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农村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5-03-24 10:45宋立明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消防工作消防火灾

宋立明

(通化市消防支队,吉林 通化 134001)

东北地区农村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分析

宋立明

(通化市消防支队,吉林 通化 134001)

农村消防工作是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农村地区消防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吉林省为例,分析东北地区农村发生火灾的原因和消防安全现状,指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提升东北地区农村抗御火灾能力提出了具体对策。

农村;火灾;消防安全;消防规划;消防宣传

吉林省位于中国东北中部,面积18.74万平方公里,全省辖8市、1州和长白山管委会,共624个乡镇,9 321个行政村。截至2013年底,全省总人口为2 751.28万,其中农村人口1 260.09万人,占总人口数的45.8%。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农村幅员辽阔、粮食作物多,近年来,全省的农村火灾形势十分严峻,2010年至2014年,全省共发生火灾46 861起,其中农村火灾27 418起,占火灾总起数的58.5%。农村火灾频发已经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给农民的切身利益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要做好农村防火工作,必须结合东北农村火灾实际,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探索农村消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切实扭转农村防火工作相对薄弱的被动局面。

一、农村地区发生火灾的原因分析

(一)用火不慎

用火不慎是东北农村发生火灾的最直接原因,主要表现在:

1.取暖、做饭易失火

由于东北地区气候寒冷,一年中有半年的时间处于取暖期,因此会大量使用火墙、火炕、简易火炉作为取暖设施。当前,东北农村的住宅房屋以砖木结构三级建筑为主,屋面多采用木龙骨框架,顶棚内用锯末、苯板、珍珠岩等易燃材料做保温层,这些保温材料极易被引燃。而且东北农村做饭、取暖常使用土炉灶,以麦秸、玉米杆等作为引火物,使用大量的木柴、煤作为燃料,这些材料易引燃、易发烟,很容易被吸入烟囱烟道,为火灾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

每到春秋季,许多农民会把田地里残留的农作物秸杆及枯草烧掉,焚烧后的草木灰中含有植物生长所必需的矿物质元素,可以滋养土地,俗称烧荒育肥。但如果烧荒时遇到大风天气,容易产生飞火,不仅会引发房屋火灾,严重时还可能造成山林大火。以长春市为例,仅2014年10月,长春市公安消防部门就接警920起,其中因农村烧荒引起的火灾638起,约占总出警数量的70%。

3.抽烟、玩火酿悲剧

当前,农村吸烟人口众多,不少农民不管是干农活,还是在家休息,都喜欢吸烟,没有熄灭的烟头不小心掉在可燃物上,或者掉在干草枯叶上,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同时,由于农村留守儿童较多,孩子天性喜欢玩火,没有防火意识,更不具备自我控制能力,很容易引发火灾。2007年1月24日,通化市柳河县安口镇安口村一玉米秸堆垛因儿童玩火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名儿童死亡。

(二)电气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家电下乡政策的推动,冰箱、电视、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等家电走进了普通农村家庭。目前,虽然大多数农村已实施了电网改造,但改造不尽完善,进户后的电气线路多数没有更新,有些电气线路自用上电以后就没有进行过改造,加之农村老旧建筑中大量使用铝芯电线、电缆,电气线路设计过于节约,线路容量偏低,线路老化严重。一些村民图省钱和方便,将家中电气线路到处私拉乱接,往往一个多用插座能接入多个大功率电器,且几样电器同时工作,极易导致短路、过负荷等安全隐患,引发火灾事故。

(三)放火

近年来农村放火案件呈上升趋势,2013年3月17日凌晨,德惠市岔路口镇某村民家发生火灾,烧死3人、重伤1人,经公安机关侦查系放火引起。农村放火案的主要特点有:(1)隐蔽性、突发性较强。据统计资料分析,农村放火案件多发生在凌晨,此时人们大都处于熟睡状态,作案容易得手且不易被人发现,案情发现往往较晚、较隐蔽,突发性较强。(2)在作案动机上以报复放火居多。放火案件的作案者大多心胸狭窄,往往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与邻里、同事、朋友矛盾以及债务等矛盾激化,而选择放火的方法报复泄愤,甚至连续放火、反复放火。(3)发案多集中在冬、春两季,以柴草垛为主要侵害目标。因为这时的农作物已基本干透易着火,并且位于田地,一般不易被别人发现,因此案件很难侦破。

