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2种典型武术教育改革理念之冲突解析

2015-03-23 12:06杨建营
首都体育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拳种技击传统武术

当今武术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武术教育问题。一方面,在各级普通学校,广大学生“喜欢武术,却不喜欢武术课”[1],武术在校园里“渐行渐远”[2];另一方面,在体育专业院校“竞技项目成为武术课程的主要内容”“而那些承载着先辈探索经验及其心路历程的许多传统技术逐渐流失,其中包括许多优秀的拳种技术,出现断层和缺失”[3],“传统武术在中国大学里已经奄奄一息[4]”。综合这些专家、学者、教练及基层体育工作者的论述,当今武术教育主要面临2大问题:1)学校武术普及教育逐渐萎缩,在中小学甚至陷入“名存实亡”的境地[5];2)专业武术教育领域竞技武术技术体系一枝独秀,传统武术拳种根本没有得到完整传承。面对武术教育出现的问题,很多学者发表了不同观点,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改革设想。这些观点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有些还存在一定的冲突。

1 当代2种典型的武术教育改革理念及其冲突

目前正在对武术教育实践产生重大影响的改革思想主要有2种:其一,由北京体育大学武术学院提出的“突出(整合)拳种、优化套路、强调应用、弘扬文化”[6-7],以该思想为理论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创编了系列段位制教程,正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推广;其二,由上海体育学院武术学院提出的“一校一拳,打练并进,术道融合,德艺兼修”[8],该思想正将以教育部“全国学校武术项目联盟”为依托,在全国各级学校大范围实施。这2种武术教育改革理念的一致性在于都看到了武术教育存在的问题,都认为套路是中华武术最典型的文化符号,不能淡化和取消,同时也都十分关注武术的“应用”,即“打”的问题,并都把落脚点放在文化上;其冲突之处在于对武术的“打”和“练”的认识,即套路和格斗2种运动形式的关系,前者坚持传统武术的“练打结合”模式,后者认为“这2个东西不是一码事,只能是并进,不能结合”,从而提出“打练并进”。

对于第一种改革思想“突出拳种、优化套路、强调应用、弘扬文化”,笔者是在2011年端午节时经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康戈武研究员介绍而知,他对这种理论构想给予高度评价,并介绍了总局武术研究院在实践方面以拳种为单位创编的系列段位制教程,并赠送其中的《长拳》一册做纪念。翻看教程,在其出版说明中说:“在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方面,我们依据武术发展的内在规律,将‘既可单练、又可对打、还能实战’的传统武术演练形式,确立为技术内容的结构标准”“突出了传统武术‘练打结合’的特色”[9],其后查阅各拳种的段位制教程,其一至六段套路的编排设计都是前半部分和后半部分可以进行对打练习,并且在单练、对打套路之后,还都有拆招环节。除了个别教程的拳种演练过于艺术化、带有浓厚的现代竞技武术套路色彩之外,大部分拳种都经过精心设计,能够基本反映其技术概貌。略显遗憾的是教程仅汲取了传统武术拳种由“基本功、套路单练、套路对练、拆招、喂手、随意使用方法的对抗性练习”组成的技术和训练体系中的部分环节,特别是省略了喂手、实战环节,从而使教程的内容离出版说明中所言的“还能实战”仍有相当大的距离。为进一步深入了解这种改革理念提出者的真实初衷,笔者其后又查阅了北京体育大学由吕韶钧教授指导、武冬老师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体育教育专业武术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的研究》,从中可以了解到,其具体教学实践正是采用的具有鲜明的“练打结合”特色的“功、套、用”一体的技术结构,即将武术的功法、套路、实用作为一个统一有机体教授给学生。之所以采用这种技术结构,其理由是“从历史看,套路动作的主体作用和运动形式,原本是传统武术技术训练体系中的一个中间环节——攻防应用的基础”“归真返朴,武术的套路所具有的技击内涵并不只是一种意识的表现,而是与技击实用有内在联系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武术内容,它与功法和应用共同构成技术层面的武术”[6]。综上,第1种武术教学改革理念以及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的段位制教程实践,旨在回归传统,使武术教育走传统武术“练打结合”的技术模式。

