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目前运营地铁线路18条,总里程达到527 km,运营管理要求提高。近期,北京市交通委成立轨道交通办公室,将以前分散的有关轨道交通职能部门统一设置在交通委机构内。今后,如果出现轨道交通大面积延误等情况,轨道办将第一时间集中力量协调处置。
交通委设置了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处、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监管处、轨道交通综合协调处、北京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执法大队。这“三处、一中心、一大队”组成轨道办公室。
北京市轨道办工作规则总体提出了27项主要工作职责,具体包括市轨道办6项、运营监管处3项、设备设施处3项、综合协调处6项、轨道执法大队4项、轨道指挥中心5项,将解决职责重叠、模糊不清和交叉管理、多头管理、管理真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