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亨对诺齐克的自我所有理论的批判与回应——兼论剥削为什么是不正义的?

2015-03-26 16:30王坤天津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300134

王坤(天津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300134)



科亨对诺齐克的自我所有理论的批判与回应
——兼论剥削为什么是不正义的?

王坤
(天津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300134)

摘要:科亨提出传统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剥削的道德批判立论基础通常为自我所有权,从而不能有效回击以诺齐克为代表自由意志主义者的反驳。基于当代无产阶级的特征产生了新的变化,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并非全部由剥削导致,科亨主张放弃传统马克思主义的剥削理论,转向利益与负担平等视角来研究社会正义问题,同时可以有效地应对诺齐克的反驳。

关键词:剥削;自我所有权;利益与负担平等

被称为“英语世界里最受尊敬的马克思主义者”的G.A.科亨(也译柯亨、科恩)同时也是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的倡导者之一,他在自传中写到,他从小就被养成了这样的信仰,即共产主义的平等必将获胜,没有必要从规范性角度对共产主义加以说明。然而,由于共产主义的实现条件受到限制,再加上面对以诺齐克为代表的自由意志主义对社会主义平等的“强有力”的批判,找不到现成的答案对之加以回击。由此,柯亨强调现在非常有必要向人们解释为什么社会主义的平等在道德上是令人向往的。换句话说,柯亨想要从道德上论证社会主义在当代社会仍然具有吸引力,也就是说明平等作为一种正义原则为何优越于其他的正义原则。科亨指出,传统马克思主义在对分配正义解读的过程中绕不开对剥削的规范性解读,然而这种解读通常不自觉地借助于自我所有权理论。科亨对剥削与自我所有权的关系进行梳理,试图解决传统马克思主义在对社会不平等现象分析中所面临的理论难题,并对社会主义平等的优越性进行论证。

一、剥削与自我所有理论

在柯亨看来,传统马克思主义的剥削理论在以下两个方面存在缺陷,即将社会矛盾的解决寄托于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对资本主义剥削的道德批判建立在自我所有权的基础上,所以不能有效回击诺齐克的自我所有理论为资本主义所作的辩解和对社会主义平等的否定。

科亨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很少正面谈论分配正义问题,主要是因为传统马克思主义认为,由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阶级和剥削都是社会不可避免的,社会不平等必然存在,因此,空谈什么是公平的分配起不到任何的作用,从道德上对剥削的谴责更是没有意义,主要任务应当是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资本主义剥削,而不是回答什么是正确的分配方式。当社会进入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所有产品按需分配,更没有必要研究分配问题了。然而,科亨逐渐意识需要对这一问题做进一步的分析,首先在当代社会,马克思所设想的实现社会主义平等的两个基本条件并不具备:“一是短时期内不可能出现争取平等的大规模的无产阶级革命,另一方面,资源的稀缺制约着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实现”[1]8。在物质稀缺条件下,社会的正义是无法超越的,因此寻求社会的平等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实施就成为共产主义者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为了回击诺齐克,从规范角度弄清平等问题,科亨毅然决然地转向了政治哲学。转向政治哲学之后的科亨意识到,如果正义永远无法超越的话,那么我们必须发展出一套社会主义正义论,从规范角度论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2]

科亨指出,马克思主义者在讨论社会主义平等原则时,通常从对资本主义剥削的批判入手,即从规范维度对剥削进行分析。然而,在科亨看来,传统马克思主义对剥削的分析并不能真正的为社会主义的平等原则提供有效的论证,并且容易招致自由意志主义(诺齐克)的反驳。科亨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对剥削的批判通常建立在自我所有权基础上的,至少是不反对自我所有权,然而这种对剥削的理解又会导致理论内部出现逻辑矛盾。