在涉外婚姻诉讼中,配偶一方可能在另一方配偶起诉之前挑选法院或进行鱼雷诉讼。鉴于此,2005年欧洲共同体委员会在《离婚事项的准据法和管辖权绿皮书》中建议,在例外情形下可以将离婚案件移送至其他成员国法院,如果离婚程序与父母责任诉讼相关联,则需要采取额外的保障措施以确保与《布鲁塞尔条例Ⅱa》第15条的内容相一致[10]10。

二、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现状分析

(一)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消防经费不落实

由于我国东北地区相对落后,农村消防工作起步晚,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大多数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农村的消防工作,没有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管理组织,缺乏消防监管机制;许多地方政府领导对农村消防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多、经费不拨,致使广大农村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十分薄弱。笔者在2011年宣贯《农村防火规范》时发现,吉林省内各行政村普遍存在着村支书兼任村主任的现象,即通常所说的“一肩挑”,这不仅违背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原则,更严重的是“一肩挑”会导致村委会责、权、利过于集中,村一级消防责任体系形同虚设。此外,由于各行政村均无消防业务经费来源,购买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开展消防宣传均要靠村民集资,广大农户存在严重抵触情绪,极大地制约了农村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村庄布局不合理,建筑耐火等级低

东北农村的住宅房屋,大多为私自搭建,建筑布局混乱,不考虑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设置,特别是东部偏远山区农村,道路崎岖狭窄,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建筑多为砖木结构,而且还有相当数量的简易土坯房未改造;且连片建筑较多,一般以三至五户为一组,住户之间以砖墙相隔,电气线路及保温层均在顶部贯通,极易发生火烧连营的火灾事故。还有许多农户住宅与厨房、储物间、牲畜棚等连为一体,在厨房及房前屋后堆满柴草,不仅占用了防火间距,也增加了火灾荷载,一旦可燃物被未熄灭的柴草或者烟头引燃,就会引发火灾。

(三)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极差

农村群众受经济条件、传统观念、文化素质和地域限制等因素的影响,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没有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对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火灾危险性缺乏认识,麻痹大意、违章操作、野蛮操作较多。同时,一旦发生火灾不会正确处置,往往使小火酿成大灾,有些农民甚至不知道火警电话,更有甚者认为消防队救火会收费而不报火警;有的在发生火灾时只顾抢收室内的贵重物品,直至火势无法扑救时才选择报警;还有的在报警时由于方言等原因常常讲不清楚正确的火灾地址,无法给消防队员提供正确的到达火灾现场路线,延误了有利的灭火战机,从而导致火灾的迅猛发展。

(四)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消防水源和灭火设施匮乏

广大农村地区因地处偏远,长期受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的限制,消防基础设施和火灾扑救力量严重欠缺。据调查,吉林省目前尚有近90%的农村未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未配备消防设施,无固定消防水池或消火栓,也没有取水设施;多数远离市区城镇的山区农村,几乎没有市政水源,发生火灾只能等待公安消防队伍到来,小火往往酿成大灾;有的农村虽有较大的山塘、水库,但由于山高路远、地势险峻、远离公路,消防车无法取水,因而在实际灭火战斗中,往往因消防车供水不足,而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改进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

(一)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健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2011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明确提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各级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新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组织,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推行农村消防工作逐级消防安全体系(见图1),保证农村消防工作从组织上、制度上、目标导向上、经费落实上、工作措施上在基层落到实处。