第2种教学改革思想最早亮相于2013年9月由北京体育大学承办的“第一届中华武术发展战略论坛暨全国学校体育武术项目联盟成立大会”。作为教育部“全国学校体育武术项目联盟”的首任主席,上海体育学院院长赵光圣首次提出了该联盟的改革理念“一校一拳,打练并进,术道融合,德艺兼修”。为进一步深入了解该思想,课题组专门赴上海对其进行了专门调访。在交谈中了解到:其中的“打练并进”即“会打会练”“能打能练”,也就是过去所说的“能击善舞”。其中的“打”是指格斗,不是拆招,“能打”即能格斗;其中的“练”是指练套路,“能练”就是“会练一样套路”“大家认可的套路”。正如赵光圣院长所言:“打和练(蔡龙云老师也是这个观点)两码事,两个体系的东西”“只能是并进”。也如戴国斌院长所言:“打练并进就是两张皮,按照蔡老师说的,两股道上跑的车。”通过访谈可以发现:上海体育学院的改革者既看到了段位制教程设计者的美好初衷,其套路编排之所以前后能对打,并增加拆招环节,是为了“突出技击”,同时也看到了段位制教程存在的问题。习练者练了这些内容之后仍然不会格斗,而且仅仅练这些内容永远不会格斗,所以提出“对练能够代表技击吗”的疑问,并客观地指出“对练还是套路”,也正因此,才摈弃了“练打结合”,提出“打练并进”。

综上,2种典型教育改革思想除了总体的大方向一致外,所存在的小冲突在于:是“练打结合”,还是“打练并进”。

2 2种典型武术教育改革理念之冲突的根源

深究2种典型武术教育改革理念之冲突的根源,可归结为武术基础理论领域争论已久的套路与对抗2种运动形式的关系问题。这种争论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和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曾出现2次高潮,而且至今仍没有达成共识。争论双方陷入二元对立局面,一方认为套路与对抗紧密相连,密不可分,套路是对抗的基础,对抗是套路内容的应用,另一方则认为两者分别是中华武术的2个不同方面,一个是“舞”的方面,即表现难美型,一个是“击”的方面,即格斗类。可以说,以上2种武术教改理念的冲突正是武术基础理论领域种运动形式的关系问题在实践领域的延续。如果能够妥善解决基础理论领域传统派和现代派的对立问题,其冲突将迎刃而解。

3 2种典型武术教育改革理念之冲突的消解途径

以上相关武术2种运动形式关系的争论之所以陷入僵局,是因为双方都把武术的套路和武术的格斗分别视为整体一概而论,缺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辩证思维。只有对不同的武术技术进行具体分析,才能够消解这种对峙,解决以上冲突。接下来,将首先通过武术分层技术体系对武术技术进行具体剖析,然后,以之为基础理清武术套路与格斗2种运动形式的关系,从而解决以上冲突。

3.1 武术的分层技术体系

课题组曾根据中华武术技术由简单到复杂的演进过程,构建了武术的分层技术体系(如图1所示)。

中华武术的初始形态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武打技术没有太大差别,都是人类克敌制胜的简单实用技术,只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受不同文化环境影响,才被烙上了各自的文化印迹。温力教授曾言“中华武术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武技是同质异趣的技术”,这里的“同质”即指共同的技击本质,“异趣”即指不同的文化特色。中华武术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武打技术都是由人类原始的技击术发展而来,因此具有共同的本质技击;它们成长于不同的文化环境,因此逐渐形成了不同的文化特色。课题调研过程中,北京体育大学吕韶钧教授曾提出,中西文化分别是“做加法”与“做减法”的文化观点。正因为西方文化是“做减法”的文化,力求优、更优、最优,所以其武打技术一直停留于简单实用的层面,并且不断精简,最后形成最优、最简的技术动作;而正因为中国文化是“做加法”的文化,在实践中有一点感悟心得就记录保留下来,所以其武打技术越积累越多,逐渐形成博大多元的技术格局。