科亨指出,在传统马克思主义剥削理论中,剥削被理解为“盗窃他人的劳动时间”,如果将剥削界定为资本盗窃了工人的劳动时间,并由此推论出资本主义是不公正的,那么这一推论的前提是肯定工人是自身劳动力的合法拥有者。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有关资本家剥削工人的论断必须依靠这一命题:工人对自己的劳动力拥有自我所有权。由此,科亨得出结论: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认为资本主义剥削是不正义的正是基于自我所有理论。依据自我所有理论虽然可以实现对剥削不正义的批判,但是这种自我所有原则与社会主义平等原则是不相容的。科亨进一步指出,在自我所有权基础上对剥削的批判在以下情境中将会与社会主义平等相矛盾。科亨举了这样一个例子:设想有这么一位工人,他对自己的工作以及工作带来的收入十分满意,他的老板是他的一位拥有资本的弱智邻居。这位弱智资本家从工人那里所劫取的产品刚刚能够他活下去。假如工人只为自己生产,那么他的弱智邻居将会死去。[1]170科亨指出,如果将这种关系看做是剥削,将会无条件地认为这种关系是不公正的,并得出这样的结论:弱智的资本家剥削快乐的工人,因而是不公正的。科亨接着指出,事实上,马克思主义者不可能将这种关系看做是不公正的,并且,马克思主义者会对赞同工人对他弱智邻居的帮助,因为马克思主义是赞同平等,这种平等包含人们在利益和负担上应该平等。这就意味着弱智者占有和使用他的资本是无可厚非的,其中并不存在不公。

科亨认为,由于传统马克思主义将剥削他人界定为不公正地利用他人,并由此得出一切剥削都是不正义的,这种对剥削认定太过简单化,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剥削学说容易受到自由意志主义反驳的重要原因。“马克思主义者由于他们在劳资关系中毫不妥协的立场,从而在不知不觉间接受了自我所有的观念。”[1]172想要回应诺齐克的反驳,关键就在于绕开自我所有理论来批判剥削。因为根据自由意志主义的自我所有理论,福利制度对纳税工人的所作所为恰恰是马克思主义者所指责的资本家对工人的所作所为:它强制性地从工人那里榨取了劳动产品并且声称福利制度的压榨比资本家的压榨更恶劣。福利制度的实质在于通过法律的强制使工人去做他们为资本家所做的事情。以诺齐克为代表的自由意志主义者反对国家为了平等的目标干预分配,并将征税也看做是对个人自由的侵害。科亨认为自由意志主义在政治哲学中对马克思主义者进行攻击并难倒了他们,需要找寻其他路径来对剥削进行规范性解读。由此科亨指出“我们必须对剥削理论重新进行彻底的思考,才能不对福利国家所推行的再分配措施进行谴责,也不对马克思主义者或我们这些半马克思主义者所赞同的更为平等的再分配补偿措施进行谴责”[1]173。科亨认为利益与负担平等原则既可以实现对剥削的道德批判,同时又可以为福利制度做有效的辩护。

二、剥削与“出身干净的资本家”

科亨指出如果将剥削理解为是“对工人劳动时间的盗窃”,那么坚持此观点相当于对自由意志主义的自我所有权持的是一种模棱两可的态度,为了避免陷入左翼自由主义的漩涡,科亨从传统马克思主义对剥削批判的其他视角入手进行分析,然而,绕了一圈又回到了自我所有权问题。这也是科亨最终放弃剥削视角转向利益与负担平等原则研究资本主义的劳资关系的重要原因。

剥削为什么是不公正的?科亨进一步分析指出,马克思在对剥削的论述中,主要包含三个方面: “(1)工人处于生产资料的不平等分配的末端; (2)他们被迫按照别人的吩咐去工作; (3)他们被迫把剩余产品转让给他人。”[1]219在柯亨看来,传统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主要围绕资本主义的剥削,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批判。一方面,批判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最初分配的不平等;另一方面,资本家凭借其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强迫无产阶级出卖劳动力,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以上两种对资本主义剥削进行批判的观点,在科亨看来,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科亨首先从生产资料分配的不平等入手分析,传统马克思主义将剥削的不公正源于生产资料最初占有的不平等。“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资本家的占有是由于对于外部物质的不公平的分配权。这种占有的根源就是不平等的生产资源分配,只要认识到剥削是从这种最初的不公平和不平等中产生的,这就足够了。”[1]138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生产的部分产品,完全是因为工人被剥夺了占有物质生产资料的权利,从而必须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剥削也就是从这种最初的不公正和不平等中产生。罗默坚持的就是此种观点。罗默在对剥削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将生产资料最初占有的不平等看做是导致剥削不正义的根本原因,并推论出剥削本身并非不正义的结论,关键是看“导致剥削的生产资料最初不平等分配是否公正”[3]。科亨不赞同罗默的以上观点。科亨指出,依据生产资料最初占有的不平等对资本主义剥削进行批判虽然可以回避自我所有权问题,但是很难解释所谓“出身干净的资本家”问题。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可能存在所谓“出身干净的资本家”,在这样的生产关系中,“资本的不同是在自我所有的条件下,一种相等的资本起步并到达了资本主义阶段的历史的结果,那些拥有资本的人所依靠的既不是强力也不是欺骗,而是节俭或才能”[1]182。科亨认为如果将这种关系不界定为不公正的剥削,这不仅与我们的直觉相违背,这种关系也会使马克思主义者深感烦恼。柯亨提出,“如果从道义上说,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工人不拥有生产资料都具有正当性的话,那么,资本家的利润就不是剥削……因而剥削问题就变成了资本家私人财产的道义性问题”[4]。在科亨看来,依据生产资料最初分配的不平等批判资本主义剥削,无法解释这些“清白资本家”进行的生产为什么是不正义的。

