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辉,张彦,刘家沂(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 北京 100860)
山东省海洋文化遗产产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张家辉,张彦,刘家沂
(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 北京 100860)
山东省是我国重要的海洋大省和文化大省,其沿海地区海洋文化遗产资源丰富,近年来,随着山东省海洋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不断深入,各地海洋文化遗产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和破坏,因此要研究探索一条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的路子,切实服务于山东海洋强省和文化强省的建设。文章立足山东省海洋文化产业发展和海洋文化遗产管理保护现状,结合山东海洋文化遗产资源禀赋,探索山东省海洋文化遗产产业发展的布局、模式和重点产业,并从组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对于促进山东省海洋经济和海洋文化遗产保护具有积极作用,同时对其他沿海地区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
海洋文化;文化遗产;产业化
海洋文化既是海洋经济发展水平的体现,也为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动力和支撑。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山东省海洋第三产业的发展,也为推动山东省海洋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导,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均提到了山东省发展海洋文化的有关内容。山东省的海洋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山东人民在长期接触海洋、利用海洋和征服海洋的实践过程中留下了宝贵的海洋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海洋自然文化资源、海洋历史文化资源、海洋民俗文化资源等,体现了沿海人民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我国文化瑰宝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经过“十一五”的强劲发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文化产业带目前正在形成,其主要是以海洋文化元素为内涵、以蓝色经济为特色,集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文化娱乐、休闲度假、节庆会展等于一体的发展模式。目前山东海洋文化产业的主要发展模式如下。
1.1 发展富有文化特色的滨海旅游业
山东旅游产业对海洋文化资源的转化最为成功,山东沿海各市也打造了一系列精品旅游项目,基本建成青岛-日照滨海旅游线、烟台-威海滨海景区旅游线、潍坊-东营-滨州滨海景区旅游线三大滨海旅游线路。
1.2 开发多种休闲渔业和涉海休闲体育业
山东省近海渔业资源丰富,有力地促进了休闲渔业的发展;同时,帆船、划船、冲浪、垂钓、潜水、沙滩排球、沙滩足球和沙滩拔河等涉海休闲体育业也有一定的发展。
1.3 涉海庆典会展业丰富多彩
山东省传统海洋民俗庆典主要有天后宫庙会、湛山寺庙会、烟台龙口南山灯会、妈祖祭拜活动月、日照刘家湾赶海节等;现代节庆主要有青岛国际啤酒节、金沙滩文化旅游节、威海中国荣成国际渔民节等,此外还有一些涉海会展活动。
1.4 涉海影视艺术业、动漫产业初现端倪
山东省在打造半岛蓝色经济区文化产业的同时高度重视培育演艺事业,开发了“蔚蓝青岛”“梦海”“印象日照”等优秀节目;同时动漫产业也有一定发展,已建成了济南、青岛和烟台等动漫产业基地,创作了“八仙过海”“郑和下西洋”等涉海动漫作品。
按照《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文化产业布局按“一区三带”展开。“一区”即以青岛为龙头,以烟台、潍坊、威海等沿海城市为骨干的胶东半岛高端海洋产业集聚区;“三带”,即胶东半岛新兴文化产业带、沿黄河特色文化产业带、半岛民俗文化产业带。根据资源分布特点,山东海洋文化产业主要集中在胶东半岛高端海洋产业集聚区、胶东半岛新兴文化产业带和半岛民俗文化产业带,山东海洋文化遗产产业布局和海洋文化产业布局具有很大相似性。从空间布局上看,山东半岛初步形成了以青岛为龙头,以烟台、威海、日照、潍坊、滨州、东营等为支撑,辐射半岛城市群的海洋文化遗产产业格局。
海洋文化遗产资源对于海洋文化遗产产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海洋文化遗产产业的发展必然建立在对海洋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开发的基础上。因此,依托各地独具特色的海洋文化遗产资源,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产业化经营,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实现海洋文化遗产资源的经济价值是山东海洋文化遗产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山东省海洋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处于初级阶段,应优先打造核心产业门类,带动其他门类发展。在山东,海洋文化旅游产业的比重远远高于其他海洋文化产业门类,因此应立足山东海洋文化遗产资源开发旅游产业,带动其他产业门类发展。但值得注意的是,要获得长久的战略竞争优势,不仅需要核心产业发挥带动作用,更需要其他行业的配套辅助。
