩的和谐理念,孝道是浸透中华民族文化肌体每一个毛孔的精神。以孝道约束人和人、人和社会、人和自然的关系,营造着一种关心他人、互相宽恕的社会和谐气氛。这种坚持贵和持中、看重和谐的孝文化思想,对于正确处理民警与女犯之间的矛盾、女犯与女犯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的改造环境和氛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第四条(明礼诚信、互助友善、勤俭自强)与上述的理念契合,充分体现了法律行为规范对传统文化的传承。

当然,传统孝文化包涵着强大的思想资源。但是,我们也应该理性地看待,传统文化中既有精华也有糟粕,我们既要挖掘其中的积极因素并大力运用到女犯的思想教育中,又要正视它的消极成分,如缺乏民主、缺乏法治、缺乏实证科学等,对于这些不良传统必须舍弃。

三、传统孝文化在对女犯思想教育中的适用

对罪犯的改造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积极构建法治教育和德治教育相辅相成的教育机制。而思想教育与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密不可分,要树立大教育理念,吸取传统孝文化思想的精华,去其糟粕,结合罪犯教育改造的实际情况,以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为前提,大胆探索创新。

(一)统筹兼顾,通过提升监狱警察的人文素养,将传统文化教育内容纳入学习范畴

监狱教育管理机关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多措并举,采用传统文化教育提高女犯教育改造效果,如录播《论语》、《二十四孝》等孝道经典文化作品,拍摄制作各类传统孝文化视频,组织女犯参加学习,对她们的思想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民警通过多种方式把传统孝文化的影响力深深熔铸在女犯的日常管理之中,使女犯深刻认识到传统孝道的精神内涵,让其认识到中华民族是重孝道之邦,自觉抵制不良倾向、歪风习气。

同时,监狱应以警队建设为根本,与相关政法高校建立合作关系,组织干警到高校进行培训,提升警队队员中国传统文化的修养。

(二)拓展孝文化教育的宣传载体,多渠道营造浓厚的教化氛围

监狱应开创丰富多彩的新载体,全面拓展教育平台,有效增强传统道德文化的亲和力和吸引力,发挥出传统道德文化的最佳教育成效。利用监狱小报、宣传栏、监狱景观、雕刻、剪纸等载体开展教育,定期举办书画展、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文艺汇演等活动,用文化环境感染女犯,使女犯在观赏中学习、在参与中领悟。充分利用监狱设施设备,在女犯生活、学习、活动场所设置有关孝文化教育的宣传载体,展示中国传统孝文化的魅力,营造浓郁的孝文化氛围,介绍孝文化的渊源和内容,让女犯充分了解其内涵。

(三)创新监区思想教育的活动形式,深入挖掘传统孝文化的人文精神

进行传统文化教育时,可创新宣传形式,利用传统孝道中的一些特殊节目使女犯乐于参加学习,乐于接受教育。如,开展以弘扬传统孝文化为题材的舞蹈、小品等文艺创作活动,在娱乐中普及道德知识;利用民族节庆引导女犯理性思考,增强女犯的认同感和弘扬传统孝文化的自信心、责任感,提高教育的有效性;邀请国内知名大学的学者、专家、教授来监狱举办国学讲座活动,用优秀的社会资源激励女犯向善自新。同时,以“监狱主导,监区创新”为原则,积极发挥监区的主观能动性,开展高墙文化大讲坛,组建合唱团,编印文化期刊等监区文化建设活动,加快女犯思想态度转化的进程。

(四)将中国传统孝文化教育列入罪犯教学大纲,完善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

通过教育,罪犯了解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历史,学习传统孝文化的知识,领悟传统孝文化的精华,弘扬传统美德,传承传统民族精神。有条件的监狱可以结合本地特点,编写传统文化教育的教材,并不断加工修改、提高教材质量,逐步将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引向健康发展轨道。把“学国学、做新人”活动与亲情感化有机结合起来,唤醒服刑人员孝慈友恭的伦理道德良知。

总之,作为新时期女犯教育的有益补充,传统孝文化的核心价值可以为改造女犯的思想提供丰厚的内容支持和道德基础,并成为法制教育的有力补充;可以有效提高罪犯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罪犯的思想行为、心理活动发挥约束规范作用;可以使其养成正确的是非观、道德观,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精神基础。因此,我们要把丰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和精神内涵与罪犯的改造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1]李恒山,武娟.试析孔子对孝道思想的继承与发扬[J].绥化学院学报,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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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雪良.浅谈农村孝文化的现状、原因及对策——以浙江省平湖市农村为例[EB/OL].http://wtj.pinghu.gov.cn/wenhuabao/index.php?id=53,3,1,201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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