科亨提出,生产资料的不平等占有是剥削产生的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如果人们保留自我所有权,尽管生产资料最初以平等的方式分配,即所有人起点相同,仍可能产生不平等的结果,最终一些人可以雇佣另外一些人,从而导致剥削。正如前面提到的那些“出身干净的资本家”,他们之所以成为资本家,依靠的可能是他们卓越的才能或是勇于冒险的精神。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一切生产资料都归社会所有,并且(公开地)租赁给工人合作社,租期是有期限的,那么,除了原始资源的不同之外,其他方面的差别也会带来不平等,并且这种不平等可以无限地大,从而产生剥削,有些合作社实际上会剥削其他合作社。基于以上两点,科亨指出,在对剥削的界定中,“马克思主义者夸大了剥削对于世界财产的原始不平等权利的依赖程度”。[1]140

科亨进一步指出通过以下方式可以说明“清白出身的资本家”的剥削为什么同样是不正义的。在对剥削进行批判的过程中似乎存在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将资本主义剥削不公正的原因归之于生产资料的不平等分配;另一种是把剥夺剩余产品看成是资本主义的根本不公。前者指的是不平等的资源分配,后者指的是剩余价值榨取,二者是否矛盾?科亨通过对剥削的描述性分析和规范性分析的区分力图理清二者之间的关系。首先科亨对剥削描述性特征与规范性特征做了区分:“剥削的描述性特征是,它是一种强制性的单向流动,而生产前资产分配的描述性特征是,它是不均等的。这两者的规范性特征都是:它是不公正的。”[1]224科亨从描述性和规范性两个层面对剥削进行分析,最终得出剥夺剩余产品的不公是规范意义根本性的不公。

原始占有的不平等与随之而来的单向的产品转移即产品的不公平流动(剩余价值的榨取),哪一个更具有根本性,在这一点上,柯亨的理解与罗默不同。柯亨承认生产资料最初占有的不平等是一种不公正,但是与产品分配(不公平流动)的不公正相比,后者处于更根本的地位,虽然它在因果性上是第一性的。为了对这一问题加以进一步的说明,科亨以高速公路抢劫为例[1]222。假设某个有权威的人在分配枪支,他的分配是不平等的,只有一部分人获得了枪支。有枪的人有能力在高速公路抢劫。对于枪支我们可以这样说,高速公路抢劫是不公正的,枪支的不平均分配也是不公正的。枪支的不平均分配之所以是不公正的,因为它促成了高速公路的抢劫,因此,这意味着,枪支的不平均分配的不公正来自于这种不平等所产生的后果。相反我们不能说高速公路抢劫的不公正是使抢劫成为可能的枪支不平等分配是不公正的。高速公路抢劫之所以不公正,纯粹是因为它是一种强行地把金钱向抢劫者进行单向转移的行为。回到剥削的例子,榨取剩余价值是不公正的,因为它是不公正的分配的反映,而那种资产分配也是不公正的,因为它产生了不公正的榨取方式。由此科亨指出,“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剥削,正确说法如下:第一,强行榨取剩余价值是错误的,因为这种行为本身是错误的,而不是因为它继承了另外事物的错误。第二,只有当(因为)生产资料的分配造成不公正的产品转让时,(所以)它才是不公正的。当产品的转让是由生产资料分配不均造成时,这种转让就是不公正的,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分配不均在规范上是根本的。否则,就是把因果性上的根本性与规范性上的根本性混为一谈。”[1]223例如,对具有相同爱好、地位和才能的人来说,生产资料的不平等分配可以说是不公正的,但是,对在这些方面有差别的人来说,生产资料的不平等分配可以说是不公正的。因为,对在这些方面有差异的人来说,生产资料的不平等分配是一种补偿。这就是说,生产资料分配的不公正性取决于是否为导致对剩余产品的不公正占有。因为“生产资料的分配的不公正在规范上却是派生的;主要的具有生成作用的不公正是强制性单向转移本身。”[1]227