图1 武术技法的逐层演进图示

中华武术这种博大多元的技术格局,得益于在中国文化重“程式”特点影响下而出现的套路运动形式。不同于现在的竞技武术套路发展成了表现型艺术,最初的武术套路是记载各种技击经验、技击招法的载体。例如,民间武术拳师给学生拆拳时,会讲解套路中每个动作的具体应用,这一招在对方这样攻时应用,那一招在对方那样攻时应用,这一招用于破解对方的抱腿,那一招用于解脱对方的抓腕等。又如,中华武术的很多拳种或器械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习练者,因人而异,而非一个统一模式。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说“藤牌宜于少壮便捷,狼筅、长牌宜于徤大雄伟,长枪、短兵宜于精敏有杀气之人,皆当因其材力,而授习不同”[10]44,正是很好的例证。中华武术积累了大量在各种不同情况、不同场景、不同条件下针对具有不同特点习武者的不同技击招法。如果把最初的简单实用招法称为处于原始核心层的(第1层次)通用、常用、常规技法,那么,大量对于特定的人或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够应用的技法,特别是通过套路记载的大量技击招法,则是武术技法的第2层次。

根据唯物辩证法“从量变到质变”的规律,当“量的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有可能产生“质的飞跃”。中华武术第2层次技法“量”的积累,为其发生“质”的飞跃创造了条件。在明清时期形成的具有“以静制动”“以柔克刚”等具有反常规特点的逆向思维技法,正是中华武术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质的飞跃”。这类技法完全摈弃了常规的“气冲斗牛”似的硬打硬碰、硬顶硬抗,而是反其道而行之。“顺势借力”“以柔克刚”“举手而送之”“四两拨千斤”正是对这类技法的形象描述,这也是道家思想对中华武术的全方位融入。这类技法将“追求技击之道”放在突出位置,提炼出了很多“道法自然”的技击规律,并在此思想指导下形成了很多反常规的特殊练习手段,如慢练、站桩等。这种独特技法更突出技击境界,在中华武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中华武术的第3层次。

不仅如此,在中国文化“善于将技术化的东西艺术化”特点及中国博大精深的导引养生文化影响下,中华武术中的有些技法还发生了“质变”,从技击术范畴质变到了人体运动艺术范畴和健身养生术范畴。这种变化古已有之,如明代戚继光从实战角度而反对的“周旋左右,满片花草”“徒支虚架,以图人前美观”[10]19,91个的花法武艺,正是武术艺术化发展之后形成的另类内容。这类内容由中华武术的旁支而喧宾夺主,进而成为主导,始自于20世纪50年代后现代竞技武术套路技术体系的形成。在国家行为驱动下,这类内容不仅是运动竞赛领域的重中之重,而且是专业院校的主体课程。除了这种质变为表现型艺术的武术之外,还有一类健身养生类太极拳套路,这类内容是在本来以练习松沉能力为目的、在太极拳技击练习手段的缓慢柔和型的套路基础上,根据大众健身的需要质变而来。例如24式太极拳、48式太极拳正属于此类。这些套路是在50年代毛主席“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号召下创编的。在创编之初,师承杨澄甫的太极拳家李雅轩就曾提出异议,认为“中央的太极拳趟子一出来,必定风行全国”“长此以往,必致以误传误,不到数十年,就要将几千年来先辈长期经验发明创造出来的太极拳真味失传的可能”[11]。他显然是站在传统的以追求技击境界为主的太极拳的立场而担忧,而站在大众健身角度,这种质变利于大众普及,是中华武术质变之后而形成的新技术。以上质变而来的艺术表现型和健身养生类武术,是中华武术的第4层次技法。