山东省应立足于自身的发展现状和资源禀赋,围绕海洋文化遗产资源类型,分门别类设置重点扶持产业,带动本省海洋第三产业的发展,为建设文化大省、海洋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3.1 发展以山东海洋文化遗产为主题的旅游产业
海洋旅游产业是实现海洋文化遗产产业发展的突破口,山东省具有海洋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先天优势,但是资源优势尚未转变为现实优势,因此要大力发展以海洋文化遗产为主要内容的旅游业,拉动海洋文化遗产产业健康发展。山东省可以发展海洋文化遗产旅游产业的资源主要有海洋宗教文化遗产资源、海洋商业文化遗产资源、海防文化资源、传统海洋民俗文化资源、海洋饮食文化资源、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3.2 发展以山东传统涉海文艺作品为主体的文艺产业
山东沿海人民口口相传的神话传说,作为民俗事项的文艺表演,以及与生产相关的渔民号子,都是可应用于海洋文艺产业的遗产资源。
(1)要用产业化的运营思路来盘活海洋文艺产业资源,但同时要防止纯市场化、商业化倾向,保护海洋文艺产业资源艺术特色、文化特色。
(2)加快海洋文艺产业要素市场建设,完善经济、代理、评估、拍卖等文化中介机构,强化资源流通和市场建设。
(3)重视人才,实施人才战略。
(4)打造山东海洋文艺品牌,延长海洋文艺产业链,开发衍生产品,挖掘山东传统海洋文艺资源潜力。
3.3 发展以山东传统海洋活动为特色的体育产业
可以将山东省海洋文化遗产资源与海洋休闲体育业和海洋民俗体育业相结合。
(1)与海洋休闲体育产业相结合,空间上与沿海古渔村镇相结合,在环境承载允许的前提下,在具有传统色彩和历史积淀的古渔村镇开办赛事、设置海洋休闲体育项目;时间上与民俗节日相结合,将赛事项目作为山东传统海洋节庆的重要内容;内容上与传统海上运动和生产生活相结合,打造传统体育、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和现代休闲体育相结合的典型。
(2)与海洋民俗体育产业相结合,紧抓山东特色优势,创作一批富有浓郁海洋民俗文化特色的体育活动,既能保存优良的文化传统,又能起到示范作用;注重挖掘和改造海洋民俗体育活动,优化海洋民俗体育资源配置,加快发展海洋民俗体育产业。
3.4 发展以山东传统渔文化为内容的休闲渔业
山东是我国重要传统渔区,可将现代海洋休闲渔业和传统渔业文化资源相结合,建立新的产业形态。
(1)加强政府引导,营造良好环境,使以传统渔文化为内容的休闲渔业逐渐步入正规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打造高端休闲渔业品牌,深入挖掘传统渔文化内涵,通过整合资源、规范服务,形成更具影响力的品牌。
(3)实现规模与质量的有机结合,选择海岛休闲渔业、会展休闲渔业等高端形态与渔文化资源相结合,在传统渔村可开展网箱垂钓、驾船、划艇、渔家乐等休闲渔业服务项目。在海产养殖区可以发展垂钓、采集和加工等产业形态,深入挖掘海韵渔情特色文化资源。
3.5 发展立足于海洋文化遗产旅游的房地产产业
海洋旅游地房地产的价值会受所在地文化因素影响,海洋文化遗产作为重要因素也有一定影响作用,立足于海洋文化遗产旅游的房地产产业主要发展思路,一是通过挖掘山东海洋文化遗产资源,树立高端品牌,通过外部经济性提高土地价值,促进房地产发展;二是在古渔村镇打造渔家风情建筑,古渔村镇开发后会迎来大量游客,对周边旅馆、饭店、休闲场所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推进地产产业发展;三是将山东海洋文化遗产元素融入房地产的建设、改造和装修过程中,提高房屋价值,推动旅游房地产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要处理好海洋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房地产发展的关系,一是要防止地产项目与整体环境风格不和谐产生的破坏;二是要防止建设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三是要建立严格的准入机制,不符合标准的房地产项目一律不准进入海洋文化遗产开发领域。
3.6 发展以山东海洋遗产为基础的会展节庆产业
海洋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人文价值和艺术价值,可作为会展节庆产业的重要资源,从而创造社会、经济效益。
(1)坚持实施市场化运作,同时加强对海洋文化遗产保护,在追求创造经济收益的同时注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吸引海洋文化遗产所有者或传承者参与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场展示创作,以丰富节庆会展内容。
(3)合理整合会展产业资源和遗产资源,现在山东沿海各地都建有会展场馆和海洋节庆活动,应该整合节庆会展资源,集中展示海洋文化遗产魅力,创造规模效益和集约效益。
(4)以海洋文化遗产资源为基础打造特色品牌,积极推动海洋文化遗产资源与节庆会展业融合,明确发展目标和产业定位,培育具有传统特色和潜力的会展节庆品牌。
3.7 发展以山东海洋遗产为内容的社会教育产业
教育是提高公众保护意识的重要手段,除学校教育之外的社会公众教育可以发展形成相关产业。
(1)发挥沿海民间组织和科研机构的重要作用。各类机构可以通过出版刊物传播海洋文化遗产相关知识,以创造经济效益;研究机构可以建立遗产资源信息库,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相关机构可以提供免费参观和讲座,通过组织海洋文化遗产主题公益活动,吸引社会企业提供赞助。
(2)在海洋遗产地组织体验学习。设置具有教育性和趣味性的体验学习项目,学习相关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热爱海洋文化遗产、保护海洋文化遗产的意识,打造良好平台,吸引宣传广告、文艺表演、期刊出版等企业投资。