在柯亨看来,罗默将生产资料的分配不平等看做是根本性的不公正,而将产品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不平等流动看做是带有一定偶然性的,并看做是非根本性的不公正。罗默在判断剥削是否正义时归因于生产资料最初占有是否平等,最终推出剥削本身并非不正义这一结论。科亨将罗默的该观点称为剥削的规范意义问题上的怀疑主义。柯亨最终得出结论:“生产资料分配不均的不公正虽然在因果性上是首要的,但是在规范上却是派生的”[1]229。也就是说,柯亨不赞同罗默将剥削的不公正归结为不平等的资产分配,而不是将剥削本身也就是说不平等的流动本身看做是不公正的。

科亨试图从不同的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剥削为什么是不公正的进行辨析。通过分析,科亨指出,生产资料最初占有的不平等虽然是剥削产生的原因,但是并非是不正义的,只有它带来剩余价值的榨取时,它才是不正义的,所以从根本上来讲,劳动产品的强制性流动才是剥削不正义的原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这种强制性的产品单向流动也是社会中的不平等不断拉大的原因,即资本主义制度不正义的根源所在。这也就说明了为什么在“清白出身的资本家”那里,资本主义剥削依然是不公正的。同时,科亨也进一步指出,强制性单向流动不公正性的内在依据仍旧是自我所有理论,这就又回到了前面提到的问题。

结合科亨对剥削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科亨不赞同对生产资料的最初分配进行过多的干预,尤其分配的差别来自于资本家的努力,除非是这种生产资料的最初占有的不平等会导致不公平的产品分配,关键是对产品的不公平的后期分配进行调节。并且,这种对分配调节的内在依据就是利益与负担平等原则。

三、剥削与“利益与负担平等原则”

科亨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对剥削的规范维度的解读使其与福利制度不相容,由此,科亨主张放弃从剥削的角度建构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理论,可以效仿当代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思考路径,寻找一种更具一致性的平等主义原则代替剥削,并将之概括为“利益与负担平等的原则”。

选择一种更加一致的平等主义原则在科亨看来非常有必要,一方面可以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对剥削的道德批判存在的争议问题进行回应,并有效地反驳自由意志主义的诘责。科亨指出,当代的自由主义在思考政治哲学的重大问题时,包括资本和劳动关系的思考,他们通常不是从剥削范式开始,而是直接选择一种平等原则,依据这种原则可以实现对多种类型的劳动与资本关系的批判。科亨进一步指出,自由主义者面对出身干净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一例子不会遇到什么困难,因为他们没有必要说这种关系是剥削性的。但是,要是想说这种关系是不正义的,他们也不会有太大的困难。自由主义者想对(某些)干净的资本主义进行谴责,他们不必借助于自我所有。如根据德沃金的理论,面对干净的资本主义关系,当它们完全是因为具有相同的物质财产和个人能力的人具有不同的爱好而产生时,它们就不是不公正的,但是当它们是对才能差异的反映时,它们就可能是不公正的。在罗尔斯的批判中,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中使用失业来保障经济的平稳运转政策,这被谴责为严重违反了差异原则。因此,自由主义者对诺齐克的挑战具有某种程度的免疫力,因为他们“没有把一般形式上的资本主义关系之不正义当做一种论据,所以,他们就没有接受自我所有权原则的必然倾向”[5]169。科亨指出,根据利益与负担平等原则,不需要借助自我所有就可以实现对资本主义剥削的批判。资本主义剥削不正义的根源正在于资本家对工人剩余价值的强制性掠夺,这是违背平等原则的,没有实现利益与负担面前人人平等。

另一方面,剥削所导致的贫困现象只是社会不平等的一部分,因此仅仅从消灭经济剥削不能真正地实现社会的平等,并且作为被剥削的主体无产阶级的特征已经发生变化,当代社会中一些极端贫困的阶层的产生原因并不全是经济剥削。由此科亨指出,马克思主义者应当放弃剥削视角,转而从利益与负担平等的角度对社会的不平等现象进行分析。