到目前为止,中华武术形成了4个层次的技术,这4个层次的技法可归结为:最简单、最直接、最实用的技法;体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辩证思想的技法;追求“以巧斗力”的“技击之道”的逆向思维技法;质变到技击术领域之外的“虚拟”技法。如果说中华武术前3个层次技法的形成遵循了事物发展“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规律,在技击术范畴使技击的层次越来越高,那么,最后一层次的技法则完成了“由旧质到新质”的跨越,从技击术范畴跨入艺术和健身术范畴。由此,中华武术成为一个横跨技击术、艺术、健身术3个领域的人体运动集合体。这个集合体的复杂性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武打技术所无法比拟的。

3.2 以武术的分层技术体系为依据剖析武术套路与对抗2种运动形式的关系

立足于武术分层技术体系,可以得出以下看似奇怪的观点:武术的套路与技击对抗2种运动形式既有非常紧密必然的联系,又基本上没有紧密必然的联系。这句话看似矛盾,但用马克思哲学活的灵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种更高层次的思维方式进行解析,其矛盾将迎刃而解。

说“武术套路与技击对抗有非常紧密的联系”是指处于武术分层技术体系中第2层次和第3层次的武术套路与这两层次的技击对抗有非常密切的联系。因为如果没有第2层次的武术套路这个载体记录那么多在各种不同情况下针对不同特点人群的不同技法供不同人练习,那么,当这些人在特定的条件或环境中需要防身自卫时就无以应对;如果没有第3层次的武术套路,特别是那些独特的单练、对练套路,一般人很难将身体松沉下来,很难形成整体协调能力,很难感知对方的劲力变化,不可能达到更高的技击境界:所以,处于这2层次技法的套路和处于这2个层面的技击对抗密不可分,套路是攻防技击的基础和载体,技击格斗则是对套路中具体技术的应用。

说“武术的套路与技击对抗基本上没有紧密必然的联系”是指处于第1层次的技击对抗与处于第2和第3层次的套路,或处于第1、2、3层次的技击对抗与处于第4层次的武术套路。处于武术分层技术体系第1层次的技法是最核心的技法,以简单、实用、直接为特色,这即吴殳在《手臂录》中所言的“教之易解,学之易能,用之易效”[12]的兵枪技术,也即现代散打运动技术体系中的简单、实用、直接的拳腿摔技术。这类技法根本不需要以任何武术套路为基础,直接学、直接练、直接用即可,因此,这类技击对抗与任何武术套路都没有紧密必然的联系。而处于武术第4层次的套路,其很多内容早已脱离了技击术范畴,与技击对抗更没有必然联系,甚至相悖。例如,处于第4层次的武术套路练习不乏定势、亮相动作,这类动作完全不适合真正的技击对抗。以其中的“弹踢冲拳”为例,这个动作一般要求腿踢出、拳冲出之后,要停顿定势,而技击对抗时无论冲拳还是踢腿,都要求自然回弹,定势停顿无异于等着挨打。因此,处于这一层面的套路与任何一个层次的技击对抗基本没有必然联系,甚至相悖。

综上,在武术分层技术体系中,处于最原始核心层的技击对抗技术与任何武术套路都没有紧密必然的联系,处于第2、3层次的技击对抗技术与这2个层面的武术套路紧密相连,套路是技击对抗的基础和载体,处于第4层面的武术套路与前面的技击对抗基本都没有必然联系。