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我国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我国海洋文化产业在海洋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逐渐成为带动沿海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极。但是,海洋文化产品单一、缺乏创新性、产业科技含量低等问题,同样制约着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海洋文化遗产产业是带动多个领域多个产业发展的链条产业,更是促进海洋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障。据此,提出如下建议。
4.1 加强政府组织领导
在山东省和沿海市成立海洋遗产资源利用和产业化发展协调小组,统筹海洋系统、文化系统、旅游系统、教育系统等部门,统一部署、宏观调控、全面指导、统筹协调;将海洋遗产产业化作为服务海洋经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海洋遗产产业化工作纳入创建文化先进县(市)、文化先进乡镇和创建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中。
4.2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山东省政府财政应加大对海洋遗产产业化的投入,涉海部门和地方政府应支持海洋文化遗产产业重大项目和科研项目;组织海洋遗产产业化项目申报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农村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等,省和沿海市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适当向海洋遗产产业化项目倾斜;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等措施,鼓励文化企业参与海洋遗产资源开发;对于重要的海洋文化遗产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在立项、选址、征地、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
4.3 建立扶持、推广和激励机制
在投资、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制定政策,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兴办企业、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大力开展海洋文化遗产产业项目;鼓励沿海地方政府、海洋部门、海洋研究机构、社会团体、海洋遗产保护单位,通过研讨、博览、展示等方式加强交流合作。
4.4 打造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策划并启动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海洋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项目,打造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将海洋文化遗产与滨海旅游、节庆会展等深入结合,设计、推出具有山东特色的海洋文化遗产精品,如传统休闲渔业体验、传统海洋体育竞技、古渔村康乐度假旅游、海洋文化遗产精品展览等,拉动其他产业门类迅速发展。
4.5 加强海洋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对本地海洋文化遗产方面的人才进行培养,引进外地、其他领域的优秀文化产业专家,建立了解山东省文化产业、海洋产业和遗产保护的人才队伍;制定奖励机制,设置荣誉称号或奖项,扶持和奖励做出重大创新和突出贡献的人才;建立人才管理机制和办法,探索建立专家数据库,纳入文化遗产保护、海洋文化、经济产业、旅游产业等领域专家,加强人才储备。
[1] 曲金良.中国海洋文化研究[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9.
[2] 曲金良.海洋文化概论[M].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1999.
[3] 康文中.大国博弈下的北极治理与中国权益[D].中共中央党校,2012.
[4] 潘娜娜,杜成君,吕飞云.青岛的海洋文化遗产与蓝色文化建设[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2009(12).
[5] 曲金良.我国海洋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对策[J].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1(5).
[6] 林宪生,赵娜.辽宁海洋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研究:以海洋旅游文化产业为例[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3,30(11).
[7] 林如萱.遗产大国现身说法:遗产保护和开发可以双赢[J].科学之友,2004(9).
[8] 李锦辉.南海周边主要国家海底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分析及启示[J].太平洋学报,2011(6).
[9] 狄静,方百寿,蔡礼彬.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初探[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9(1).
[10] 杨丽霞,喻学才.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研究综述[J].旅游学刊,2004(4).
[11] 王君玲.水下文化遗产的管辖权和所有权[J].海洋开发与管理,2007,24(1).
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13蓝黄“两区”重大课题研究项目.
P7
A
1005-9857(2015)07-009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