在柯亨看来,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多数派、生产、剥削、贫困、无物可失和革命”构成无产阶级的总体特征,以工人为代表的无产阶级是社会不平等的主要受害者,因此马克思的主要任务是消灭经济剥削,解放无产阶级,实现社会的平等。然而,在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中的无产阶级的特征已经发生了一定变化,尤其是前四个方面的特征很难同时在无产阶级身上找到。柯亨还指出,“虽然构成无产阶级特征的六个方面已经分裂,但是并不意味着这些特征的消失。它们只是以分散的形式存在于不同的社会群体中”[5]166。如低收入者、失业者、被压迫的种族,因为自己的性别或性偏向而受到压迫的人、被忽视的老年人、单亲家庭等等以及在生产中更多强调那些不事生产的寄生虫对生产者的剥削。科亨认为正是基于社会中处于不平等地位对应群体发生了变化,导致不平等地位的原因也不再局限于经济剥削,那么马克思主义单纯就经济剥削对资本主义进行批判就表现出其局限性,“马克思主义以及英国工党所存在的很多问题都表明,前四个特征日益难以汇集在一起”。[1]176

科亨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不正义很难通过剥削概念来分析,因为社会中实际贫困者并非都来自于经济上的被剥削者。由此,科亨提出,想要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进行分析就必须放弃传统马克思主义的剥削概念。科亨指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出现的各种福利组织,比如说收容所、儿童贫困行动组、关爱老年人组织。这恰恰说明当代无产阶级的特征发生了变化。在工人阶级那些特征之间的分状态不那么突出以及工人运动和福利运动完全等同的时候,这样一些组织并不存在。它们的存在是为了纠正不正义,但是这里所谓的不正义是指在剥削概念下不可能产生的那种不正义。科亨指出正是基于无产阶级本身特征的分离,“这种分离迫使我们必须在嵌入剥削学说的自我所有权原则与利益和负担平等原则之间进行选择”[5]166。科亨指出,在对剥削的不正义性进行说明这个问题上,利益与负担平等原则优于基于自我所有的剥削理论。尤其是对资助那些并不是生产者,更不是被剥削者的极端贫困者进行辩护来说,这种平等原则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坚持以自我所有为基础的剥削理论则会反对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的救助,反对福利制度,这与社会主义的平等是相矛盾的。由此,科亨指出在研究马克思的分配正义观时,不能仅仅停留在毫无区别地使用传统剥削概念有关的正义观上。

总的来说,科亨对马克思主义剥削理论规范维度的解读存在一定片面性,事实上,无论是将剥削界定为生产资料最初分配的不平等,还是看做是对剩余产品的占有(对他人劳动时间的盗窃),都是将剥削当做一个纯粹的分配问题来对待。这也是西方学者在解读马克思主义剥削理论时比较常见的观点,科亨在对剥削分析的过程中,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把剥削问题当做单纯的分配问题,并把注意力放在寻找抽象的分配正义原则上。

科亨提出以利益与负担平等的原则来代替剥削对社会不平等现象进行分析,不可否认,科亨敏锐地意识到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所产生的一些新变化,并试图对这些现象进行整理归纳,尤其是社会的分层逐渐趋向多层次,复杂化,社会弱势群体的来源多元化这一趋势,有些现象确实是传统马克思主义剥削理论无法涵盖的。但是,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就资本主义当代发展而言,虽然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但是这并未改变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因此,经济剥削仍是社会不平等产生的主要原因,从剥削的角度去分析资本主义不正义仍然是有效的。然而,科亨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完全放弃了剥削理论转向利益与负担的计算与衡量,似乎将“利益与负担的平等”看做是一个实现社会主义平等的通用价值标准来看待,这一观点有待考究。正如段忠桥教授所指出的那样:尽管科亨的一些观点不够深刻,但是在面对自由意志主义对社会主义平等的责难,“他的选择从道德方面为社会主义平等做辩护的思路还是值得我们借鉴的”。[6]

参考文献:

[1]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辉,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

[2]王增收.科恩驳诺齐克的反社会主义论证[J].教学与研究,2011(6).

[3]罗默.在自由中丧失——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导论[M].段忠桥,刘磊,译.北京:经济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28.

[4]G.A.Cohen.The Labor Theory of Value and the concept of Exploitation[J].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1979,8(4).

[5]吕增奎.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

[6]段忠桥.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在于它更平等——科恩对社会主义的道德辩护[J].学术月刊,2011(5): 36.

责任编辑:胡晓

作者简介:王坤(1984-),女,汉族,河南周口人,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哲学,国外马克思主义。

基金项目: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当代英美马克思主义剥削理论研究”(项目编号: 20142803);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后期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TJZXHQ1402)。

收稿日期:2015-07-08

文章编号:1004-941(2015)05-0123-05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B0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