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巍巍 王福伟 吴 群 郑 琳
(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辽宁 大连 116023)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邢巍巍王福伟吴群郑琳
(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辽宁 大连116023)
【摘要】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是确保获取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的监测数据的重要保证,是污染源监测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固定污染源监测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基本要求、监测前准备、现场监测、、测定数据计算以及数据和报告的审核。
【关键词】固定源废气;监测全过程;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X51
文献标识码:码:A
文章编号:号:1673-288X(2015)05-0134-02
Abstract:The whole process of quality control for Stationary Sources monitoring is the important guarantee of the representativeness,accuracy,precision,comparability and integrity of the monitoring data,also it is one of the core content of pollution sources monitoring system. Stationary sources monitoring quality assurance involving the whole process of quality control system are related to the basic requirements,preparation,determination of field monitoring,and data calculation and data and report the audit.
Keywords:stationary sources; monitoring whole process; quality control
作者简介:张燕,本科,中级环境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保护
1前言
污染源监测,不论是常规监督性监测,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还是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都需要出具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的第三方公证数据,因此必须对其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即从组织机构、人员、设备等基本要求,现场勘查、点位布设等前期准备以及样品采集、监测方法选择、标准排放、数据审核等现场监测所有环节对其进行全程序质量控制。
2基本要求
从事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机构必须具有实验室资质认定资质,具备全过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运行机制,执行监测质量控制与保证的规定和要求,对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从事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人员,须经过技术培训及考核,并持证上岗。新上岗人员在未取得上岗证前不得单独上岗,只能在持证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其监测工作质量由持证指导人员负责。
所有在监测过程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应依法送检,并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使用;属于非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按照相关校准规程自行校准或核查,或送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校准,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监测仪器设备应制定相应的管理程序和作业指导书,并定期维护保养,使用时及时填写仪器与备使用记录。
3监测全过程质量控制
3.1.1监测前检查
监测前仪器的校准和检验是监测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现场监测前应对监测所用仪器及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仪器的气密性、流量、干燥剂等。此外,定电位电解法烟气测定仪应在每次使用前校准。定电位电解法烟气测定仪和测氧仪的电化学传感器寿命一般为1到2年,到期后应及时更换。在有效使用期内若发现传感器性能明显下降或已失效,须及时更换传感器,更换后测定仪应重新检定后方可使用。
3.1.2现场查勘
测定前必须深入现场,对被测试的生产设备、处理装置的特性进行了解,特别是对所排放的有害物质的性质要仔细了解,例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的浓度是否很高以及测孔位置是否是正压,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测孔位置,监测点位距地面太高时必须搭建监测平台,确保监测人员的安全。
3.1.3采样点位的布设
选择采样位置时应优先考虑垂直烟道,其次为水平烟道,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上述条件不能满足时,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大于5m/s。对于气态二氧化硫污染物浓度监测时,由于混合比较均匀,其采样位置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应避开涡流区。
3.2.1工况要求
在现场监测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对被测污染源工况进行监督,保证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工况稳定且符合监测要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除相关标准另有规定,采样期间工况应与平时正常运行工况相同,即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规定条件,才符合监测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包括75%)情况下进行。对于无法调整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负荷的建设项目,可以调整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部分,验收监测应在满足75%以上负荷或国家及地方标准中所要求的生产负荷的条件下进行;无法调整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部分,验收监测应在主体工程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并征得环保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同时注明实际情况。水泥行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80%以上情况下进行,若小于80%应停止监测。
3.2.2采样时间与频次
采样时间和采气量,应依据监测规范进行。
3.2.3风量测定
应用智能烟尘采样器测定风量与颗粒物测定同步进行,监测中注意动压值变化,突然的无动压读数可能是管路的堵塞或脱落。应注意实测风量与风机标称额定风量相差不能太大,如果实测风量大于额定风量,应落实是否有漏风等因素,必要时停止测定。
3.2.4颗粒物及烟尘采样
采用多点等速采样法。不同直径的圆形烟道用等面积圆环多点等速采样法,对矩形管道采用等面积小块的中心点,对不规则管道可按形状分段布设采样点。对直径小于0.3m、流速分布比较均匀、对称并符合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5.1.2要求的小烟道,可取烟道中心作为测点。采样时采样嘴必须正对气流方向,偏角不得大于5度(采样开始前和结束采样时,采样嘴必须背对气流,防止正吹或倒抽,使采集的颗粒物不准确),采样过程的跟踪率须达到1.0±0.1。
3.2.5气态污染物
气态污染物采样时,应根据被测成分的状态及特性选择冷却、加热、保温措施,并按照分析方法中规定的最低检出浓度选择合适的采样体积。
使用吸收瓶或吸附管系统采样时,吸收或吸附装置应尽可能靠近采样管出口,需要多级采样的项目,应采用多级吸收或吸附。当末级吸收或吸附检测结果大于吸收或吸附总量10%时,应重新设定采样参数进行监测。
现场直接定量测试的仪器应注意零点变化,测试前后应测量零点,当零点发生漂移大于仪器规定指标时,需重新测定。采样结束后,立即封闭样品吸收瓶或吸附管两端。
3.2.6其它参数的测定
温度的测定应注意温度探头的连接,探头的使用范围,监测时应注意观察温度变化,如果温度变化太大,有可能工况不稳定,应停止监测,落实工况情况。
含湿量的测定应了解企业污染处理设施的工作原理,了解处理环节是否有含水,如水磨除尘、脱硫等含水工艺以确认监测数据可信。采样位置可置烟道中心采样。过氧系数的测定一定要注意监测过程中数据的变化情况,当过氧系数过大时,应落实锅炉燃烧情况,若为非正常燃烧应停止测定。
现场监测过程中要观察测定中仪器读数的的动态变化(动压、温度、跟踪率、含氧量),这些参数能反映监测的准确度。
4测定数据与计算
排放浓度的计算应注意标准中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的使用,排放速率的计算使用的是实测浓度而不是排放浓度,应注意换算。
5数据和报告的审核
监测全过程原始记录的填写,必须做到内容全面、准确、清晰、及时,确保能真实反映监测全过程的情况,报出的监测数据和报告内容不能超出原始记录的范围。监测数据和报告必须经三级审核后报出。
6结语
固定源废气监测准确性的影响因素很多,因现场测定是动态的,变化大,加之多为高空作业,条件受限,应对监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从而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参考文献:
[1]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S].
[2]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S].
[3]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S].
[4]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S].
The Whole Process of Quality Control for Stationary Sources Monitoring
XING WeiweiWANG FuweiWU QunZHENG Lin
(Dalia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Center Dalian Liaoning 116023)
引用文献格式:张燕.试论农业生态修复技术在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中的应用[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5,40(5):136-137.