图1 农村消防工作逐级消防安全体系

(二)编制落实消防规划,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吉林省于2007年10月1日施行了《吉林省农村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管理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农村消防经费的投入;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规划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乡(镇)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应当与道路、水源、通信等其他公共设施的建设相适应。国家标准《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 50445-2008)和《农村防火规范》(GB 50039-2010)中涵盖了村庄安全与防灾、给水设施、农村消防规划、建筑防火设计、既有建筑改造、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对农村消防车道、农民自建房、消防水源、消防车配置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农村炉灶、火炕、燃放烟花爆竹等明火使用,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照明灯具使用,可燃易燃气体、液体使用提出了火灾预防措施。各级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按照上述规范和规定要求,针对东北农村火灾特点,加强投入、有的放矢、集中改造。在撤乡并镇和改造旧村庄时,对布局不合理、建筑物无防火间距、耐火等级低的原有村民居住区,应开辟防火带,设置防火墙,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消除先天性火灾隐患。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消防宣传是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的催化剂,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消防宣传进农村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一要重点抓好对青少年和农村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通过学生把消防知识带到千家万户,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村庄”的目标。二要抓好季节性消防宣传工作,在重大节日、农村集市、农业收获季节,通过给村民发放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宣传单,张贴消防宣传标语等逐步规范村民消防安全行为;有条件的镇(村)还可以把村民组织起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定期举行灭火演练,同时提醒大家用火用电要注意安全,摒除烧荒育肥、乱扔烟头的陋习,使消防安全意识在村民心中生根发芽。三要积极开展乡镇、村委会负责人的培训工作,乡镇、村委会是农村重要的管理部门,要在负责人中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使他们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通过他们开展教育,带领所辖村民共同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发挥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职能,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

2012年修订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因此,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向农村群众进行消防宣传教育;要将检查与宣传、检查与指导紧密结合起来,及时了解农村消防工作的新需要,及时解决农村消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争取当地公安局领导的重视,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派出所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派出所民警对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认识。

(五)加强对放火、烧荒的打击力度,扭转火灾多发的不利局面

2012年6月1日实施的新版《吉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烧荒或者焚烧庄稼秸杆等室外用火时,行为人未落实防火安全看管防护措施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我国现行《刑法》中也明确规定放火罪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必须依托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对农村放火、烧荒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严厉打击措施,加强对村民的警示教育,及时曝光典型案件,促使广大农民自觉遵纪守法,杜绝放火纵火恶性案件发生。

四、结束语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坚持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强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工作是改进新农村消防工作落后现状,有效减少农村火灾事故的必然要求。只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让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方向深入民心,才能使农村消防工作循序渐进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1] 高玉民.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机制探索[J].武警学院学报,2011,27(10):78-79.

[2] 陈璐.浅谈农村消防安全现状及改进措施[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1,30(S2):246-247.

[3] 邓京京,史毅,刘栋栋,等.村镇防火安全现状调查与分析[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1,30(4):347-350.

[4] 陈治国.东北农村火灾形势分析及预防措施[C]//2012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上),2012:4.

[5]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Z].2011.

[6] 吉林省农村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管理规定[Z].2007.

[7] GB 50445-2008,村庄整治技术规范[S].

[8] GB 50039-2010,农村防火规范[S].

[9]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Z].2012.

[10] 吉林省消防条例[Z].2012.

(责任编辑 李 蕾)

On Fire Safety Problems in Northeast Rural Areas and the Solutions

SONG Li-ming

(TonghuaMunicipalFireBrigade,JilinProvince134001,China)

The fire safety in rural areas is important for a sustainable, healthy, and coordinated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Strengthening rural fir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s important to protect socialist new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and to improve the fire protection in rural areas. These solutions are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northeast rural fire safety problems to improve rural fire prevention in northeast region of China.

rural; fire; fire safety; fire plan; fire protection education

2014-12-16

宋立明(1973— ),男,吉林通化人,高级工程师。

●火灾预防

D631.6

A

1008-2077(2015)04-00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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