长期以来,关于武术套路与对抗的关系之所以争论不休,正因为不同人所站的角度和所依据的层面不同。特别是很多人将武术套路与技击对抗的关系简单地转化为现代竞技武术套路和现代散打的关系,这两者之间差了好几个层次,怎么会紧密相连?完全是分属不同领域的不同内容。另外,一些传统武术拳种习练者所练习的一些套路则和其对抗紧密相连。像山东师大姜周存教授传承的鸳鸯拳系,几乎每个拳种都有单练套路、对练套路和拆招喂手、技击实战等环节。没有套路这种基础性练习,很难达到那种松活弹抖、劲力如水之变化的水平,很难说其套路与技击对抗没有必然联系。就连他给中央八局警卫班创编的擒敌拳,都是先以26个动作组成的正面套路和与之相对的也由26个动作组成的反面套路为载体传授技术,先教单练套路,然后将其合在一起进行对练练习,接下来再将动作拆开进行对抗性练习,最后进行自由的实战练习。这种套路正验证了温力教授曾论的“‘套’和‘散’这2个字是对立统一的,离开了‘套’也就无所谓‘散’,离开了‘散’也就无所谓‘套’,二者互为前提,不可分割”,也符合传统的“以基本功为基础,先学套路”,再进行“拆手”“递手(喂手)”,最后“逐步过渡到随意使用方法的对抗性练习,进一步提高练习者攻防实战的能力”的传统武术技术训练体系[13]。应该说,这类套路是与之对应的技击对抗的基础,二者不可分割。而早在20世纪50年代,蔡龙云先生曾提出,我国武术“始终是循着‘击’和‘舞’2个方面发展”中的“击”,是武术分层技术体系前3层次的内容,特别是第1层次的内容。他接下来说,“‘舞’的一面特别是‘花’的,它在古代的作用……在于它的动作优美、气势雄健、能给人以极大的感染力”[14],说的应该是处于第4层次的武术套路。这2类内容一个属于技击术领域,一个属于人体运动艺术领域,显然是“两股道上跑的车”。

3.3 2种典型的武术教育改革理念之冲突的消解

根据以上构建的武术分层技术体系,北京体育大学的武术教育改革者所论的“功、套、用”一体,是指处于武术分层技术体系中间两层的武术套路与中间两层的技击对抗的一体,他们所认识的武术更侧重于传统武术拳种。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推出的段位制教程正是以拳种为单位,其倡导的“练打结合”正是处于武术分层技术体系中间两层次的套路与技击之间的结合。而上海体育学院的武术改革者所论的“打和练是两码事,两个体系的东西”,是指处于武术分层技术体系原始核心层的简单实用技法与处于最外层的艺术表现类技法,这两者一个属于技击术范畴(在竞技体育领域属于格斗类项目),一个属于人体运动艺术范畴(在竞技体育领域属于难美表现类项目),显然是两码事,是两个体系的东西,只能“并进”,不能“结合”。因此,从某种角度讲,这2种看似冲突的武术教育改革理念都是正确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将这2种武术教育改革思想分别应用于什么领域。

在专业武术教育领域,目前各大体育院校普遍采用现代竞技武术套路和散打的技术体系,两者分别处于武术分层技术体系的最外层和最内层。而武术分层技术体系中的中间两层次技术基本没有得到传承发展。北京体育大学所提出来的“功、套、用”一体的传统武术拳种技术模式,正是中间两层次的武术技术,即传统的拳种武术技法。在大力建设文化强国,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今时代,很有必要将由“基本功、套路、拆招、喂手、随意使用方法的对抗性练习”等环节组成的传统武术拳种训练体系通过专业人群传承下去,发展起来;因此,第1种教学改革理念适用于专业院校的武术教育,以之补齐专业武术教育之所缺。目前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编纂的武术段位制教程正可以应用于武术专业教学,可以将其作为“传统武术拳种类”这个方向的教学内容;但这种段位制教程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到了拆招环节就戛然而止,缺乏喂手、实战等环节的练习,因此,仅仅如此练习,习武者根本不具有“打”的能力。这种段位制教程存在的个别问题是,有些拳种内容的编排过于艺术化,甚至选取了处于武术分层技术体系最外层的艺术表现型内容,还有些拳种套路本来编排的很好;但演练者却选取了根本不懂武术技击的竞技武术套路专业运动员进行示范,从而使视频中的演练貌似神离、不伦不类,所以,专业院校的武术教育在吸取这些内容的同时,还应该进行进一步的深化和甄别,从而形成更符合传统武术拳种实际的完整的技术体系和训练体系。

在武术普及教育领域,目前各级普通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是课时有限,广大学生的具体实际是接受能力有限,除了课上学习,课下鲜有时间练习。在这种情况下,“功、套、用”的技术结构很难在具体教学实践中实现。课题组10余年的教学改革实践证明:对于普通学生而言,只能仅仅围绕其中的“用”一个环节而展开,其他内容根本无暇顾及,否则,将顾此失彼,因过分强调具有典型文化特色的套路教学,而无法实现培养能力、培育精神的武术课教学目标。课题组曾实验:在一学年只有64课时的普通高校先教授4个拳法(冲、掼、抄、鞭)、4个腿法(踢、蹬、踹、摆)、3种类型的摔法(下潜、接腿、近身),再运用这些技法进行半对抗、模拟实战、真正实战,使学生最终真正提高防身自卫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并养成勇于拼搏、迎难而上的精神,这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任课教师的普遍反映是课时有限,虽然能够完成以上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但几乎每节课都在赶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果。有鉴于此,在新的教学大纲修订时,不得不精简教学内容,摈弃抄拳、鞭拳和转身后摆腿等技法,形成了两拳三腿3类摔法的技术体系,从而能够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的。如果还臆想同时教授套路、功法,根本不现实。除非不要求教学效果,使广大学生在套路考试时继续持续“歪瓜裂枣”“目不忍睹”的状况,经武术课学习之后,在技术方面仍不具备实战能力,在精神培育方面仍然不具备勇于拼搏、迎难而上的心理素质。

“一校一拳,打练并进”的改革理念,则适合武术普及教育,因为其中的“打”就是指直接的攻防格斗,属于如上所述的“教之易解,学之易能,用之易效”的技术。通过这样的技术体系能够在较短的时间、较少的课时内培养学生敢拼敢打、迎难而上、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灵活移动能力、准确判断能力、防身自卫能力。其中的“练”指练会任何一个武术套路,在课时练充足的情况下,这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一辈子只练一个短小精悍的武术套路应该人人能做到;因此,在教育部认识到体育课的重要性,增加课时量,在武术课的课时量十分充足的前提下,“一校一拳,打练并进”的改革理念应该是一个很好地武术教育改革指导方针。然而,在一些不重视体育课、不增加武术课时量的学校,建议还是只采用以“打”为主的技术体系,以此真正培养学生的武术能力,拼打精神。

4 结束语

当今时代制约整个武术发展的重要问题是学校武术教育的不景气。为使其走出困境,武术界出现了2种典型教育改革思想:其一是由北京体育大学提出的“突出(整合)拳种、优化套路、强调应用、弘扬文化”;其二是由上海体育学院提出的“一校一拳,打练并进,术道融合,德艺兼修”。前者成为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创编系列段位制教程的理论依据,后者成为教育部“全国学校武术项目联盟”进行中小学武术教育改革的指导纲领。

这2种武术教育改革理念既有诸多一致性,但也存在一些小的冲突,冲突之焦点在于:应该“打练结合”,还是“打练并进”。前者认为武术套路是技击对抗之基础,学校武术的开展应该将两者结合起来,后者则认为武术套路与技击对抗是“两股道上跑的车”,在学校武术开展过程中,只能并进,不能结合。

2种武术教育改革理念之冲突的根源可归结为武术基础理论研究领域争论已久的套路与对抗2种运动形式的关系问题。为消解矛盾,依据武术分层技术体系,对此进行了具体剖析,指出:有些层次的武术套路与相应的技击对抗紧密相连,但并非所有的武术套路都与技击对抗紧密相连,对此不能一概而论,而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北京体育大学提出的武术教育改革理念更多地是依据传统武术拳种而提出的,其中的套路与技击对抗可以结合,而且也应该结合,而上海体育学院提出的武术教育改革理念更多地是依据现代竞技武术技术体系而提出的,其中的套路与格斗对抗不会结合,也不可能结合。由此而言,2种看似冲突的武术教育改革理念都有各自的道理,关键是应用于什么领域。

北京体育大学提出的武术教育改革理念更适合专业武术领域的教育改革,可以此为理论指导,设立“传统武术拳种”方向,使专业院校成为传承优秀传统武术文化的基地。上海体育学院提出的武术教育改革理念更适学校武术普及教育领域的改革,但应该首先构建以“打”为主技术教学模式,在课时量增加的情况下,才可能增加作为“练”的套路教学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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